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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节

盛唐剑圣-第2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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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旻似笑非笑的看着公孙幽,她这话说的出自肺腑,绝无半点虚话。

    公孙曦的剑术天赋惊人,裴旻却知道公孙幽的天赋更在其妹之上。

    这位如今的公孙大娘,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谁也不知她的剑术到底精进到什么地步。

    至少裴旻肉眼看不出来,尤其是今日见公孙幽的剑舞。她双剑合契,一条彩带竟然能卷的双剑飞舞,这对于力量的控制显然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这一点即便是他,不掌握个中诀窍,亦绝难做到。

    这份功力,委实让裴旻讶异。

    公孙幽让裴旻的眼神瞧得有些不好意思,含蓄道:“裴公子说笑,幽如何是公子的对手。”

    裴旻了解公孙幽,遂道:“你是本性温婉,不喜与人争,不计较输赢而已。只怕平时你跟曦姑娘切磋也是败多胜少,但我知道真要比个输赢,曦姑娘不可能是你的对手。”

    公孙幽默然不言,算是默认了。

    他也不跟公孙幽争论这个,给她斟满了酒,邀她一起看戏。

    接下来的表演是百戏中的杂技,能进入这种宴会上的百戏,自然是真正的好手。

    寻常杂技上刀山,胸口碎大石以是精彩纷呈的表演了。

    但是这里的杂技,更要进一步,在刀山上翻滚跳舞,撑在地上以脊背碎大石,花样繁多,令人大呼过瘾。

    公孙幽本就是这一行的,更是努力的吸取这经验,看看能不能用于青羽楼。

    裴旻在一旁与她低声说这话:“这些人都不是正统的戏子,都是练过真功夫的好人物。排打硬功都练得如火纯情的,没有什么学的价值。”

    公孙幽也发现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们两人的交头接耳,可羡煞了周边的一众人。

    在这国宴之上,人人拘谨,个个都是单人单坐,唯有他裴旻一人有佳人在侧,实是羡煞旁人。

    过了两个有趣的节目,大唐的表演到了一段落。

    接下来是各族表演的时候。

    为了庆贺大唐的新年,各族都准备了属于自己的节目,为大唐庆贺。

    这种庆贺的方式,算得上是习俗。昔年大唐万邦来朝的时候,也有草原民族为天可汗李世民献舞。

    只是那个时候的唐朝无敌于天下,他族使臣对于大唐恭敬之致,不敢放肆,老老实实的载歌载舞。

    今日却未必。

    最先安排出场的正是国力最为强盛的阿拉伯帝国的表演。

    莫斯雷马萨代表着阿拉伯帝国,先对着李隆基施了一礼,道:“伟大的唐皇陛下,在下听说你们华夏有一个叫做项羽的人,能够举起千斤巨鼎?不知是也不是?”

    李隆基颔首道:“西楚霸王项羽,却有此能!力如霸王着,堪称古今无双!”

    莫斯雷马萨道:“我阿拉伯勇者无数,能人遍地,力大无穷者,遍地都是。我随行一人,便有千斤之力,只怕你们的项羽未必比得上。”说着,他拍了两下手掌。

    一人从殿外走了进来,他一出现,登时引起了一阵惊呼,人人都瞪圆了眼睛。

    李隆基亦是一脸的震撼。

    裴旻看着殿外铁塔似地身影,也有一种目眩的感觉。

    对方是一个西方巨汉,还是一个黑人,黑的就如抹了墨汁一样。

    现在还是冬季,气候严寒,但是他身上只是披着一件虎皮大衣,露着又黑又粗的两个膀子,全身上下肌肉凸起,纵然在全身放松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看见那如同猩猩一般的肌肉。

    光光的脑袋,颈部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与一般的肌肉猛男不同,这个家伙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像是千锤百炼的精钢一样,线条清晰得仿佛是人工刀刻修葺过的。他前臂好像爬满了老藤,苍虬有力,双腿粗壮得如钢柱。

    在裴旻的记忆中,与大唐这几年见过最高最壮的人莫过于陌刀将李嗣业,他七尺身高,壮硕的身形,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就跟后世的健美先生的肌肉一样。如他这样的人,即便在二十一世纪都不多见。

    但是从殿外走进来的这黑人壮汉却刷新了他的三观,他的身型应该比李嗣业要矮上一丢丢,但是他身上的肌肉强健的可怕,就跟后世里打了可怕激素刺激生长的肌肉一样,比李嗣业由要强壮一个档次。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大腿,发现对方的手臂比他的大腿还要粗,整个人就如大猩猩一般。

    他是全身没毛,要是在贴上黑毛,真的就是一头猩猩。

    唐朝已经走向世界,早已知道当世有黑人的存在。黑人在大唐还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昆仑奴。这个时候还流传着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新罗的婢女等同于今天的菲佣,受过专业训练,乖巧能干。而昆仑奴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贵族豪门都抢着要。

    但是就算他们见多识广,看着面前这个如同猩猩一样的可怕“怪物”,依旧不免心里打鼓。

    裴旻目光落在对方外露的手臂上,两条手臂横七竖八的交错着各种刀伤剑痕,还有箭孔,一眼望去,这外露的两膀子上足足有三十余道疤痕,可怖之极,心底明白这个巨汉可不是什么演员,而是战场猛士。

    “唐皇陛下,我阿拉伯的勇士如何?”莫斯雷马萨带着几分自傲的说着。

    李隆基听了翻译,心底略不舒服,但是无可否认进来的这位猩猩似地巨汉,委实骇人,只是身为大唐皇帝,焉能弱了自己的气焰,道:“如此猛士,确实少见。不过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同样多如过江之鱼。只是西楚霸王自刎乌江,以近乎千年,与先烈争个长短,未免大不敬了。”

    裴旻这时笑道:“说起西楚霸王,我记得雷马萨公爵,除了号称西方狮王,还有另外一个美名,叫做小汉尼拔?”

    莫斯雷马萨还没有说话,翻译官已经开口道:“国公好见识,汉尼拔是我西方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神勇无人可比。唯有真勇士,才当得上小汉尼拔的美誉。”

    裴旻眯眼笑道:“汉尼拔在我们东方人也有个说法,叫做西方项羽!”

 第三十一章 一个手放倒

    西方项羽?

    翻译官将裴旻的话给说莫斯雷马萨知晓,两人面面相觑。

    在西方的古代历史上有三大名将,分别是亚历山大大帝、汉尼拔、恺撒大帝,他们的地位就如华夏历史上的孙武、吴起、韩信、白起,属于军事才能超绝的人物。

    能够得到与他们齐名的美誉,那算得上是至高的荣耀。

    虽然有一个小字,但并不妨碍“小汉尼拔”,这个称谓的含金量。

    莫斯雷马萨对于这个美誉还是极为满意的,甚至有些沾沾自喜。这能够与古代最优秀的统帅相提并论,也是对他能力一种肯定。

    却不想汉尼拔在东方还有一个西方项羽的称呼?

    他方刚开口数落项羽,裴旻就说汉尼拔是西方项羽,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他暗指西方有无数人比项羽厉害,岂不是说西方有无数人比他厉害?

    翻译官忍不住道:“项羽何德何能,能与迦太基的英雄汉尼拔相比?”

    “唯有无知之徒,方才诋毁先贤!”裴旻毫不客气的道:“汉尼拔是西方迦太基名将,与东方的西楚霸王项羽生于同一时代,两人有极大的相同之处:都是将门之子,都是战术天才,都背负着国仇家恨。项羽小的时候,曾立下豪言,要取秦而代之。汉尼拔在九岁的时候,也曾在神坛下发誓,与罗马势不两立。”

    “两人皆是少年英杰,二十余岁以是手握重兵的军事统帅。汉尼拔为了重创罗马,果敢的翻越阿尔卑斯山,万里奔袭,沿高卢南岸向罗尼河,以少胜多,以自绝后路的战术,用疲兵弱势兵力包围重创罗马军队。几乎在同一时间,项羽破釜沉舟,用相同的策略,于秦军战于巨鹿,将秦军主力王离军团团围困,九战力克秦军。”

    “汉尼拔有辉煌的特拉西梅诺湖战役与坎尼会战,而项羽同样有毫不逊色的巨鹿之战,彭城之战。说来也是古怪,两人身在同一时代,相隔千万里,但是所用战术、打法极为相似。都擅长长途奔袭,擅于以少胜多,擅于打硬战,擅于以弱势兵力反包围多倍于己的大军,取得最大战果。”

    “他们两人一个纵横罗马内部,打破了罗马帝国不败的神话,打的罗马人几乎家家户户披麻戴孝。一个横行中原,破秦击汉,战无不胜。他们都是一样的所向无敌,一样的令他们对手闻风丧胆。最让人遗憾的是,就连下场,他们也几乎也是一样的。扎马战役中,汉尼拔惨败,从此这位所向披靡的无敌统帅,丧失了斗志,退出了军事舞台。而项羽同样,垓下一战,楚军溃不成军。项羽无言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两个惊才绝艳的军事统帅,以百胜而名动天下,却又以一败而消散,何其相似。”

    承乾殿里一时静寂无声,看着高谈论阔的裴旻,看着对于东西方文化知识了如指掌的裴旻,皆有一种震撼,无言以对的感觉。

    吐蕃副相隆朗赤早已见识过裴旻的博学,当初讨价还价的时候,他就如数家珍的说着吐蕃的文化历史。

    现今,历史似乎重演!

    隆朗赤忍不住心道:“如此人物,若生我吐蕃,那该多好!”

    莫斯雷马萨听着翻译官,一字一句的翻译,也是一脸的懵逼。

    他虽给称之为小汉尼拔,但是要他如裴旻这样,将汉尼拔的经历战绩如数家珍的说出来,他自问做不到,看着淡然自若的裴旻,甚至怀疑:到底谁才是西方人!

    裴旻道:“正所谓王不过霸。两位优秀的人物,一东一西并存于世,霸王项羽论及战绩,比之汉尼拔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何不能相比?”

    翻译官支支吾吾,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裴旻安慰笑道:“你们不了解我们东方的文化,有此误会,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希望贵使、雷马萨公爵在说话的时候,稍微注意一下两国的文化差异。先人前辈是用来瞻仰的,而不是以来玩笑诋毁。在下敬重西方的无敌统帅汉尼拔,也希望你们亦能敬重我们这边的霸王项羽。”

    莫斯雷马萨听了裴旻这合情合理的要求,也不想在这大众面前失了阿拉伯的气度,作揖赔礼道:“是在下不了解项羽此人事迹,出言无礼了。”

    裴旻笑道:“不知者不为怪,霸王项羽在下素来仰慕。听雷马萨公爵言语对霸王不敬,心中有怒,还望无怪。霸王之勇,即在于他力拔山河,以一敌百的神勇,更在于他能匹敌千军的韬略,而不是空有超凡力气,看似吓人,却上不了战场,杀不得敌人,没有半点真勇力的大家伙。”

    翻译官如实的将裴旻的话告诉了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一听心叫不好,瞬间明白了裴旻的用心。

    他还来不及开口,便听巨汉怒吼一声“撕啦”一下,将自己身上的虎皮,强行撕裂,露出了可怖的上半身:虎皮覆盖之下是一块块钢板一样的肌肉,凸出来的八块腹肌,在他的身体里似乎没有一点肥肉松软的迹象。

    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疤痕,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什么完好的地方,横七竖八纵横着各种各样的刀枪箭伤,甚至还有野兽的咬爪的痕迹,细算下来不下两百余处,可怖之极。

    尤其是此刻他咆哮着,全身劲力聚集,整个人莫名的膨胀,全身的经脉暴凸,给人一种破体而出的错觉。

    他指着自己身上的疤痕,对着裴旻咆哮着。

    莫斯雷马萨怒瞪了翻译官一眼,待着几分忌惮的看着裴旻。

    翻译官不敢再说。

    裴旻却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拜占庭总督查士丁尼,巨汉咆哮时说的话并非是阿拉伯语,而是希腊语。从肤色亦能看出来,这个巨汉并非是正统的阿拉伯人。

    查士丁尼会意一笑,对着身旁的翻译官,说了一句话。对阿拉伯人,落井下石的事情,他热意出手的。

    拜占庭翻译官道:“这巨汉是尼格罗人叫做亚汉,是让猩猩养大的,有着一身可怖的蛮力,能够撕裂虎豹。在战场上也格外神勇,他说他在战场上杀敌的时候,国公还在吃奶呢。疤痕是男人的勋章,勇士的象征,就国公这细皮嫩肉的小羔羊,他一个手就能将你放倒。”

 第三十二章 民女公孙幽愿意一战

    听了翻译,裴旻眯眼笑了起来,从亚汉的身形,就能判断这位如怪兽一般巨人的特点。

    黑人在体魄上,确实优于黄种人毋庸置疑。

    尤其是亚汉这样体魄的人物,在力量上必有独到之处。

    在裴旻的记忆里,除了拥有千斤神力的李嗣业,他想不到任何人,在膂力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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