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草根皇帝-第1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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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不平的丘陵区,横过荒漠从东面走到孔雀河的一条路线。最得天独厚是沿途有三个地底水源,形成水井,成为旅人续命的活泉。
骆驼山便是这个丘陵区朝南的延伸,故成为熟悉大沙海环境的苏飞逸,约定与常惠会合的理想地点。
雀河古道还有另一个优势,是沿途长有零星的荒漠植物,可供驼和马果腹。故而虽没有道路之实,却是轮廓清晰分明,因处处布满骆驼的足迹、粪便,至乎驼尸、驼骨,部分区域全被沙粒覆盖,仿如冒起了一座座的巨型沙丘,景色奇特。
擎天大佬跳下驼背,检视骆驼遗下的粪便,向来到身旁的常惠道:“鲜卑人扮的驼队,昨天黄昏时路经这处,朝西去了。”
得他提醒,常惠留意遗留下来“大杂烩”般的气味里,果然夹杂着一种烟草般的气味。
两人为驼儿卸下负载,让它们自行去寻找医肚子的植物,然后到一边的斜坡坐下,好好休息。
擎天大佬一手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包烟丝,“小心翼翼”卷成纸烟,点火深吸两口后,递给常惠道:“我在沙漠走路时,最能使我不感孤单的,就是这种好东西。”
常惠接过,学他般深吸一口,差些儿呛咳,咋舌道:“很浓很香!”
又再吸一口,方送回擎天大佬手指间,道:“擎天大佬兄不是居住在草原上吗?为何说起话来仿似奔波各地的行脚商。”
擎天大佬道:“兄弟的遇害,令我没法像其它人般‘安分守己’,或许宰掉鲜卑人后,我会安定下来。”
他目光投往古道,双目射出缅怀的神色,道:“在古道上走,难得才遇上其它往来的商旅,碰头时大家都很高兴,互相挥手喊叫,但双方都不会停下来,边走边不住问好聊天,交换道路消息,直至听不到对方的声音。”
常惠听得悠然神往,可想象双方友善地错身而过,直至对方人、驼逐渐消失在地平之下的动人情景。
问道:“擎天大佬兄也有走货吗?”
擎天大佬闲话家常的道:“主要是盐块,一匹骆驼可驮运四块,分别放在驼峰两边,每块约三尺长、尺许宽、半寸厚,是依买卖的规格以人手切出来,重量介乎八十至九十斤之间,以生牛皮编成的绳子捆牢。盐块很易碎,但我们有办法将碎盐合拢。”
又递烟给常惠,笑道:“在旅程上,将烟留给自己独自享用,在道义和相处上是不可能的。做任何事都是群体的,包括祈祷在内。”
常惠深吸一口烟,看着地平上露面的晨星,感到放松下来。
荒漠的最大敌人就是平凡和欠缺变化,没有界标,光秃、平坦,什么都像原封不动似的,但入肚的烟气却能给人稍许宽慰。
忽有所感,道:“有人来了!”
擎天大佬对他的超凡灵觉已是“奉若神明”,道:“难道是鲜卑族马贼?”
常惠闭上眼睛,道:“顶多是马贼的探子。噢!竟是骑马的。”
说话之间,一众骑士进入两人的视野之中。
常惠这时已经看清来者是谁,高兴得跳起来,喊叫着迎上来骑,向擎天大佬招手道:“是自家兄弟!”
原来来的人赫然是郑吉、许延寿、沔城、苏飞逸。
郑吉洒然笑道:“如果我开赌盘赌会在路上遇上常惠,包保人人下相反的注,那我就可赚个盆满钵满。”
沔城皱眉道:“你干过什么事呢?比我们最乐观的估计,至少快上五天。”
众人跳下马来,逐一与他拥抱。
常惠又向他们介绍擎天大佬,沔城则与他早有一面之缘,知悉“来龙去脉”后,大家“一见如故”,没有半点隔阂。
地平处曙光初现,众人趁机到一边的丘坡说话,好让马儿吃草休息,由于地势起伏,一个时辰内仍不虞有被炎阳直接照射之苦。
原来几人是出来探路,给苏飞逸发现刚有驼队经过,一路寻过来,遇上常惠两人。
常惠遂将眼前形势扼要的道出来。晓得他完成任务,找到谷口山人,郑吉等人无不“欢呼雀跃”。
苏飞逸吁出一口气,道:“这么说,你已宰掉包括壶衍鞮单于旗下大部分高手的高手团近一半人,又在山南驿重挫李陵,且逼退楼兰人。我的老天爷,回去告诉各位兄弟,包保没有人相信。”
擎天大佬道:“常爷力退楼兰族的战士,是我亲眼目睹的。”
沔城道:“我听过星风血圣这个人,在漠北非常有名气,有人还认为他是漠北第一高手,声誉相当不错。”(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九十三章 宝剑赠侠士,红粉送佳人(求订阅、推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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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惠解下月形弯刀,恭恭敬敬的递给沔城,道:“请老哥过目。”
沔城满脸通红,不敢去接,郑吉则毫不迟疑地一手抓过去,抽出弯刀,登时寒气凛凛,令众人赞叹,传来传去,把玩观赏。
常惠向背着他乌刀的许延寿诚恳道:“‘宝剑赠侠士,红粉送佳人’,我的乌刀以后便是许兄的哩!辛苦你了。”
众人听他说的有趣,一起哄笑起来。
许延寿笑着道:“难得你‘见异思迁’,便宜了我。乌刀我是愈用愈称手,再拿起以前惯用的剑,那种感觉完全不对。哈!你我都是兄弟,我不跟你讲客气了!”
众人开怀大笑,情绪高涨。
常惠问道:“我去闯敌营的时侯,你们听到声音了吗?”
沔城答道:“我们不但听到声音,还看到火光,才晓得敌人离我们只半天路程,可是等了好几天仍不见有敌人来,经大家商议后决定起程到骆驼山去。”
郑吉道:“既然晓得商旅队是鲜卑人扮的,我们是否该去先来个下马威呢?”
许延寿问擎天大佬道:“擎兄最熟悉鲜卑人,对他们有何看法?”
擎天大佬双目射出深刻的仇恨,沉声道:“鲜卑人是西域著名的游民,居无定所,其在沙漠‘神出鬼没’,来去如风。鲜卑人既难以明白又难捉摸,‘桀骜不驯’,掠夺成性,像猛兽多过像人,手段残暴,族内以曾杀多少人来论尊卑高低。”
郑吉冷哼一声,道:“杀这样凶狠残暴的人,我绝不会手软。”
沔城道:“要对付鲜卑人,须将呼延荒计算在内,问题在两股马贼是否已成功会合?”
苏飞逸分析道:“形势的变化,早出乎呼延荒和李陵估计之外,他们原本的定计,是将我们逼入大沙海的绝地,断去我们进退之路,然后凭十多倍以上的军力,尽歼我们,岂知却反被我们狠挫,致使他们‘进退失据’。
鲜卑人该是一直守在这一边,以防我们有人能逃到这里来,直到晓得我们夷然无损的北上至骆驼山,猜到我们会取道孔雀河,遂到孔雀河必经之路,布下陷阱待我们去上当。最佳的位置,莫如离此三十里的‘淡水井’,任何商旅在有水源的地方留上二、三天,是‘理所当然’的事。
可是不论鲜卑人如何妄自尊大,也知只凭他们的实力来对付我们,尚是‘力有未逮’,故必须知会到了呼延荒的鲜卑族马贼。”
擎天大佬闻言已弄清楚情况,道:“任两股贼人间的联系如何密切,鲜卑族马贼就算接到消息后立即赶过来,至少还需三天至五天的时间,呼延荒方可及时赶来,那时我们已到了白鹿野。”
郑吉道:“如果真有鲜卑族人埋伏在附近,怎瞒得过我们的常爷?”
常惠笑道:“看来公子是决定了动武哩!”
许延寿道:“现在这条雀河古道‘危机四伏’,李陵只是欠缺运道,又摸不透常爷的底细,才不住吃亏。他是绝不容我们到天山去,怕我们坏壶衍鞮单于的事。所以我们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趁两股马贼未能会师的有利时机,狠挫鲜卑人;另一方面则由沔城回去知会各位兄弟,立即动身到这里来,与我们会合,然后改道到白鹿野去。良机‘稍纵即逝’,我们不可以错过。”
沔城颓然道:“没法亲自去干掉鲜卑人,我当然失望,但也知没人比我更适合当跑腿。唉!”
郑吉探手搂着他肩头,安慰道:“这场仗还很漫长呢,你还怕没动手的机会吗?去吧!”
沔城领命去了。
苏飞逸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道:“这小子进步神速,前途难以限量。”
常惠长身而起,伸个懒腰道:“先喂马儿喝水,然后到我们动身哩!”
众人轰然应喏,战意高浓。
日归西山,阵阵寒风,不住刮起雀河古道的尘土,于离孔雀河六十里处,高起的丘陵形成窝下去的广阔谷地,不但是避风的好地方,更是方圆百里内唯一水源所在处。
淡水井之得名,皆因这里是古道上植物最丰茂的地方,足供大批骆驼食用。
此时谷地内营帐处处,生起数十堆篝火,如果没有擎天大佬这个深悉鲜卑人伎俩者,常惠一方很有可能中计,因为从表面看,驼队确一如由各族组成的正常商旅,不露任何破绽。
以肉眼观之,约一百二十头骆驼,二百多头驴子,人数在四百人间,但常惠却感到帐幕内藏有敌人,总兵力超过八百人。
此确为“天衣无缝”的陷阱,唯一的先决条件是猜得精兵劲旅团北上的路线,猜对了,不愁常惠一方不上当。
鲜卑人霸占着古道的水源,当常惠一方来取水的一刻,骤然发难,配合埋伏附近的鲜卑族马贼,确有尽歼精兵劲旅团的可能性。
但鲜卑人的计划“百密一疏”,被擎天大佬这个深悉鲜卑人伎俩者看破其伪装。
常惠绕了个大圈,单独一个人从西面接近,还包着头脸,装扮成楼兰人,去骗想以伪装哄骗他们的鲜卑人。
他故意挂在肩头的月形弯刀,成为最容易让对方误以为他是楼兰人的标记。
离目的地不到半里,给对方的前哨发现,并没有惹起慌乱,因不论他是友是敌,对方亦不相信凭他一个人可以起作用。何况他从孔雀河的方向走过来,更令他们戒心不大。
进入谷口,七、八个袍内暗藏兵器的鲜卑人拦住去路,其中一人以乌孙语道:“朋友何人?想到哪里去?”
常惠止步,故作愕然的道:“你们不是像我般碰巧从此路过的商人吗?为何却似是将此处当作自己的地盘?到这里来当然是喝水。不要拦住老子,惹火了我有你们好看。”
众汉相视而笑。
常惠说的是匈奴语,乌孙语和匈奴语属同一语系,经历了长时间的适应和习惯下,常惠已能听懂一般简单的乌孙语。
另一汉“不怀好意”的笑道:“老兄何用这么大火气,水当然是大家的,老兄请!”(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九十四章 用手刀斩他颈项(求订阅、推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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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惠毫不犹豫地穿过他们,进入淡水井,众汉“前呼后拥”地挟着他过去。
看情况,凶残成性的鲜卑人,因怕他坏事,决定不理会他是否楼兰人,下了杀人灭口之心,所以放他入谷,教他“插翼难飞”。
谷内营帐林立,骆驼处处,在篝火映照里,表面确和平安宁,不觉险恶,且正烧烤羊肉、驼肉一类的东西,烟火带着肉食的气味,弥漫谷内。
不过围着篝火进食取暖的鲜卑人,看他的眼光却露出本性,充满残忍的意味。他还感到跟在身后的鲜卑恶徒,手撮成刀状在他后方看不见处,做出斩他颈项的手势,惹得远近的人笑起来。
有人指着一边道:“水井就在那里!”
常惠循他手势瞧去,一边山壁陡峭高起,是谷内的绝地。笑道:“你诓我吗?老子已嗅到水的气味,不是在那里。”
抢前两步,“大模厮样“的直走进被二十多人围着的篝火圈内。
“锵!铿!”
弯刀离鞘回鞘,他已从烧烤着的鹿腿割下最肥美的一片,不顾仪态的吃着,任肉汁滴下。
众贼都看呆了眼,没人能瞧清楚他的动作,见到的是刀光一闪,常惠手上已多了块热辣辣的鹿肉。
常惠傲立篝火旁,环视呆瞪着他的众贼,挟着他来的七个贼子则呆头呆脑的站在人圈外。
没一个人懂做出适当的反应,想到的是如果刀子不是切肉而是杀人,自己将变得身首异处。
常惠翻开罩头的布,笑道:“你们要看!老子便让你们看个够。认得我吗?”
他已多天没刮胡须,加上“风尘仆仆”,众贼哪认得他是常惠。
常惠用袍袖抹嘴,“心满意足“的道:“认不出我没打紧,快着你们的头子出来见我。老子奉有李陵之命,到这里有事来和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