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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节

重生反派女boss-第5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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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吧。”

    这个包间有个隐蔽的小屋,门是反锁的。

    小倩说完,门打开了,泪流满面的白槿从里面走出来,倩总跟球球喝了快4个小时,她就在里面待了4个小时。

    “坐。”小倩指了指球球刚刚坐过的位置。

    酒杯都没撤,球球的杯子里还留着他喝剩的半杯酒,白槿什么都没说,抓起杯子一饮而尽。

    不会喝酒的人,硬是喝了下去。

    “都听到了吗?”

    “嗯,听到了。”

    “打算怎么办?”

    “我去e国,他现在不想看到我,但只要我活着他也活着,我们总有再见的一天。”

    “希望我去治疗他父亲吗?你知道的我如果插手,你们俩见面的时间,也许就会延长。”

    “治吧,他心里装不下一座坟,我也一样,你给他爸延长一年,我等他一年,你给他爸延长十年,我等他十年,你给他爸延长几十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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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3章伤别离却是新的开始

    小倩看着她,白槿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喝下去的那么苦,不知道是他残存的眼泪还是她的。

    “真要是他爸比我们活的都长,我就让那老头活着看着我们过的好。”

    “作为你们俩共同的朋友,有句话我按理不应该说,但作为医生,我还是要客观的讲一句,你以为的天长地久也许就是个错误的执着,毕竟你俩也没正式开始,不如把感情先放一放,毕竟这世界除了感情,还有很多不容错过的风景,你等到最后,如果发现他根本不适合你,时光蹉跎,你又错过了多少适合自己的人?”

    感情这种东西,一旦上升到婚姻这个角度,就跟小孩子买福袋的性质是一样的。

    福袋里有各式各样的玩具,买的时候谁都是怀着期待和喜欢。

    可拆开了,福袋里的玩具到底适不适合自己,那就没人能说的清楚了。

    爱情就好像没拆开的福袋,充满了期待和喜欢,可是婚姻就是拆开后,有可能喜欢有可能不喜欢。

    球球跟白槿现在就在拆开前那种朦胧的喜欢,因为得不到会加倍的执着,可这一别此去经年,谁知道再见是多少年后,等到把球球爸送走,俩人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一起打开了那个感情的福袋,如果里面是不适合和对彼此的失望,那这么多年的等候又算什么呢?

    谁都希望自己的感情能够开花结果,做为朋友小倩也希望她两个朋友能够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可是未来这种东西,人能改变的太有限。

    就算冲破了球球爸这层束缚,俩人这种不为主流所接纳的感情,一路走来又要遭受多少风吹雨打,等感情因为现实来回的受挫,付出的跟得到的不成正比,伤害大于快乐,一份感情就会变的太过沉重。

    作为心理医生的小倩知道这些话太残忍,可她要保持客观,这也是她的难处。

    无论别人的世界是喜是悲,小倩必须要保持中立和客观,好听的,不好听的,都得给人说清楚。

    “我会不会错过别人我不知道,但我不想错过他,我跟他在一起也不过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但这一个月的快乐是我过去二十多年都没有的,为了这个我愿意去赌,就算有天我们终将背道而驰,我也无怨无悔。倩总,你说等他一万年就是个错,那我也要经历这个过程才知道是错,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对美好的期待,如果我直接放弃了,就跟球球说的一样,他不想欠他爸一座坟,我不想欠自己一个爱的机会。”

    最美好的年华去喜欢一件事,不要去说是为了任何人去做牺牲。

    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不想辜负自己,仅此而已。

    小倩听到这里,也不再说什么,举起酒杯跟白槿碰了下。

    “那么,就祝你好运了,在国外好好的学习,你的守候能不能等到花开我不敢保证,但是你若不辜负学习的时光,就算无法收获爱情,也总能让自己的事业再上一个台阶,人生不只有爱情,还应该有更多的追求,只送你一句话,无论到何时,最不应该辜负的就是你自己。”

    愿意等,那就等。

    不愿意等,转身离开也不需要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不去说不辜负谁,只要对得起自己,这就是人生。

    半个月后,球球收到了了来自白槿的短信,上面就两个字,送我。

    彼时,他的父亲已经做完手术,人正在恢复当中。

    球球不假思索的冲了出去,一路飙车到了机场,路上有点塞车,到的时候刚好白槿已经托运完行李正在往安检口走。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白槿今天也穿了一条白裙子。

    球球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她的背影了。

    白色,又是白色。

    他的生命里到底要离开多少次纯洁的白,才能看到命中的那抹彩虹?

    球球不想出声,只想默默的注视她离开,他想开口喊她的名字,她却已经先回头,视线穿过了人群,一眼就看到了伫立在外面的球球。

    在几年前,球球曾经喜欢过一个叫晶晶的女孩,那时他也是这样去送她,晶晶也是穿着白裙子,历史仿佛又在重演,可不同的是,那一次晶晶始终不曾发现球球,但白槿却回头了,她一眼就看到了球球。

    他还是那样的帅气,可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在阳光。

    是生活强行的把人摆到一个位置上,逼着一个本应该阳光的人沾染阴霾。

    这一刻,他在克制,她也在克制。

    隔着人群遥相对望,却什么也不能做。

    球球想对她挥挥手,说句一路平安。

    可手重若千斤,抬不起来,甚至连一句再见都如鲠在喉说不出口。

    最沉重的离别,莫过于此。

    这一段距离,这相隔的人群,就像是这段爱情里太多的沉重。

    倩总分析的很客观,就算过十几年,这一段爱情也不会被主流所承认,也许若干年后,她们还会成为不健康感情的反面教材为人诟病。

    球球不在乎世人的眼光却过不了亲情那一关。

    之所以选择分开,也只是为了对得起自己这几个字,能够分散一对恋人的,除了自己还有什么?

    白槿深深地将球球的容颜狠狠的刻在心底,强行压下泪水,对他绽放最灿烂的一笑,然后转身,宛若繁花开到怒放,美到极致。

    如果不能相守,就把最美的自己留给他。

    我爱你。

    她无声的说着,俩人距离那么远,球球不可能听到,但他看着她的口型,耳畔仿佛响起这个勇敢正义姑娘的声音,这一句我爱你是他渴望了多少年求而不得的感情,就仿佛透过灵魂一样直接砸他心上了。

    球球当时就泪奔了,他多想大声喊一句我也爱你啊。

    可是不能,命运早就把他逼到了一种不能回头的地步,他只能在自己的心里大声的喊,我也爱你!

    白槿含着泪上的飞机,她想自己成功了。

    倩总说,曾经在球球心里有个很重要的姑娘,以一袭白衣在球球心里留存了很多年,而今天的自己倔强的选择了相同的衣服,用昨日重现的方式跟他告了别。

    可是不一样的,她白槿不是晶晶,晶晶不爱球球,可白槿爱,爱的心都要疼了,她就是要用这样极端的方式去跟命运去宣战,去抹掉球球脑子里曾经有过的姑娘,就算她白槿要暂时告别球球一段时间,可等到她羽翼丰满的归来,到时候没有人能在球球心里留下任何痕迹,只有她。

    这是倩总告诉她的绝招。

    倩总果然是神机妙算洞察人心,白槿转身的这一惊艳的笑还有这无声却又震慑灵魂的告白在球球心底惊艳了流年,每逢独处的时刻,想到的都是这抹灿烂的笑,脑子里一遍遍想的都是她那近乎壮烈的告白。

    球球开车回去的时候,看到路边的繁花开了一片,盛放的花朵开的妖艳,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只为在最好的时节绽放,他突然想到了自己的爱情。

    那是爱,那就是爱。

    想到跟白槿在一起谈天说地,想到一起逛街一起布置房间的时刻,想着想着就泪流满面。

    原来最好的爱情就跟这开到荼蘼的花朵一样,美到极致就会凋零,盛放了,就距离凋零不远了。

    没人后悔那段怒放的时光,一生若能遇到一个知己便已足够,哪怕是失去也别无所求。

    只愿她在异乡,一切安好。

    这美丽荼蘼的夏,终究是结束了。

    就因为跟她在一起的时光实在是太惊艳,以至于在未来的一年多,球球只要看到繁花盛开,暑月蝉鸣,就会想到送她走的那天,也是这样的繁花,最美的夏到底会不会再来,或许只有时间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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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4章被爆头杀的于小强(感谢kateliu白银打赏+95更)

    过了荼蘼的夏,迎来了略带萧瑟的秋风。

    一转眼,大一的肚子微微显怀起来了,天天被二哥宝贝的跟什么似得。

    开学了,小倩步入了她研究生的最后一年,开学那天刚好是姨妈来潮,于明朗在送她去学校的路上被迫紧急停车去便利店买免洗裤和姨妈巾。

    然后再次扼腕叹息自己的造人失败。

    说好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呢?

    别人的地都播种成功了,他到底差哪儿了?

    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话——

    “护翼卫生巾在哪个柜台?谢谢。”

    导购脸都红了,这么帅的男人,还穿着军装呢,这年头这样的好男人可不多了啊。

    几分钟后,于明朗拎着黑塑料袋上车,后座的小倩简直要崩溃了。

    出门的时候明明还是正常啊,路上想买个早点,刚挪了一下位置准备下车,就被他拽回来了,然后就看到座位上那刺目的红了,姨妈偷袭,这是每个女生最恐惧的噩梦。

    没有一丝防备也没有一点顾虑,说来就来!

    她家的车坐垫都被染了。

    “找个地方,我换裙子。”

    世界上最崩溃的事儿,莫过于开学第一天,穿了个白裤子来了个中原一点红!

    “我找个没人的地方,你就在后座换吧,反正咱家玻璃贴了深色的防晒膜,没人能看到里面。”

    于明朗把塑料袋递给她。

    “你给我买裤子了吗?”

    小倩看他递过来一大包,再看看时间,回家换或是再找商店肯定是来不及了,也只能在车上将就一下了。

    “买了,我看超市刚好有卖衣服的,顺手给你拿了条裤子,可能有点大。”

    超市怎么会有卖衣服的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小倩从袋子里拎出衣服的时候有了回答,小倩满是无语。

    “这就是你给我买的裤子?”

    小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一副崩溃的表情。

    “是店员推荐我的啊。”

    “你怎么问人家的?”

    “我问有没有女裤啊。”

    “她怎么说?”

    “她给我指了下这个嘛,我看到这裤子色还挺新鲜的,叠的整整齐齐的放货架上,店员还说了,这款湖蓝色的长裤,厚度适中耐磨耐穿。”

    然后他就给媳妇买了啊。

    小倩揉了揉太阳穴,“她是不是还告诉你,这裤子特别耐洗,不掉色不缩水?”

    “咦,媳妇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这是工作服的劳保裤!我的天,你怎么会买条这个给我?”

    学校的路上没有大型商场,也没有专卖店,于明朗也没买过衣服,就看到是条裤子就买了。

    他哪里知道,这种小型超市里卖的裤子,那都是给工厂工人干活穿的啊!

    入秋天气微凉,小倩穿着白色长袖衬衫,下装原本是同品牌的白色长裤,现在换上工厂劳保裤,那画面简直太美不敢看。

    “算了,回家我换衣服。”

    这开学的第一天啊,怎么会这么不顺呢。

    于明朗本想真诚的劝她,其实白色上衣配深蓝色的裤子,也很好看很复古呢,她这几天逼着他看的那个什么时装节,老外不也讲究复古混搭吗?柔软的上衣材质配上坚硬的材质,浅色对深色,啊,多完美的色彩搭配呢,这小女人怎么可以如此的矫情?

    ↑以上这些想法,都来自直男的审美。

    小倩实在无法脑补自己穿的跟个混搭犀利姐似得出现在开学的第一天,注重形象的她怎能被直男的毁三观审美给糟蹋了?

    她这个女大神的人设在母校那可是响当当的,那是多少学弟学妹心里的偶像?于小强这个让人绝望的审美他已经放弃治疗了,但小倩还是爱惜自己的小羽毛的,她才不要穿成这样去学校呢!

    于明朗看她那个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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