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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节

盛唐剑圣-第2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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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道门。

    除了在长安有着一座金仙观,于终南山子午峪也有一处道场。

    金仙公主不喜欢长安的热闹,常年在终南山静居,行导引吐纳术,服食药物,意欲独身修仙。

    李持盈闲不住,时不时也会去终南山金仙观坐坐,以游玩为主。

    此消息并非机密,很快就落入有心人的耳中,传给了在樗蒲馆的阿旺达知晓。

    阿旺达为人谨慎,随意找了一个年代久远的饭馆,叫了一桌酒菜,赏了跑堂的小二两个通宝。

    他出手阔绰,引得店小二围着他转悠。

    阿旺达吃喝着,漫不经意的问了一句道:“我准备游终南山,不知终南山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最好是道观,在下西来,对于你们大唐的道教文化很是仰慕。”

    店小二拿了钱财,回答的异常爽快,第一个就说道了金仙观,“要说道观,自然是金仙观最好,那可是公主修道的地方,有很多有名的方士坐镇。运气好,还能见到公主本人呢!”

    阿旺达惊讶道:“公主住在山里,就不怕危险嘛?”

    店小二应道:“现在是太平盛世,谁又有胆子拿公主如何?能有什么危险?再说金仙观有三十多护卫呢……”

    阿旺达问了一些情况,心中有了定计。

    相比在长安城内动手,金仙观或者离开长安城的途中,显然更加安全。

    回到樗蒲馆,阿旺达当即聚集了死士首领在丙字号包间聚会,商议着劫持玉真公主的策略。

    阿旺达提议道:“我觉得应该不急着出手,依照手中的情报。玉真公主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她不会老老实实的待着,会去终南山的各个景点游玩。我们可以选择在她游玩的时候动手,到时候往山里一钻,谁也找不到我们,远比路上更加安全……你们怎么看?”

    西域龙蛇混杂,除了原西域三十六国的遗民,还汇聚了东西方的难民以及流放西方的恶徒凶徒,有马贼、有雇佣兵……

    弱肉强食,远非中原可比。

    阿旺达请的死士就是一个凶名昭著的雇佣兵团叫歌朵兰,是只要给钱,什么都干那一类型的。

    敢接刺杀狮王的单子,自不是易于之辈。

    雇佣兵团的首领是中原人,崆峒派的弃徒,叫做胡千斤。因杀了人,犯了事,逃到西域。

    阴差阳错之下,加入了歌朵兰雇佣兵,凭借出色的能力混到了二把手。

    一把手是胡千斤的岳父,已经决定退位让贤了。

    只要胡千斤干了这最后一票,回到西域就是歌朵兰的一把手。

    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他最有经验,正想说话,心生警兆。

    大门突然爆开!

    整个门直接炸裂,四分五裂!

    一道风声呼啸而过!

    炸裂的木头碎片,夹杂着劲风射向了正在商议的三人。

    胡千斤反应不可谓不快,一手举起面前的赌桌,将碎片挡了下来,然后以木桌为暗器,砸向门口。

    “砰”的一声巨响!

    木桌受到了重击,四散裂开。

    一人一戟,出现在了木桌后面,扫了一眼殿内的情况,退了一步。

    几人鱼贯而入。

    为首一个笑道:“让你闯进去,不给他们应对的机会,可没叫你踹门。这门桌的钱,要记你的账上。”

    来人自然是裴旻、王忠嗣、李白一行人。

    王忠嗣帅不过三秒,登时苦了张脸。

    李白轻轻一笑,给了两个字,道:“野蛮!”

    王忠嗣哼了一声:“小白脸!”

    他们一个灵巧飘逸,一个大开大合,相互经常斗嘴,互揭其短。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裴旻看着阿旺达、胡千斤以及那个眼熟的小偷,露出了人畜无害的微笑。

    阿旺达二话不说,直往后门跑了过去。

    裴旻正想拔剑。

    王忠嗣、李白心有灵犀的齐声道:“师傅、旻哥,这小杂碎就不劳烦您出手了!”

    裴旻出手,还有他们什么事?

    他们一人挑了一个,第一时间冲了上去。

    看着积极的两人,裴旻瞬间后悔了,自己就不应该带他们来,这表现的机会都没了。

    对于逃跑的阿旺达,裴旻不予理会。

    王忠嗣、李白方刚跟两人交上手,阿旺达已经从后门倒飞了进来。

    哥舒翰大步上前,一手如拎小鸡似地,将地上的阿旺达拎了起来。

 第六十章 一个单挑两个

    王忠嗣方天画戟一荡,大戟已化做一条美妙的曲线,没有带起丝毫气流、无声无息地割向胡千斤的颈脖。

    无巧不巧,李白的剑也指向胡千斤。

    相比王忠嗣的无声无息。李白的剑则霸道大气,一往无前,好似连人带剑都要撞向胡千斤一般。

    胡千斤神色大骇,他也是武林中人,原本不叫胡千斤,而是胡远山,在十数年前,还颇具名望,一手双钩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号称天蝎,算得上是崆峒山最出色的后起之秀。

    崆峒山虽未开宗立派,但却是中国武术发祥地之一。中国第一部辞书《尔雅》中已有“空同人擅武”类似记载,崆峒山中隐世好手极多。

    胡千斤只因恋上了自己的师娘,干了禽兽之事,事发之后反杀了师傅,为天下人所不容,逃到了西域,隐姓埋名。

    王忠嗣、李白这一出手,胡千斤立刻察觉他们彼此的可怕。

    王忠嗣看似轻灵飘逸,但实质有如雷轰电闪;而李白的剑表面上如巨浪击石,实际却是时机角度无不拿捏的刁钻之致。

    两个人年岁不大,但是他们的武艺却都到了收发自如的境界,委实可怕!

    对上一人,他是不惧,可如今两人齐出。

    一个似柔实刚,一个暗藏机锋,刚柔相济,明暗相合……

    豆大的汗珠,瞬间出现额头!

    这十数年未踏足关中,关中的好手何时变得这般吓人?

    情形万分危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胡千斤在西域拼斗了十数年的经验而形成的本能,让他选择了最佳的应对之法。

    他身子向右急冲,手中长钩直取李白颈部,采用一命换命的无赖打法,另一勾却防向了王忠嗣的方天画戟。

    李白冷冷一笑,长剑挑向胡千斤的肩膀,在对方要他命之前,他有信心先卸了对方的胳膊。

    谁也不料李白的长剑给挡住了!

    挡住他剑的居然是王忠嗣的方天画戟!

    原来胡千斤竟然用钩子的特性,勾住了方天画戟的戟身,借助方天画戟来挡住了李白的剑。

    这一变故,谁都始料未及!

    李白从容不迫的将剑锋转动下沉,回剑格挡,仍然封住了胡千斤出人意料的攻势。

    王忠嗣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方天画戟向后一拉,以小戟卡主长钩,用力一绞,直接绞飞了胡千斤的左手钩。

    李白回剑之后,连消带打,直捣黄龙,防守进攻,一气呵成,刺进了胡千斤的右肩肩井穴。

    只是眨眼睛,不论是胡千斤的奇招应对,还是王忠嗣的回戟绞击,甚至是李白的攻守一体,就在短短的几个呼吸间完成。

    功夫逊色的甚至看不出个中奥妙情况……

    胡千斤的奇,以及王忠嗣、李白那无与伦比的反应力,先后妙至毫厘的配合,就在这短短的两招间展现的淋漓尽致,并且分出了胜负。

    裴旻看的大赞,这几个月来,他们两人几乎每日一战,胜负各半。

    彼此配合默契,近乎心灵相通。

    胡千斤三十年累计的实力经验,单对单来说,更在王忠嗣、李白任意一人之上,但是他们两人一加一远大于二,配合起来,顷刻就分出了胜负。

    王忠嗣不乐意的叫道:“这个对手是我的!”

    李白眉头一挑道:“明明是你抢了我的对手……”

    他们确实有着一对一的打算!

    但是他们一并选择了胡千斤。

    因为就在前夜!

    裴旻举手投足的制伏了另外一人,当然以裴旻的武艺,对方无还手之力,并不奇怪,算不上弱。

    可先前从胡千斤抵挡王忠嗣入内的反应来看,明显他才是真正的高手!

    两人都不愿意放过与高手对决的机会,一并选择了胡千斤,形成了二打一的局面。

    “是我先选的!”王忠嗣错过了一次与好手交锋的机会,一脸的不满。

    李白同上,收剑回鞘亲哼着道:“你没我快!”

    “好了!”裴旻一手扶额,道:“这不还有一个嘛!”

    李白道:“我比你大,爱幼,让给你了!”

    王忠嗣道:“长辈让晚辈,不与你争!”

    两人同时退下回去。

    胡千斤输得一脸委屈,感情不是他们一打二,而是自己一个单挑两个?

    至于被遗忘的小偷都要哭出来了,这种给无视的感觉,让他气得吐血,正想说话,耳旁却听一人道:“你们都不上,那我来了……”

    突然间背后涌来一股大力,身子被人凌空提起,登时双手酸麻。

    小偷实力逊于胡千斤,其实并不弱,只是给人无视,心中生怒,只以为对手是前面的王忠嗣、李白,没顾到自身,忽视了背后的哥舒翰!

    哥舒翰出手又快捷无比,小偷大意之下,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走吧,都带到御史台去!”

    裴旻要从他们口中套出余下人的去处,御史台的台狱是最佳的逼供场所。

    押解着三人,走出了丙字号包间。

    包间里的动静,早已惊动了樗蒲馆里的所有赌客。

    但是为了避免存在漏网之鱼,找在裴旻进入丙字号包间的那一刻,兵马已经围住整个樗蒲馆,一个苍蝇都飞不出去。

    裴旻正想走出樗蒲馆,心现警兆。

    异变突至。

    樗蒲馆二楼突然洒下灰白色的粉状物,一道人影从二楼直飞而下。

    裴旻嗅得一点点冲鼻的味道,厉喝道:“闭上眼睛,是石灰!”

    在说这话的同时,他闭上了双眼。

    就在他闭眼睛的那一刻,他知道对方是冲着他来的。

    此显是精心计算过的行动,擒贼擒王,只要控制住了他,局面将会反客为主。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功力高强如王忠嗣、李白都一时不查。

    王忠嗣不慎石灰入了一支眼睛,难受至极。

    李白眼睛闭的及时,却什么也看不见,脑中一片混乱。至于其他人更是狼狈不堪,不要说反击了。

    “师傅!”

    “旻哥!”

    两人骇然大叫,他们都察觉了刺客的目标,但却有心无力,不知如何救援。

    只听得“砰咚”的一声。

    随即风轻云淡!

    待他们睁开眼睛的时候,裴旻手中莫名多了一把匕首,至于刺客,正躺着三丈之外,嘴角溢血昏迷不醒了。

    “快去取油来,用棉布沾油擦拭,尽量控制住眼泪!”

    裴旻带着几分紧张的来到王忠嗣面前,指挥若定!

 第六十一章 让你如意的事,我通常不做

    一个刺客,他需要的不是超凡的武艺,更不是何等强悍的身手。而是对于时机的把握,对于自身的隐藏。

    克米特就是这种人!

    他一切都很平庸,有着平庸的相貌,平庸的身手,平庸的气质,平庸的谈吐,身上没有什么特殊的烙印,是那种丢在大街上就混入人群里的类型。

    他穿什么衣服就像什么样的人。

    这类人也是最适合当刺客,没有人会留意他,更没有人会注意他。

    歌朵兰雇佣兵这个名字好听,实际上在西域“歌朵兰”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可不是一个友善的称谓。

    克米特在歌朵兰雇佣兵团中的武艺排不上号,却是任务成功率最高的一个。

    他善于乔装,善于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

    诸多武艺在他之上的好手,都在大意下命丧他手。

    阿旺达、胡千斤皆是谨慎之辈,若非有必要,他们绝不会聚在一处。他们的手下也潜伏在不为人关注的长安各地。

    樗蒲馆是他们巢穴,但细究起来也不过就三五人接头,毫不引人注意。

    克米特因自身的特点,给安排在外边放哨,一有意外立刻通报。

    只是裴旻、李白、王忠嗣皆非等闲,在决定出动的时候,早已预防了这点。

    他们佯装成赌客,一进樗蒲馆,连掌柜招呼都不打,直接破门而入,不给克米特通报的机会。

    克米特经验丰富,见状将自己藏在樗蒲馆的石灰取来,偷偷的躲在二楼。

    他选择在裴旻他们一行人即将出门警戒心最低的时候动手。

    果然石灰粉是行走江湖的利器……

    任由裴旻一行人拥有李白、王忠嗣、哥舒翰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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