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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节

盛唐剑圣-第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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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不料对方恼羞成怒之下,居然向他扑来。

    如此裴旻只能仗剑应对,一招出手,破了对方攻势,见他游移不定,蓦地里疾冲上前,当真是动如脱兔,一瞬之间,已到了秃鹰近处,这一冲招式之怪,无人想像得到,而行动之快,更是难以形容。

    秃鹰猝不及防,只能凭借本能挥刀劈砍,眼瞧着即将将来人劈成两断,不料手腕一麻,手中长刀莫名其妙的给对方夺了过去,紧接着胸口受到重击倒飞了出去。

    自从裴旻得到王小白赠予的庖丁解牛刀的刀谱,对于游刃有余这一招的领悟更是透彻,只要时机巧妙,败敌夺兵,便如探囊取物。

    目前情况太多莫名,他也有诸多疑问,自然不愿伤着对方的头目,哪怕是穷凶极恶之徒。

 第二十九章 诗仙李白

    秃鹰的离开,让巨汉空出了手脚。

    但是同样了,他们失去了二对一的威胁!

    白衣少年完全敞开了手脚,先前给两人逼得节节败退,如今挽回劣势,一扫郁闷姿态,更是气势迫人。剑光如虹,一剑紧似一剑,忽而窜高,忽而伏低,凭借灵动的步伐,快捷的剑技,将敏捷不足的巨汉逼得节节败退,只能一味防守。

    巨汉心中叫苦不迭,哪里想到自己苦练棍法四十载,竟然不敌一个少年。便在这时,秃鹰突然横飞过来,倒在了他附近。

    巨汉分心一看,一位英武帅气的青年正收回了自己的佩剑,把玩着秃鹰手中的那把西域弯刀,心底更是一沉。

    秃鹰以凶悍著称,并不以武艺见长,但也是成名多年的悍勇之辈,这般轻而易举的给打败,还夺了兵器,实力显然深不可测。

    如此年纪,在鄯州有这个实力的,除了裴旻还有谁?

    难怪自己的手下如草芥一般给打倒了,对上裴旻这样的关中第一剑客,他们焉有还手的余地?

    念及于此,不免心若死灰。

    白衣少年见秃鹰此刻模样,也略感震惊。这些天他暗自追踪秃鹰行动,深知他刀法凶狠,自己想要胜他并不容易。这才一路跟随,寻求时机,却不想竟然有人轻而易举的将他击败。

    只是他背对着裴旻,不知是谁出的手。

    在这临阵关头,他也不好回头眺望,只以为是一位江湖奇人出手相助。

    见巨汉分心以对,白衣少年更不迟疑,长剑对着巨汉当胸刺去。

    与巨汉对攻数招,对于他的功底,自有一定了解。知道他定能反应过来,一招直刺却暗藏三个变招,以克敌制胜。

    岂料对于这一剑,巨汉竟然不闪不避,反而将手中的三菱铁棍猛地砸向了秃鹰。

    白衣少年神色微变,以知巨汉杀人灭口的用心,可想要去救却来不及。

    眼看秃鹰便要惨死棍下,化作肉泥。

    随着“锃”地一声大响,面色大变的倒是巨汉。

    他忙不迭向后退去,再看手中的三棱铁棍,却只剩下了半截!

    一人一剑后发先至,抵挡在了秃鹰的身前。

    白衣少年也乘机给了巨汉一剑,将他制伏刺倒。

    白衣少年心中并无多少喜悦,反而带着几分复杂的看着心情看着莫名出现在面前的这个男人。

    明明是他更近,明明是他在战斗状态,可他做不到的事情,却让对方做到了,似乎有些轻松随意。随意的甚至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一切以被扭转。

    不用多想,白衣少年以知来人身份。

    还以为指点自己,击败秃鹰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者,却不想竟然是一位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青年,忍不住在心底说了声:“果如张兄说的一样,裴国公的剑术,天下无对。”

    “想杀人灭口,没有那么容易!”裴旻见已经给制伏的巨汉,收回了秦皇剑,看了白衣少年一眼,对王小白道:“将所有人都带走,分别关押,过会儿我要严加审问。注意这个巨汉,他心存死意,定有寻死迹象,别让他得逞了,由你亲自看管。”

    王小白点了点头,他出生御史台,知道御史台的一些手段。

    在多年前,只要进了御史台就如进阎王殿,御史就如十殿阎王,在他们手上没有撬不开嘴,也没有想死就能死的人。

    王小白虽知些许皮毛,却也足够应对一切。

    “太原王之涣谢过兄台的相救大恩,却不知兄台尊姓大名!”王之涣见大局已定上前来向白衣少年道谢问好。

    裴旻也瞧向白衣少年,这白衣少年的剑法极为灵动,剑法中呈现的感觉,与之有些许异曲同工之妙,很是好奇。

    白衣少年作揖回礼道:“蜀中李白,见过王兄!”

    李……

    李白!

    诗仙李白!

    裴旻脑子一震,带着几分炽烈的看着白衣少年,心中忍不住激动。

    这种强烈的感觉,见到李隆基、薛纳这些大人物都没有,但是面对眼前这个少年却出现了!

    一个传奇一样的诗人,将浪漫主义的诗句带向了巅峰的诗仙。

    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不知道李白的,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没拜读背诵过他的诗句。

    从最简单的《静夜思》,到震撼人心的《将进酒》,谁人不识?

    面对王之涣的道谢,李白忙道:“王兄不必如此……在下有幸,拜读过王兄的诗句,深感造境深远,令人裹身诗中,布在人口,回味无穷,能够有幸相识,深感荣幸。”

    他并非客套话。

    王之涣的善五言诗,以描写边塞风光为胜,是浪漫主义诗人,而李白同样的浪漫主义诗人,而且是将浪漫主义推向巅峰的诗人,在这方面他们志趣相投。

    李白固然心性高傲,遇到志同道合之人却也十分热情。

    王之涣对裴旻道:“国公,多亏了这位仁兄相助,属下才有幸逃脱魔掌。”

    裴旻此刻也回过神来,抱拳问好笑道:“可是张老哥口中的李白?虽初次相见,但李兄的大名,却是如雷贯耳。”

    李白对仕途极为热衷,却又看不上官架子,对于威势、派头极为鄙夷。说好听的是豪放不羁,说难听的就算蔑视礼法。

    裴旻这般无官架子,让李白亦是好感大生,遂然道:“张老哥在蜀中时,不止一次与在下说到裴国公的名字,赞国公是难得一见的好人物。今日相遇,果真如此。”

    他自然不说此次出蜀就是是为裴旻来的。

    他好任侠,酷爱剑技,少年时拜左邻击剑老人学练剑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蜀中一代也颇有侠名。

    那日偶遇张旭,从他口中听闻裴旻事迹,尤其是听张旭说裴旻年及十八,为了替母争光,单人入长安,与解县酒馆与之偶遇,悟出草圣剑一事,让李白听了甚为神往。

    李白今年虚岁十七,比当年裴旻远入长安尚小一岁,但他觉得裴旻十八便能做到单人入长安,与张旭、贺知章为伍,与太平公主斗志斗勇,闯出赫赫威名,十七岁的自己一样能够做到。遂然辞别双亲,北上出蜀,想要见一见张旭口中的“裴老弟”到底何德何能,让当世第一书法名家如此赞颂,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想知道裴旻的剑,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神乎其神。

 第三十章 愿陪国公,一醉方休

    李白虽然未见裴旻动武,然先前那一剑的风采,俨然让他意识到裴旻这个关中第一剑绝非是浪得虚名,至少比他更是厉害!

    裴旻笑道:“张老哥的酒友,便是我裴旻的酒友。李兄今夜便住我府上,我府中别的没有,就是好酒管够。上至宫廷佳酿,下到百姓奇珍,近至关中玉浮梁,远达西域葡萄酒,应有尽有。”

    李白无愧是酒中八仙,但听此话,神色以是迫不及待,也不客套,一口应下:“恭敬不如从命。”

    “不过在喝酒之前,还需以正事为上。”裴旻看了一眼周边的环境,道:“可否与我去府衙一叙,说说到底怎么回事?西域马贼为何来鄯州,那巨汉似乎跟马贼不是一伙的,他们暗中储备米粮,意欲何为?”

    李白道:“巨汉到底是什么人,并不清楚。秃鹰的情况,白略知一二,若能对国公有所帮助,定当知无不言。”

    裴旻让人给王之涣、李白准备了一匹坐骑,三人返回了节度使官邸。

    李白也向裴旻、王之涣说明了情况。

    原来李白出蜀北上,正逢陇右大旱。面对天灾,李白亦是无能为力,更不愿在这个时候打扰一心为陇右百姓谋福的裴旻,便往西方行去。

    李白先人与隋末年间罪徙西域,出生于碎叶城。五岁那年,方才迁途蜀中巴西,幼年懵懂记忆,依稀有着碎叶城的点滴风貌,甚为怀念,遂然仗剑西行,过张掖、入酒泉,一览西方独特的人文风貌,顺便开阔灵感作诗自娱。

    行至沙洲敦煌附近,李白遇得五六人强掠妇女,仗剑相救,杀得四人。

    “白此生最恨欺凌老幼,淫掠妇女之辈,但凡遇到,绝不容情。”

    裴旻赞道:“当杀!”

    唐朝虽说风气开放,不比宋明时期保守,但是妇人受辱,必将受到邻里异样目光,结果同样好不到哪里。

    换做是他,也不会有半点留情。

    “待白遇杀第五人时,那人惊惧之下爆出了西域马贼王秃鹰的名号!白出生碎叶城,两年前父母收到远至碎叶的消息。远亲一脉,受马贼王秃鹰袭杀,已经断绝。秃鹰横行西域,恶名昭彰。如今莫名来到凉州,必有所图。不论国仇家恨,白皆不能无动于衷,依照那贼人所言,寻得了马贼王秃鹰的踪迹。只是他们人多势众,只能一路暗随至鄯州。”

    听李白说到如此,裴旻忍不住暗赞了一句:“好胆魄!”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竟敢跟着一伙穷凶极恶的马贼走了一路,还没有给发现,确实需要一些本事。

    “一直到了鄯州,秃鹰与巨汉汇合,似乎再做军马交易。他们防卫深严,真实目的所谋为何,不得而知。意外听到了王兄给巨汉那一伙人擒住的消息。王兄文采风流,白素来敬重,自然不愿袖手旁观。何况王兄是国公麾下文书,只要王兄脱困,不论秃鹰、巨汉所谋何事,都能一一查问清楚。只是未曾料到,对方回来的如此迅速,人数又如此多。亏得国公及时赶到,否则我与王兄,情况堪忧。”

    听李白说完,裴旻又望向了王之涣。

    王之涣道:“属下偶遇两次少量购粮的路人,给神秘人打晕,擒至客栈捆缚,期间听到他们断断续续的对话,也得到一些可用的消息。巨汉那一伙人应该是突厥人,正在谋划大事,具体什么,尚不明确。”

    “突厥!”

    裴旻皱眉道:“突厥能有什么大事?难道还有胆子与我大唐开战?”顿了顿,他肯定的道:“这个突厥,可能不是指突厥国,而是归附我大唐突厥人。”

    因大唐的对外政策,时常会有异族人率族部归降。

    面对这些归降的异族人,大唐的应对方式大多采取接纳的手段。一方面将他们控制在自己手上,另一方面也能削弱敌人的实力,堪称一举两得。

    但是此举也存有一定隐患,突厥这个民族以部落为上,以族长为尊。

    族长今天说归唐,全部落无异议的归唐。但是哪天族长喊一声反唐回草原,他们也不会犹豫拒绝。

    王之涣眼睛一亮,道:“应是如此!突厥如今固然势弱,却也是北方一霸。真要是突厥国,不至于看中这一点点的粮食,唯有突厥人才有这个可能。他们联系马贼秃鹰购买马匹,又暗中聚少成多的筹备粮食。所谋之心,那是司马昭路人皆知。”

    李白听到这里也悟得其中缘由,怒喝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想必在我们未察觉的情况下,他们还暗中准备兵器了吧。”

    对于归附大唐的异族,朝廷向来的处置方法是将他们安排在边防线之内。他们想要回归草原,必先通过边防线。

    唐军显然不可能让他们从容离去,届时必然引发一场破围战。

    一般而言,他们多是准备在先,而唐军仓促应战,临时临急,自然会疲于防备,给突围倒还好说。可气的是有些过激的,将唐军的脑袋砍下来作为进献突厥可汗的礼物,以表对突厥的忠心。

    裴旻见李白一脸愤慨,知这位未来的伟大诗仙可是一个十足的愤青少年,笑道:“无妨,亏了你们。今日不论是秃鹰,还是那不知名的巨汉都在我们手上,不论他们有什么阴谋,都将无所遁形。”

    李白道:“秃鹰此人惧死,凶暴惜命,想要套出他的话来不难。只是那巨汉将生死置之度外,不好对付。”

    裴旻轻轻摇了摇头道:“这李兄弟可就不懂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求死不能。在御史台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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