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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曹魏-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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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直,来饮此杯!”

    这才是我要的三国!

 第十六章 玉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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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偌大的宴会曲水,此刻悄无声息,颇有声名的杨嚣居然落败,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全本小说网;HTTPS://。.COm;

    司马孚就是其中之一,不过这个意料之外让司马孚大喜!

    看来自己的一番苦心没有白费,更让曹冲得了欢喜,司马孚现在都在想是不是应该写封信感谢一下杨嚣。

    这家伙简直为我着想啊……

    “公子,请到内室一聚!”司马孚屈身行礼,眼睛里满是殷切。

    曹冲回头看了周不疑一眼,得其点头致意后,便随着一名小厮去了内室。

    而周不疑连忙用衣袖擦干眼角泪痕,这个仓舒,什么时候也可以骗吾之泪水了?

    “曼倩,汝写何人?”陈晨拿起竹片,胜券在握一般对荀诜说道。

    “哦!子元胸有成竹啊?不如将汝之竹片公示与众!”

    “善!”

    陈晨翻过竹片,递给身边的家奴,灰衣家奴则一阵小跑,恭敬的递给了荀诜。

    “曹冲!”荀诜一看,面色一呆,这家伙居然写了曹冲!

    “哈哈哈,如何,曼倩,快快把《高山流水》琴谱拿来!”

    “子元是否高兴得太早了?”说道把他手中的竹简交给身边小厮。

    陈晨突然有一种不妙的感觉,颤颤巍巍的接过竹片,一翻,居然也是曹冲!

    我去,坑一本琴谱有这么难吗?

    “曼倩怎地如此相信那曹冲,须知他不过十三岁幼童!”自己对曹冲有信心是因为他在周不疑那里看过《阿房宫赋》,能写出如此大作之人,对付杨嚣自然绰绰有余。

    可你荀诜哪来的自信?

    “咳咳,我嫂嫂是仓舒胞姐,说起来倒有些沾亲带故,我不写曹冲,于心不忍呐!”

    屁!你以为我会相信?那可是蔡邕的笔迹,你会因为曹冲是你亲戚就写他?

    算了,此计不成,还有他计!

    陈晨眼珠急转,不知道又想些什么主意,要来坑那本《高山流水》琴谱……

    而曹冲在司马孚的指引之下,慢慢走进了草屋。

    说是草屋,那是在外面看来是如此,司马家历代做官,司马懿更有颍川世家支持,财物一类,自然是不缺的。

    此草屋虽为游玩之用,但一应布置,皆俱全。

    会客厅内一鼎人高熏香炉正不断地熏出青烟,此烟缭绕,清新宜人,闻之身体舒坦,曹冲本来略有酒意,现在也清醒了不少。

    曹冲与司马孚同塌而坐,此刻两人相隔不过两步。

    “今日之事,倒是让公子见怪了,若非公子英明神武,才华横溢,孚便罪过了!”

    说罢对曹冲行了一个顿首大礼。

    “使不得,使不得,此事与叔达无关,我亦知知矣,叔达快快请起。”

    古代你来我往的礼仪,交往的虚伪做作,曹冲虽然讨厌,但却不能拒绝。

    “仓舒之明月入怀,待人以诚,孚感激涕零啊!”说着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呵呵……不亏是司马家的种,演技没的说,要不是我知道后来你们司马家夺了天下,我说不定已经被你感动了。

    “吾之礼物,叔达可喜否?”

    司马孚再拜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孚怎会不喜?”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叔达此番夏侯威约吾出游,不要和我说一点事都没有?”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同样,没事把自己约出来,说是没事,曹冲是打死了都不信!

    “公子快人快语,孚邀见公子,的确有事相求,但却不是我。”

    “姝儿,还不过来拜见公子!”

    帷幕之外,走出一名女子。

    灼然林雪似芳菲,镂月裁云发素晖。萧若张枫叶孤寂,轻琼冷絮自飞飞

    汉服裹身,云鬓蛾眉,一肌一容,尽态极妍!

    “这是?”虽然这个女子长得不输冬儿,但曹冲知道自己来的目的,自己一个冬儿都要躲,何况司马家的女人?

    遇到美女就扑的人,那是狗啊!

    “此乃吾妹司马姝!”

    “妾身司马姝,拜见冲公子,公子会客英姿,依然在妾眸前,特来拜见。”

    其音婉转,姿态优美,一颦一笑之间,仿佛有千般委屈,惹人疼爱。

    曹冲连忙后退一步,他可没听说司马防有女儿,不过考虑到古代女子地位低,几千年过去了,没有记载情有可原。

    但你好歹也是大家闺秀,这样当着你哥的面来勾引我真的适合吗?

    一来就送女人,这司马家够可以的啊!

    “姑娘好!”曹冲连忙行礼拜见,头略向下低,错开可直视司马姝脸的视线。

    古代未出阁的女子,除非重大节日,否则是不会出来的,而一般出来,也是会带面纱,此番若是被曹冲看了,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名节被毁。

    “公子不喜欢我?公子讨厌我?”说着眼睛已经水光莹莹,仿佛下一秒便有珍珠泪水滑落脸庞。

    曹冲偷偷撇了司马姝一眼,看着她委屈的样子,心里也不免一软,可惜啊!你是司马家的人。

    “姑娘说笑了,仓舒怎会讨厌姑娘呢?”

    “还说不讨厌,一口一口叫着姑娘,也不正视人家!”

    真是一个勾人的小妖精啊!我不叫你姑娘,难道要叫你娘子啊?

    曹冲抬头一看,不知不觉间,司马孚已经消失在客厅内,而房门也被关起来了。

    这把妹妹送到别人床上也太娴熟了吧?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就不怕你妹被我吃了吗?

    “那我如何称呼叫姑娘?”曹冲突然有些腿软,看着堂中熏香,莫非,这是江湖有名的合欢散?

    “叫我姝儿便好!”说着慢步靠近曹冲,两人的距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股少女芬芳传到曹冲鼻中。

    两人的心跳声,清晰可闻!

    “你怕了?”曹冲此时连忙退了两步,说到底,曹冲的性质还是一个小处男啊,哪里经受得了诱惑。

    不过还好司马姝没有再进一步,而就在原地停了下来。

    “攀天莫登龙,走山莫骑虎。贵贱结交心不移,唯有严陵及光武。公子之大才,妾心向往之,不知公子可否为妾也做一首诗赋?”

    曹冲脸抽了抽,你以为诗是大白菜啊!给你选一首诗,那应该是在《金瓶梅》还是在《西厢记》?

    “仓舒愚钝,不晓男女之事,怕是写不出来!”

    “咯咯咯!”司马姝捂嘴轻笑,刹那间的美貌倒是让曹冲也为之一呆。

    “那我就不为难你了。”说罢从裘衣中拿出一把玉箫,递到曹冲手上。

    不待曹冲拒绝,嘤咛一声便小跑出了会客厅。

    拿着温热的玉箫,玉箫,小巧,小臂般长短,箫尾还系着小块玉圭。

    给我这箫,是什么意思?吹箫?

    曹冲摇摇头,自己怎么变得如此龌龊,古人说不定连吹箫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吧!

    不过,送一把箫,又是什么意思?

    曹冲头有些晕,夏侯威找自己,司马孚找自己,最后是一个司马姝送了自己一把箫,难道司马孚真的只是让自己认识一下司马姝?

    没那么简单吧?

    拍打着玉箫,曹冲无神的走出会客厅。

    而在另一件屋舍里面,司马孚静静地跪坐在鹿皮绒上,而司马姝一脸郁气的走进屋舍。

    从小大到大,哪一个男人见到自己不是毕恭毕敬,甚至还想要了自己的身子,那个曹冲倒好,掩饰不住的嫌弃。

    你以为老娘看上你那副小身板了?

    想着便嘟着嘴坐在塌上。

    “怎么?姝儿不高兴?还是那个曹冲对你做了什么?”司马孚笑着看着司马姝,自己这个妹妹,可是很久没有吃瘪了。

    “那个曹冲,不愧是乳臭未干,居然对我无动于衷!”说着恨恨的在塌上拔起了不少鹿毛。

    “那个曹冲可不简单,虽然只是十三岁,可心智怕也不输我了!”司马孚感叹道,那种与人交友的娴熟手法,一点都看不出青涩。

    “不解风情!哼!”

    “好了,你好歹也是司马家的小姐,淑女些吧!玉箫送过去了吗?”

    “送了,还是放在裘衣上送的!”

    司马孚:“……”

    “三哥,不过我看那曹冲对我一些警惕,不会是看出了什么吧?”司马姝有些担心。

    “早慧多妖,何况之前他经历了生死之劫,警惕是正常的,只要把箫送出去了便好了!”

    司马孚拿起曹冲送的鹅毛,尺长鹅毛轻盈纯洁,司马孚却一把把它掐断。

    随意把鹅毛丢地上,司马孚喃喃自语。

    “呵,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他曹冲还不是在说我如同鹅毛一般轻盈,不值一提,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不过一孺子罢了!”

    司马姝看着司马孚的眼神,心里不禁也有些害怕……

    “仓舒,怎地如此之快就回来了?”周不疑起身,而周独夫等人都已经吃饱喝足了。

    此刻太阳西斜,黄昏渐至,大地披上一层金黄甲衣,一眼望不到边的莲池,就如同西王母的瑶池一般,耀耀夺目!

    “这司马家,有古怪!”说着曹冲把玉箫拿出来,递给周不疑。

    “吾又不喜音律,可那司马孚却送我一支玉箫,奇也怪载!”

    周不疑拿起玉箫,眼睛却阴沉起来。

    箫箫嚣啊……

    莫非这是什么暗语提示不成?

 第十七章 刺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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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渐至,宴会来的人也渐渐离去,莲池热闹大不如前。(全本小说网,https://。)

    有寒门子弟满脸笑容,和权贵子弟攀谈甚欢,有才者便成了权贵们的幕僚,门客,衣食无忧,更有机会挤上政治舞台。

    此时他们满脸谀笑,够放的开的,甚至把身子屈下,当做权贵子弟的座椅,供其踩踏上马。

    这在后世觉得很耻辱的事情,在当时却很正常,这便是出身问题,投个好胎,能让你少奋斗十年!

    而更多的寒门弟子更是连给人垫脚的机会都没有,拿着几卷竹简,背着一个包袱,沮丧的去往下一个能够使他们成名的地点。

    三国时乱世,文人不易,更别说寒门了!

    “走吧,驾!”曹冲收回目光,骑乘这灰黄驽马,一骑绝尘,便出了这莲池山庄。

    周不疑摇摇头,他看着那些落魄书生,心里有些感慨,但也就是仅此而已,在荆州到许都的路上,他见过人间真正的悲剧。

    相比于易子而食,白骨露野,这些落魄书生的处境,比那些人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匹驽马的脚力明显不如乌恒马,甚至不如许都令一帮胥吏的坐骑,马是战争资源,除了老马,驽马之外,其他的几乎都投入战争了。

    曹冲那匹乌恒马自然是特例!

    “仓舒,稍等,仓舒,稍等!”远远曹冲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勒马转头一看,原来是荀诜和陈晨纵马而来。

    “曼倩兄,子元兄所来何事?”荀诜可是荀令君的儿子,要想三国混的好,这个名人得巴结一下。

    “仓舒大才,我与曼倩深感钦佩,故此想与仓舒同行,畅谈古今文人。”陈晨双目精光,显然很想与曹冲谈古论今。

    曹冲一脸苦色,要说抄抄文章还差不多,但其实曹冲对这个时代并不是特别了解,五言律诗,诗赋,用典,以及他们现在的经典,曹冲只有这具身体的一点点记忆,言多必失,这谈古论今这种事情,曹冲是万万不能做的。

    “子元兄说笑了,冲年幼无知,哪可与诸位大才坐而论道,家母此刻怕也是担忧吾矣,吾去也!”

    说罢,一鞭子打在马屁股上。

    “律律律~”

    驽马吃痛,惨叫一声飞快奔向许都。

    “唉~这个仓舒,小小年纪就想要藏拙,哪有那么容易!驾!”两人驰马追上曹冲。

    这时候就显出马脚力的优劣了,荀诜与陈晨轻轻松松便追上了曹冲,而那些家仆们可就惨了,他们没有马,走路全靠两条腿脚,此时为追上主人,简直就是百米赛跑。

    “吁~”曹冲等三人勒马停在路中,而后续周不疑周独夫等人才慢慢赶上来。

    并非是曹冲不想继续走,而是路已经没了。

    路边一颗巨大的银杏挡在路中,它有一人合抱般巨大,枝叶繁茂,直接挡住了前进的路。

    “这,这这么大的一颗银杏怎么会倒在地上?”曹冲摸不着头脑。

    周不疑勒马上前,在银杏的根部上,有明显刀劈斧轧的痕迹。他浑身一震,想到了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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