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逐鹿之中原 >

第46节

逐鹿之中原-第46节

小说: 逐鹿之中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焱喟然,低头颓然道:“祁叔叔说得,我听明白了,只是,我一想到他进了桃花殿,我就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我知道该以江山社稷为重,但是每次看到桃花,我都憋不住对他的怨气,我不是一个好储君,日后,恐怕也成不了一个像父皇一般的好皇帝吧。”

    祁祭酒说了一大段话后便靠在了椅背上,听赵焱难得的说出一番丧气话,笑道:“你虽然可能成不了一个好皇帝,但至少,能成为一个有人情味的皇帝,这一点,比你老子强太大啦。”

    闻弦歌而知雅意。

    赵焱霍然抬起头,目光炯炯地盯着对面的羊皮袄老头。

    正巧,这时柜台后的老板娘正好教六七岁的稚童背书,正背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祁祭酒倚在椅背上,眯着眼睛问道:“为啥子英雄好汉、草莽豪杰都过不了情字这一关呢?”

    赵焱脱口而出:“你不懂。”

    祁钺一愣,随即开怀大笑,笑的泪花都要流出来。(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六十五章 华荫殿

    (全本小说网,。)

    华荫殿在整个长安皇宫中,地理位置肯定不是最好的,皇帝来此临幸的次数也绝对比不过皇后娘娘的未央宫,毕竟一宫一殿,从名字听来就能高下立判。但这华荫殿的富丽堂皇,在整个皇宫中也算屈指可数。

    毕竟就算地理位置偏僻,皇帝临幸次数不多,也架不住华荫殿的淑妃真金白银的砸下去。

    这一夜的华荫殿虽然还是灯火通明,但是却难得的没太多下人伺候,与淑妃往日一贯的阔绰铺张大相径庭,偌大的餐桌旁边,只有两个跟随淑妃多年的贴身老妪端着银制酒壶默默伺候着。

    餐桌上,两人相对而坐,作为主人坐在上座的自然是华荫殿的主人淑妃,淑妃今日衣着较之往日比较简单,一身绛紫色宽大衣袍,配上乌黑秀发中若隐若现的朴素青玉搔头,竟难得的给人一种不施粉黛素面朝天的感觉。

    坐在淑妃对面的,是着一监察院院服的黝黑青年才俊,身上虽无多少才气显露,但是往那一坐范儿一起,哪怕正在神态平静地低头进食,也是有一股子肃杀阴冷气息扑面而来。

    若是顾仙佛在此,当然能轻易喊出两人的名字。

    一位是他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去年刚被皇帝丢到监察院的邓新岐。

    一位则是六皇子赵煜的生母,淑妃刘姝。

    两个似乎从来没有交集过以后也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一张餐桌上,而观邓新岐神态模样,也无半点诚惶诚恐受宠若惊的样子,显然是之前来过多次。

    这不得不说是挺罕见的一幕。

    华荫殿中的沉默持续了良久,刘姝放下手中银箸,一手端起面前酒樽一手遮面轻饮了一口果子酒。现在的乾国立国不过十七年,很多人都还保留着前朝的生活习惯,更有甚者以古风礼法为荣,起码在皇宫中,在皇后的悉心教导下,妃子们的起居饮食大多还是保持着古礼中的做法,这一点,刘姝自然也是牢记的。

    放下酒樽,刘姝浅浅一笑,柔声细语道:“觉得今个这菜怎么样?”

    邓新岐放下银箸,细细回味一番后开口赞叹道:“确实不错,以往在家里吃惯了水陆八珍喝惯了美酒佳肴,舌头也懒掉了根本尝不出好东西好吃,而如今被丢到监察院区区三个月,过了一阵子风餐露宿饮马尿吃草根的日子,再尝这茄子,确实是人间美味。”

    刘姝毫不在意形象地哈哈大笑,边笑边道:“这茄子说是茄子,可又不是茄子,首先选那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儿,用鸡油炸了,再用鸡铺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玉香腐干儿各色干果子,都切成丁儿,那鸡汤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碗里,封严实了,要吃的时候,拿出来,用好的鸡爪一拌,这才是你刚刚吃到嘴里的茄子。”

    随着刘姝的徐徐赘述,邓新岐眼前似乎出现了御膳房里大师傅颠着大勺一遍一遍地翻炒着茄子的场景,待刘姝说完后,邓新岐沉默良久,才摇头苦笑道:“上月我带领监察院的一拨新嫩谍子往深山里钻了一阵子,上头给的指令是在山里至少得藏十天,若是谁十天内被逮到,收拾铺盖卷自个滚蛋走人,我也不例外。所以,那十天里我们过得真是战战兢兢。不仅缺衣少食,还得时时刻刻面临那些成了精的老谍子的追捕,才两三天下来,所有小谍子都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我没有他们钻狗洞掏鸟窝的本事,活得最惨。”

    邓新岐似乎又看到了月前的那一幕幕,眼神迷离,伸手碰了碰酒樽,最后却没有端起来,眯着眼睛看着窗外的一弯上弦月继续波澜不惊地说道:“那群小碟子里,有个叫小石头的孩子,才十七岁,但是一进深山就跟进自个家一样,活得最是滋润,也就是靠这小子不时的救济,我才能苟延残喘的坚持下来,每次他分我吃得的时候,都说江湖人讲啊,救急不救穷,下次我可不给你了。但等第二天,他还是会分给我一份。到了第七天的时候,小石头设下的一个陷阱竟然逮到了一只野鸡!”

    说到这里,邓新岐握着酒樽的右手青筋暴起,在手背上那些纵横交错伤疤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恐怖:“野鸡啊!淑妃娘娘!这是在三个月前,哪个下人要是敢把它端到我面前我就把他腿打折的玩意儿!但那一夜,我看到那只在陷阱里惊慌失措的野鸡的时候,我哭了,真哭了,我记得那一夜的月亮和这不一样,是圆的,我看着月亮,哭得像个孩子。小石头半个时辰就把野鸡草草做熟了,我捧着分给我的那一根还带着些血丝的鸡腿,当时我就想,现在谁要是能给我一点红油和岩盐,我愿意拿十万两雪花银去和他换!”

    刘姝静静地听着,最后干脆用白皙的右臂支撑着自己下巴,听邓新岐讲这些琐事。

    讲完这个故事,邓新岐摇了摇头,神态几乎在瞬间又恢复成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笑着告罪道:“真是抱歉,刚才下官失态了,让淑妃娘娘见笑了。”

    刘姝摇摇头,追问道:“你说,那夜你吃的那根鸡腿,是不是你有生之年吃得最好吃的饭食了?”

    邓新岐蹙眉,低头认真想了好一会儿,抬起头说道:“不是,当时我是这么觉得,但是从山里走出来,我就忘了那根鸡腿的味道了。”

    刘姝微微一怔,随即展颜一笑,道:“也对,做人还得往前看,你说堂堂左相的公子被一根鸡腿就给降服了,那以后若是有人出两根鸡腿,那可怎么办?”

    邓新岐认真地点点头,“淑妃娘娘说得在理。”

    刘姝似乎是觉得说这么久有些口渴,自顾自端起酒樽直接饮尽杯中果子酒,这次也没有以袍袖遮面,放下酒樽后自然有伺候着的老妪悄无声息走上前把酒樽添满。

    待老妪退回原地,刘姝才又开口说道:“现在监察院不是重点放在监察文武百官上了吗?监察院前任大司马龙且的事情我还是听说过的,似乎是因为跟顾相眉来眼去所以被陛下给撤职了,想必陛下把你扔进监察院,就是想看看监察院到底是不是还姓赵。既然这样,你又拼命往深山老林里钻作甚?难不成在老林子里还有贪官污吏等着你们去行使监察之责?”

    这次邓新岐没有理会刘姝的玩笑话,正色道:“钻林子的本事,是每个谍子都得学会的。这玩意儿啊,就像凫水一样,不好学,但是学会了也不好忘,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不会钻林子的谍子,还叫什么谍子?”

    刘姝浅浅一笑,不知是华荫殿内太热还是她这身绛紫色大袍不合身,柔软如灵蛇的身躯轻轻一扭动,胸前的衣襟摆动间,大片的雪白细腻和深深沟壑就这么若隐若现了起来,刘姝歪着脑袋,看着邓新岐道:“看来把你丢到监察院这三个月,还真没白丢,你吃的那些苦也没白吃,你这三个月的变化之大,我看了都觉得不可思议。”

    邓新岐似乎并没有感受到华荫殿内的旖旎气氛在不断升温,依然正襟危坐,道:“我若没有吃这三个月的草根,也没法从这一盘茄子中吃出些许以前没吃过的味道来。”

    刘姝朱唇轻启,徐徐吐出一声叹息,柔美的脸庞上浮现出阵阵阴霾,唉声叹气道:“可惜啊,我今夜请你吃了一盘茄子,昨天却有人在闻香下马请祁祭酒吃了一锅羊肉。”

    邓新岐眉毛微蹙,慢慢说道:“这事儿,我有耳闻,毕竟执金吾的阵仗太大,想装看不见都难。不过,我们也不能排除东宫那边是在借祭酒大人的东风,再说了,祁祭酒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清楚?他啊,谁的请都敢吃,谁的请都去吃,你会不会有些,草木皆兵了?”

    被邓新岐直呼你的刘姝缓缓摇摇头,哀叹道:“祁钺那个死老头子的脾气秉性我当然知道,但是现在,陛下龙体状况越来越差,难道祁钺还能和以前一样摇摆不定?在陛下驾崩之前,他是香饽饽,谁都想吃一口,但若是陛下驾崩以后呢?他现在的摇摆不定,对他以后可是致命的打击。扶龙之术自古以来一直被历代臣子视为登天的青云梯,但是谁又注意过,每次王权更迭,那张梯子下埋藏着多少前臣的尸骨?”

    邓新岐伸出右手拇指按了按太阳穴,低着头悠悠说道:“收下你银子的人不少,可是敢花出去的可不多啊,六皇子这边,身后站的最高的,也就是药师了,而现在顾家恩宠日减,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陛下为日后储君登基铺路了,所以从这个道理上来讲,祁祭酒选择这时候把自个儿卖出去也是无可厚非,但是祁祭酒,可不是这种唯利是图的人啊。”

    刘姝深以为然地点点头,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身上衣袍,边绕桌而走边浅笑说道:“咱俩现在讨论这个问题,真是杞人忧天了,祁祭酒的心思,可不是咱们这些凡夫俗子能猜得到的啊,其实也不用管这些,煜儿一路走来,碰到的艰难险阻什么时候少了又?只要陛下一日不死,赵焱一日不继承大统,煜儿就有机会,自古以来哪一个皇帝不是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

    “说得好!”邓新岐赞同地符合点头,半转身右臂一探,如捉小鸡一般把淑妃娘娘抓到了自己怀里,双臂环抱淑妃腰间,低着头嗅了嗅,轻笑道:“几日不见,又丰腴了不少。”

    脸颊慢慢变红的刘姝心安理得地躺在邓新岐的怀抱里,闭着双眼慢慢向后倒去,嘴里却喃呢道:“哪里有丰腴,明明是消瘦好不好?倒是你,这么多日子不见,又健硕了不少啊。”

    邓新岐的右手已经从刘姝宽大的衣袍下伸了进去,一边用力揉搓着那一份雪白细腻一边咬着刘姝耳朵道:“是否健硕,你马上就能见证了,淑妃娘娘。”

    华荫殿伺候的老妪面对此情此景,还是面容肃穆,似乎一切正常。

    红烛灭,夜风起。(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六十六章 山里有黑旗

    (全本小说网,。)

    合阳城外庆山脚下,三百余名百战老卒静静潜伏在老林深处

    ,这三百二十名百战老卒俱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听呼吸看伤疤观装备都可知是一等一的沙场老手而非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三百二十人或坐或立,有的轻轻摩挲着手中刀柄,有的眺望着远处的深绿,布局虽说散乱,但隐约间又暗含阵势,这种布局既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持士卒体力,又能在遇袭或收到指令的第一刻拔刀冲锋,但是难就难在这种布局不能是将领指挥,必须是身经百战的老卒自发站桩补位才能构成。

    其实任何一个指挥过大大小小的将领都知道,麾下最宝贵的是斥候,那些是死一个少一个的宝贝疙瘩,好的斥候更是十年难遇,有时候一个斥候带回来的一条信息就能改变一场战役的走向。而除了斥候,排在将领心中第二位的,不是重骑,也不是青壮,而是三十岁左右的百战老卒。

    重骑在特定的战场上杀伤力惊人,但是这种杀伤力是拿银子喂出来的,与士兵本身的身心素质有关系,但是关系不大。至于二十岁左右的青壮,上战场全凭着一腔热血,适合打一锤定音的速战速决,但是若是拖久了,或是陷入包围,那腔热血很可能就快速冷却,导致后院失火,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那些三十岁并且经历过数场战役还能活下来的百战老卒,那才是军中的中流砥柱。这些人说英武也英武,说狡猾也狡猾,既能在冲锋的时候嗷嗷叫着做第一个扛旗的,也能在断后的时候还能沉着冷静的设下陷阱拖延敌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