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盛唐剑圣 >

第443节

盛唐剑圣-第443节

小说: 盛唐剑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到监督小七小八上床,娇陈轻轻的握着裴旻的手道:“去吧,这里有妾身呢!”

    裴旻在娇陈的额头上轻轻的一吻,放心的将这里的一切交给了娇陈,走向了村中官署。

    天已经入夜,村中官署却灯火通明。

    封常清安排好了村中的护卫,与王小白一起帮着老村长整理资料。

    裴旻回到官署的时候,老村长已经将资料整理好了。

    看着面前的堆积如山的书札,裴旻打起了精神,笑道:“老村长辛苦了,您先去睡吧。”

    老村长却一脸精神道:“无妨无妨,为了逊儿,为了我那不甘心病故的婆子,小老儿豁出这一把老骨头了,就在这里陪国公,哪里也不去。国公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老朽。”

    裴旻知劝他不动,道:“这样吧,反正这里宽敞!小白,你去找些被褥来,打几个地铺,我们晚上就住这儿了。困了累了,就躺一下。”

    老村长也未拒绝裴旻的好意。

    裴旻认真的翻阅着玉泉村的卷宗,果然如老村长说的那样。

    关于恶龙的消息,卷宗里最早的记载是在一百五十年前。

    这并不是说恶龙是一百五十年前出现的,而是一百五十年前,这里还不属于华夏疆域。

    治理的方式情况,大不相同。

    没有留下相关的记载,直到隋朝,才有明确的记载。

    只不过隋朝国运太短,导致突厥格外强大,更胜昔年匈奴巅峰。

    河西数次异主,非常混乱,遗留的记录也多有不全。

    直到李渊一统天下,记录才详细完整。

    看着一卷卷的记录。

    一旁帮着过目的封常清首先发现了一些情况,问道:“国公,你发现没有。恶龙多次出现的时间不等,看似没有规律。但是春末夏初,也就是现在这段时间,出现的最是频繁。这些卷宗里,恶龙第一次记载就是清明前后,属下看到了三十年前,这一百二十年里,恶龙在这个时段出现了十数次。这还只是明确记载的,算上怀疑的,更多。就如这一次……”

    他将手上的卷宗递到了裴旻面前,指着上面的字道:“圣历元年,玉泉镇王家与黑水取水。驮马莫名受惊走失,王家子多次来问,衙役追寻未果,不知所踪。这驮马大多家养,对家极是熟悉。正常情况,即便走失,它也会自己回来,除非它遭遇了意外。”

    裴旻也有这种感觉,只是封常清看的快,而他看的细,让他先一步说出来了,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道:“常清是指哪个怪物都冬蛰的习性?”

    冬蛰即是冬眠,只是古代叫做冬蛰。

    封常清道:“属下在西域长大,西域有一种棕色的大熊,跟中原的黑熊不一样,块头要打的多,豺狼虎豹都不敢惹。在我们那里有一个说法,就是清明前后不得进山。就是因为这段时间,大熊冬蛰醒来。它们饿了,将会攻击一切活的东西。除非跑的比它快,不然再神勇的人,也会丧命。”

    裴旻知道封常清说的是大棕熊,在后世大棕熊是世界上最大的食肉目动物。

    古代的生存环境恶劣,各种野兽都比后世的要大上一号。

    西域唐朝时期的大棕熊,有多可怕,可想而知。

    裴旻也因此联想到了那个怪物,也许它就是自己熟知的产物,只不过是古代版的,跟变异的一样,也有可能是在后世灭绝,并不存在的生物。

    毕竟伟大的国宝熊猫,在古代《书经》里叫貔,《毛诗》中叫白罴,《峨眉山志》、《兽经》分别叫貔貅、貉。

    不管是貔、罴、貔貅还是貉,都是猛兽的意思,即便开始的猫熊,也是杂食的熊类,攻击力强的可怕。

    但是不过百年的变迁,大熊猫除了卖萌撒娇,还会什么?

    越是恶劣的环境,生物的基因就越强大。

    不管是野兽,还是人!

    封常清接着道:“因此属下怀疑,现在的怪物有可能是它最凶猛的时候……”顿了一顿,他又道:“也是最好引诱的时候。”

    裴旻带着几分狰狞的一咧嘴,这是一个好的发现,与他的怀疑,对上号了。

    裴旻继续分析着卷宗,一直翻到了最后一卷,全部看完了,也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情况。

    原来多有恶龙出没的消息,但是不管是历史上的甘泉镇,还是更加靠近黑水的黑水村,他们都没有怎么将恶龙放在心上。

    多是将之视为一种谣言,不尽实的故事。

    直到最近四五十年,恶龙才位重视,引起了不小的恐慌。

    尤其是最近的五六年,恶龙更加猖獗,频繁作乱,直接导致黑水村全村搬离。

    看的裴旻大感反常。

    看了一眼,一旁睡去的老村长,裴旻轻声的将自己的发现对封常清说。

    封常清认真的点头道:“所有古怪,这恶龙如此横行无忌,为了早年不引起风浪,非要到现在如此嚣张?依照道理来说,怪物食人,这不是人越多,越高兴活跃,怎么成了人越少越猖狂了?”

    封常清这无心之语,让裴旻听得是心中一动。

    重新翻了一遍卷轴,又想了想河西这边的大势,忍不住左拳击右掌“啪”的一下,道:“我明白了!那怪物也受到了环境,天下大势的影响,这才不得不改变生活习惯。我们要生存,它也要生存……”

    他这情不自禁发出的声响,将瞌睡中的老村长惊醒过来,看着身上盖得被子。

    老村长朦胧的逼着眼睛,苦笑道:“老朽真的太高估自己了,还是去睡会儿,实在坐不住。”

    裴旻忙制止道:“老村长就别睡了,您醒了也刚好,正有事问你呢。”

    老村长一摸脸道:“国公请讲!”

    裴旻道:“您老曾说,这玉泉村原来是玉泉镇,能冒昧的问一句是什么时候落败的?应该不完全是水患吧?”

    老村长顿了顿,苦笑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国公,让国公说中了。其实在六七十年前,玉泉村已经不行了,人气渐渐减少,过往的路人远不如以往,村中原本生意红火的店面,一个个的都关闭了。那个时候没办法,上任村长就带着村里的人挖田开地,维持生计。”

    裴旻点了点头,一切情况,合乎情理。

    老村长满心焦虑,问道:“可是有什么不对?”

    裴旻摇头道:“没有,只是我想通了一些事情,想明白了这前因后果。当然都是我的瞎想,也不知道对与不对,你们听听可有什么错漏的地方。”

    “首先!”裴旻说道:“要从西州的情况说起,西州这边是个极端东冷夏凉,冬季长而夏秋短。这种恶劣的气候,不适合娇弱的植物生长。故而有水的地方,大多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地。只有野草,才能适应这里的环境,从而导致了畜牧业的发达。”

    “水资源越丰富,地方也就越富裕。玉泉镇就沾了黑水的光,成为了沙州一地少有的富裕之所,行人旅人皆往来,皆以玉泉为主。但是九十年前,我大唐的天可汗开通了丝绸之路,后来甚至灭了高昌,抵定西域。”

    “这丝绸之路的开通,敦煌、酒泉登时获益百倍,但是玉泉镇却大受影响。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不变的道理。丝绸之路太富,影响太大,而玉泉镇远离丝绸之路,格局太小,人气不可避免的流失……”

    “在这期间,恶龙的消息一直存在。却不为重视,十之八九是因为,那个怪物不敢出来。我们怕它,它更加怕我们,加上它大多夜间出没。在遍地牛羊的地方,偷吃只羊,或者袭击一个赶夜路落单的人,也不为重视。毕竟这里是河西,马贼盛行之地,少个把人,丢几只牛羊,又算得了什么?”

    “后来你们干了一件最大的蠢事,就是放弃畜牧,发展农耕。”

    说道这里,裴旻语气有些加重。

    “你们的河岸完全没有防洪设施,在没有一定合理的规划下,引水挖地,大势破坏了地方的水土,导致了水患泛滥,令得周边的土地。牧不能牧,耕不能耕,生态破坏……”

    “水患的发生,是你们自己造成的,这个与那个怪物无关……”

    “玉泉镇、黑水村两地的牛羊少了,那怪物猎取食物的难度加大,也就变得嚣张猖狂,频频出现。”

    “尤其是近年,丝绸之路发展到了巅峰,破败的黑水村、玉泉村,更难留得住人。兼之天空也不作美,水患频繁。该走的走,该跑的跑。怪物更加无食可猎,加上冬蛰饥饿,不惜远来玉泉村狩猎……”

    “要是我没有估算错的话,前因后果,因是如此吧。”

    裴旻逐字逐句看了所有有关的文案,凭借突破天际的脑洞,结合了一些客观的因素,上下补差,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老村长更看怪物一样的看着裴旻,一时间不知说些什么。

    封常清也是有些错愕,但是他早已知道自己这位顶头上司的厉害,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能力,很快的反应过来。

    至于王小白一脸坦然,就如他的名字一样朴实,不善于这种动脑子的活动,反正裴旻说的就是对的。

    半晌,老村长这才带着几分失魂落魄的道:“如此说来,这一切都是我们自找的?我们罪有应得?”

    “是,又不是!”

    裴旻起身道:“破坏水土,导致洪水泛滥,确实是你们的错,需要自我反省,但并不意味着那野兽有理由吃你们的牛羊,甚至活生生的人。”

    “它要生存,我们人类一样也要生存。自然界的弱肉强食,本就是残酷的。我们不能坐视它一次又一次的袭击我们,也只有一个办法,将它除去。”

    老村长动容道:“怎么除法?”

    裴旻决然道:“我们既然已经看穿了它的习性,知道它现在的情况,只要对症下药,自是万无一失。野兽的本能,永远比不上我们人的智慧!”

 第十四章 “引蛇出洞”

    许是各处要道皆有火把的缘故,又或者因为怪物受了伤。

    裴旻他们安全无虞的渡过一夜。

    翌日一早,裴旻辞别了裴母、娇陈,带着公孙曦、封常清、王小白以及一众善射的兵士,手中牵着一条黄色的大中华最著名的田园犬,走向了事发地点。

    田园犬中国本土最古老的犬种之一,最大的特点就是温顺。

    裴旻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家中就曾养过一条田园犬,温顺的可怕。

    见到谁都摇着尾巴,不管是生人还是熟人。

    裴旻就时常对着狗儿吐槽,“别人养狗是看家,我养你却是带路,有贼来了,还要为他开门。”

    这条田园犬跟裴旻家里养的那条有几分相像,都是自来熟的类型。

    只是丢给了它一根肉骨头,就围着脚边不住的转悠了。

    根据那妇人的回忆,怪物来临的时候,最先反应过来的就是小黄。也是因为听到小黄的叫声,妇人的丈夫才出去查探情况的。

    动物因为生存需要,它们的直觉反应远胜人类。

    带着小黄有预警的功效,裴旻心存此念,一大早就跟它打好了关系,又是摸头杀又是喂肉骨头的。利用田园犬的天性,骗取了它的好感,将之收服了。

    昨天他们赶到村里的时候,已是黄昏,没有时间探查现场。

    这来到现场,看着倒塌的土墙,裴旻登时吸了一口凉气,土墙居然不是整面倒塌的,而是断了半截,还有半截留在原地,剩下的半堵墙,呈现着平滑的状态,就如刀削的一样。

    这堵土墙的侧面,还有一堵色泽相差无几的土墙。

    裴旻来到里侧,猛地向土墙踹了一脚。

    巨大的反震力,让他整个人都退后了两步。

    土墙只是微微的摇了摇,几乎没有多余的反应。

    “你来试试!”

    裴旻对王小白说了一声。

    王小白点了点头,后退了两步,借助俯冲的爆发力,一个帅气的转身后凌空蹬腿。

    “砰”的一声!

    土墙左右晃了晃,“噗通”向对面倒了下去。

    裴旻竖起了大拇指,王小白这一蹬腿,又是帅气,威力又足。

    除非是外家硬气功练到一定修为的好手,常人根本接不下他这一踹之力。

    看着土墙倒塌的模样,裴旻脸上闪过一丝凝重。

    情况比他想象中的更要严重一些。

    这土墙的坚固,固然比不上后世的钢筋水泥,却能够承受一定的力量。

    他脚劲不足,完全踢踹不动。

    王小白是这方面的好手,天赋异禀。

    尽管他踢倒了土墙,可严苛的说却也不完全是因为他的力量。

    是王小白飞踹的巨力,加上土墙自身的重量,前后晃动,聚在了一起,令得土墙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