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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

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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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拉夫领,它就是衣领呈车轮状造型,衣领束得高高的,又厚又硬,从整个脖子都被一个长筒包裹起来。

    而脖子上围上它之后,头就无法自由活动,吃饭喝水都不方便,脖子都不能歪也不能扭,给人带来极大的困扰。

    但是它有一个优点,可以强制性地使人表现出一种高傲的、尊大的、不可一世的姿态。

    而这种服装从法国传向世界,极受贵族们欢迎,这也是高卢鸡称号的由来之一。

    所以,面对着亨利二世,吉斯感觉还是给人一种傲视的感觉,而亨利二世却已经习惯了。

    “陛下,据探子来报,五月五号这一天,狄奥。让。考斯兰特少校夺下爱丁堡城门,随后联合英格兰人,一起夺下了爱丁堡,包括玛丽女王和玛丽太后在内,一众贵族全部被俘虏!”

    “随后,五月十五号,英格兰的国王爱德华六世率领海军和七千(包括两千民夫)军队驻扎爱丁堡。”

    低着头,吉斯公爵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脸上表情凝重。

    “什么?已经过去十几天了,怎么现在才得到消息?你们干嘛去了!”

    听完吉斯公爵的叙述,亨利二世直接厉声质问着,整个人如同爆发的火山,充满着燃烧的岩浆,轻易的毁灭任何人。

    一旁服侍的侍女们被吓得瑟瑟发抖,脸色发白,而吉斯公爵却没有被吓到,整个人沉着冷静,好似没有发生一般。

    “我的陛下,这次主要是由于英格兰威灵顿伯爵封锁了港口和爱丁堡,造成了消息的滞后!”

    吉斯公爵不慌不忙地说着,眼神波澜不惊。

    “陛下,目前我们还是想想如何行动为好!”

    “那五千士兵是不是还是照常行动?”

    原来,一开始亨利二世就不放心苏格兰的局势,早在爱德华伯爵入侵苏格兰的时候,法国人就准备增加兵力。

    而当时,亨利二世即位不久,地方上的贵族有些蠢蠢欲动,待亨利二世抚平国内贵族的时候,法国的新教徒也不安分起来。

    而鉴于苏格兰一时之间没什么危险,保持平稳状态,所以亨利二世先料理完新教徒,再开始准备集合兵力,帮助苏格兰。

    谁知道,兵力好不容易集合完毕,亨利二世也借了不少钱凑足经费,苏格兰就完了,这简直都要亨利二世吐气的吐血了。

    “派,这次再招募三千人,凑足八千,一定要杀的英格兰人血流成河,最好活捉那个十几岁的爱德华六世!”

    亨利二世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犀利的眼神看着令人胆颤心惊。

    “可是,陛下,我们的海军恐怕对付不了英格兰人!”

    吉斯公爵也没有不好意思,打击着亨利二世。

    “给我去尼德兰招,去丹麦招,花再大的价钱,我这次要英格兰海军全军覆没!”

    亨利二世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爱德华抢走他的儿媳妇这件事,他感觉自己面子都被削了一层。

    “是,陛下,如您所愿!”一提起战争,吉斯公爵都有些热血沸腾了,尤其是面对英格兰这个宿敌,就更让人兴奋了。

    可惜,自己不适合海战,等覆灭英格兰海军,我就率领陆军活捉爱德华六世。

    心里默默地想着,吉斯公爵回到了自己的府邸,开始完成亨利二世布置的任务了。

    ………………万恶的分割线………………

    氏族,声称拥有共同祖先的一个社会群体。该词是盖尔语,意思是“后代”或“孩子”。

    而苏格兰高地氏族几乎就是氏族的代名词。

    在1745年以前,他们一直繁荣昌盛,直到苏格兰氏族们支持斯图亚特王朝重归王位的起义失败,从那以后氏族首领的权力才被废止。

    每一个苏格兰氏族都用一位祖先的名字来命名家族的姓,常常加上前缀mac(缩写成mc或m),意思是“儿子”。常见的氏族姓名有麦克弗森、麦克道格尔、麦克格雷格和戈登,每个氏族都穿着自己的彩格呢披风,或格子呢。

    而这些氏族经常突然袭击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因而获得不守法纪的名声。

    牵着马,跟随着商队,刘易斯轻轻地踩着布满苔藓和碎石的土地,时不时地还要跨过流水,甚是辛苦。

    这是一个峡谷地区,马儿是无法载着他行走,他需要自己下来。

    作为唐纳德以及拉塞尔一行人派遣的使者,刘易斯是整个商队的领导人,而商队里的人除了向导外,其他的都是唐纳德等人的手下,商队里的货物也是他们带给各个部族的礼物。

    其中不仅有高地人需要的盐巴,布匹,以及更加珍贵的青铜兵器。还有更为珍贵的酒,这是送给氏族首领的礼物。

    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位于苏格兰最西北的麦克唐纳氏族,也是整个高地数一数二的氏族。

    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

    哪怕到了现在,麦克唐纳氏族还是与格兰特、坎贝尔,还有费沙、卡梅隆等氏族共同称霸高地。

    迈着艰苦的步伐,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峡谷,来到了高原平地上,前方依稀可以看见一些人影。

    “老板,到了,前面就是麦克唐纳部落,我走了几十年了,没有错!”一个老得都快掉牙的向导指着前方,激动地说道,混浊的眼睛都放着光彩。

    “恩!终于到了!累死我了!”刘易斯拄着树枝当作拐杖,对着一众手下,大声说道。

 第一百六十四章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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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方稀稀疏疏的青草可以盖住刘易斯的膝盖,青草下是一块又一块的碎石,远远望去,这样的广阔的草原无边无际。

    而太阳到了这里也有些昏沉,阳光照射在身上,刘易斯却感觉不到温暖。相反,甚至他的皮肤却传达给他一种寒冷的预兆。

    举头看着前方有些暗淡的太阳,刘易斯思考了一下,转过身,建议道:“大家还是将毛皮穿起来来,这里与低地不同,这个时候却不能出意外!”

    说完,他就将自己马儿驼的背包打开,翻出一套羊毛外套出来,穿在最外层,整个人活活大了一圈。

    鉴于自己老大都穿了,他们这些手下也一个个从背包里拿出外衣,包裹在外面。

    索性这里苏格兰,什么都缺,就是羊不缺,羊毛大衣基本上人手一套。

    看着一个个身材显得有些臃肿的商队成员,刘易斯才带着队伍慢慢前进。

    望山跑死马果然没错,他们从远处看大约才几英里的路程,等他们走了一个小时之后,路途还是未变。

    幸好他们骑着马,大约走了四个小时,太阳地光芒也越发的淡薄,丝毫感觉不到温暖,温度也急剧地下降,刘易斯发现他们都可以看见自己呼出来的热气了。

    等到他们来到来到篝火满地的麦克唐纳部落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整个高原黑茫茫的一片,甚至他们还能听到几声狼嚎。

    要知道,在地广人稀的高地,动物才是高地的主人,麦克唐纳部落的人口才一千多人,而高地上最大的狼群都快有一千了,两者干起来,人类是完全没希望的。

    而他们这几十人,在高地夜间,绝对是狼群最好的食物。

    “洛根,你去打个招呼,小心点!”刘易斯等人在离麦克唐纳部落一英里外,小心地观察着不断巡逻的骑手,转过头,对着一旁畏畏缩缩的向导说道。

    刘易斯之所以找这个枯瘦模样的老头,不止是因为他认识高地地区各个部落地址,而且他几十年来一直跟随着商队在高地的穿梭,对于各个部落的首领和人都很熟悉,这样一来就避免了他们遭到无辜的迫害了。

    “可以,看我的吧!”名叫洛根的老头跟自信的答应着,“他们这里的勇士我基本都认识,不会有什呢事的!”

    说着,洛根拿起来一根火把,骑着马,给刘易斯一个放心的眼神,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而看着洛根慢悠悠地骑着马走过去,这让刘易斯等人心里干着急,对于这种速度感到无语。

    而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外,守护巡逻的骑兵看到远处,一个人骑着马,慢悠悠举着火把走了过来,心里瞬间冒出了疑惑。

    “你去叫首领来,就说有可疑人物过来!”

    巡逻中,一个身上刻满图案,穿着麦克唐纳部落特有的苏格兰花格裙,比周围其他人壮上一圈的男人举着火把,对着一旁的巡逻兵说道。

    “恩!”巡逻兵没有反驳,直接点头,然后骑着马去找首领。

    随后,高大的苏格兰战士就皱着眉头,盯着渐渐过来的洛根。

    “喂!前面是亚岱尔吗?我是洛根呀!商人洛根。”

    慢慢接近麦克唐纳部落的栅栏,洛根连忙下马,举起双手,心惊胆战地看到那些高地人提起弓箭准备射击。

    而他正好看到前方雄壮的身影,感觉有些熟悉,随即大声呼喊着。

    “等一下!”亚岱尔感觉声音有些熟悉,再加上那人呼喊着自己的名字,他就有些迟疑的让人停止了射击。

    仔细听了一会,再加上距离越来越近,亚岱尔才根据有些模糊的脸型和声音,才认出前方的洛根。

    “哦!原来是洛根呀!你不是说你准备回家养老了吗?这次怎么又回来了!”

    亚岱尔知道这是认识的人后,就大声朝着洛根问道,显然他还是有些怀疑。

    “亚岱尔,你是知道,我是无利不起早,这次有笔大生意,所以我就只能从床上爬起来咯!”

    洛根慢慢地牵着马走到亚岱尔跟前,口中却笑嘻嘻地说着。

    不到一分钟,洛根已经到了亚岱尔面前,微微弯着腰,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

    “你可真是要钱不要命呀!”亚岱尔对于眼前的老头佩服不已,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感叹道。

    记得他小时候,洛根就出现在自己的记忆里,每年都会带来大量的稀缺商品与他们部落换取物品,而这时候,就是他们这些孩子最快乐的时间了。

    “呵呵!”洛根被亚岱尔拍了下肩膀,就感觉如同一块大石砸向自己,有一种分外的痛。

    “亚岱尔,你力气越来越大了,看来你差不多是部落里第一勇士了!”洛根眼皮抖了抖,带着一丝颤抖音说道。

    “谁是第一勇士呀!”话刚说完,远处就传来了一声大吼,如同惊雷一般,在洛根耳旁响起。

    只见迎面走来一位头发旺盛,皮肤粗糙,身材魁梧程度与亚岱尔不分胜负的中年人。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三道疤痕,甚至有一道差点划到他的眼睛。

    洛根眼睛一亮,连忙弯腰问候道:“罗纳德首领,好久不见呀!”

    “哦!原来是洛根呀!怎么晚上来了!”

    罗纳德瞥了一眼洛根,然后才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奇的问道。

    “父亲!”一旁的亚岱尔此时也大声喊道。

    “恩!”罗纳德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然后又将目光转向了洛根。

    “哈哈!罗纳德首领,我这次来是给你带来一笔大生意的!”

    洛根闻言笑了笑,大声说道,“我的一些同伴还在外面,等他们来了,我再与你仔细说说!”

    “好!我来见识见识,你说的大生意到底如何!”

    随即,洛根站在栅栏处,对着远方挥舞着手中的火把,然后罗纳德等人等待了一会儿,就看见一行五十多人的商队走了过来。

    罗纳德等高地人顿时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这几乎是他们部落半年交换的物资了。

    “大首领!我这次来是为了给你们部落带来一笔大生意的!”

 第一百六十五章法国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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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易斯一看到眼前这位衣着打扮与如同高地人相比漂亮不少的战士,心里的第一感觉就是,他不是麦克唐纳部落的首领,就是麦克唐纳部落的上层人物。

    人刚到,刘易斯就率先鞠躬说,说出了与洛根一模一样的台词。

    “哈哈哈!”刘易斯话一响起,罗纳德和亚岱尔齐齐大笑起来,而一旁的洛根也有些哭笑不得,这让刘易斯有些糊涂,弄不懂这是什么情况。

    索性就让他们在那里笑着,刘易斯将目光看向了向导洛根,洛根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只能苦笑着摇摇头。

    “我的朋友,你是一个有趣的人!”首领罗纳德开心地拍了拍刘易斯的肩膀,“你现在就是我们的客人了,走,我们进去谈谈!”

    与首领罗纳德相比,刘易斯如同一个小鸡仔,在他的牵扯下,刘易斯轻易的就被拉走。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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