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盛唐剑圣 >

第169节

盛唐剑圣-第169节

小说: 盛唐剑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终邪不胜正,来俊臣终究败亡在了狄仁杰、太平公主的手上,刘光业也受到了牵累,但他武艺奇高,竟然杀得百人,从容而逃。

    戚清依旧记得,当年还是他父亲暗中助刘光业逃跑了,为了免去麻烦,还用了一具尸体,佯装刘光业重伤身死。

    最让戚清记忆犹新的是,时隔一月,刘光业胆大妄为,又回来了。那时他的父亲外出避风头,是他接待了刘光业。

    刘光业为报仇而来,在来俊臣事发之前,刘光业本能跑走,是狄仁杰察觉了异样,派麾下的吴芳阻挡住了刘光业,导致家人惨死。刘光业只用了一个晚上,将吴家灭门,只留下吴芳一个断手断足的废人,还是刘光业刻意饶他一命,让他后悔内疚的。

    现在的吴轩并非是吴芳的亲儿子,是狄仁杰不忍见吴家无后,特地从地方里的孤儿中选择了一位机敏的,拜了吴芳做父亲,给吴家留下了血脉。

    戚清尤其记得那日,刘光业若无其事的背着一个袋子回来:他好奇的看了看袋子里的东西,为此吐了三天,至今都有心理阴影:那是吴家父母亲、妻子、儿女的人筋骨头,血淋淋的,就如少年手中的骨头,没有一点儿肉。

    戚清脸色有些惨白,甚至有一种想要作呕的感觉。

    好一会儿,戚清才稳定了自己的心神,道:“今日少公子远来长安,不知有何吩咐?”

    少年大口的吃着肉,嘟哝着道:“没有什么吩咐,就是找个住的地方。师父说我的刀法已有他五分功力,在年青一辈中,应该无人能比。只是缺乏实战,对敌经验不足,想要继续提升,最好会会江湖上的好手,而不是跟着老爹杀几个商旅护卫。我一想也觉得有道理,那些商人的护卫,哪里受得住我的刀,杀他们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也就溜出来了,找人比试了番。还真如师傅说的,跟江湖人打,有趣的多。才半年,我就打遍了荆襄,得了一个阎王刀的美称。荆襄人都说呢,宁见阎王爷,不见夏侯颜。见了我夏侯战,管你是多出名,一样要名声扫地,惨败我的刀下。”

    夏侯战说的是一脸嘚瑟,将人践踏在脚下,那滋味可是一个酸爽,让他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戚清无法理解夏侯战这种“江湖人”的心态,与他而言真正酸爽的事赚大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这么说少公子今日是来长安找人比武的?”他随口问了这么一句!

    夏侯战“嗯”了一声,道:“是来找裴旻的!我要将他这个关中第一高手踩在脚下,成我夏侯阎王之名。”

    “噗!”戚清本在喝着酒,一听这话,直接喷了出来,呛的脸色青紫道:“少公子,你是贼,他是官,你找谁不成,非要去找裴旻?”

    夏侯战“哼”道:“我爹早有先见之明,自小让我跟母亲姓。你不说,谁知道小爷是云梦泽百里荒的少主?这江湖上的事情,你不懂!打赢个下三滥,算什么本事?在江湖上,要打就打最厉害的。只有打赢最厉害的,才会有人服你。裴旻的事迹,不就是这样?打了一群毛孩子,没人说他厉害,但他打赢了关中第一剑罗烈,那就不一样了,直接就成了关中第一高手。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将关中第一高手的名号抢来,让世人知道。什么斩虎剑,什么越女剑,还有那自创的草圣剑,跟小爷这庖丁解牛刀比起来,都是不堪一击的存在,浪得虚名。”

    戚清神色大变,道:“刘爷当年在长安凶名赫赫,他的仇人可不少。庖丁解牛刀是他的绝技,少公子在这长安使用,不会让人认出来吧?我看还是算了,裴旻不同于一般的江湖人,他是圣人的心腹,在大唐威名赫赫。不但身怀军功,还得士林的赞颂。少公子找他挑战,实在太冒险了。”

    戚清不知为何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最近裴旻出现的几率太高,让他有了一种别样的不安。昨天他还夸下海口,今日他便察觉了一些异样,特别压抑。

    现在的他只想绕着裴旻而行,有多远跑多远,不是送上门去。

    夏侯战“哈哈”大笑道:“这点顾虑你有,师傅他老人家,怎么可能想不到?庖丁解牛刀是春秋时期的神技,与鬼谷剑法、越女剑法并称先秦三大绝学,都是失传好几百年的绝学。”说道这里,他插了一句嘴,“但我觉得什么鬼谷剑法、越女剑法跟庖丁解牛刀相比,不堪一击。”

    他对于自己身怀的“庖丁解牛刀”似乎有百分百的自信,道:“越女剑法尚且由昔年江南越人留下一招半式,庖丁解牛刀、鬼谷剑法则是半点痕迹都未曾留下。只要我不使用庖丁解牛刀的三大杀招,莫说是裴旻这样的没什么见识的后辈,便是老江湖也认不出来。”

    说着,他“嘿嘿”一笑,道:“你不觉得裴旻的名望越高,将他打败,对我越有利?裴旻是何许人物,我在荆襄都听过他的名声,知道他是史上第一个文武双状元,是连破吐蕃的大将,是提出募兵制、束水冲沙的国之栋梁,还是剑术宗师,关中第一剑。将他打赢,将他踩在脚下,你说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那时长安、洛阳,关中乃至于天下,都知道我夏侯战这号人物。你不觉得这是最快提升名望的方法?”

    他越说越是激动,说道最后甚至手舞足蹈起来,眼中闪着贪婪的光芒道:“我不跟我父亲一样,他老了。只想守着他那小小的云梦泽那点点屁大的基业,我的梦想是成为第二个虬髯客,成为绿林之王。所有江湖绿林中人皆以我为尊,听我的号令呼啸山林。”

    他自小在贼匪窝里长大,所见所闻都是杀人越货的勾当。身旁的人都是那种不事生产的大盗巨匪,斗大的字都不认识几个,也不知什么忠义廉耻,只知道强者为尊,自小听说虬髯客这绿林之王的威风,以他为榜样。

    戚清看着有几分天真甚至可笑的夏侯战,沉声道:“少公子,你久在云梦泽,不知天下事。长安水浑,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夏侯战起身道:“长安水浑不浑,我不知,但是裴旻头上那个第一的称号,我喜欢,要定了。”

 第二十一章 曲好,歌好,舞好,诗好,人更好!

    “李龟年、李彭年、李鹤年见过陛下!”

    李家兄弟对于此次面圣极为重视,在得知李隆基进入梨园的时候,虽然他们不确定李隆基会不会召见他们,但事先已经在做准备了。沐浴更衣,焚香点炉,还打上了薄薄的水粉,将自己扮的清清爽爽。

    这人与人的接触,首次印象极为重要。

    李隆基看着李家兄弟,不住的点头,确实有艺伶的模样:“免礼平身!”

    裴旻也打量着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李家兄弟,于从监狱里出来的狼狈样不同,现在的他们一身青色长裳,经过一日的休整,病美人的气色已经消散。

    依旧是十足的小白脸模样,唇红齿白,面貌俊秀,就如后世的小鲜肉一般。不过身为名伶,他们这模样才符合他们的职业特点。若跟李翼德那样,三五大粗的,还没开口就吓死一片人了。

    “久闻你们兄弟极擅歌舞,朕对于歌舞也情有独钟。将你们邀来长安,本想见识一下你们兄弟名动东都的歌舞,不想使你们受累了。”李隆基在梨园并没有什么皇帝的架子,显得特别和悦好说话。

    让初次面圣的三兄弟心底大安。

    “能一睹圣人之颜,受再多的苦累也值得的!”李龟年恭敬的说着,他们在洛阳见过不少的达官贵胄,可跟李隆基这个皇帝相比起来,那些达官贵胄就是跳梁小丑。说话的时候,难免有些拘谨。

    李隆基也知初次见面,他们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他这个梨园崖公,也未强求。

    见他们神色并没有什么不适,李隆基便让他们随便来一段。

    李隆基的随便,李家兄弟这里却不随便了。

    李彭年手抱琵琶,李鹤年取来筚篥,李龟年则找来了七玄古琴。

    三人分工熟练,默契非常。

    随着李彭年的琵琶声响起,筚篥、琴音接从而至。

    三种悠扬的音乐汇聚一处,融合一起,形成了优美的旋律。

    裴旻心底赞叹,这李龟年盛名之下,的确名副其实。虽不及娇陈给他的震撼,却也让他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李隆基听的很是认真,李家兄弟演奏的曲调是他完全没有听过的,有着清雅大曲的悠扬,又有秦声汉调的厚重,似乎综合了两者之长。

    便在这时,李龟年开口了:“

    劝君莫惜金缕衣,

    劝君须惜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一首七言乐府的《金缕衣》,由李龟年口中吟唱出来。

    瞬间李隆基震撼了!

    裴旻也有些动容,李龟年不开口他不觉得这个历史上的乐圣有什么特别,至少在琴艺上差他夫人娇陈几个档次。可李龟年一开口,那种感觉登时逆转,裴旻无法形容那声音,圆润自然又带着几分铿锵,他的歌音特别中性,不见他人根本分不清男女,即有男声的厚重又有女声的婉约。

    裴旻在二十一世纪听过不少中外音乐,见识过不少歌唱家的声音,但却从未听过如李龟年这羊磁性的歌喉。

    这就是乐圣的实力?

    一首《金缕衣》,短短二十八个字,李龟年唱出了诗中的深刻含义。

    《金缕衣》这诗不知是何人做的,诗含意很单纯,可以用莫负好时光一言以蔽之。但是其诗朗朗上口,其情感单纯强烈,能长久在人心中缭绕,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

    在李龟年的咏唱下,每句都寓有微妙变化,重复而不单调,回环而有缓急,形成优美的旋律。

    “好!”

    裴旻对于李龟年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他个人不太喜欢娘娘腔。但这一首《金缕衣》直接让他改观了,乐圣之名,当之无愧。

    不只是裴旻,李隆基以及周边的梨园中的艺伶也忍不住叫好出声。

    一曲惊艳!

    唯有黄幡绰面若死灰。

    “再来一曲!”裴旻提议道。

    李隆基也附和道:“再来一曲!”

    “好!”李龟年瞧了一眼裴旻,道:“那就再来一首凉国公的《出塞》吧!”

    李龟年将古琴换成了古筝,古琴的音色特点是音区低沉,音色明净浑厚,风格古朴,而古筝发音浑厚深沉,余音悠远。

    《出塞》作为边塞诗中的翘楚,意境雄浑深远,古筝更为适合。

    李彭年这时也将琵琶换成了羯鼓,李鹤年依旧是筚篥。

    见他们准备开始,裴旻打断笑道:“陛下,臣也有些技痒,《出塞》是臣的诗,算上臣一份!”

    李隆基更是大喜过望,拍腿大笑:“好好好”他连说了三个好,道:“曲江之上,静远的剑舞,朕今日依旧难以忘怀。能够再次见静远剑舞,再好没有了。”

    裴旻道:“并非臣不愿意献丑,实在是没有感觉。先前的《金缕衣》,臣感触颇大,相信《出塞》也不会让臣失望。”他说着去一旁架子上取下了长剑,长剑无锋,入手轻飘飘如若无物,又放了回去,道:“陛下,臣申请用臣的真剑!”

    黄幡绰、李龟年都带着几分惊恐的看着裴旻,想着他也太大胆了。

    面见皇帝是不能佩戴兵器的,在入大殿的时候,裴旻的秦皇剑已经给陈玄礼收去了。

    李隆基想也不想的道:“哪又何妨!”他看了高力士一眼,没有说话。

    高力士以跑出了殿外,将秦皇剑给裴旻要了来。

    黄幡绰见李隆基应答的如此爽快,不免震撼的无以复加。这整个大殿就裴旻手上一把兵器,李隆基怎么敢如此放心?

    见裴旻此时以大步走到殿,屏气凝神,还闭上了眼睛!

    黄幡绰不由冷笑:“装腔作势!”他才不信裴旻能舞个样子出来!

    尤其是裴旻、李龟年之前没有配合过,没有半点默契的歌乐舞,能有什么样子?

    鼓声率先响起!

    接着是筝音、筚篥!

    羯鼓音雄厚,古筝音肃杀,筚篥音高亢!

    这李龟年还未开口,音乐已经塑造了浓郁的战场气氛!

    裴旻脑海中浮现了战场的景象:战鼓轰鸣,气氛肃杀,战意高亢!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在李龟年唱出“秦时”的时候,裴旻的剑出鞘了!

    他的动作很慢,充满了萧条,渲染出孤寂、苍凉的气氛,万千汉家儿郎为了家国,战死疆场,悲壮可歌可泣。

    李龟年的声音也是一样,伤感又壮烈,使人联想起秦汉以来无数献身边疆、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