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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忠义天下-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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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去不合适吧!”

    那瘦脸哨骑犹豫道:“咱们不过是临城行军都司的哨骑,在此是管理本地商队的,这北安所自有边镇的边军,咱们横插一手,真出事可没法说!”

    “就是,咱们还是回去吧,看着天也不早了!”

    瘦脸哨骑一起头,其它人也都随声附和,但是马全生性圆滑是一回事,可义理加身又是一回事,眼下,明明有可疑的情况在不远处发生着,他们却置之不顾,如此怎么对的起老天?对的起自己胸膛中的那颗心?

    但是马全到底还是稚嫩三分,眼前这些哨骑大多三旬上下,甚至于那瘦脸哨骑都是在军营滚打多年的老兵油子,对于某些事他们看得到底比马全透彻,即便马全用哨骑营什长之职来压,也没什么用处!

    “你等果真不去?”马全怒气沉声。

    瘦脸哨骑摇摇头,应声:“马小公子,咱跟您说句实话,蛮子马壮腿快,刀狠有力,真碰上,咱们基本不是对手,送了性命暂且不说,这名不正言不顺,死了都没人记着弟兄几个!”

    如此一来,马全狠咬牙关,气在胸膛转了三转,随机一拉缰绳,朝疑声传来的方向奔去,见此,瘦脸哨骑皱了皱眉,其它人看着他道:“我说余五,别真是蛮子吧,若真是咱们这么搞可就过火了!”

    “这马全是总指挥使的长子,他要真出事,咱们能脱得了干系?”

    瘦脸哨骑余五听着耳边的呱燥顿时火大,一嗓子吼出来:“他娘的,你们什么货色真当老子不知道?别在这给老子充正经种,也别说什么可能不可能,那声音绝对是草原马,错不了,只是在这地界上,怎么会出现草原马?除了边军还有谁骑草原马,他娘的,听说狗日的世道快把蛮子给饿死了,他们真要拼命偷偷进到这里,也不是没可能!这个公子哥崽子真不知天高地厚,要真碰上蛮子,就咱们这几把刀,够个屁用!”

    但骂归骂,余五咆哮一通,也彻底冷静下来,分清急重后,当即抄刀上马,其它人见了,顿时一愣,余五见状又是怒喝:“都他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跟上去,若马全小公子真出事,咱们都得掉脑袋!”

    马全循着那接连不断的马鸣,顺着土道直奔林外,出了林子,翻过一矮坡,马全直接被远处的景象震惊。

    在远处的坡梁下,有一军屯堡,只是眼下那军屯堡火光冲天,在它四周,还是十几骑正在来回奔爬跑,马背上的家伙虽然穿着边军的明光铠,看起来与边军无疑,可是他们铁盔之下,随风飞舞的发鬓和手中抛向军屯堡的火把出卖了自己。

    试想,夏境边军都是直束发,何时改成了绺绺发髻?再者,北安所是边镇的军屯地域,每个军屯堡都是一个小小的粮堡,没有谁会傻到去烧掉自己的吃食。

    至此,马全的心彻底冷颤,他无法想象那些人到底从哪来?又为何扮做边军的模样,要知道此地距边界还有数百里,若真是蛮族,他们怎么就绕过边界哨所到这里了?

    火光四起的军屯堡前,十几骑殿后处理尾巴的家伙们忽然发现了远处矮坡上的甲士,顿时其中一人呼嚎,那声音绝对是蛮人无疑,随即一名头盔插着羽尾的骑人朝他奔来,一鞭子抽在他的脸上:“住嘴,乱嚎什么,记着,你是夏兵!”

    挨了打的‘夏兵’抬手指着林边的甲士:“首领,你看,那人…那是人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羽尾骑抬头看来,不远处的矮坡之上,果然有一甲士行装的骑兵,羽尾骑当即弯弓搭箭,对着马全直射来,也亏的马全反应够快,在听到弓弦砰的扩散声音一瞬间,马全拨马就逃,随即羽箭擦着他背甲穿过,那‘嗤啦’一声惊的马全心魂颤动。

    见此,羽尾骑怒骂一声,招手带着十多名假扮夏兵的族人朝马全追去,方才那挨了鞭子的人急声道:“首领,首领,埃斤大人让我们尽快离开这里,我们怎么能够再向里面追去!”

    “蠢货,闭嘴,都是你们这帮废物办事拖沓!”羽尾骑怒骂着:“现在我们被夏兵发现,若不把他宰了,他就会暴露我们的行踪,别忘了,我们掠夺军屯堡的粮食还没有运出去,要是被辽源军的杂碎咬住,我们的计划可就全完了!”

    狂奔中,马全拼命挥鞭抽打,此时他才发现哨骑余五说的很对,他们的坐骑马力着实不如草原马,听着耳边时不时飞过羽箭,马全真的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来查探什么狗屁情况,现在,那些家伙与他的距离已经缩短到不足五十步。

    随着一只劲力十足的羽箭破风袭来,穿入马全的后肩,瞬间,那撕裂衣甲、铁刃入肉的痛楚好像火山喷发一样从肩头散开,也亏的马全死死拽着缰绳,不然就掉落马去。

    几十步外,羽尾骑看到马全中箭,当即大喜,他抽刀拍马,胯下清棕驹再加速度,奔着马全袭来。

    眼看双方距离瞬间就缩短了二三十步,那散发着森白寒光的弯刀几乎要追上马全的后背时,只听‘嗖嗖’两声,两只短枪从马全前方飞来,越过他直奔那羽尾骑,猛然被短枪招呼,羽尾骑大骂一声草原语,跟他扯缰卧马,躬身贴马背,那两根要命的短枪将他的铁盔打落划去。

 第八十七章前兆2

    虽然躲过一击,可羽尾骑也漏出来满头的发鬓和光秃秃的头顶,这突然的变化使得马全瞬间脱离危险,胯下坐骑当即疯了一般狂奔冲去,眨眼间将羽尾骑甩出百十步,随即,他便看到了余五那些人。

    接应下马全,远远的望到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的家伙,余五急声道:“快,带着马全立刻离开这,返回北镇堡!”

    马全还想说什么,却被余五沉声压下:“我的马大公子,现在不是说话的功夫,要是被那些杂碎咬住,咱们都得玩完!”

    远处,扯缰立身的羽尾骑愤恨的看着逃入林子的甲士,若非刚才那两只短枪阻扰,他绝对有把握将那个家伙斩马下,背后,跟上来的‘夏兵’急言道:“首领,快走吧,咱们的散骑看到一队边军从西面过来了!”

    闻言羽尾骑咒骂一句,捡起铁盔罩住自己的草原人发式,让一众人直奔北面而去。

    当军屯堡的火焰稍微降下一些后,西面一阵烟尘飞起,让后就看到一队百余人的边军轻骑来到这里。

    看着燃烧滚滚黑烟的军屯堡,领头汉子脸色铁青,目瞪如牛,似乎有无尽的愤怒压在心底,从入春起,隶属辽源军的北地所已经有十几处的军屯堡被人袭击洗劫一空,他们狼字营奉命搜查,几乎把这片地给翻了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些蛮人散骑的踪迹,这让狼字营的将士们狂躁不已,却又无法发泄,以至于都伯以上的不少低级军官都挨了军棍。

    一轻骑在军屯堡前探查饶了一圈,除了干裂噎喉咙的枯焦味,还有浓浓的血腥,这一切都表明堡中已经不会有活人了,他勒马转身,冲领头的汉子道:“张头,怎么办?”

    领头汉子是狼字营斥候队的都伯张重,他眉锁如川,听着部下的话,他没有任何应答,可他紧握缰绳几乎张裂青筋的漆白已经凸显出内心的一切,末了张重咬牙切齿道:“找…就是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来,我就不相信,这群狗杂种们能够躲到天上去!”

    北安所东面的三道河湾,林秀正衣衫褴褛的蹲在河边歇息,离开脱雅以后,他纵马狂奔三天三夜,几乎把自己和胯下清棕驹给累的脱力,又绕过边塞哨所,从东南面的河中架木浮游,才终于踏上夏境的土地。

    当微凉的河水浸入肺腑,林秀心中生出一股酸意,让他很想哭泣,仔细想来,五个月前,他还是意气风发的黎城书院国子学士,不过是书院结业停学,他回乡歇息,受乡人敬仰,怎知发生了余氏逼迫灵儿另结婚约一事后,他的命运就像被人拦腰截断,瞬间掉入低谷,紧接着,便是追着执拗一心为自己实现官家路途梦想的老爹北上冒险贩货,却也在弯刀血洗下化作泡影。

    看着河水中倒映出的影子,林秀不敢相信水中那个蓬头垢面、疲惫焦躁、血迹结痕面颊堪比蛮人的家伙就是自己。

    “噗通”一声,湖面泛起一圈涟漪,那是翻水的河鱼,也是这一声清脆的水音让林秀缓回心绪,他手捧河水泼洒在面颊,让那股子冷清气息冲入自己的心底,冷静下来后,远处的天际炸出一声霹雳,抬头看去,本来还晴朗的天际竟然不知从哪飘来一股子阴云,那云层低的几乎伸手就能够着。

    眼看就要下雨,而此地距临水还有小二百里,他不能在这淋雨费时,万一感染了风寒,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除了病死被狼叼走,基本上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随着雷鸣霹雳越来越近,林秀翻身上马,顺着三道河湾的泥道向北安所的大道走去。只是林秀赶路不过半刻,瓢泼的大雨就从天而降,不得已之下,林秀只能在附近的林中避雨,将马拴好,自己则用蒲叶当雨披遮挡一下秋雨,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初秋的第一场雨虽然还带着夏季的燥热,可是其中的冷意已经慢慢扩散开来。

    不觉中,林秀打起了喷嚏,那是寒息侵体的征兆,且他肩头的刀伤又隐隐作痛起来。不过随着一阵声音从林子里面传来,林秀旋即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是雨幕蒙蒙,雷声连连,那声音听的并不真切。

    “莫不是有商队在此停歇?”

    想到这一点,林秀心中一暖,若真是商队,他便可以讨口饼吃,若商队主人心再善些,甚至讨来二两金疮药治治肩头的伤势也未尝不可。

    当下林秀牵绳上马,朝林子里走去,大约走了半刻,林秀看到远处的树林里果然有车驾人影,远远地还能闻到酒的味道,就这瞬间的一息,便让数月未尝烈酒的林秀食指大动。

    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上,十几辆装满货物抱着厚厚防雨牛皮毡子的马车和数不清的青棕马拴在一起,那些身着明光铠的‘夏兵’正三三两两在树下避雨。

    在一处柳叶松下,几个甲士坐在车驾辕子上,一人面糙如熊,正抱着肉块大口吞吃,仔细一看,他蓬乱的发鬓与身上的甲胄实在不搭。旁边,长着一双鹰眼,年约四旬、脑壳两边竖着两根三叉发鬓鞭子的家伙沉声道:“突卜台这个混账,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搞什么?”

    闻此,啃着肉块的汉子摸了把嘴道:“达里忽埃斤主人,不用担心,突卜台就像草原上的黑狐,奸诈的狠,不会被那些愚蠢的夏兵崽子发现!”

    “莫巴德,有废话啃肉的功夫,就立刻派人去找突卜台!”

    被达里忽埃斤一语呵斥,啃肉汉子莫巴德不敢有任何异议,当即将肥香的肉块放进自己的衣囊中,让后转身冒雨向外走去。

    只是并不能让达里忽心安,他是南部草原突利部的埃斤,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是黄金家族的奴仆,是那金色雄狮旗帜的守卫者。

    初春,黄金家族主儿乞部的信使找到他,作为南部草原的一个小部落,能够被黄金家族看在眼里,那绝对是苏门达圣的偏爱,是达里忽数代修来的福分。

 第八十八章前兆3

    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当金色的旗帜笼罩在头顶之后,他这个奴仆迎来了让人畏惧而又艰巨的任务——为黄金家族的南下准备足以保证勇士先行的食物,若是他办的好,主儿乞部将会支持突利部成为南部草原的第五大部落,与曦月部、勃利部、青狼部、野狐部平起平坐,若是办不好,将会遭受主儿乞的抛弃,两相之下,达里忽几经纠结,便带着族中勇士偷偷进入了夏境。

    眼下,达里忽带着两千多部族勇士进入夏境北地边塞已经五个月了。

    五个月来,达里忽像个耗子一样带着部族勇士在这片土地上来回掠夺奔逃,以百人骑队分散方略不断袭击夏境边军的军屯堡,虽然在这之中,有黄金家族的夏境‘安达’兄弟帮助,可是那辽源军的狼字营轻骑就像幽魂一样死死追着他们不放,有数次险些被狼字营轻骑追上。

    这时,一阵骚乱从数步外传来,达里忽一惊,条件反射似的抽出自己的弯刀,而莫巴德已经怒气满脸的跑来:“首领,黄金家族的人竟然派信使来了!”

    闻此,达里忽眉宇闪过一丝困惑,在这种地方?他们派信使来做什么?随莫巴德来到临时营地前,林秀牵马等待与此。

    此时林秀身上还穿着野狐部的角手的袍子,这是脱雅给他的,同时他腰挂着弯刀,蓬乱的头发加上背后的草原青棕马,活脱脱的一个蛮人,且此时大雨倾盆,林秀淋了个湿透,若是大眼一看,确实像某个埃斤身旁的角手或者负责部落消息传递的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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