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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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可以看出他那奇异的悲喜交加的感情:“你以后写信要写明寄交莱茵河边法兰克福,钦派普鲁士大使馆参赞俾斯麦收。”
一、大使生活
“我觉得这里面让人厌倦得很,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奥地利人接连不断地搞些阴谋,但是我们在面子上还不得不作相处友好的样子,……各小邦的代表,大致看来,都是一群老派的外交家。即使他们只是同你借个火,他们也要拿出外交家的态度。当他们向别人索要厕所的钥匙时,他们也要带着特有的礼貌,选择好讲话的字眼,摆出友好的态度,然后才向你索取钥匙。……倘若我在这里能够不受他人控制,我就要斩除野草,不然我就打道回府。……我在这里觉得有些埋没自己,自由也被无谓地剥夺。我盼望不久这一切将会有所改变。……况且我还不知道我们的德意志政策能否实行,如果能够实行,那么将要实行到什么程度,除非我重权在握。……据我看来,在普鲁士外交界里头,极少能使一个成年人的奢望达到满足,他能够办的事也寥寥无几。除非他是个君主,副军长,或是一位外交大臣。”
所以当俾斯麦初人外交界的时候,他的心清处于不耐烦和厌倦之间,挖苦与讽刺之间,他所渴望的东西,也只不过才到手几个礼拜,如今他所处的这个地位,这个地位可以影响整个普鲁士——他已说过,他所做的事不值得一个成年人去做。他认为他的同事们是极其可笑的,他想解除自己身上所承受的种种束缚。假若有人告诉他,不到1862年,大权是不会落到他手里的,假若有人问他是否愿意再等十一年,他定会立即辞职,然后躲在申豪森的家里安闲度日。他一定不喜欢当副军长,却喜欢做君主。如果能这样的话,德意志问题他转瞬间就会解决掉。
现在使他伤神的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一个顶头上司,他要听这个顶头上司的调度,而且这个上司上面还有一个上司。他到法兰克福的第一天,写信给乔安娜说道:“我必定要习惯做名枯燥无味的办事人,按着钟点做事,什么时间办什么事,而且一办就是好几个小时,就这样死心塌地地工作到老。那些游戏与跳舞的事都与我无关了,上帝把我安排在这个位置上,我就必须作一个认真办事的人。”他对他的夫人说着这种郑重的话语。其实她与他一样,并不相信他会变作一个认真办事的人,也不相信他会变作一个枯燥无味的人。他还是以前的他,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人。他的性格是永不安静,无论他办成功什么事,事过不久他就看不起这样的成功。凡是浮士德那样以长久的努力而办成的事,由于他那永远不能满意的精神,又让这件事败坏于魔鬼之手。
他写信给格拉赫:“去年春天,若是派我在德意志作一个最无关紧要的代办,当一个学徒的话,我想我会更加高兴的。”其实,据他看来,无论什么差事,都要比在最后的第三年里整日听着那些他所耻笑的代表们乱说着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要强得多。对于他第一次打交道的这些外交官们,他觉得:“比下议院的代表们更可笑,而且他们更加盲目自大。……现在我深知在一两年或五年之间,他们将办成些什么事?只要他们一整天不要胡闹乖乖地呆着,我自己在二十四小时就可以办成。”他才称赞柏林的气象好,谁知在法兰克福呆了几年后,回到柏林,他又开始生气:“议院的诸多争辩毫无道理,有各式各样的无理取闹的事令人气愤。其实我很想在联邦的议事堂里作一番长长的有礼地辩驳。”
俾斯麦的心清就是这样变来变去。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对事物观察明晰,善于推理,使他能够很快地解决诸多问题,甚至能超过一个议会解决问题的速度。而且由于他性情的变幻莫测,又使他一旦办成一件事,立刻就转而瞧不起这件事。俾斯麦若是成了一个征服世界的人,他也就会因之而愁苦至死的。
他所担心的就是谜特烈威廉承受不了奥地利的压力,最后终会取消派遣大使。仇敌们见了这种状况,该会多么高兴!他写信给格拉赫说:“我并非像你的兄弟所想的那么有野心。……假使是由于党派的原因给我的这个职务,若是辞退了,别人就会以为有势力的人认定我不称职。……我现在很想得到这个差事,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他就是这样两面进攻,游说格拉赫兄弟两人,他想这兄弟二人肯定会把他说过的话转述给君主。但在他心里,他对于自己的将来还是很有信心,因为他写信给夫人说道:“薪水已经有三千元,再加上我们自己的进项,我们能够在这里生活,但是还需要节省。所以倘若到了夏天,我还未当上联邦议会的大使,那我就会让他们给我加薪,若是办不到,我就不于啦。”
他的朋友们却劝拿不定主意的君主俾斯麦今年不过三十六岁,向来未曾为国家出过什么力,现在一切例案都已推翻,居然当了大使。因为他原是君主麾下的一名侠士,还因为他是君主的几位最重要的侠士的一个朋友。
傅斯麦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置办家具。这些都是他自己一手操办,因为他的夫人尚欠阅历,又不在他身边。现在为了使自己过得舒服一些,身边就需添置一些东西,这与他少年和晚年时一样。他的大使的薪俸从二万一千元起,他手头上从未拿过这么多钱,所以他一开始就置办了好多东西,但仍是很节俭的。他写信给哥哥说道:“一年前,或是六个月前,谁能想到我会花五千金币(每个合二先令)租一间房子。我还雇了一个法国厨师,以预备君主生日的请客……我已经花了一万至一万两千元购置家具,如今尚未置办齐全。花钱最多的是金银、铜、玻璃、瓷等器皿。地毯与木器却花钱不很多。因为这里吃饭是每一个盘用一个叉,请三十位客至少要用一百副餐具。……我要开一个三百人跳舞的舞会。……仆人们忙着准备东西,无用的花费实在太大……更不必说那十二个仆人的工钱,这些仆人一半男仆,一半女仆,我宁愿管理三十个乡下仆人。”
在这个讲究钻营的社会里,我们可以猜测没有任何人开始做一件大事会像俾斯麦这样从容。他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却也会细致地讨论用多少副餐具,或告诉他哥哥说他的老马夫穿起新式衣服来,好像一位伯爵——他对他哥哥说起这些琐事,从另一方面表示俾斯麦的祖先们是成长于不甚宽裕的家庭。遥远的波美拉尼亚女孩子们会称他是个“世界伟人”,然而他却不过是二等乡绅,只是在忽然间受命当国家代表。俾斯麦自始至终都摆脱不了他那乡绅的本色,如少年时大手大脚地花钱,后来才开始知道节俭,一心想增加田产,努力清还田产所担负的债务,然后添置新产,添置森林与村庄,为子孙谋利。有时他觉得这样做很让人讨厌,但是从基本上说,这样做却养成了他以后的性格。由于经营着这许多产业,使得他成为一个小心翼翼的经济家,并且使他由家长制作风演变成国父的作风。
他的阶级骄傲,也是忽然间变作进入上流社会的贵族公子的派头,因为这样的骄傲大于一位图恩伯爵的骄傲,这个伯爵认为请法兰克福的商人吃饭就是失了身份,俾斯麦报告给他的长官,外交总长曼陀菲尔,说道:“我同那些卖给我家具的商人的太太们跳舞,这些人极有礼貌,几乎使我暂时忘记他们丈夫是那么狡猾的商人。坐在我对面的那位女士,就是卖给我雪茄烟的商人的太太,坐在我身边的女士,正在同一位先生跳舞,那位先生是前天卖给我太太窗帷的商人。”俾斯麦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不同阶级宣战,国内政策也是如此,这种行为很符合他的个性。
惟有他的哥哥明了这一切,但是却不明白俾斯麦的别的事情,他的哥哥“就是一个老实地主的俾斯麦。”他兄弟二人虽有言在先,两人的钱财要分得清清楚楚,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做外交家的俾斯麦托他哥哥经营什么事情,他们却彼此不断地互相传递经济方面的情况。他现在属于本地的政事局,却向局里诉说申豪森现在的主人要求填补款子、河堤等等。“我现在从申豪森收到欠租,我有许多还债的计划,我似乎变成了一个极为贪财的资本家。”当他们夫妇不断地被一些王公贵族们宴请时,他却在心里算计,“赴宴时须随身带着行李与仆人,坐马车需要花钱,喝酒也需要花钱,这样算来,我们所花的钱,也足够我们在家请几位客的。”接着他又算计,以自己所处的地位需要请多少次客。“请这许多次客,要花许多钱,我得小心打算,从前对于钱财却没有像现在这般小心。我们现在花费很节省,赔补去年冬天的费用,到七月初一,我的财政状况又可以好起来。”有这样一笔一千元的款子,从前是可以记公账的,现在却要他自己掏腰包,他当然很不高兴。其后他对于社会上的诸多应酬,他也不再肯花钱。不仅在他早几年的信中,连后来六年的信,都提到这种宴会。“说到这些宴会,最令人讨厌的就是那些切碎了的肉!倘若我一个人将剩肉都吃了,会弄坏脾胃的,倘若我宴请的老少们都帮我吃掉,我喝了太多的酒,也会伤害我的脾胃的。”
基本上讲,他觉得外交官的生活是单调无味的。他写信给他的岳母:“我从早上吃茶点时起到中午,这段时间接见大使、听属员们报告公事……随后再到议会,闭会最早也要在一点钟,迟则在四点钟。闭会后等到五点钟,有时我要出去骑马,有时要阅览公文。……我们吃大餐时多数时候有一两位随员相陪,餐后(往往我还未吃完,就有人请我出去)是一天中最舒适的时光。我躺在大虎皮交椅上吸烟,乔安娜同儿女们围着我,我翻着二十张报纸。到了晚上九点或九点半左右就有人来报告,说马车准备好了。我满肚子的不快,关于社会上所说的快乐,我有一种很痛恨的感觉,我们必须装扮好自己,以便在欧洲的上等社会中演戏。乔安娜在宴会上同老年妇女们闲聊,我同她们的女儿们跳舞,要不就同她们的父亲们谈一些严肃的话题,将近半夜时,甚至更晚,我们才回家。回家后我躺在床上看书,直看到我睡着。等到乔安娜喊我起来,问我究竟是起床还是再睡。”
“使馆里有一种随意的舒适感,其实就是乱,因为太多的礼节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我的一个老朋友美国人莫特利来法兰克福探望我,说道,‘有好几处大房子,人们在里边可以随随便便’,这就是其中之一。……私宅都在后面,向着花园。人们在这里都是很亲密的,老的少的,祖父母们领着孩子们,旁边还跟着一条小狗。他们在这里吃、喝、吸烟、弹钢琴。在这个大宅子里面,啤酒、饮料、香擦等应有尽有。人人都收藏着极好的哈瓦那雪茄,想吸就吸。”当俾斯麦能够穿他的那件带花的睡衣,并穿到很晚,有时穿到中午,他为此会非常高兴。当他要出门的时候,却不得不脱下这件花衣,打扮整齐。“与其买十件浆过的内衣,不如买五件更好一些的。你只花两元钱是买不着好内衣的。”
这样的生活,使他觉得活得很年轻,在他的朋友柏克给他画的一幅油画中,俾斯麦就显得很年轻。现在他剃了胡子,却失去了许多苍老的感觉。在他未当大使之前,他确实显得有些苍老,后来渐渐地恢复了年轻。他剃去了胡子,是为了做外交家考虑的,他虽然对夫人说,他之所以剃去了胡子,是为了听从她的要求,实际上,他是听了涅塞洛德的一句示意的话,才决定将胡子剃去的。因为他正要觐见沙皇,有人猜测尼古拉不喜欢胡子。他不习惯那种坐着不动的生活,这样他会觉得难过。他说了不满意的话:“那些永无休止的宴会,使我讨厌到疯狂,这对我简直就是一种糟蹋。因为人们要吃许多杂七乱八的东西,以便敷衍到终席。我的肝可要毁了——这些不良后果就先别提了。”但是当他的医生告诉他要他早上五点钟起床,披上一块湿布时,他就说:“假使能够找着一个死的更自然的办法,我宁愿死得更自然一些。”
他身体很重,只能靠骑马、打猎才能把体重减轻些。倘若有公事使他不能出猎,他常常会发怒。“到底还是打猎才是最好的消遣方式。在森林的深处,那里既无人,又无电线,只有在这种地方,我才会感觉格外的舒服。我想过乡下日子,想出了思乡病。……我已日渐衰老,我想享受这闲适的生活。”他求他哥哥给他一匹马,“要能载得动我,还要好看一些的。我不管马的脾气有多大,只要它有这样的体力。”我们看什么样的马,就知道他十年间的变化。从前他看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