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第2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政治课上,十二岁的身,三十多岁心的冯一平,假装专心听课,实际是在准备为钱搞创作的冯一平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的农村几乎家家都养狗呢?看家护院?不是,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没什么好东西,有什么可看的。农村流动人口少,也几乎没有什么外来人,有什么好护的。
再说二十多年后,几乎家家都楼上楼下,全部电气化的时候,公路直接通到门口,来往的人也多,更需要看家护院的时候,塆里反倒没有几户人家养狗的。这是什么原因呢?他弄不明白,反正,这个时候,养狗的人家多。
冯一平家也一样,从他记事的时候起,养的第一条狗是条母狗,也是一年会生两窝的,不过一窝只有四五只小狗狗。冯一平当时还小,连学都没上,特别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
他从小多病体弱,塆里同龄的孩子,比如冯文,就会欺负他,他索性带着一群狗房前屋后的玩。还给那些狗狗都取了名字,比如小黑、小乖、小快、小慢的,也因此得了一个雅号,“狗司令”!他和那些狗很亲,以至于那些小狗被送给别人家好长时间,都长大了,看到他还会摇着尾巴过来跟他玩。
那一年,狗妈妈生下六只小狗,还没等小狗们可以送人的时候,狗妈妈就生病不行了。于是家里就从那六只中挑了一只,冯一平取名叫做小乖的,留下来,从此,这只狗就是冯一平的朋友加兄弟,两人形影不离。
姐姐上学,爸爸妈妈到山上干活,把他留给奶奶。奶奶年事已高,孙辈又很多,她也照顾不来,再加上奶奶一直不喜欢梅秋萍,因此冯一平和也奶奶不太亲。
所以,在外面玩累了,每天中午,都带着小乖坐在门前的石阶上,等着爸爸妈妈回家。经常等着等着,瞌睡来了,就抱着小狗睡在石阶上。经过的人都说,冯一平和他的狗兄弟感情真好。
等到冯一平六岁那年开始上小学,小乖每天早上,都把冯一平送到可以看到村小学的山岗上,才回家。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学的时候,当冯一平走上村前的那座石桥,小乖就一准从屋后冲出来,两腿搭在他肩上,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的,亲热的不得了。
但是好景不长,三年级的时候,狗狗的发情期,它在村里各个塆子里跑,找那些气味相投的雌性。偏偏就有些闲汉见不得这些事,趁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拿大棍子打,以此取乐。当时小乖已经不小了,估计也有了些脾气,同样的事于是几回之后,他就追着那些打散它们的人咬,一共咬了两个人。被咬的人当天就找上门来,冯振昌和梅秋萍说了不少好话,他们才罢休。
村里的说法是,狗一旦开始咬人了,以后见到不熟的人就会咬,用村里的说法是,这狗疯了,不能留。
冯振昌也没和冯一平商量,就找来村里的两个人,一个是以前就经常打狗的,一个有把铳,山上没什么东西好打,他平时就用铳打打树上的鸟什么的。
经常打狗的人拿着绳套,另一个人就拿着他的铳。从他们进门的那一刻,小乖应该就意识到了,它觉得不对,耳朵竖起来,嘴里低沉“呜呜”发声示威,摆出进攻的姿势,突然,瞅个空子,就朝门外跑,遗憾的是,被早有准备的人堵了回去。
在门被关上的那一刻,看到的情景让冯一平知道了什么叫狗急跳墙——小乖看到从门口跑不掉,想跳到房梁上。它转身朝后跑,一次次的朝墙上跳,爪子在土砖墙上留下一道道痕迹,最高的一次,居然前爪将将够到了房梁……。
冯一平当时没有哭,因为他知道,哭也没用,爸爸的决定,他改变不了,趁里面还在搏斗,他只能又一次跑开。
后来,他听姐姐说,小乖后来看到跑不掉,干脆就咬着铳管……!如果类比的话,这也是一个用胸膛面对着敌人枪口的勇士!
小乖最后应该被大家吃了,冯一平有没有吃,关于这一点,他好像选择性的遗忘了。不过,推断一下,当时已经三年级的冯一平,已经懂事,懂得感情,懂得愧疚,会选择。他虽然改变不了小乖的命运,也不能阻止父母最后把它端上餐桌,但至少他自己会尊重它!
自那以后,家里再没养过狗。
当然,狗肉,冯一平是吃过的。前年的时候,刚进腊月,二舅就送上来一条狗腿,家里炖着吃了,冯一平记得,那汤很好喝。
哦,原谅我,小乖!
人总是很健忘,这些事,现在刚上初中的冯一平记得。到了后来,这些全部会被抛在脑后,直到2010年的一天。
那时冯一平的生意已经走上正轨,闲暇时时常会在网上看电影。时间一长,他喜欢看的差不多都看了,这天他又在暴风影音上挑,看到好多次都置之不理的《忠犬八公》,张彦在旁边说,这个分高,看这个吧。
冯一平看评分就知道,这个电影可能会不错,但看电影名字,就知道是说的日本狗。主演又是李察基尔,流亡印度的**喇嘛的拥趸,08年的时候,抵制我们中国奥运会的一个家伙,就有些不喜,一直没看。但既然张彦说了,其它的选择也不多,那就看吧。
刚开始的时候,觉得有些平淡,后来的一些情节,比如小八飞快的从篱笆下,扒个洞钻出去;它和教授小心翼翼的对付臭鼬,最后还是免不了中招等情节,还让人发笑。
但看到后来,教授夫人多年后回到小镇,看到毛皮不再光滑、步履不再矫健的小八,还在火车站门口等;最后大雪纷飞的晚上,小八知道时日无多,最后一次来到车站门口的花坛上,用力的撑起眼皮,望着那扇教授一次次推开,然后走出来笑着叫它的门,回忆着从一开始,教授的和他在一点滴滴,最后坚持不住,闭上眼睛的时候,张彦已经哭得稀里哗啦的。
冯一平没哭,但他不停的擤鼻涕,桌子上堆着一大堆纸巾。
是啊,有些故事,不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但平淡简单的让你忍不住泪如雨下。
后来,冯一平和张彦说了小乖的故事,张彦眼睛红红的,说她们家那也有类似的事情。一条狗,在主人去世之后,和村里人一起,把主人送上山,然后一直守在他坟前,第七天的时候,狗也跟着去了。
后来,冯一平还特意向老丈人求证过,确实有这么回事。所以说,虽然说艺术都是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实际上,很多时候,生活,其实比艺术更出乎你意料,更离奇。
所以,这一次,冯一平想写的,就是把这些都综合起来,揉进一个故事里,写一个孤寡老人和他相依为命的老狗的故事。
如果这篇故事被发表,那也能算是冯一平的一次原创,有多么精彩他不敢保证,但很多情节他亲身体会过,至少能保证言之有物,带着他的真情实感,不拔高,也不故作**。
非常感谢您的点击!新人新书,出头大不易,可以的话,能收藏,投推荐票吗?
第二十六章 父母成功的尝试
有钱可赚的事情,冯振昌和梅秋萍动作都很快。/全本小说网/https://。/当天晚上他们就买了锅和蒸笼,第二天早上,夫妻两个第一次花钱买了早点,统共只花了三块钱,他们却跑了七个地方,当天晚上,他们就定下来,做包子。
但他们准备做的包子大一些,有成年人拳头那么大的个,馅绝对放足,一个就卖四毛,性价比绝对高。这样算下来,不计人工成本的话,卖一个包子,能赚一毛多,如果一个早上能买五十个,那也有近十块钱进账。万一做多了卖不掉,拿回租住的地方三毛多一个绝对能卖掉,那么大的包子,大人吃个两个也饱了。
第一天早上,因为把握不大,他们只做了三十个。早早的来到老地方,却始终没有人光顾,后来还是附近小卖部的过来开门,老板也算是他们的熟人,卖了两个,这才开的张。
然后直到要上课的时候,一个老师吧,骑着车急匆匆的赶到学校,看到他们那热气腾腾的,不像是原来的糖炒栗子,瞧了一眼,肉馅和粉丝馅的各买了一个。午饭的时候,几个环卫工人买了几个,加上他们自己吃的,第一天做的包子,还剩下一半。
第二天当然还是要做,第一天卖的不好早在他们意料之中,刚卖糖炒板栗的时候,头几天,也没什么人光顾的,后来有了回头客,熟客又带人过来,才慢慢旺起来。
当然第一天剩下的,他们不会再拿出来卖,而是留下来自己吃,不能贪图一时的小便宜,这也是他们不知不觉中就被改变的一个观念。这些天下来,他们知道了,越是这样的小生意,越要在意口碑,做他们这样的生意,主要面对的还是熟客,有一个人有一次不满意了,可能会影响一批人。
第二天早上却出乎意料的好,先是附近的好几个小店里的人都过来买,然后学校里来了一群老师和学生,应该是昨天那个老师免费做的广告,所以三十个一会就买完了,一个不剩!
好在梅秋萍想的周到,早上就想,万一今天一下子就买完了呢?于是带了几个昨天剩下的包子,不然他们中午估计要花钱买午饭。
从第三天开始的时候,包子就固定在每天八十多个,这样每天额外能赚十多块钱,但这赚这十多块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要额外和那么多面,要剁那么多的馅,刚开始的几天,哪怕两个人在村里重活累活做惯了的,还是累的手酸腰也酸的。
第二个星期,因为来买包子的问了好些回,他们又多加了一个项目,早上不但有包子,还有豆浆卖。于是晚上又多了一件事,用小石磨磨豆子。
这个时候能买到小的磨浆机,但那个不便宜,还要配上一台电机,电机也不便宜,还要用电,电也要花钱的。
反正只做豆浆,每天要磨的豆子不多,还是人工来吧。
离冯振昌他们现居的出租屋,还有十三站路的地方,是一条老街。老街后面就是一些民国年间的老建筑,隔着马路,就是长江。
老街早些年应该辉煌过,街上杂货店、小饭馆、理发店、修车店、加气站还有卫生所等一应俱全,想来住在附近的人一定很方便。
现在的老街,已经不复往日的荣光。老街两边的店铺,多是木做的门窗,原色的,没有油漆过,经过岁月的洗礼,,门窗已经发黑,有的甚至已经朽烂。水泥路面也这里破一块,那里破一块的,好些店的门前,路面颜色都发黑,想来店里的人是每天把污水就随便泼在那。店前铺的地砖,也有一块没一块的,踩上去也不踏实,大多都松动了,一脚踩上去搞不好就有污水溅起来。
老街的上方,是纵横交错的各种线,密密麻麻的,每根电线杆上,都叠着各种颜色的传单和小广告,间或有一棵有些年纪的梧桐树,上面也搭着这样那样的东西。
老街的最里面,有一处院子,院子的门前,应该是刚用水泥填过,很平整。院子有些面积,两边都是工棚,高高的,上面铺着石棉瓦。院子后面当中是一栋三层小楼,看起来也有些年头,外墙斑驳,窗框上的绿漆也都剥落的厉害。
这时发出刺耳声音的电锯停了下来,稍后其它乒乒乓乓的各种响声也都逐一停了,院子里难得的安静下来。
梅义良穿着蓝色的工作服,歪带着帽子,边走边脱手套。他走进一楼的办公室,对着正在办公桌后一边抽烟一边记着帐的老人说,“师傅,我现在去我姐姐那,晚饭就不在厂里吃了。”
蔡德祥抬起头,从老花镜的上面看着自己的徒弟,从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丢给他,“你是有些天没去了,他们现在怎么样?”
梅义良说,“还好吧,苦是苦点,但收入还行,比在老家种地划算多了。”
蔡德祥把剩下不多的烟捻熄,“农村出来的还怕苦?再说了,只要能赚到钱,苦点有什么。你啊,就该跟你姐和姐夫学学,也不小了,到现在性子还不定。”
梅义良叫屈,“我早就改了师傅,你看看现在厂里面,是不是我手艺最好?而且我现在连厂里的机器也能修了,下午我就刚修好一台电钻。”
蔡德祥依然去记他的帐,头也不抬,只挥挥手,“知道了,你去吧,骑车慢点。”
梅义良车刚出门,后面就有人喊,“梅义良,你又到哪去疯?”
他刹住车,只见还穿着工作服的蔡虹一边拍打着身上的木屑,一边朝他这边走。
“还能去哪,我去看我姐。”
“真的?那我也去。”蔡虹一屁股跳上后座。
“去,也可以,但你好歹换身衣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