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血裔-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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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孝廉叹了口气:“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张嘴便吃了起来。心里还埋怨着这小姑娘这么漂亮,怎么不讲卫生呢。
不过程孝廉显然不知道人家的规矩,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
再说蒙当来到了丛头家里面:“丛头,我家里的那个汉人醒了。”
丛头叫蒙凉,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蒙当,那个人是不是汉人派来的奸细?”
“我看着不像。”
“不要被他们的表象迷惑,汉人最善于伪装,他们要是对咱们的寨子有想法,咱们可不能不防。”
“他跟我说,平西王吴三桂造反了。”
“胡说,平西王本来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他造反做什么?难不成吃饱了撑的?你赶紧去把他的舌头割下来,惩罚这个狡猾的汉人。”
蒙当咳嗽一声:“丛头,我觉得我还是下山去打探一下情况,要是真的汉人自己打起来了,咱们也能过几天好日子,毕竟汉人的赋税太重了。”
蒙凉点点头:“这么说倒是也对,你先去打探消息,但是不能放松了对那个汉人的警惕,必须派人盯着他,而且叫你的女儿离她远一点,他们汉人的男子油腔滑舌,最容易把咱们苗人的女子骗走。”
蒙当心中苦笑一声,想起了当初寨子的传言,丛头青梅竹马的女孩子就是跟一个汉人跑了,所以他一直对此耿耿于怀。
不过蒙当的心里也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汉人,他虽然没有丛头这么大的偏见,但是也不是很喜欢汉人,因为这些年可是吃了不少汉人的亏。
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看自己的女儿一脸不情愿地正在喂那个汉人吃东西,蒙当苦笑了一声:“蒙语,他还老实么?”
“父亲,为什么要我喂他,我累了。”
“好,我来喂他,女儿你出去玩吧。”
蒙语高兴地放下了碗,猛地跑了出去,程孝廉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眼前喂饭的美女就换成了一个糙汉,完全没了刚才那种美好的感觉,而且这个糙汉喂饭一点都不仔细,汤汁都洒在了自己的脖子里面。
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程孝廉只能忍着痛苦喝着这碗鸡汤,直到一刻钟之后,蒙当才发现汤汁已经浸湿了身下的褥子,连忙拿布过来擦着:“我说你这个汉人,汤洒了怎么也不说一声?”
程孝廉彻底无语,只能忍着不说话,蒙当可不开心了:“你不要跟我装聋子,我跟你说,过一会儿我就下山,你要是敢骗我,我就把你扔到山上去喂狼。”
“这山上有狼么?”
“你可以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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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不受欢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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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当出去了之后又回来了一趟,带着村子里的青壮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很多布匹和盐巴:“外面的天下要乱起来了,以后不知道布匹和盐巴会贵成什么样子,从现在起,没有丛头和我的允许,不得随便下山,不然遇到了危险,族里可不会管你们的。”
程孝廉只是劳累过度又被大雨浇了一顿,所以养了两天的时间就好的差不多了,蒙当伸手把包袱递给他:“我们寨子不养闲人,你走吧。”
程孝廉心说你们这些人,怎么一点都不古道热肠呢,我现在这幅样子能跑到哪儿去?一下山就有吴三桂的人抓我,难不成在这山上当原始人?
想到这里他开口说着:“这位大哥,你们救了我,我还没报答你们,怎么能走呢,不如留下来给你们干活如何?”
蒙当冷笑一声:“你最好离我们远一点,我们寨子里没有人喜欢汉人的,你要是实在没地方去,那边走上三五里路有一个小木屋,是当初我们看林子用的,你可以住在那里,但是我警告你不要打我们寨子的主意,不然你会死得很惨。”
程孝廉心中怒骂一句:“贼老天,我得罪你了么?人家穿越过来都是好吃好喝,就算到了寨子里,长老寨主都好吃好喝供着,我怎么就到哪儿都被人嫌弃呢。”
但是无奈,他又不是武林高手,也没有单挑全寨子男人的本事,只能乖乖去找属于自己的小木屋。
程孝廉心里可是没底了,要是让他在现代大城市里面游荡他还有点谱,大不了去找警察叔叔帮忙,但是在山里面,他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甚至草里面钻出来一条毒蛇都能要了他的命。
但是现在他根本没有别的选择,吴三桂的人只不过是搜不了这么多山,但是一旦他到了人多的地方立刻就会被发现,到时候绝对会死得很惨,所以他只能在山上待着。
走了接近半个时辰的时间,才到了地方,看到那个小木屋程孝廉都快傻了,就是用木头堆起来的屋子,恐怕一阵强风都能给刮倒,而且绝对是下雨漏雨,刮风漏风的存在。
幸亏这里是云南,要是东北三省,都不用吴三桂动手,他直接就会被冻死。
但是眼前有一个落脚之地总比没有强,为了防止屋子里窜出来什么不知名的生物活着房顶上盘旋着一些不太友好的客人,程孝廉找了一根木棍开始拍打着这个木屋,一边拍打一边担心这个木屋塌了把他砸死在里面。
再赶出去十来位客人之后,程孝廉终于把屋子的角落都敲遍了,他现在迫切需要一瓶杀虫剂和一根扫把,可惜手里只有一根木棍,怀里还有两块火石,包袱里有一把匕首,算是他最后的底牌。
眼前最难过的就是吃饭问题了,他相信他绝对追不到山上的兔子,也不会射箭射到野鸡,更何况他连一把弓都没有,总不能吃草。
蒙当的声音突然在木屋外面响起:“程孝廉!”
到了山上,程孝廉自然用回来自己的名字,而且现在程孝廉这个名字可比袁小三安全多了。
程孝廉走出了木屋:“干什么?”
蒙当手里提着一个包袱:“这是米,这是瓦罐,这是雄黄,吃完了这些米,你要是再没有吃的,也不要来找我们,我们苗人虽然心好,但是我们不喜欢你们汉人。”
程孝廉差点就哭了,热泪盈眶的他低头说着:“谢谢。”这些东西对他来讲就是生命的延续。
“不用谢我,反正这是最后一次帮你了。”说完蒙当转头就走了。
当程孝廉发现了包袱里面的一段干肉和一小包盐巴的时候,简直就要把蒙当评为康熙十一年感动中国人物了,这些东西能够他吃小半个月,而在这段时间内他必须找到生存的办法,好在有了雄黄这种东西,他不用在担心那些房间的常客再回来了。
收拾好了所有的东西,他用一顿半生不熟的米饭犒劳了自己一顿,至于干肉,还没有舍得吃,这两天在蒙当家里吃的很好,所以他暂时不需要补充这些东西,这些东西留着过两天能救命,不过这里阴雨天很多,干肉保存不了很长的时间。
吃饱了躺在床上,他便开始考虑生存问题了,自己这个身子骨当个猎人还有点费劲,而且趁手的兵器只有一把匕首,除非是兔子自己撞到树上了,否则自己绝对追不上它。至于老虎那种大型的动物,自己又不是武松,还是不要想了。
要是不当猎人,那自己能做什么呢?当个教书先生,自己没那个水平,再说苗人的寨子也不欢迎自己,想到这里他想,要是天上下馒头就好了,自己就不用考虑怎么活了,只等着山下风声松了,下去好歹也是一个小地主了。
想到这里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包裹里面还有一张银票,也许关键的时候能够去苗寨里面买点救命的东西,但是现在暂时先不能动,明天去四周逛逛再说吧。
程孝廉昏昏的睡了过去,第二天一早便早早地起来,以小木屋为中心,向着周围游荡着,只是林子太密的地方没办法去,他知道现在要是被毒蛇咬了必死无疑。
谁知道走了几步便发现了蒙语正在前面,蒙语也发现了他:“你来做什么?”
只是他根本听不懂蒙语的话,只能做出了一个找东西吃的动作,蒙语捂着嘴笑了一声,没有搭理他,心说人家都说汉人生的都是七窍玲珑心,这个人也不过如此,这山里面能有吃的么?
想到这里她又觉得有些不忍心,伸手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饭团递给了程孝廉。
程孝廉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丢人的,现在他算是彻底理解了一句话,除了生死都是小事,面子这种东西更是不值一提。
他伸手接过了饭团,看着蒙语的动作,终于发现了她在采摘一种草,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收了人家的饭团,正好也没什么事,就当是帮忙了。所以也跟着采摘了起来。
当他把一把草药递给蒙语的时候,蒙语有些意外,这汉人好像也没有父亲说的这么坏,收下了草药对着他笑了一声。
程孝廉倒是没什么感觉,又开始顺着周围游荡,期盼捡到一只撞死的兔子,哪怕是一只野鸡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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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翟嵩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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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两天的时间,程孝廉都没有在山里边找到什么吃的东西,家里的米是一点点少了下去,程孝廉的体力也不如之前好了,毕竟天天吃米饭,谁的身体也受不了。
这两天出门,程孝廉倒是没有去蒙语采药的地方,他虽然觉得面子并没有这种重要,但是总是要人家施舍吃的,尊严可就没了。何况他年轻气盛,更不愿意让人家当成混吃混喝的无赖。
也许当年韩信可以天天在浣纱女跟前白吃白喝,但是人家你情我愿的事情,嘴上谢谢以后多送点银钱就是了,现在蒙语明显没这么情愿,程孝廉总不好厚着脸皮去要吃的。
近处没有什么能吃的,程孝廉只能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机会,自己四肢健全总不能活活饿死。
走出了前两天探索的范围,他突然听到了草里面有动物叫声,似乎是惨痛的叫声,他心中一喜,难不成真的有一只兔子摔断了腿被自己遇到了?
想到这里他再不犹豫,拿着手里的木棍就往草里走去,到了近处一看,真的是一只兔子,不过这只兔子可不是自己摔断了腿,他踩到了猎人防止的夹子上面被夹住了后腿,所以一声接一声的痛叫。
程孝廉嘿嘿一笑:“天无绝人之路,走到路上竟然能捡到一只兔子,天佑我大明!”
“混账!你这偷吃的贼子跟大明有什么关系?”
程孝廉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长胡子的男人,看起来也有四五十岁的样子了,蓬头垢面的,手里的弓箭仿佛证明着眼前的猎物是他的。
程孝廉撇撇嘴:“我说你是什么人?我跟大明有什么关系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告诉你,兔子是我先看见的,就是我的!”
“那你去大街上看见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不抱到自己家里去,说是你媳妇?”
程孝廉被噎得翻了个白眼:“你到底是什么人啊?”
“你管得着么?”说着那个人就上前去要把兔子收进随身的包裹之中,程孝廉一看可急了,虽然这只兔子很有可能是他的,但是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自己也得争取,要不是他的,自己岂不是白白错过了一顿吃食。
想到这里他上前拦住了那个男人:“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凭什么抢我的兔子?”
谁知道那个男人伸手一推便把程孝廉推倒在地,摔倒的过程中,程孝廉脖子上挂件突然露了出来,那个男人眼尖,一步跨到近前,抓住了程孝廉的衣领。
程孝廉心说坏了,这次碰上个恶人,这么蛮横自己还是不要以卵击石了,于是赶紧说着:“兔子我不要了,你拿走吧,咱们别伤了和气。”
谁知道那个男人并不搭话,伸手向他的脖子里掏去,程孝廉心中一惊:“哎,我说,我可不喜欢男人,你摸我做什么?滚蛋啊,死变态。”
那个男人伸手把那个挂件掏了出来,仔细盯着,程孝廉愣了一下,这个挂件就是个普通的小平安锁,还是铜做的,根本不知多少钱,更别提能代表身份什么的了,所以他一直戴在脖子上,也没有隐藏得习惯。
“这东西你从哪儿偷来的?”
“你才偷呢,这东西我一睁眼就挂在我的脖子上,你要想要银子我给你,别拿走这个,我还留着当个纪念呢。”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中一喜,最好这是个身份象征,有个大明的忠臣义士赶紧纳头便拜,重要的是先把眼前这只兔子给他炖了吃了。
“嘿嘿,小子,这个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是可是沐天波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