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之子-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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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袁云和曹昂纷纷赶到金库的入口时,天色已经大亮,这入口就在城主府衙的后花园内,周边全是种植的灌木,要不是几个搜索的士兵跑来这里方便,估计也不会发现这里草皮如此浅薄,结果一揭开草皮,立刻露出了向下的一条通道。
入口打开时,里面竟然还有灯火传出,这让袁云倒是放心了不少,因为这种地下的设施最是封闭,待得久了很容易缺氧,此刻看着有灯光,也就不再多虑。
几个亲兵下到底层,然后推开了内里的一扇大木门,瞬间一屋子的金光就冒了出来,这里堆放了无数的财货珍宝,估计都是张绣和他叔父张济大半生的搜刮所得。
当石沉和小六在拼命的抚摸那些金器的时候,袁云的目光却落在了一个小木箱上,因为木箱封印的火漆竟然刻着‘西域粮种’四个字。小心的打开了木箱,袁云差点笑抽疯,箱子内分了很多小包裹,上面用篆字分别写着‘胡椒,葡萄,孜然,胡萝卜,橄榄,韭菜’等等一堆名字。
张绣的这些东西自然是从西凉那边传入的,他没有进行种植,主要就是因为中原地区的气候不同西域,想要将之种植成功,必须经过很多农业工序处理,对此没人比袁云脑内资料纪录的更详尽。
心中狂喜结束,袁云小心的将这个木箱夹在了腋下,然后鄙夷的看了眼石沉和小六,这两个蠢货就知道对着一大堆金子双眼放光,真正的好东西,这两人根本就不识货。
气不过了,上去踹了一脚石沉和小六,让他们把手里的几锭金子扔了,这才骂道:“蠢货永远都是蠢货,曹昂世子给你们个发财的机会,让你们进这里挑选一样自己喜欢的,你们倒好,狗眼里就只知道盯着金子,这金子即便你们拿回去,以你们的身份能使用?最后只能打成首饰贩卖,这中间要损失多少,你们算过吗?蠢货,真是蠢货!”
石沉看了眼手里抓着的金锭,又看了眼小六手里的,确实如袁云所说,只有贵族或是高官大户才可以使用金子做货币,小门小户的用就是逾越,要被官府问罪的,所以立刻摆出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问道:“主公,你给咱们出个主意,看看我们拿什么好?”
袁云左右看了一圈,突然眼睛一亮,然后指着一个锦盒里装着的石头道:“这东西可精贵了,你们收好了,这里是一对,石沉拿一个,小六拿一个,等你们回许都,就将其送去典当行卖了,先五百贯卖掉一个,等对方收了以后,你们再拿出第二个,并且用翻三倍的价格再卖给对方,保证对方不会拒绝。”
石沉大手一伸将那对石头拿在了手里,只觉得温润滑手,颜色很是斑斓好看,石头有些透明,中间似乎装着一个蚊虫一样的东西,看了一会才疑惑道:“这么个破玩意就能卖出两千贯?主公莫要唬我们。”
小六此刻也疑惑的看了眼那两块石头,然后又看了眼袁云抱着的箱子,于是问道:“主公选的是什么?”
袁云不耐烦的将腋下的箱子打了开来,石沉和小六一见里面装的都是些种子,立刻没了兴趣,转瞬就觉得袁云说的很不靠谱,他自己竟然选了一堆没用的种子,这种眼光如何能判断出什么物品珍贵?那对石头一定不值钱,别给这个小主公忽悠了。想完,两人将那对石头重新摆回锦盒,然后依然选择一人抱走一大块金锭子。
袁云翻了个白眼,气得说不出话来,咬咬牙不再理会眼前的两个蠢货,就这么抱着装种子的小箱子往外走。
到了门口,曹昂拦着袁云小声道:“账簿已经拿到了,不过纪录的甚是潦草,这还需要一段时间整理才成。”
袁云点了点头,接道:“你手下已经有很多不错的掌柜,让他们仔细的查看,肯定能找到蛛丝马迹,这事我就不参乎了。”
曹昂似乎很是高兴,见袁云抱着一堆种子也没多问,反是在看见石沉和小六抱着一块大金锭后疑惑了起来,于是对着袁云问道:“石沉和小六不是在看那对琥珀石吗?我看他们拿起又放下,最后选了块金锭,真是奇了怪了,那对琥珀石少说也值他们手里拿的十块金锭,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已经走到门外的石沉和小六一听曹昂这么说,两人嘴角立刻抽搐了起来,再想返回重新选择,已经看见曹昂的亲兵在封门了,这下两人都狠命的开始扇自己耳光,恨不得把自己的手剁了。
袁云抱着木箱,斜着眼睛从石沉和小六身边走过,眼中全是鄙夷的神色,不信老子,哼哼,活该活该。
石沉一叹,拍拍小六的肩膀道:“算了,选都选了,再说了,怎么也比主公那棒槌选得好吧,他竟然选了种子,难道是准备回去种菜?哈哈。”
小六闻言心情才好了起来,所以跟着石沉也哈哈大笑了几声。(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六十章 再次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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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并没有在宛城逗留太长时间,大军仅仅修整了两日,便开始向着南门外刘表的领地开拔。
城内的一些世家大族接受了曹昂的提议,他们将城内百姓组织起来,然后编成了武勇团,负责城内的治安以及守备。这些世家大族经过之前被张绣的盘剥,此刻只觉得任何新来的统治者都会好于之前,加之曹操在许都的声望向来不错,所以宛城的百姓此刻都有了一种被解放的感觉。
曹昂表现的十分仁慈,将大军所剩的粮草全部捐献给了宛城百姓,这次进入刘表领地伏击张绣,口粮只让士兵们随身携带三日的定量,辎重队一律不携带粮食,全部换成了黑火药和弩箭,如此这般,剩下的粮草颇丰,这也让那些世家大族们松了口气,因为之前张绣已经把几乎所有能吃的都收集了起来,以供应他这次偷袭曹操的骑兵团。
曹昂走得非常迅速,五千人之前损失三四百人,这几日才从许都补充满员,队伍依然是五千之数,但是装备却别之前更加精良了些,因为蒲元还在不断的送来制作好的钢弩,这种武器对于现在的军伍来说,简直就是神器一般的存在,距离足够的情况下,敌人的铠甲简直形同虚设,如果由上往下或是顺风位置发射,甚至可以洞穿敌人的盾牌,曹昂是巴不得这种钢弩装备的越多越好,因为对付骑兵最好的装备就是弩箭。
其实袁云心中非常清楚,相对钢弩,那些黑火药才是骑兵的绝对噩梦,巨大的声响立刻会使得马匹惊恐乱窜,一个不能将矛头指在同一个方向的骑兵队,不仅没有战力,甚至会影响到自己的队友,袁云甚至已经无法想象,第一次面对黑火药的张绣骑兵队,场面会混乱成什么样?
大军一路前行,袁云并不像他在曹昂面前表现的那样智珠在握,行军打仗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这已经被三国时期各种大大小小的战役证明过,所以这次去伏击张绣,袁云只觉得把握很大,但是说会绝对胜利,他根本不会下这个赌注,即便他们拥有绝对优势的黑火药,在那些深山老林中战斗,因为地形复杂,形势随时都会发生改变,一旦埋伏圈被敌人看破,也许张绣就会利用人数优势进行围剿,毕竟己方仅仅只有五千人马,还有将近八百辎重兵,两百医疗兵,实际能上阵的不过四千人左右。
刘表果然没有派军来骚扰,最多只是派出大量斥候进行跟随,在几次因为贴的太近,被曹昂命令钢弩队射杀了十几名斥候后,这些剩下的观察者们也都老实了许多,只敢远远跟随着,甚至不愿走入一里的距离。
秋日干燥凉爽,这也算行军中唯一的一点福利,热乎乎的包子换成了干饼子,冰镇的茶水也变成了各种煮熟的清水,这让袁云十分不习惯,但又无可奈何,自己的口粮都让石沉和小六背着,已经比那些士兵好得太多了,人在什么环境,就要适应什么环境的要求,这个道理袁云当然很清楚,所以每次扎营,他总能从怀里摸出些肉干,这种油煎后又风干的食物非常的爽口,即可以当做行军干粮,也可以当做小吃,可惜袁云在制作时,并没有机会和条件为大军准备,所以他就最大限度的满足了自己。
用温水将肉干泡烂,然后就着一些挖来的野菜和干饼子,再倒入点力所能及收集来的调料,一锅上好的‘羊肉泡馍’算是成型了,当然,如果加入的是猪肉制成的肉干,那就可以称作‘猪肉泡馍’,如此想着又觉得如果自己真这么叫,一定会被后世那些兰州拉面馆的回族兄弟们痛扁。
石沉和小六是不会客气的,只从发现了袁云带着一种味道极好的肉干以后,他们便只觉得每日去挖野菜,偶尔甚至还能打到一些野兔,可惜曹昂命令全军,任何人不能离开大军五十米,否则能猎到的食材必然更多,而且他们也很清楚,任何东西到了袁云这里都能被弄出美味来。
对此袁云也充满了自信,毕竟脑内的食谱还是很全面的,自己过去基本不做饭,会的菜色也就那几样,谁知来了东汉末年,竟然被人当成了大厨,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体验,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其实都是因为这个年代根本就没什么调料,食材也少得可怜,而且常年大家都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至于好不好吃,基本已经没太多人关心了,一旦美食被定义成浪费,那么什么大厨,厨神之类的就会自动灭绝,不见蔡文姬就经常骂自己浪费嘛。
等等,怎么突然想到蔡文姬了?这样算来,自己也离开许都快大半月了,估计等消灭了张绣回到许都,少说也过去了一个多月,那个美人儿确实在身边时就觉得讨厌,但是离得远了又有些想念,男人还真的都是比较贱的生物。
至于曹清河,袁云现在一想到就有些头疼,曹阿瞒那老混蛋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把女儿嫁给自己的,不过这事也不着急,只要阿瞒老丈人别把清河妹子许配给别人,那就可以慢慢期待,自己不过十五岁,少说也要十八岁再娶老婆吧,太早进行交配实在太影响发育了,自己还想长得高高大大呢。
接着就要想想家里的姐姐们了,还有青儿,这次离开的实在太过匆忙,当时只是草草交代了一句,然后就赶紧披甲离开,甚至连头都不敢回,因为太害怕那三个女人的眼泪攻势了,恐怖啊,为何外甥女哭起来,自己就觉得特别可爱呢?
既然想了这么多女人,那就顺便想想柳依依这个妖精好了,酒店的选址应该落定了,不过许都好的地方基本都被那些大族占完了,要是想从这些大族手中购买,少不了又是一顿尔虞我诈,不过柳依依这小妮子向来不吃亏,加之背后还有蔡文姬撑着,应该问题不大,自己也是最近才知道,蔡文姬的家族竟然庞大到遍布全国,既然如此为何她要住进曹府呢?难道自己买不起宅子?
“妈的!你们怎么吃得这么快?老子再晃会神,毛都不会剩下了,你们这两个混蛋赶紧住嘴。”袁云忽然发现石沉和小六趁着自己胡思乱想,已经快把一锅‘羊肉泡馍’干光了,于是再不乱想,一把夺过大锅,呼噜噜的开始吃了起来。
……
胡车儿看着一锅开水,却没有一粒米可以下锅,心中倍感凄凉,在宛城时粮草本来就不多,张绣带着骑兵偷袭曹操时,还将城内又搜刮了一遍,结果导致自己逃跑时再也挤不出一粒粮食,最后只能这样带着几个亲兵和张绣的家眷逃了出来,如今最后一点吃食也没了,煮了一锅清水,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这一路逃跑说来也非常艰苦,那些拿着耕具的农夫一听说他们是张绣的人马,立刻就会暴起拼命,这样的战斗也打了七八回,感觉没完没了。
两个小孩子已经哭闹了起来,男孩叫张泉,乃张绣的独子,女孩叫张巧,乃张绣的独女,这两个娃娃很少吃苦,如今到了这般田地,胡车儿也不知道如何招呼是好。
暗叹一声,胡车儿起身来到了自己的坐骑身边,然后深深作揖,接着就是寒光一闪,马头瞬间落地,他手里的长剑也随之重新钻回了鞘中,在场的十几人甚至来不及看清剑刃。
杀了自己的坐骑后,胡车儿指着几位手下亲兵道:“割下马肉果腹,吃不完的晾干,作为后几日的吃食。”
那几个亲兵也早已饿坏了,见有马肉可下肚,哪里还会犹豫,迅速掏出腰间的武器便开始分割马肉,甚至连掉在一边的马头也没放过,至于马血,这个时代的人还没有到什么都吃的地步,于是就任由马脖子里不断涌出鲜血,只是专心的在切割马皮和马肉。
不多时,先切下来的马肉已经扔在了锅里炖煮,胡车儿这才来到张先身边,然后检查了下他那只已经被炸断的左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