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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俾斯麦-第6节

小说: 俾斯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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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见他的样子大为吃惊。他因此得了“疯狂贵族”的绰号,其实他并不疯。这个绰号大概还得自于他的食量惊人。他怎么也吃不饱,喝也喝不够。有一次他在兵营里作客,人家请他先在一个大饮器内喝一口酒,这个大饮器装的是一大瓶酒,他拿起来一口就喝干了。他虽然觉得腹中不适,却对人们说:“在后来的四个星期内,我的消化力比以前好得多。”有时俾斯麦喜欢在京都议论政事,他喜欢高谈阔论,且肆无忌惮。有许多伯爵的小姐觉得有俾斯麦陪同她们人餐厅吃饭是很有趣的事,而她们的母亲都不太放心。
  这个时期内,俾斯麦只尝试过一次当众演说。一张在波罗的海岸的自由派报纸刊登了一篇颇为不满的评论,说波美拉尼亚的贵族们骑着英国马,带着猎狗出来打猎,蹂躏民田,农民们只有通过自卫来保卫自己的利益。俾斯麦的答复并未登在报上,那篇很精彩的演讲稿却流传了下来。他竭力证明这样的冬天骑马并不会伤害种籽,却对马匹很有好处,况且马是德国马,只有马鞭是英国的。他说他能够举出几个更不像话的人,这些人从英国输人的不止是马鞭,还有剃胡子的肥皂、内衣、乳腐。他随即声称:说那些不满的话的作者陈述的只是私人之见,并没有令人信服的真实依据。这位作者无论喜欢告他还是喜欢用手枪决斗,他定会奉陪。随后,俾斯麦又发表了对社会与政治的诸多见解:“我很明白,当穿了红衣服的人们骑在马上带着猎狗追逐兔子的时候——不单单是被追逐的兔子不喜欢这样,那些本来就有怒气的人们看见了会更不喜欢,因为他们穿的是黑衣,没有马骑,没有猎狗,更没有许多打猎的机会”。他要求:“把波美拉尼亚人所应该享受的与个人的自由都交给他们,使波美拉尼亚人想怎样花钱游戏就怎样花钱游戏。”
  这就是俾斯麦第一次发表的政治言论,他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是二十八岁。这篇东西讨论的是兔子与收获后的田地,字里行间本能地表现出贵族们对反对他们特权的阶级的憎恶。在这第一篇公布的文字里,他竭力维护本阶级,即贵族特权阶级的利益,挖苦那些不能打猎的下等人,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打猎的时尚。他把市民或农民们不愿意见到成群的贵族猎人在田地中跑来跑去,比作打猎人所追逐的兔子的心理感受。假使这时有人向俾斯麦讨要民田被践踏的合理赔偿,他还是很愿意给的,但是,一旦攻击他的特权,他就要摆出一副迎接挑战的架势来。俾斯麦的第一篇政治文章其实是主张阶级战争的文章。
  此后不久,他因为过于沉闷,百无聊赖,便第三次订婚了。他的未婚妻是邻近的一位小姐,姓普特卡默,名奥蒂莉。但是奥蒂莉的母亲反对这桩亲事。俾斯麦曾说:“两个星期后,我同我的未婚妻的母亲闹了起来。说句公道话,这个老太太脾气非常不好,她已经老了,很希望别人顺从她。”普特卡默老太太知道俾斯麦的名声不太好,便要求这一对未婚夫妻分开一年。老俾斯麦曾经试图从中调停——至少他写了信——这封具有外交手段的信显然是由俾斯麦口述,由老俾斯麦代为书写的。信中说:“你误会了他的骄矜,其实他是一个讲情讲理,活泼乐观的人。”但是他的未来的岳母却丝毫不为所动,她边说边督令女儿拿笔记录,转述了一封态度坚决的信,拒绝接纳俾斯麦!
  俾斯麦接到这封信后很沮丧,并不是因为舍弃了这个女子(虽然这时候他已经厌倦她了),而是因为他觉得受到了侮辱,他随即便打定了主意:“不值得为此表示我的痛苦,更不值得糟蹋了几颗枪子。”他打算到外国旅行,看看能否摆脱愤怒。他在旅行之后说道:“我现在冷静下来了,我应该把从前咒骂我的事当做一种幸福。‘,但是他心里还是觉得倍受侮辱。四年后,那位小姐的母亲试图同他和解,表达了很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愿望却被他拒绝。他对一个朋友说道:”我好几年心里都隐藏着一个想法,我觉得我的最深最真的情感被人蔑视,揭露我的隐私,伤害我的骄傲——这几件事在我心头还有余痛,我无法压制这种感觉。……我虽然有坚强的意志,却难以忘却印象很深的侮辱,不但不能全忘,就连忘掉一部分,我都做不到。“这时,他还说了一句话,说他”不再恋爱“。他的傲性与他的怒恨就是这样存在心里。
  俾斯麦游历的第一站是英国,那时他二十七岁。他在赫尔登岸,后又乘船前往苏格兰。然后他来到伦敦。在贵族院门外,他看到贵族们的坐骑在门外等候,原来他们是骑马的,而不是乘坐马车。这件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又看见赶时髦的人都是骑马快跑,对此也记在心里。凡是属于他自己的世界,他事事关注。他写信给父亲说道:“约克轻骑队的后备马匹每日每口给半斗油麦十二磅干草。”他又评论道:“英国人的彬彬有礼、喜好为人效劳远远出乎我的意料。甚至平常人也是十分懂礼貌的,有人对他们说话,他们显得很谦虚。”另外有一件事也使他感到诧异:英国人饭量大得惊人:“这是一个饭量很大的国家。……他的食物不是分开送来的。顶大的一块肉,大过你的想像。吃早饭时,你想吃多少就割多少,你吃得再多也不另外加价。”俾斯麦的信里不知有多少段都是说饮食的,到了晚年仍是如此。
  这个旅行家一到瑞士就写信给家里,请他的父亲与哥哥到期催人还税,信中的口气很霸道,请他们向这个或那个要钱,“我盼望你们把这些当成要紧的事去办,当做你们自己的事去办。”俾斯麦的信令父亲与哥哥深为不快。
  俾斯麦一回到家就开始觉得波美拉尼亚地方太小,德国是一个寂寞的国度,相比之下,外国人要活泼得多。他打算以拜伦为榜样,把诗本收起来,把账本也收起来,策划同他的老同学阿尼姆结伴游历。他要前往埃及、叙利亚等国,也许还要走得再远些,他就这样办。他将费几年功夫作个亚洲人,在印度的恒河边吸他的雪茄烟。但是他的老同学爱上了他的妹妹——十七岁的玛尔维妮,不肯同他结伴游历。印度是去不成了,因为他的父亲也写了一封“满纸都是眼泪的信”,说他现在是一个孤单老人(他今年已经七十三岁了,耳朵聋,还是个鳏夫),死期将至,想要见儿子。结果,这种拜伦式的游历天下的梦想以失败告终。
  作为一个乡绅,俾斯麦身上存在着一种寻求心灵慰藉的浪漫主义,三十岁那年,他写道:“在这五年内,我独自住在乡下,渐渐无法忍受一个小乡绅的生活了,现在我盘算着还是人官场好,抑或游历也不错。……当我一个人呆在乡下的时候,因为寂寞,我甚至想悬梁自尽。我认为凡是一个有良好教养的人,倘若他不娶亲而孤身一人住在乡下必定也会有类似的痛苦。”大概与此同时,他在记事册上写道:“成天算帐。成天在阳光下骑马或步行……人生像幻灯戏。”有一次他装作他是处在大世界里,他在账本上记上一个负责晚间守夜和造酒的工头的工钱,他称他们为守夜人或酿酒家人。
  那时,弥漫在学生中间的虚无主义也影响了俾斯麦,他也如一个在庄园里孤独无伴的武士排遣愁闷:“自从那时候起我就在这里生了根,……没有什么感觉,只不过按期办事。与我终日相伴的就是乡间的小乡绅们,因我的书读得不错,衣服也常常穿得比较周正体面,我在小乡绅的队伍中颇有点威名。我对捕捉野兽和鸟类很有一手,就像杀猪杀羊那样手到擒来。我骑马也很大胆,能吸很浓烈的雪茄烟,又能喝酒,其他人都醉倒在桌子底下时我仍保持不醉——但在我的记忆中,只有在喝醉酒的时候才会觉得极其欢乐。天天做一样的事,很像一架时钟,既无特别的愿望,也无特别的担心,这是一种极其令人厌倦的情形。”
  有时俾斯麦也融入这个大社会中。有一次他在北海的赌桌上输了好些钱,于是他将北海称作“自己的情人”而调侃一番。
  随着妹妹的出嫁,俾斯麦变得比以前更加愁闷。他挚爱着他的妹妹,只要她还年少,他就将她当作快乐与华美的典范。他一连好几个月同他的父亲住一起,读书、吸烟、吃八月鳗,有时他也同父亲一起去猎狐,其实不过是寻开心而已。有一天下着雨,天气阴冷,一群猎人包围了一堆树丛,那个地方似乎只有几个老婆子在捡木柴,却绝对看不出会有什么东西,为首的猎人捏住喉咙,发出一种很尖利的声音,引诱那只想像的狐狸出来。“等到父亲来问我,看见了什么吗?我的心里自然充满了诧异,说道:”我并没有看见什么。‘我们就是这样花费了三四个小时。……随后我们每天两次探望橘子树,每天察看一次羊栏,每隔一个小时我们就比较一下客房里的四个寒暑表,用手敲一敲风雨表,注意到表上所指的是否是晴天。我们将表都校得很准,特别是那几个固定的点数,所有的钟都是同时打点,惟有书房的钟摆落后。“俾斯麦用极其幽默的话语对他的妹妹讲述他的故事。俾斯麦还嘱咐妹妹说,无论什么小事都写信告诉父亲:”你要告诉他,说马怎么样了,房门响不响,窗子透不透风——总而言之,你要告诉他许多事情。“
  在他的心里,厌倦与慈爱,和顺与固执常交织在一起,进行激烈地决斗。我们不能责怪他到了三十岁时第三次进入官界,“为的是摆脱让我讨厌的四周的环境,这带来的感觉几乎让我产生厌世之情。”这个少年世家公子摆出一副很高傲的姿态给勃兰登堡的副长官写信说:“环境使我没有必要非得住在乡下,现在我能够毫无顾虑地为国家办事了。”
  第三次尝试进入官界很快遭到了挫折,他一出来做事就同长官发生了冲突。那位发怒的长官写道:“我有过许多奇怪的经历,但却从来没见过一个年轻的小律师有过六十三件公事处理不妥的。”俾斯麦愤而弃职而去。在他的长官尚未来得及解除他的职务之前,他对差役说:“你去告诉长官,我要走了,不回来了。”当天晚上他在宴会上碰见了他的上司,有人问:“你们两位认识吗?”俾斯麦回答说:“我不认识他。”接下来便很快乐地向众人进行自我介绍。后来他写了一封信,说他的这次尝试原是当做一种运用心思的招数,以便使他的内心恢复健康。因为他觉得无事可做,不得不天天做同样一件事情。可惜他的长官目光短浅且喜欢摆出一种骄傲的、令人可笑的姿态,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因为现在已不再习惯忍受了。有一次他曾替他的哥哥当地方行政长官。他很快也将这份职务抛弃了。
  俾斯麦曾说:“我就是这样在生命的河流中飘来飘去,除了一时的意向之外,没有别的东西把舵,至于在什么地方水将我推上岸,我几乎一概不管。”
  六、一段柏拉图恋情
  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波美拉尼亚乡间的小乡绅队伍里,虔信派忽然变得很时髦。老塔登、他的妹夫路德维希。冯。格拉赫、路德维希的兄弟(是一位军官,也是君主的侍臣)老普特卡默、皮尔萨赫——所有这些军官学校的学生,后来在自由党战争的时候都成为军官——都在柏林改信了新教派。后来,他们把这种新教带回了波美拉尼亚,与此同时,他们还带回了与他们思想一样的牧师们。这些牧师在家里、乡村里讲经布道,人们开会忏悔,逐渐改变了原来的宗教信仰。
  玛丽。冯。塔登是一位秀美、健壮、活泼的女子也易动感情,喜爱音乐、多愁善感。她曾读过让。保尔和歌德的书,演奏过门德尔松的乐曲。作为莫里茨。冯。布兰肯堡的未婚妻,她认识了未婚夫的朋友俾斯麦,那时俾斯麦正在考虑到亚洲旅游。她虽然爱他,但羞于出口,因为他是她未婚夫的朋友,应该尊重他,所以只能把爱的思绪埋在心底:“他谦洒的仪表,拨动了我的心弦。但当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又感觉到如履薄冰。”在她看来,俾斯麦不是一个天才就是一个魔鬼。我们可以从她的言辞中进行推论。这是流传下来的惟一的一封信。一个家境良好、易动感情的女孩子碰见了三十几岁的俾斯麦,她心里所想在这封信里表达得淋漓尽致,在波美拉尼亚人的眼中,俾斯麦是一位引人瞩目的人物,但在这个少女心中,他却是一个魔鬼。
  玛丽。冯。塔登原是一位虔信派的小姐,曾以妹妹的身份接待过俾斯麦,在她和她母亲及俾斯麦的一次长谈后,她写信给她的未婚夫:“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人发明了不信教或泛神主义,但俾斯麦是那样的坦白,那样的真诚……你当然知道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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