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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俾斯麦-第7节

小说: 俾斯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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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夫:“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人发明了不信教或泛神主义,但俾斯麦是那样的坦白,那样的真诚……你当然知道奥托自己也不喜欢这些见解,但他的确是一个爽直的人,他十分畏惧自己创造出来的如烟如雾般的上帝。他对他最后一次说的祈祷文记得很清楚。还记得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不再祈祷……虔敬的人们往往自以为是。上帝是伟大的,绝不肯为渺如沙子的人而烦恼。俾斯麦把苦与乐看得很淡。他也有莫名其妙的烦闷和无所事事的感觉。他说,‘我真难相信自己竟然没有信仰。’他显示出寂寥和惆怅的神色,但却没有打算离开,虽然他曾答应过要到附近赴宴,可他还是留在了这里……俾斯麦很快活、很激动,因为爱情已侵人了他的灵魂……你是十分了解他的,他非常慈爱。我曾千万次想对他说,‘抛弃不规行为吧,昂起头来,迎接新的生活!”’俾斯麦曾附和这位秀美而多情的女子。为了多与这位女子接触,他与曾多次写信给她的未婚夫探讨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她的未婚夫布兰肯堡这时已改信新教派,俾斯麦称:“一个带着基督教狂热的少年写的信,像一阵很密的雹子落在不健康的心上,带着极其真挚的向往。”布兰肯堡曾三次写信给俾斯麦,却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他的未婚妻时常向他说:“俾斯麦,这个波美拉尼亚的远方客人,人们认为是一个蛮横骄矜的人,却不知为何这样迷人?”她送给布兰肯堡一朵深蓝色的花,他很快乐地接受了,她同时也送给俾斯麦一朵深红色的花,俾斯麦明白她所表示的意思。
  在圣诞节那天,这对未婚夫妇在园亭里商量要让俾斯麦有所激动。他们让俾斯麦看一封信,信是一个患肺病的女子写的,这个女子暗恋着俾斯麦,但她表示一定要等到俾斯麦改变宗旨相信宗教才肯死去。随后是布兰肯堡所写的赞扬的信,里面有许多郑重其事的劝告:“患肺疾的女子已经死去,但在死去时已得到消息,深信俾斯麦的灵魂将会有所依托……你知道死者是如何为你祈祷呀!”俾斯麦对此事的回答没有留传下来,因为后来布兰肯堡为官场纷争发怒把这些答复撕毁了。但是在他的批复中有两句话说道:“你为什么流泪?当我读你的信时,我自己的眼里为什么也含着眼泪,奥托奥托,你所写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后来俾斯麦意识到这件事对于他是个很大的刺激。但是不久他就不写信了,因为他的傲性决定了他不能受怜于人,他不愿被人分等次,不愿被别人置之不理。从此,他不愿意再提这件事。
  落在石头地上的雨是很容易被吸收的。我们可以理解俾斯麦听见暗恋他的女子的死讯为什么会落泪,虽然他是个骂世派,是个伟人,却也是个容易为情所动的人,甚至决定重大政治策略时,他也容易落泪,因此他不能对这件事无动于衷。俾斯麦一生都是迷信的,当有任何特别侥幸的事发生在他身上时,他心里总把它当做天意。对于他的最后一次定亲,他认为:“我一向怀疑有天意,怀疑我与天意的距离是那样的近,但这次因为不由自主而定的亲事却把它破坏了。”虽然这样说,他的怀疑主义的思维依旧活跃。有一次在海上遇着大风,他写信给他父亲说道:“有几位夫人晕倒了,有几位在哭啼,在男客的房间里只听见一个不来梅商人祈祷,这个商人在未遇风之前,好像非常关心所穿的背心而不甚注意上帝。……不论怎样,我们的性命好像是亏了商人的祈祷才得救的!”当庆贺玛丽。冯。塔登结婚的时候,放的火箭把全村子都烧完了。有几个奉教虔笃的人说这时候祈祷比泼水还重要得多,俾斯麦引用克伦威尔的话讽刺他们说:“我的孩子们,你们要相信上帝,但不能把火药也同时弄湿了!”他随即骑马去救了一夜的火。第二天有人辩驳保火险是不可允许的,因为有了保火险就夺去了上帝对人进行道德审判的一个办法。俾斯麦反驳说:“这是纯粹亵读神圣的,因为上帝总会有办法捉住他们。”
  不久,在遥远的波美拉尼亚有许多人纷纷议论说俾斯麦是布兰肯堡夫人的爱人,其实他(她)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不规矩的事,他们两个人常在一起,所谈的都是浪漫的事。他很热心地称赞拜伦;她却很热心地称赞让。保尔,不久,她有身孕了,行动不便,无法经常探望俾斯麦,俾斯麦更显无聊,他对玛丽。冯。塔登说:“让我告诉你吧,因为你不能经常来探望我们,小姐在那里是个很俗的女子;……后天我赴一个美术茶会,那里有书,祈祷和波罗酒。”他就是这样随随便便的对待这个社会,因为他喜欢自由散漫“我就是整个家庭”。
  俾斯麦在这个社会里,神经始终是躁动不安的,当他出去散步时,他会突然间发一阵的愁闷。甚至随便两句不相干的话都能令他发愁。有一次玛丽因厌烦而玩耍两只玻璃杯,不可避免地发出了一种声音,他就求她停止说:“这是很凄惨的声音,我听见了会使我追忆贺弗曼所说的灵魂幽闭在一把提琴里的故事。”
  有一天,俾斯麦在布兰肯堡家里遇见了一位女子——乔安娜。冯。普特卡默,她没有玛丽那样可爱,她身材瘦小,皮肤略黑,是意大利人的后裔。但她的面貌详和,两只灰色眼睛流露出热诚,她与玛丽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秀雅,她的自然,她感情的热烈,她很容易被情所动,只要她一打定主意就很难改变。她只要恋上这个男人,她就会无条件地崇拜他甚至很快乐地牺牲自己,她所求的是要这个男人疼爱她,她所给的是一个可以避风的港湾。
  俾斯麦,这个许多女人都喜欢的怪物,在她看来,正是她所需要的,她不在乎俾斯麦信不信教。也许她有过暂时的不放心,因为玛丽写信给她说:“你的自相矛盾并不得罪他,因为他喜欢坦白,至于你预测他将来会改变见解——事实上,他心里已经改变啦。但是他的变化莫测常常隐忍在心里,别人很难窥到。”玛丽的这几句话把俾斯麦描写得很透彻,她把他比作一条冰封的河,冰封消融时很慢,并且需要借助外力;她了解他的性情同谜语一样难测,他之所以从前要当堤坝总管,玛丽所说的话可以揭示出谜底。他当这个小官,其实为的是听易北河春汛的澎湃声,要看大水冲过时的壮美。
  俾斯麦从波美拉尼亚搬到易北河边,不是简单的迁居。这里是他生长之地,几百年里都是俾斯麦氏所执掌的,即将离开这熟悉的故土,他心里很难过,在他眼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哀怨。“附近所有田地、水、老橡树都好像很愁惨。我办完了一些棘手的事情,在日落时,我到我所喜爱的地方辞行,这是一块我为之操碎心的土地,如今我却要抛离它们了。有一处地方我是原想盖一座漂亮的新房子的。我看见一匹马的骷髅躺在地下,这是我心爱的坐骑‘加立巴’的遗骸,我骑这匹马七年,走了不知多少英里,它有时候走得很神气,有时候却不然,有时走得很快,有时走得很慢。我思忆起在马背上所走过的丛林、田野、湖、房屋,一直到我仍是小孩子在那里嬉戏的时候,我的眼前如同展现从前的生活图画。”
  “两滴泪水无言地滑落在草木上,我看了许多次日落,我心里的凄惨追悔将要溢出心湖,我追悔我少年时虽有的睿智、财产、健康,却不知珍惜。无目的无结果地糟蹋……当我回到房间的时候,我觉得极其愁惨,我所植的每一株树,包括亭亭玉立的每一株橡树好象都责怪我不该这样的拱手让与外人,工人们责怪我,都聚在门外发表他们所受制于别的倡户的种种痛苦……他们告诉我他们在我父亲手下有多少年了,其中较老的人禁不住流泪,此情此景,我自己几乎也滴下泪来。”
  这样动人的语句让人感到有诗的情蕴,不由使人追忆起歌德与他的避暑亭园辞别时所说的话,我们不能不问俾斯麦为什么要离开尼朴甫?是不是缺乏钱财,抑或是因为想住更好的房子。都不是!他的用意是由于奢望。
  因为他父亲死的时候,俾斯麦已经很亲密地开始与上文所说的社会往来,那时他三十岁,他认为少年任意恣肆的时候过去了,心里产生一种新的愿望,要运用一种较为宽广的潜力,要节制他后来的五十年。祖宗的荫庇使他有可能交往于贵族界。萨克森是他开始发迹的地方,那里的堤工局在议会拥有席位,这件事唤醒了俾斯麦沉睡多年的感觉,觉得他与这条河的命运息息相关——他把这种感觉苦心经营地变成事实,从易北河堤不过几步就可以到达议会。这时候有一位虔信派想帮他挤入官场,当东普鲁士的钦派委员,但俾斯麦从申豪森写信给他的哥哥说他并不愿意就职。
  “我虽然可以在东普鲁士得到提升,但是我不论得了什么差事,一旦就职就觉得不尽人意,事情太繁重,太无味。倘若我到东普鲁士,我必须辞了这里的堤坝总管差事,政府却已经答应给我这件差事了……堤坝总管差事和议会差事,我敢说我必定会被选中,这就够忙的了,我已经很难同时兼顾我自己的产业……我所打定的主意是首先偿还我的债。”同时他也很看重将来当议员的前程。
  俾斯麦心中自有计划,堤坝总管可以继续做下去,他深信自己也会被选为议员,还知道被他顶缺的那个人还有几年活头。他有了许多筹备之后,就想法子挤走现任堤坝总管,故意擅离职守而被免职!俾斯麦一面请求上司以求宽恕,一面设法减轻他的产业所应纳的治河费,他找着一条古老的提议,凡是堤坝总管,他的地产与他的差事必须有直接的利害相共的关系。他还找出几百年前的一宗旧案,说这一定会逼他的祖宗们交换产业。他作过这几种事,为的是巩固他自己要求的这种差事。同时也有利于他的邻居们,这样做给人印象是他从无能之辈手上夺取这个席位将能帮助他们。其实他这样的举动同时也是要保护他自己的产业,减轻他自己的费用。他的最后目的是要当地方行政长官和代表。
  俾斯麦的特点是精明,有才干,是个实干家。这些特点很快在他的第一次政治活动中得到充分展现,使他的人生道路出现转机,于是文化成为他追求更高境界的动力。
  七、玛丽之死
  申豪森是一座结实庄严的建筑,四周是高大的菩提树、橡树,这是很大的一所房子,不是庄园。俾斯麦给朋友写过一封信,描写这所建筑:“我左手拿着雪茄烟,透过烟雾向窗外看去,正北方是老菩提树,其后是一所古式花园,篱笆很整齐,有许多石雕的神像,有黄杨树,有矮的果树,树后是一大片麦田(可惜不是我的);距离这里数英里是亚尼堡小镇……从南边的屋顶窗子往外望可以看见某处的几座高台;往西看,一处住所隐隐露在云雾中,在宅里看是一所三层高的大房子,有很厚的古老城墙。帷慢是皮革、竹布制的,是东方的花样与山景。家具是很俗的,蒙以褪色的绸缎。可以说,这样的装饰显示了这家的祖先要远不如我的祖先富足。”
  这所旧宅的新主人——俾斯麦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娶一位夫人。他曾品评过几位女人:“拉文洛伯爵夫人有很好的牙,红铜色的脸,将来有一天会变作一位很庄严的女牧师;莱赞斯泰因夫人是有名的美人,若是夫妇同出去散步,她是位很能给丈夫争光的夫人,她身段苗条、知识渊博。”
  俾斯麦用的这些字眼表明他对女人还是有一定的鉴赏力的。他喜欢像买马人一样,让马逐匹在面前跑过;他最注意的是女人们的家世,不是她们的财产,因为惨斯麦并不是要有钱女子。他写信给妹妹说道:“我实在应该娶亲啦。父亲死了之后,我觉得很冷清。天气不好的时候,我觉得很愁闷,很想谈一次恋爱。我最终决定要娶H。E。这里人人都要我娶她。……她对于我诚然是冷淡的,但是别的女子也是这样。……我必须承认我现在仍然多么爱轮匠之妻(靠不住的女人)——为了克服这个弱点我开始尊重自己。”
  当俾斯麦这样坦白地承认的时候,当他说这件恋爱事情的时候,他在虔信派的社会里已混了一二年。其实,在他父亲未死的前一年,他已经认识乔安娜。冯。普特卡默。在布兰肯堡结婚时,在宴会上,人们特意把他们两个的座位放在一起,他们请他们两个人夏天同他们一道到哈尔茨山旅行。他们心里很想使惨斯麦要这位虔敬女子以便拯救他的灵魂。当这一男一女未会面之前,布兰肯堡已经对俾斯麦说过她的种种好处。“她极其聪明,极其喜欢音乐——这尤其可爱。她是一位有才能的学者,并且极有见解,心里是庄重虔敬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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