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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俾斯麦-第10节

小说: 俾斯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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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俾斯麦二十三岁的时候,尚无这种宪法,所以他不肯投身于官界。现在关键的时刻已到,俾斯麦怎能不努力争取?如果他能在柏林的议会占据一个席位,那么他一定会在马格德堡有一个席位,有发言权。就是这种前程将他引出波美拉尼亚,指引他在武士议会担任职务。由于年纪最轻,他那个阶层只派他当议会的替身代表,只是在遇到有缺席的情况下他方能出席。
  他现在坐在申豪森家里,研究着诸代表出席的初次家庭式的会议。在他的心里和脑海中,他在激动地想像着这些事情。在柏林,那些代表们的资格都比他老,而且身体结实,使他找不到展露头角的机会。他只好另想办法,找机会拉一个下来。于是他抗议说:“有一位男爵,才当了省长(借用),不该又作议会代表。”他的老前辈们听了,耸耸肩,反问他:“你为什么离开波美拉尼亚?”俾斯麦听后大怒,一气之下跑去探望他的未婚妻。随后,对这件事就不再那么耿耿于怀,再谈起来也只是付之一笑,不久便辞职离去。
  随后(到底机会来了!),有一位在柏林的萨克森武士得了病,俾斯麦便耍了一些手段,最终顶了他的职,进了议会。这是发生在1847年,时年他三十二岁。
  在柏林议会,从莱茵河到默麦尔,各省都有代表。这是普鲁士统一的一个标志。然而在议会中,最有知识的人们的主张却不是在普鲁士而是德意志。所有能放眼未来的人都渴望自由主义,渴望将诸邦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德意志帝国。国王现在也似乎有这样的意向,然而这种想法却是他父亲所痛恨的,尽管有着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作后盾。在这个联合议会中,共有五百名议员,其中保守派只有七十人,在这七十个人中,却无一个主张德意志的统一。
  俾斯麦觉得自己很是孤立无援,他的社会地位使他愿意附和君主之意,但是依他个人意见,他从少年以来都是反对自由主义的。结果是哪一个党派他都无法真心附和。在他的本性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骄傲、胆识和愤怒,如今孤立的状况使得这一切都受到煽动。在第三次会议上,有议员提议发起一个农业银行,由国家担保。保守派对此表示反对。俾斯麦作了第一次演讲,反对保守派,替政府辩护。这次演说极富进攻性,同时攻击两方面。他很瞧不起他们,他写信给未婚妻:“演说家肚子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却胆敢乱说一气,真是怪事。他们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许多无用的话,还不知羞耻地自鸣得意。……议会之事如此触动我,这真让我出乎意料。”他又说:“我对政治如此激动,确实是意料之外的。”
  当俾斯麦处在热恋中时,他已经抛弃了的怀疑主义,如今更要抛弃啦。他以绝无仅有的热忱关注着一些人和事。他现在为什么如此激动?并不是因为辩论的有关问题,因为他并不太顾及农民,也不管他们是否能得到较为有利的四处借钱的条件。他认为考虑普鲁士是不会让他晚上睡不着觉的,考虑德意志是更不可能的。之所以让他激动的是,他终于人了“战场”,在议会中他可以大规模的‘作战“。当他快要出门赴会时,他屡次写信给他的未婚妻,很郑重地说:”我现在要去打仗。“从前,俾斯麦的傲慢表现在他瞧不起人上,如今,却无时无刻不体现在他那挖苦人的信中,要不就是在决斗中。他的傲慢却未曾遭遇对手。他有着充沛的精力、异常丰富的知识。他太过于骄傲,不肯做官,他太过于自由,不愿作一名军人。他所管辖的不过是些农民。他有许多才能,这使他没有费多少力便当上了领袖,却从未遇到过对手。现在他找到了一个用武之地,他认为值得为之奋斗。他并不努力要实行政治或经济改良的特别规划。在他看来,作为一名人民的代表,就是要大胆说话,大胆做事,该拔刀出鞘时会毫不犹豫。
  他的第一次长篇演说就是在他所出席的第四次会议上发表的。那一日,有一个亲眼看见他的人这样描绘他:“他是一个三十出头的人,身材魁伟,两肩很宽,他长着贵族的脸庞却不是精雕细琢,脸上线条流畅。他的脸色红润,浑身都是气力,显得极为健康,他的脸的下半部多肉,似乎带着一股挖苦人的神情。他的鼻子长得不好。他的双目之上是柔和的双眉,额头很宽。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喜欢过舒服日子的人,但是如果细看就会察觉,他是一个自信、有着操纵欲望的人。”这一段描写虽不免为俾斯麦后来的历史所润色,却使读者能从中得到对他较好的印象。然而这位见证人却忽略了一点,这个时候的俾斯麦与其后数十年相比,说话总带着一种很特别的腔调,凡是听到过俾斯麦说话的人都对此表示认可。他的语调有些尖,声音温和,话语有些半吞半吐。
  有一位自由派贵族在议会上发言说,“1813年普鲁士人之所以出兵,并非是怨恨拿破仑。因为像我们这样高贵的民族,是不可能有什么民族仇恨的。当时的情形一定会胜过今天,因为在那个时候,政府是以人民为根基的。”这两句话中,他暗含着另一层意思:那就是现在流行的思想,认为自由之战是国人为求得自由而发起的,而1813年之战是为民众政治而战斗。俾斯麦奋起反驳,表面看来他的反驳似乎是突如其来的一种冲动,实际上他是早已预谋好的(草稿至今还有),他说道:“1813年的民众举动,理由和动机早已昭然若揭,还用有什么别的理由和动机?岂不是很可笑的吗?所谓理由和动机,没有别的,就是帮人在我国驻兵,使我们蒙受巨大的耻辱。无论是哪个国家遭受这种羞辱,都足以使这个国家的人民热血沸腾。不仅如此,我认为他在羞辱我们国家的体面。一个人被别人打了,他不解释自己为何要挥拳反击,反而说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利于第三者。这合乎情理吗?”
  俾斯麦的这一番反驳并没有得到他的朋友们的支持。他的满腔热情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因为之前讲话的那个人并没有讲什么大不了的事,是本不应招来他的这番斥责的。那些在解放之战中奋力拼搏的人,还有他们的子弟们,甚至包括保守党的一部分人听到俾斯麦的这番驳斥后,无不忿恨不已。有人答复他说,当有人激励人民奋起抗争时,并不是忌恨国家,而是爱国。俾斯麦只是年纪太轻,不晓得这件事罢了。俾斯麦认定这人将来必定是一个敌人!俾斯麦高兴极了,他再次走上演讲台:“吵的太凶啦,议长请众人安静。”然而众人却丝毫不予理会,这位最年轻的议员非常气愤,掉过脸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就在那里读了起来,直到人们安静下来。他又第一个站起来,说道:“解放之战时,我尚未出世,对此我很是遗憾,却也无能为力。但是今天在我听了你们的发言后,却不再遗憾了。因为你们说普鲁士之所以变作奴隶,并不是外国人要你这么做,而是自己想作奴隶。”
  他的这番话仍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后来他的一位朋友说道:“这样一个有才能的人,却让自己变得如此无理可笑,实在让人费解。”俾斯麦的一位曾得过铁十字宝星勋章的亲戚对他说:“你自然是很对的,但是你不应该说这种话。”布兰肯堡说道:“在这里吮过血的狮子,不久就会换个腔调大吼了。”此时尚为少年历史学家的济伯尔,在报上撰写文章批评俾斯麦的演说,说维新与自由不能用这种方式来加以区别。
  济伯尔批评的很正确,所有的批评家包括布兰肯堡在内都是这样认为。但在他们这一群人中,没有哪一人能理解俾斯麦为什么要这么做,为自己制造这么大的一个笑柄。事实上,理由就在于,凡是天才,在他与群众第一次相遇时,常常与人们发生冲突。他预备好他的演说辞,毫无疑问地说明他没有把握。他确实难以理解当代的法律,所以才激起他的朋友们反对他。另外还有一点,在于他的愤怒,更多的是指向那些愤恨法兰西的人,相形之下指向反对法兰西的人少一些。他在议会中尚属无名之辈,然而却胆敢在议员们争吵之际第二次登台演讲,这足以说明他瞧不起这班人。在这次斗争中,他表示自己是一个斗士。他写信给他的未婚妻,说道:“昨天我说了几句话,激起一阵前所未有的反对我的浪潮,这几句话确实有些语意欠清晰之处,是关于1813年人民战争的性质一事。我的这几句话很是打击了与我同党派的几个议员的虚荣心,自然使他们全力反对我。他们很痛恨我,也许因为我把真相告诉他们……他们骂我年轻,还骂我一些别的话。”
  他写给乔安娜的信,柔情蜜意虽不比从前的减少,却渐渐有了仅仅向她汇报情况的趋势。当她得了重病时,他虽也为她祈祷,却告诉她“自己不能擅离职守”。本答应她圣诞节回来看她,然而圣诞节到他却未能履行自己的诺言,只写信告诉她:“我不必解释我为什么不能来……现在一张决议票就可以将一些国家大事全翻过来……议会与你相隔不过一百几十英里,我却不能回来看你,我实在是有难处。你们女人真是奇怪,同你们见面说要比写信说效果好的多。在赖安菲尔,我是个闲人,只有结婚后,我们才能如你我所愿的住在一起。”
  才订婚没几个月,俾斯麦给未婚妻写信已严然是一个丈夫的口吻,他对恋人的激情并没有随时间而消逝。但是不久,他就露出大男子的面孔,他的意志别人是不可违背的。俾斯麦平生第一次爱惜时光,说他是一个闲散人。他也是平生第一次将有些事情看的很要紧,他说,政治可以使一个人废寝忘食,“反对党们不顾一切地制造谣言使我发怒。”沉缅于政治的俾斯麦不久却又怀念起田园般的农村和他的乔安娜。在他做了两个星期的议员后,告诉乔安娜说,他对政治极感兴趣,政治使他的人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信中他写道:“假使我能拥着你,带你到远处的森林里打猎,休息时我们呆在一个小屋子里,在那里我看不见别人,只看见你秀美的脸庞。我无时无刻地不在做着这样的梦,我越来越厌倦政治的无休止争斗……假如我能够只同你在一起,这就是我越得不到的就会越渴望得到。”
  我们在这段话里又看见他自相矛盾的特性。在他尚未体味到政治的滋味时,他对她的未婚妻说,他要闯人社会。现在,他已进入议会中,却渴望能在森林中打猎,充分体味大自然带给他的放松。他的性情很让人捉摸不透,无论处于什么地位,都不会让他满意,他总是游移不定,像一个四处游荡的闲人。
  十、当选议员
  当时在位的普鲁士王是盼特烈威廉四世,他是一个不喜安静、爱慕虚荣、性情不稳定的君主。他在人民与国家之间,其实不过扮演了战场上一个小丑的把戏。他是一个浪漫且头脑不太清醒的热心人,他妄想自己一登上王位就会解决许多棘手的问题,同时会推进东边诸列强与法国的利益,与神圣联盟携手,推进德意志的统一。当他装出一副崇尚自由的样子,履行他的父亲曾答应过国人的条件,在召开第一次议会时说:“你们将来必定会毁了全局!”当他应当放手给人民权力时,却一次次地故意错过各种机会。他根本不懂现代人的精神,既执拗又骄矜,相信自己肯定能当一个专制的君主。他已被发现有精神病的征兆,不久人人都知道他得了这种病,可惜国人却无法不让他当君主。二十年后才正式宣布他是个疯子。他将一件利器交给人民,当人民敢运用这件利器时,他却掉过头来恐吓人民。他一面说“我很欢迎你们”,同时却禁止人近前。他说:“有许多事只需要君主知道即可。”
  就当时的情形而论,很难找出一个人,要比俾斯麦还要与这位君主合不来。虽然这样说,在1847年俾斯麦还是常常出入宫廷。当哈斐尔出巡时,他也同往。“在复活节前,我们去探望朋友,只有宫里的人很敷衍我。”那些贵族子弟们恭维他在议会发表的演说,国王却不便恭维,恐怕别人怀疑这位最年轻的议员的独立性。他知道俾斯麦至今仍然是非常独立的。利奥波德和路德维希冯格拉赫是君主的两位顾问,其中一位是军长,另一位是主席(两兄弟对整个世界都比较了解),他们也是俾斯麦的顾问。他们比俾斯麦年长二十岁。路德维希是一个虔信派,曾在塔登家里见过俾斯麦,很喜欢他。路德维希根据君主的示意,给了俾斯麦许多演说的资料。
  这时他开始加倍努力,他想做既有利于君主又利于自身的事。以忠于君主而增加自己的势力,以扶助君主而改变自己的前程,以暂时巩固君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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