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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4节

颠覆三国记-第5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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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顺入川前这段时间,也没有只顾着内部事务的处理。赵统临走时可是说了,让黄顺在荆州闹出动静来,把曹魏的注意力放在荆州。这样,才能方便蜀汉朝廷在内部搞大动作。

    这是大战略,黄顺必须要执行。吸引曹魏注意力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攻打南阳了。而且,情况已经传回,曹仁病重,已经回邺城休养,南阳守将换成夏侯霸。一个小后辈,根本不可能是马超的对手。何况,马超的攻城主力不仅装备了铁楼车这样的攻城利器,还拥有马钧的最新发明:炸药包。只消将炸药包放在距离城墙三四步远的地方,炸药包一爆炸,周围十步以内的城墙根本挡不住炸药包爆炸的冲击。再高再厚的城墙,几个炸药包炸下去,也是千疮百孔,丝毫不具备防御能力。

    本来,炸药包黄顺是不准备用在南阳战场和武关战场的,毕竟南阳和武关,黄顺不仅仅是打下来完事,而是要据为己有,并以之抵抗曹魏的反扑的。城墙炸塌了,黄顺还得费工费时去修。

    但现在的情况,仅依靠铁楼车,虽然也能拿下南阳城,但费事耗时不说,曹兵一旦抢出城,铁楼车就是个累赘,连累攻城军队想撤不敢撤,不能把铁楼车扔给敌人啊。

    有此弊端,铁楼车的作用实在有限,除非攻城一方能建立起稳固的军前大营。南阳城外,要建立这样的大营可是相当困难。而且,南阳守将换成了夏侯霸,正年轻气盛着呢,不可能当缩头乌龟,反倒是引蛇出洞的计策比较可能奏效。

    最为关键的,是黄顺的时间有限,赵统一回成都,肯定第一时间去找刘禅谈黄顺入川的事情。刘禅任命的诏书一下来,黄顺就必须马上启程去成都,没有时间留在荆州了。黄顺要想在离开之前搞定南阳,只能动用炸药包这样的大杀器。

    黄顺准备的充分,表现在具体战斗上就简单的多了。马超只是简单一个示弱后撤,夏侯霸就上当了,带领骑兵紧追不舍,被马超轻易的包了饺子,夏侯霸被活擒。

    夏侯霸被捉,南阳城群龙无首,面对马超再次大兵压境,南阳城还没骨气的选择了开城投降。

    就在南阳城破的那一天,黄顺也收到了来自成都的诏书。

    算时间,赵统一行人顶多刚到成都,能见上刘禅一面都是极其迅速,不可能马上下诏并送到荆州。

    如此迅速的原因,在于赵统不走寻常路,直接在路上给刘禅写了一封信,心中对刘禅建议,任命黄顺为武威侯,上朝协理朝政。

    赵统不愧是官场新秀,想的就是周到。黄顺在荆州,可要是一把手,没有谁能指挥的动他。让黄顺到成都,安排的官位太高,旁人有意见;安排的官位太低,不说黄顺不满,整个荆州士层都不会满意。而且,就算黄顺最终到任,作为黄顺的上司官员,谁敢去真管黄顺?黄顺一个心情不好,将之摁倒在地揍一顿,那可是白揍啊。

    别的不说,就说黄顺身边那一干亲兵,真打起来,成都所有兵马加起来都未必是人家的对手。有这强有力后盾在,黄顺怕谁?就是当今皇上,有些时候也得让着皇叔三分。

    所以,对黄顺的任命,必须讲究策略,既不能官位太高,也不能官位太低。赵统人多精明,直接避开了这个两难选择,什么官位也不安排,直接给黄顺一个武威侯的爵位,也不说具体做什么,但可以上朝听政。其实就是说,什么事情黄顺都可以过问,也可以都不过问。反正凭借黄顺的威望,只要他过问的事,经办人就没法不重视黄顺的意见。

    这样一来,黄顺满意,百官那里也好交代,皇上也省心,皆大欢喜!

    刘禅收到赵统的书信,自然是大喜。他当然有理由大喜:黄顺入川意味着什么他太清楚了。这表示,黄顺的实力,以后就是蜀汉的了。别的不说,光荆州那十万兵马,就足够打动刘禅了。区区封一个侯算什么,在刘禅看来,封王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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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4章 醉卧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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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汉制,外姓不可封王。这是汉高祖刘邦留下的规矩,四百多年来没人敢突破。曹操突破了,他儿子顺手就称帝了。可以说,外姓封王,那就是篡权的前奏。所以,封黄顺为侯,已经是作为外姓最高的爵位了。

    对黄顺这个满脑子商人思维的人来说,什么武威侯,不过是个称呼而已,最为关键的是入川。黄顺相信,只要有手段,有能力,不论官场还是商场都一样,早晚能打开局面。所以,黄顺根本不在意诏书的内容,只大略看了看,就迫不及待上路了。黄顺忽略掉的信息是:他是蜀汉第一个异姓封侯的人!关羽张飞跟刘备关系那么铁,都没有混到黄顺这个地步。

    黄顺上路可没有诸葛亮那般自己先去趟路,安排的差不多了再接家人过去。黄顺直接是一步到位型的,带着近两千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出发。这还是黄顺感觉太过张扬不好,刻意压缩的规模。光黄顺的亲兵团就有近四千人,大部分都留在襄阳,保护十姓本家了。

    一路无话,等黄顺带人来到成都城下,刘禅亲自带领百官出城迎接。黄顺也就在刘禅前面客气客气,人家毕竟是皇帝,讲究的就是山呼海啸,要的就是那个面子。至于其他百官,黄顺都是平级论交,一视同仁。

    这在商场是再普通不过的礼仪在这里,却一下子成就了黄顺平易近人的人缘!也是,黄顺是夏吟坊坊主,手中掌握的资源多可敌国,后来任襄阳城主,又锻造出一支近十万的军队。这样的牛人来到成都,与他们平级论交,当然是很看得起他们了。

    就算这些都不提,现在黄顺的新身份武威侯,也是压他们一头,见面也是他们下马下轿,施礼恭候着。

    就算那些对黄顺从心底里反对、讨厌的人,也不得不承认,黄顺是当今天下的大人物,其风光和影响甚至还在刘禅之上。没见到真人时自然可是肆意诋毁,但真在黄顺面前,他们也是毕恭毕敬,丝毫不敢炸刺。

    刘禅为黄顺接风设下的接风宴,文武百官根本没有机会参加,得以参加的都是追随刘备的老人们的名门之后。黄顺既然有心在西川发展,自然也是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接风宴上的气氛很是热烈。

    刘禅是个急性子,赵统告诉他,西凉那边的战事,可以让黄顺出面协调河西的精兵前去解围。赵统的意思,是刘禅与黄顺相处上一段时间,两人关系熟悉了再说,刘禅却也有些等不及,直接在接风宴上就提出了这个要求。

    刘禅如此不敢套路出牌,好在赵统事先安排好了一切,黄顺早知道此事,因此没出什么岔子,黄顺只是一愣,感觉不该在这个场合说这事,却也没有多想,痛快答应下来。

    黄顺还告诉刘禅,他第二天就修书一封,星夜兼程送至河西,一定要彻底解决西凉战事。

    接风宴上,所有入席的人都喝大了,黄顺也喝得有些找不到北。第二天,黄顺捂着脑袋起床,溜目四顾,却发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外面有人听见黄顺起床,连忙有丫鬟进来伺候。黄顺一看丫鬟也是陌生的,连忙问这是哪里。丫鬟抿嘴一笑表示,这里是皇宫。

    黄顺这才想起昨夜喝大的事情。醉宿皇宫可不是小事!就算黄顺再洒脱,此时也感到浑身不自在,连忙起身,就要离开。宫女哪能让黄顺走,正阻拦着呢,刘禅已经一阵风一般闯了进来。

    “哈哈,你的酒量不行啊,朕早就醒了,等你半天了!”

    一看刘禅来到,黄顺知道走不了,只好硬着头皮客气了几句,刘禅高兴的说道:“昨天晚上留你在宫里,是想着今天咱们可以痛快的玩上一玩了。”

    黄顺纳闷道:“玩什么?”

    刘禅骄傲道:“随便你说玩什么,朕都玩过,而且水平还都不错。”

    黄顺就算心里再不信,再不屑,面上也不敢露出来。黄顺谦虚道:“不知皇上想玩什么?”

    刘禅做皇帝好几年,也知臣下在皇帝面前不自在,也不为难黄顺,兴高采烈道:“今天咱们先玩斗蛐蛐好了。朕那里有好多一流蛐蛐,随你挑。”

    黄顺一听下巴差点脱臼:原来刘禅说的玩,是指这些小孩玩意!想想刘禅都当皇帝几年了,怎么还是这么个小孩子心性?

    这些当然只是心里想想,嘴上不可能说出来。对黄顺来说,入乡随俗,客随主便。皇上来成都是来发展的,能够尽快打开局面的最快捷径就是走皇帝的路子。所以,结好刘禅就是黄顺入川后的第一件要事。

    要结好刘禅,当然要讨其欢心,自然是要投其所好了。既然刘禅喜欢玩这些,黄顺当然也只有陪着玩了。

    好在黄顺小时候也是不良少年出身,这类玩意没少玩。真说起来,黄顺可能比刘禅玩的还要专业。

    “皇上如此一说,微臣这才想起,好多年没有玩斗蛐蛐了。”黄顺小心说道,“想当年,微臣斗蛐蛐也是一把好手,未必就比皇上差。”

    刘禅一听就兴奋了,“当真?朕还从没碰到过强劲对手,总是轻松的赢,一点意思都没有。你要是能赢过朕,朕重重有赏。”

    黄顺可说是正好从刘禅这个年纪走过来的,刘禅心里怎么想,他知道的一清二楚。黄顺知道,这个时候,如果一味的迎合刘禅,让刘禅赢,反而没有意思,显不出自己的特殊存在。

    不用问可知,那些陪刘禅玩的下人、臣属,肯定都是尽可能的让刘禅玩高兴,赢痛快。黄顺只有反其道而行之才行。

    如此做,在黄顺看来,没有丝毫的风险。刘禅此时的想法,在黄顺看来,很简单,就是找一个能玩到一起的朋友!对,就是朋友!到了皇帝这个级别,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缺的就是朋友,那种可以一起笑,一起哭的朋友。

    由此可以看出,刘禅其实也是性情中人,不想待在皇宫里做一个孤家寡人。刘禅想要的是朋友。所以赵统才能得宠。但严格说来,赵统也不是刘禅的朋友,赵统不过是起到一个狗头军师的作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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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5章 斗蛐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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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禅不服气道:“你要是说起别的本事来,朕或许能服你,但要说这玩蛐蛐,朕就不服气了。朕对斗蛐蛐,很有研究。你听着:

    区分蛐蛐的好坏,主要看顶部和额部这两个部分。头色不分,必为下品。无论青、黄、紫、白一定要分清。头色的特征在脑盖上,脑盖上的色分清了,再与斗线相配,加顶门上的色,三者综合,可以来定虫属于何种色络了。

    斗丝是虫品级高低的重要体现之一,直者为斗丝,枝生杈为麻路,黄色的为金斗丝,白的叫银斗丝。斗丝应该细直隐沉,两边清晰为上品。斗丝要生得开阔,越开阔落口越重。

    蟋蟀的眼要有光泽,黑如点漆,突出于额角者为上品,如果生于面门,当然名贵。眼角起成方者,其性必烈,落口沉重,超出一般。

    须以粗长活为上品。粗则牙壮,活则虫烈,四处寻斗。

    每只蟋蟀都有门牙和衬牙,衬牙生于门牙内,是蟋蟀专吃食用的,门牙也称斗牙,是用来吃食和格斗的,斗牙品种繁多,可从牙品、牙色、牙形来判断优劣好坏。

    牙品:钢牙,色如乌金,黑而发亮,是牙的最高品级。灰茭白牙。白而无光,成灰白色,一般形四方而粗壮,硬度仅次于钢牙,生就此牙,不论形色,虫皆为上品。紫花钳,紫红色而有纹或斑点。其他牙种难有上品。

    怎么样?我说的这些,一般玩斗蛐蛐的,没有这两把刷子吧?”

    黄顺鼓掌道:“皇上果然博学!我敢说,满朝文武,论起斗蛐蛐来,怕是无人是皇上的对手,但要说得除了我之外!”

    刘禅说道:“你在斗蛐蛐上的见识还能超过朕不成?”

    黄顺说道:“皇上,我就问一句,咱俩站在这里,让旁人客观评价,谁更强壮?”

    刘禅说道:“这个何用别人评价?当然是你强壮!”

    黄顺说道:“要是咱俩在这里打起来,谁更有可能赢的最终胜利?”

    刘禅说道:“这个答案也很明显,当然是你赢。”

    黄顺摇头道:“错!真打起来,我敢打赌,赢的一定是陛下。”

    刘禅奇道:“这是为何?”

    黄顺说道:“因为陛下是皇上,我为臣子,以下犯上,心里总是发虚的。而皇上,气势上却是居高临下。因此,根本不用比,只看身份不同,这场比试就已经分出了胜负。”

    刘禅摇头道:“这不算。要是撇去身份,朕当然不是你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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