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皇戚-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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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与原本不同的是,历史上不惑之年的他在官场蹉跎良久,才得任长沙太守,而如今,因为刘宏念其治理瘟疫之故,早早便将其外放,倒也算因为伏泉而提前得福,只是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因少年于官场失意,再生远离官场,投身治病救人之心?
长沙离雒阳太远,张仲景眼看是不能喊了,只能是豫州了,希望华佗此时在家乡,不然只能留信于忠,让他催促华佗前来,想来以自己的面子他定会来。
念及此处,伏泉便寻来笔和丝帛,匆匆写了一篇言辞生动的信后,看了眼自己还算不错的字迹。经过数年的练习,自己的楷体字比之前世好了不少,是以经常使用,至于东汉流行的章草之类的,他还真的写的不好。
召来黄忠,将信交给他后,令他去河南尹领了“传”之后,火速赶往豫州沛国谯县,将信交予华佗。
第七十三章 油炸蝗虫
“传”即符信,又叫过行,是行人的身份证明和通行证书,以缯帛制成,上书行人姓名、年岁及所携物品等等。
在汉代,出行是一件大事,不是你想走就能走,手中要持‘传’。
作为封建社会,限制人口自由流动是必然的,而雒阳是东汉京师,自然要更加注视,不然天子脚下聚集了一批不知何地来的流民,天知道会不会出事?
所以想要自由出入雒阳,还要有‘传’这种通行令符,否则,雒阳四周关隘的守兵是不会放人随意进出的。
当然虽然这项制度看似完美,但也不是没有漏洞,如果你若是不嫌麻烦,翻山越岭走小路,有谁能过问管你?
黄忠去了河南尹,得了通关之传后,便骑马火速赶往豫州,于此同时,伏泉也带着人来到雒阳城外的洛河旁。
只见河水静悄悄地流淌,闪动着粼粼的水光,就好似闪动着明亮的眼波,凝视着这大汉帝都的秀色。碧绿的河面上,反射着苍弯的水晶似的蓝光,远远望去颇有种水天一色的感觉。
洛河,古称雒水,是黄河右岸重要支流。因与雒阳城外的伊河交汇,亦称伊洛河,即上古时期河洛地区的洛水。而且雒阳、洛阳之名也是因其地处雒水、洛河之阳而得名。阳即是指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古人多用于地名,雒阳、洛阳便是指其位于雒水、洛河之北。
相传,伏泉的老祖宗伏羲有一女名为宓妃,又称雒嫔,溺死于洛水,遂为神,成为洛河女神,乃黄河水神河伯之妻,后来被羿射伤冯夷的一只眼睛。
屈原于《天问》中曰“胡羿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雒嫔,即水神,谓宓妃也,姑且不提传说中的这位神女是否真实,但洛河女神之名却无疑表达了先人对于洛河美丽的赞美。
后来屈原更是在《离骚》中用“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来表达他对洛神向往,对洛河的憧憬,以至于后来三国时候,甄宓迷得曹家三人神魂颠倒,曹植更是见了洛河之美,思及嫂子甄氏,以洛神宓妃指代甄宓,作了《感甄赋》。
至于后世所传《洛神赋》,不过是后来魏明帝曹叡不想让曹家叔嫂之间虐恋的家丑外传,逐将《感甄赋》改为《洛神赋》。
大旱之后,阳光炙热,连洛河河边都不算湿冷,反而十分温暖,河边泥土呈沙土状,看着十分稀疏,略带些潮湿,正是蝗虫生长的好环境。
一声令下,潘俊便带人掘开了洛河河边的泥土。只挖了很浅的一段,便看见裸露的泥土中,密密麻麻的虫卵,甚至还有幼虫在孔洞中爬进爬出。伏完站在一旁,间了此景,“啊”了一声叫了出来,随即道:“檀奴,此乃蝗卵乎?”
“是也。”伏泉回道,随即走到虫卵处,伸出脚,使劲一碾把脚下虫卵碾死,随即谓左右道:“取出一些带走,其余人等就地掘土,挖出虫卵,无论火烧水煮,皆让其化为飞灰。”
众人听后,随即望了一眼伏完,见其点头,这才拜楫道:“诺。”
一夜之间雒阳城外火光通天,根本瞒不了人。
经过城外村民传播,很快上至达官贵胄,下至市井小民皆知道此事,都是议论纷纷,有知道蝗虫可杀的感叹天佑大汉,也有迷信之人咒骂伏泉,惹怒神蝗带来灾祸,幸好刘宏早已得知,是以早就派了小黄门来,传旨让伏完叔侄火速入宫。
依旧在长秋宫里,刘宏抱着刘葭逗弄了好一会儿,这才等到伏完两人的到来,一番行礼后,几人便进入正题,伏完便将昨夜之事一一道出。
“今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事情听别人说与当事人说是完全不同的,就像伏泉这句刘宏先前就并未听,此时听到后喃喃细语几遍,然后看了眼伏完叔侄后,对伏完似笑非笑道:“此语虽妙,却不似驸马家之人所言。”
伏完尴尬一声不知作何言语,此时若不是在皇帝面前,他一定会狠狠瞪几眼伏泉,责骂他几句不知好歹。
毕竟伏泉先前所引用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可是道家之言,不是他家传的今文经学。
自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道统之争便尤为激烈,到了东汉今、古文经学争斗更甚,可以说古人虽然不禁止各家学派学习他家学术,但是真正言语中,却也是很少用他家之言。
否则的话,你用他家之言致自己家学派于何地?岂不是变相说明自己学派不行?
好在刘宏也只是说笑,随后揭过此言,见过伏泉所带虫卵后道:“如此说来,蝗虫非神灵也。焚埋蝗虫,果有奇效?”
伏完道:“是也。”
“檀奴食蝗,蝗虫一物真可食乎?”刘宏又问曰。
伏完语塞,不知作何言语,伏泉立即上前接话道:“启禀姑父,天生万物以养人,可见人乃万物之灵,至高无上,食用万物皆可。侄儿曾于神医华元化处闻,蝗虫可为药入口,用于止咳祛喘,试想既可为药,为何不能食?”
“这……”刘宏诧然,随即问道:“此真华神医所言?”他还是不信蝗虫可吃,不过在华佗之名此时已大,让他将信将疑。
“正是。”伏泉正声回道。
事已至此,不管华佗知不知道蝗虫效果,伏泉必须承认,大不了等他入京,自己先找他谈论一番便是,反正后世自己家乡的小孩治疗咳嗽哮喘,找的民间老中医都是寻来蝗虫作为药引,不会有错。
“只是此虫豸如此渺小脏乱,如何可吃?”刘宏显然有些见猎欣喜,想要品尝此物。他天生对万物好奇,喜欢做些刺激的事情,类似于后世猎奇心理。
伏泉道:“姨父莫急,此物需调制一番,方可美味。吾曾听闻,蝗虫以沸水清洗干净后,用‘豆有膏’炸之,待炸至金黄,加以青盐润色,其味至美也。”
“果真如此?”
“姨父派人一试便知。”
未几,刘宏便派人迫不及待的去少府寻“豆有膏”了。
伏泉见之暗笑,后世有名的炸蝗虫可是美味的很,可惜汉代这些人却因为迷信浪费如此美味,真是浪费。
第七十四章 再议太子
豆有膏,即相当于后世的豆油,脂膏在古代也算是一种生活必需品。
西汉末年氾胜之所作《氾胜之书》中便言道“大豆,小豆,不可尽治也。古所以不尽治者,豆生布叶,豆有膏,尽治之则伤膏,伤则不成。而民尽治,故其收耗折也。”可见汉代人也已知晓大豆可提炼油脂。
孔子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后来成为汉人吃的讲究,一直流传到后世。刘宏贵为大汉天子,什么山珍海味没有见过,对于食物的见识,他称第二,只怕此时没人敢称第一。
响午,刘宏留伏完与伏泉与长秋宫中就食,还喊来董太后,一同品尝新菜,名曰家宴。
盯着面前的菜,刘宏眼睛一眨不眨,暗道这蝗虫做菜还真是别开生面。
没错,这就是他命人依照伏泉之法制作炸蝗虫。
只见一堆幼小的虫豸冒着金黄色的色泽,配着刚撒上的青盐,散发出让人垂涎三尺的焦香,这无疑是刚出釜的食物。
“釜”乃是一种器物,圆底而无足,必须安置在炉灶之上或是以其他物体支撑煮物,釜口也是圆形,可以直接用来煮、炖、煎、炒等,可视为后世锅的前身。
刘宏忍受不住心中的好奇和食欲,当即夹起一点油炸蝗虫放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咽了进去。过了一会,他才睁开眼睛,面露回味的赞道:“色泽金黄,脆香美味,余味无穷,真乃佐酒待客之一味佳肴!太后、皇后,快且食之!”
接着又夹起一些放入嘴中,眼看是彻底迷上此物。
董太后和宋皇后毕竟是女人,虽然这油炸蝗虫香味诱人,但一想到其是下贱的虫豸,食欲顿时就消了大半。
不过随着刘宏的狼吞虎咽,也都动了动喉结,对其言却将信将疑,遂夹起一筷箸,闭着眼睛放到嘴里……
很快两人皆震惊的睁开眼睛,纷纷为这美味感到诧异,接着也接二连三的夹起放入嘴中,毕竟人对美味的东西从来都没有抗拒力。
伏完也是食用了,他亦为此美味震惊,赞道:“食之如虾干,不料这小小螽斯,竟是如此人间美味。”
一顿完毕,刘宏饮完一杯酒后,赞赏的看着伏泉,叹道:“真佳儿也!”
来于此世,伏泉对这些夸赞话语早已免疫,也不甚在乎,他所关心的还是大汉的百姓能够应对蝗灾而已。
翌日,百官朝议,有议郎谏言伏完擅杀蝗神,有失天和,恐神灵降罪,请皇帝治其罪。
刘宏不纳,反而传旨,命受灾州郡,以“火烧土埋”之法治理蝗灾,同时又告知油炸蝗虫一物,令受灾州郡粮食不足,可以此赈灾救济百姓。群臣闻知,皆言不可,然朝廷明旨已发,不可挽回。
官僚集团就是如此,在迷信与王命之间,当然是以王命为主,古今皆都如此。
毕竟只有执行王命,才能够赢得皇帝赏识,从此升官发财,现在刘宏摆明了谁按他的意思治理蝗虫才得到赏识,是以除了少数人坚持不执行以外,多数郡县官吏接到旨意,都立即组织民夫人手于夜间灭蝗。
然而有人听从皇命“兢兢业业”的灭蝗,有人却想从中谋利。
永和里的袁家家主袁逢的府邸,占地颇广,装饰奢华,可谓是雒阳城内一等一的豪宅。
“袁氏贵宠于世,富奢甚,不与它公族同”,其自袁安以来发迹。因袁安担任三公之职,一心一意为国尽忠,其子孙依仗先祖余恩世代为高官,日趋富贵,开始违背其祖上为官清正、为人正直的一贯作风,渐渐成为骄奢淫逸的家族。
此时,袁逢府里,一场再一次事关袁氏富贵的密谋再次商议了……
何进笑脸向着众人道:“国无储君,则上天示警,虫卵本隐于土,却飞天而出,致蝗成灾,此不寓意潜‘蝗’出渊?蝗乃虫之皇也,此正合皇子未登位太子,何况‘史侯’养于宫外,正和蝗虫潜于土,不能升天同理,今应早日劝诫陛下立定储君大位,以应上天皇者出世之兆……”
“史侯”便是何进妹妹何氏生的皇子刘辩,因其养在道人史子眇的家里,旁人不敢叫他的刘辩本名,故称他为“史侯”。
伏泉于土中挖出蝗卵,此事已随蝗虫可吃传遍雒阳,何进为了有名义让刘宏早日立下储君,可谓是张口便是胡言,生拉硬扯也要将蝗虫于土中现世说成上天要刘宏立储君。储君能是谁?
刘宏只有他妹妹生的一个儿子,何进意思当然是刘辩成为太子。
这理由在场众人当然不信,何进是刘辩亲舅舅,谁都知道这是何进想方设法要让自己外甥即位的手段。
不过众人听后并未说破,反而让眼神一亮,毕竟这理由却是真好,若是真能让刘宏就此立下太子,反而于众人有利。
坐于主座的袁逢似笑非笑,如狡猾狐狸般道:“此言有理,不若公使人言之,到时袁氏必助公也。”
很明显,作为一个成熟的政客,袁逢虽然因为袁赦之故几次帮助何家,但从未主动惹事上身,这一次也是如此。
袁氏一贯的作风便是别人打头,他们于后面助威,成功还好,袁氏得利,失败也无所谓,毕竟袁氏身为大族,小损失倒也不伤筋骨。
这也是袁氏自袁安以后能够世代稳居朝堂高位的原因,有先祖遗泽不假,但没有一定的政治智慧和手腕,也是枉然。
何进怎会应诺,他此来可就是为了袁氏能出全力的,而且最好袁氏能主动站出来,表明态度。他深知自己东拉西扯生搬硬套的言论,必须要朝堂中势力通天德高望重之人,有话语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