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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三国之大秦复辟-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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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代步一般都是用牛车或者马车,没有驰道,从阳翟到长社一百多里的路程。嬴斐想要前去,凭借人力是不可能的。

    如今摆在嬴斐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弄一匹马。刚才走出颍川,嬴斐都想着拦路打劫来着,只是想起这具身体可怜到家的武力值从而作废。

    太它妈寒酸了!

    嬴斐觉得自己根本就是穿越者里面最寒酸的一个,行走于官道上,嬴斐盯着烈日,汗流浃背。

    缺乏锻炼的身体不时的抗议,嬴斐将之当成一种磨炼。观古今成大事者,他们都有着相同的一点。那便是坚毅,百折不挠。

    战争打的就是金钱,嬴斐行走在官道思考着未来计划的每一步。他没有袁绍与袁术的四世三公的名望,没有曹操两姓兄弟的鼎立相助。甚至于也没有关张相随。

    这个时候的嬴斐一无所有,名声、财力、人才一无所有。正是因为这样,摆在嬴斐面前能够选择的并不多。由于黄巾起义时才十四,根本无法接触到早期绽放光彩的文武大才。

    等到十八路诸侯讨董,那个时候曹操武有徐晃、乐进、于禁以及曹氏夏侯氏兄弟,文有程昱、戏志才、荀或等。袁绍有文有田丰、许攸、审配,武有颜良、文丑、张郃等。

    刘备更是有关张相随,生死不弃。吕布坐拥张辽,高顺。留给嬴斐的并不多。

    武最有可能,也是嬴斐最渴望的便是赵云、徐庶、甘宁、典韦了。至于谋士嬴斐最中意的便是郭嘉,与陈宫。

    一天行走,也不过区区几里路。嬴斐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了,眼见前方有一个客栈,嬴斐卯足了力气。他心里清楚一旦错过这个村他就要留宿街头了。

    这个时候的华夏大地,森林茂盛,豺狼虎豹并不少。嬴斐可不是武松几拳干死猛虎的猛男,遇到虎狼,等待嬴斐的只有一条路。那便是死。

    “酒。”

    一方形酒旗招展,客栈越来越近。客栈门口栓着十几匹上好的良马,悠闲的吃着干草。偶尔一个响鼻,显示着傲娇。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刚至门口,店小二便迎了上来。

    掂量了一下袖间的几文钱,嬴斐脸色一变道:“先来一碗阳春面,额,多点面。”

    “好嘞!”

    “阳春面一碗,面多点。客官里面请。”店小二一眼就看出了嬴斐的寒酸,良好的职业素质让他并没有说出难听的话,反而一脸笑意的做出了里面请的动作。

    “哈哈,那里来的穷鬼,来叫声大爷赏你盘肉吃。”

    “哈哈……”

    一个长相粗诳的汉子,听到嬴斐多加面的要求,不由的讥笑道,随后众人满堂轰笑。

    一句话,将嬴斐再瞬间击怒。如此针锋相对,嬴斐都有心拔剑杀人了。

    “哼!”

    冷哼一声,没有理会,朝着里面走过去。中年汉子长相凶恶,身体魁梧,嬴斐不想多生事端。

    然而,天不遂人愿。嬴斐不打算理,对方却不依不饶。听到嬴斐的冷哼,粗诳的脸上闪过一抹狰狞:“小子,你笑什么?”

    这一刻,嬴斐彻底被激怒了。他没有想到自己吃个饭,也能遇到这种奇葩。停下脚步,转过头眸子里闪烁着冰冷至极的光,对着中年汉子道:“我们熟吗?”

    “不熟!”

    画风突变,让中年汉子一愣,随口接道。

    “那干你屁事!”

    回击犀利、霸道。一丝情面都不留,盯着魁梧男子的双眸,杀意暴涌。显然,此刻嬴斐真的动了杀心。

    前世今生,这是嬴斐第一次受辱。若不是不能力敌,处于弱势,他一定会不顾一切的拔剑。

    面对仇敌当拔剑杀之。

    “小子,你找死!”

    魁梧汉子暴怒,他没有想到这个瘦不拉几的小子,毛都没长齐的家伙居然敢反驳他。甚至于对自己露出杀意。

    “你大可试试!”

    针锋相对,这个时候的嬴斐怒气冲天,完全就是一副大不了鱼死网破的作风。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会让你付出代价的执着。

    一时间。

    客栈喧哗声寂静,落叶可闻。围着两个人周边,气氛越发凝重。

    嬴斐实在不想和这种烂人纠缠,眸子里闪烁过一道冰冷。看着魁梧汉子一字一顿道:“奉劝阁下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哈哈……莫欺少年穷。”一道洪厚的笑声传来,二楼之上一个儒衫男子站起身来道:“小兄弟此言大妙,在下徐州糜竺可否请小兄弟一叙。”

    显然一楼大厅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听到嬴斐的话,糜竺忍不住和道。

    “糜竺,糜夫人的哥哥吗?”在心里嘀咕一声,嬴斐朝着糜竺拱手笑道:“故所愿也,不敢请耳!”

    “小二,填一双碗筷!”听到嬴斐的回答,糜竺一笑对着店小二喊道,随之对着嬴斐伸手请道:“小兄弟上请。”

    “糜先生请!”

    二楼,比起一楼安静多了。只有一个大桌,坐着七八个人。这一桌人,以糜竺为首,打扮都很贵气。

    嬴斐心里清楚,糜竺此人是谁。徐州糜竺,中山甄家,陈留卫家,这都是汉末无可争议的大户。据野史记载,当初刘备起家,糜竺出力不小。

    糜夫人嫁给刘备时,更是陪嫁一万奴。财力上的支持,更加不必多说。糜竺此人长袖善舞,对于经济之道十分擅长。其家族在徐州影响力根深蒂固,当初陶谦三让徐州于刘备时,糜竺就是最大的支持者。

    落于座,嬴斐对着在座的几位拱手道:“不好意思,打扰了。”说完一副淡然处之。

    桌面上的饭菜并不多,十斤熟肉,八壶水酒。这个样子,不用看就知道糜竺等人长途跋涉至此。再联系门口的十匹良驹,显然是糜竺等人做生意经过豫州。

    看到嬴斐举止大方,没有丝毫怯意。糜竺不由得越发赞赏了起来,点了点头笑问:“小兄弟如何称呼?这是去那里?”

    “小弟嬴斐,打算外出游学。与此见到糜兄当真幸事。”两个人互通了姓名,饿急了嬴斐在糜竺的示意下开始攻略桌上的熟肉。

    “读书人、家贫、祖上必是大贵之人。”这便是一时间糜竺的判断,文质彬彬,举止大方这说明对方家庭不凡。儒衫破旧,说明了其祖上落魄了。

 第6章 人生的第一桶金【求收藏,求推荐】

    t资助嬴斐。

    这便是糜竺的第一念头,作为一名资深的商人。糜竺深知雪中送炭,远远要比锦上添花来的震撼人心。

    糜竺心中有种感觉,嬴斐能够出人头地。经商多年,糜竺早已经练出了一种敏锐的直觉。

    更何况从嬴斐的表现,糜竺已经看到了一个人成功需要具备的条件。举止大方,不悲不喜,说明嬴斐心理素质高。没有因为贫穷而放弃,却选择游学。这样的执着,这样的坚韧都是成大事者必备的素质。

    这样的人值得投资。

    “糜兄,此去何处?”嬴斐打量了一眼糜竺,嘴角掀起一抹笑容道:“可否告知?”

    “小兄弟来满饮此杯!”糜竺并没有回答,相反端起一碗酒相邀。

    “恭敬不如从命,糜兄请!”

    一碗酒下肚,一股辛辣充斥喉咙。清晰的热流自胃出发,席卷全身上下。这个时候的酒还不是后世的烧酒,酒精度远远不够。

    只是如今的嬴斐还是个少年,不胜酒力。勉强压下酒劲儿,就听见糜竺一字一顿的说道:“不瞒小兄弟,这一次为兄有一笔生意打算前往阳翟。”顿了一下,糜竺试探道:“小兄弟独身外出,家里父母安康否?”

    “母安康。”

    糜竺眸子里闪烁着精芒,思考了一会儿抬起头对着嬴斐道:“小兄弟言谈不俗,他日必平步青云。与兄弟此间客栈相遇便是缘分,竺别无所有,略有薄资,愿资助小兄弟游学,不知可否?”

    一句话,整个二楼鸦雀无声。

    在座的所有人,除了糜竺。都以为他们听错了,第一次遇见,资助游学这种事就显得荒唐了。

    糜竺是不差那点钱,但是这份爱来的太无缘无故了。糜芳等人虽然惊讶却还能理解,毕竟他们对于糜竺的脾气了如指掌。

    但是受到现代拜金主义侵蚀,嬴斐对于此有些难以理解。他认为糜竺赠他一顿饭就是人情,缘分说起来也只是个缘分。每天察肩而过多少人,有缘的多了去了。

    “这、这恐怕不妥吧!”嬴斐想了想试探了一句,看着糜竺道:“糜兄,你我初识,蹭你饭吃,已是大大的不该。更何况……”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嬴斐这家伙的虚伪了。明明想要糜竺资助的要死,脸上却矜持的不要不要的。

    “小兄弟,这是看不起糜竺乎?”果然听到嬴斐的推辞,糜竺薄怒。

    糜竺的薄怒未必没有假装的成分,嬴斐对此心知肚明。连忙做出诚惶诚恐的神色,对着糜竺拱手道:“糜大哥那里话,只是小弟受之有愧,心里难安呐!”

    拍了拍嬴斐的肩膀,糜竺的神情第一次变得认真。严肃的如同不是一个人:“小兄弟,为兄相信自己的眼光,日后你定能出人头地。”

    “嗯!”

    接过糜竺递过来的一百金,一匹良马,嬴斐心里涌出一抹感动。转头对着糜竺一拜,郑重的说道:“糜大哥,日后嬴斐若能出人头地,必不忘大哥今日赠金恩情。”

    ……

    “家母那里,就托糜大哥多照顾了。”这一刻,嬴斐发誓,只要自己成功,糜家与国同休。

    “兄弟放心!”

    “驾!”

    一挥马鞭,健壮的骏马撒开四蹄狂奔,一溜烟儿消失在了灰尘中。

    健壮的良马,充足的钱财。嬴斐这一次上路腰杆挺直了不少,按照马匹的速度,嬴斐最迟可以在下午赶到长社。

    “大哥,你为什么?”目送嬴斐离开,糜芳忍不住对着糜竺开口。方才嬴斐在场不好意思开口,如今其已远去,糜芳也没有了忌讳。

    这不仅是糜芳的疑惑,也是其他人的心声。转过头打量了众兄弟一眼,深深的道:“相信为兄的眼光,此子不凡,是金子终归会发光的。”

    其实有一句话糜竺并没有说出来,留在心底徘徊。那就是他糜竺不差那一百金!

    糜竺作为一名商贾,他是有梦想与追求的。他的奉吕不韦为偶像,在糜竺看来,政治投资才是最高收的生意。

    与未知的回报相比,一百金什么都不是,太渺小了。

    当初吕不韦以钱财助嬴异人回国,吕嬴共天下。吕不韦封文信候,任丞相,成为千古一帝的仲父。

    这便是人生赢家,在糜竺心里。生意做成吕不韦这样的才算是成功,此刻的自己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

    正是因为如此,当初刘备走投无路的时候,糜竺才会嫁其妹,资其金,送其人,鼎力支持。

    这件事情说到底,还是商贾的投机心理。一次投资风险于零,回报远远超乎期待。

    “我们也走吧!”

    “驾!”

    这是一段插曲。此时此刻的嬴斐已经走出好远,有了钱,嬴斐第一时间便受不了自己的这身破旧衣服了。

    汉末的天空湛蓝,没有大气污染。有了钱,有了马,而且母亲也托糜竺赠以金。这个时候的嬴斐心情大好,突然有了作诗的冲动。

    “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狮儿正年少,跨马长社行。”

    嬴斐嘴角露出一抹笑容,这首诗前两句来自袁世凯。表达了对中原江山的窥觊,以龙自喻,野心由此可见。后两句,是嬴斐自加。

    “啪、啪、啪,好诗、好诗。”

    就在嬴斐读完之余,一阵鼓掌声传来。爽朗的笑自身后响起,嬴斐转头对着来人拱手道:“信口胡诌,兄台莫要见笑就好。”

    “莫要谦虚,某不说虚言。”

    青色儒衫,腰悬铁剑。面容俊秀,英气勃发。此人最令人瞩目的则是那一双灵气的眸子,灵动,狡黠。

    “在下嬴斐,见过兄台。”

    拱手见礼,朝着来人道。嬴斐的眸子闪烁着精芒,他觉得这是个人才,值得交往。

    “哈哈,在下徐福。”眼珠子一转,朝着嬴斐问道:“兄弟这是打算去哪儿?”

    “长社。”

    “哈哈哈……那可巧了,某家也往长社,正好同去。”

    徐福十分健谈,两个人在马上聊的很是开心。半刻钟后,嬴斐的眸子越来越亮。通过这半天的旁敲侧击,他终于发现,眼前的少年就是徐庶。

    徐元直。

 第7章 徐庶徐元直【求收藏,求推荐】

    徐庶原名福,后杀人而改其名。

    后世史书对于这一点有记载,嬴斐记得徐庶,曾经就化名单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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