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盛唐剑圣 >

第30节

盛唐剑圣-第30节

小说: 盛唐剑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裴旻慎重的跪伏在地上,叩首道:“孩儿绝不忘娘亲今日教诲。”

    “好了,起来吧!”裴母抹了抹泪,红着眼笑道:“你考上解头值得高兴,你去县里买些祭祀之物,我们一起将这好消息告诉你爹知道。”

    裴旻颔首应诺。

    祭拜了父亲,裴旻在家中陪了裴母十五日,端茶奉水,以表人子之道。他知裴母不舍得花钱,又将身上的余钱都买了各种养生的补品放在家里。虽得裴母一阵怪罪心疼,却也老实的吃了。

    十五日之后,裴旻在裴母千叮咛万嘱咐之下,拜别了母亲,再次离开了家,这一次不再是数十里外的蓟城,而是万里之外的长安。

    裴旻虽是万般不舍,但心中也充满了对长安的向往:那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地方也是全天下的中心……作为一个后世人的梦想之地。

    **********

    长安!

    此时此刻,贺知章的府邸灯火通明。

    前不久贺知章由太常博士升任为考功员外郎,在这科考即将来临之前,贺知章突然晋升已得诸多遐想,但考功员外郎并不只是贺知章一个,而且真正负责科举的知贡举尤在任上,并未引起轰动。

    但是昨日新皇在朝堂上怒斥知贡举王杰贪污受贿,私德败坏,不但撤去了他的职位,还将他流放岭南,致使知贡举位子空缺:依照往年习俗,这知贡举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中选取。目前当任考功员外郎的几人中唯有贺知章才情名望最为合适。

    虽然朝堂还未任命贺知章为知贡举主持此次春闱科考,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官场上的人情人暖瞬间体现出来!

    贺知章一个无足轻重的太常博士,负责的是祭祀方面的工作。不到有祭典的时候,还不知有这么一号人物。这身份一变,登时身价倍涨,上门拜访道贺的人络绎不绝。尤其是已经进京上下打点的考生,更是想尽一切办法求见一面。

    这种事情在宋朝以后是不可能发生的,那时候的科举比唐朝更加完善。但目前为止,朝廷非但不禁止这种关节交通,甚至不以为怪。

    这能得到主考官的亲睐,自是成功的第一步。

    贺知章刚为升迁感到高兴,随即又为这一连串的应酬而头疼,只恨不得高挂一个避客牌,直接避客不见。

    精疲力尽的回到家中,刚坐下歇息,官家手中拿着一封信走了过来道:“这是幽州寄来的信,是老爷堂兄虚之大人的信。”

    贺知章伸手接过,还来不及翻阅,门房匆匆来报道:“老爷,太平公主送来了请帖!!”

 第十二章 酒馆遇酒鬼

    裴旻拜别母亲,骑着爱驹小栗毛一路南下。

    此番进京,参加文武会考,文考是裴旻强项,自不用说。武考却略有不足,根据手头上的资料,武考分为马科,步射,技勇等项目。其中步射,技勇裴旻不虚,尤其是技勇一项,他的剑术属于江湖搏斗最适合单打,而战场搏杀之术适合群战,双方遇上,前者不要太占便宜。至于步射,这一点裴旻也有一定的信心,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指的便是射箭之术,裴旻身为儒学子弟,在射术一道也有涉猎,在他记忆中箭法还很不错。历史上也曾有记载,裴将军善射,在北平为将时,曾一日射杀老虎三十一头,猛的一匹。以他现在的射术,算不上是个神射手,可达到武举的标准是轻而易举的。

    唯独马科这是硬伤,裴旻在的小栗毛之前,未曾有过骑马的经验,这骑术一道,正是他的弱项。

    因故这一路南下,裴旻念着时间足够,也不急着进京,改官道而走小路。挑选一些难走无人的小路练习骑术,小路行人稀少也没有撞伤人的危险。

    裴旻也在这一刻体会到了乌珠穆沁马的强悍之处,不管道路是如何难行,不论是山道、浅谈、碎石路还是泥泞路小栗毛都能如履平地。一般而言一匹马想要保持力量,必需要吃干草甚至还要掺杂大豆之类的营养食物。而小栗毛只要吃野草树叶便能维持自身奔行的体力,拥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裴旻也不得不感慨,无怪蒙古骑兵的机动性如此可怕,乌珠穆沁马绝对是当今世上最适合奔袭作战的战马。

    有一匹好马的辅助,加上裴旻自身拥有足够的灵巧,练习也分外刻苦,骑术日渐提升。

    这一日裴旻饥肠辘辘的来到了解县,一进县中便闻得一股浓郁的酒香,脚下不由自主的寻着酒香走去。

    依照他原本的计划,应是直接南下渡黄河先抵洛阳,在东行长安,一次性浏览大唐的东西两都,

    但是想法与现实往往会有一点小小的差别,他不知不觉转到了河东安邑。尽管他不愿意承认,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在绕小路的时候走岔了路,偏离了洛阳,往关中方向靠了。索性将错就错,直接前往风陵渡口渡黄河直抵长安。至于洛阳,长安水路尤为发达,顺黄河而下,要不了多久便能抵达,有时间再去也是一样。

    因此他来到了解县,打算在这里住上一晚,明日一早南渡黄河,进入关中。

    寻着香味裴旻找到了一家古朴的酒肆,酒肆没有店名,只是高挂着杜康二字。

    酒香味便是从店里传来的,裴旻将小栗毛交给店外揽客的小二,让他好生照料,给上好的干草大豆。赶路的时候累着小栗毛,这每到一个城镇,小栗毛都将会享受一次大爷的待遇。

    入得店中,店内几乎满员。机敏的店小二麻溜的上前,将他带到一个空位上,抹坐席擦桌,问他要些什么。

    裴旻问道:“你这有什么好酒?”天气转凉,这赶了一天的路,身子凉飕飕的,这个时候喝杯热乎乎的酒,简直是神仙享受。即便裴旻不好酒,却也难敌这诱惑。

    店小二毫不犹豫的道:“客官是第一次光临小店吧,本店自开店以来,五十余年,只卖杜康,从未有过第二种酒。”

    “行!”裴旻有些意外,笑道:“那就来一斤杜康……”说着他又点了几个下酒果腹的菜食,让店小二速去准备。

    古人极少喝生酒,因为当时的制酒科技还做不到无菌,生酒肠胃不好的人喝了必定会拉肚子。三国时期习惯煮着喝,因此也有了煮酒论英雄一说。唐朝不太流行煮酒喝,因为煮腾的酒味道变得厉害,他们喜欢用微火慢慢的烧,烧到六七十度便可,即能杀菌也不变味,就是所谓的烧酒。

    裴旻也习惯喝烧酒,慢火微微的烧着,酒香不断的从烟雾中飘荡出来,只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店小二先上着炭火将杜康酒放在架子上烤。

    裴旻见还有些时候才能喝,环顾四周,看着店内环境:店里热火朝天,各种三教九流之人说着各地的新鲜事,都是正常旅客。唯有右上角的一人让裴旻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是一个醉鬼。这酒店里有醉鬼,本是正常事。但是如他那般另类的酒鬼,却不正常了。

    他披头散发就如疯子一般,关键还前襟敞开袒露着胸膛,露着一身松弛的肥肉:现在以是十一月的天气,在河东一代已经入冬,裴旻即便是习武之人也觉得有些凉意。此时此刻如对方这般“豪迈”的,只他一人。

    “也不怕冻着?”裴旻轻声嘀咕。

    店小二端着一盘冷菜梅子姜放在桌上,听到了裴旻的嘀咕,搭话道:“客官是说那个酒鬼?”

    裴旻点了点头,奇道:“小二识得他?”

    店小二带着几分厌恶的撇了撇嘴道:“不认识,只是那位客官脑子有点不清楚,昨天晚上便在我们这小店要酒喝了。他什么也不要,就点了酒,一个人自顾自的喝,醉了就倒在地上睡,醒了又喝。我们劝他也不听,打烊了,也不管,折腾了一整晚,也不怕喝死了。要不是掌柜怕他冻死,惹上人命官司,都有心将他丢出去。”

    裴旻同情笑道:“遇上这样的酒鬼,也够辛苦的。”

    “可不是!”店小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道:“不过他的酒钱可撑不过今天了,到时候看他拿什么来喝。”

    裴旻见酒烧的到了火候,舀在碗里一口下肚,整个人瞬间热乎起来,正享受着那种感觉。

    突然他听到一声大呼,又是一阵大笑,如疯似狂。

    “哈哈,有感觉了,来感觉了!”

    裴旻寻声望去,正是那个酒鬼,他手舞足蹈好似疯了一般将自己的书篓倒个底朝天,书籍笔墨帛砚滚的一地都是。

    他爬在地上一阵乱找,将帛布平摊在地,胡乱的研着磨,口中却大叫:“笔呢,笔在哪?”

    他似乎找不到笔,大急之下,竟抓起了自己的头发,沾在了砚台里,抓着头发在葛布上写了起来……

 第一十三章 无字亦无剑

    酒鬼如疯似狂的举动,瞬间就吸引了酒店里所有人的注意,甚至惊得周边的两桌酒客左右逃避开来,免得酒鬼撒酒疯,波及到他们。

    店掌柜本就对酒鬼折腾了他们一夜很是不满,只是酒鬼给了钱,敞开门来做生意,也不想伤了和气。加上酒鬼一直缩在角落,喝了醉,醉了睡,睡醒了喝,喝了又醉如此反复也不干扰其他酒客,任之由之。现在他开始乱发酒疯,影响到了周边的客人,店掌柜忍无可忍了,直接示意店小二制止酒鬼疯狂的举动。

    裴旻也让酒鬼的突然发狂的举动,吸引了注意,他见酒鬼趴在地上,抓着自己的头发在帛布上龙飞凤舞的写着。这头发与毛笔相差甚远,发丝柔软分叉不均,导致写的字糊在一起,很难分辨他在写什么东西。

    裴旻眉头紧锁,只能凭借他用笔的走势去判断他写的是什么字。

    但看着酒鬼用笔的气势,脑中瞬间生出两个字“狂草”,酒鬼用笔极为狂放,由上至下使得书写的整体气势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又如黄河奔腾,巨浪击石。

    张旭!

    他是张旭!

    他肯定是张旭!

    除了张旭,世上找不到第二个人用笔有这种气势。即便是书圣王羲之也做不到!

    裴旻脑海中情不自禁的浮现出这个想法,见店小二气势冲冲的从他身旁走过去,意图制止酒鬼。

    毫不迟疑,裴旻一把抓着店小二将他拽了回来道:“别打扰他写字!”

    店小二打了个踉跄,险些给拽到在地,正想反抗,见裴旻一脸肃然,竟给他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缩了缩头,不敢妄动,只是嘀咕道:“这写的是什么鬼画符……”

    裴旻不理会他,别说是外行人,就算是内行人也无法从他这字帖中分辨好快。毕竟头发不是毛笔,这字帖的价值早已让头发破坏的一干二净,但是裴旻有幸见到对方落笔的手法,他可以从对方落笔的手法中猜出了对方写的是什么,配合他的手法来体会这幅写糟了的字帖。

    酒鬼写的第一个字好像是“淑”,但不确定,第二个字是“质”,第三个是“非”,第四个是什么,看不出来。第五个却是个“丽”字。

    连起来是淑质非什么丽!

    南北朝的诗人谢灵运的《王子晋赞》的第一句正是“淑质非不丽”!

    酒鬼写的应是:淑质非不丽,难之以万年。储宫非不贵,岂若上登天。王子复清旷,区中实哗嚣。喧既见浮丘公,与尔共纷翻。

    裴旻知道了酒鬼写的是什么,在参考的他落笔,整个人也陷入一种莫名的意境状态,似乎感受到了长江的奔腾,黄河的咆哮……

    与尔共纷翻!

    酒鬼写完最后一个“翻”字,微微晃晃的站起来,发出了一阵畅快淋漓的大笑,然后直接一个大字的倒在了地上。

    “呼,喝呼……”

    他竟直接醉着睡了过去!

    “小二,帮我将他这一地的东西收拾好!等会儿我带他去客栈落脚。”裴旻走上前去,将醉的死狗一样的酒鬼的前衣合上,搬到了一旁,角落里正好有一张短被,是昨夜店掌柜怕他冻死给准备的,拿过来与他盖上。

    裴旻将酒鬼刚刚写的帛书拿在手上,看着横七竖八如同幼儿作画一般的字,长叹了口气,一篇力作,便是因为找不找笔就这样让头发给毁去了。

    可惜可惜啊!

    店掌柜正愁没法处理着酒鬼,见有人将麻烦事揽在身上,哪有不乐意的道理,忙让店小二听命行事。

    裴旻将帛布放入酒鬼的书篓里,草草的吃了酒菜,让店小二帮着他将酒鬼驼上马背,问清了客栈的位子,牵着马往客栈行去。

    过了一条街,便来到了店小二给他指的汇来客栈。

    裴旻没有奢侈的习惯,只是借宿一晚,要了两间楼下的地字号房间,将酒鬼丢到了床上,给他盖上了被褥。

    那酒鬼醉的就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