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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节

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1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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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不,你的哥伦比亚发音已经很标准了!”霍普已然是忘记了自己是在谁的片场,以及眼前天赋异禀的女主角又是谁的未婚妻,用美音大声道:“你塑造的姚小姐,真的是太迷人了,我觉得我要是克莱顿,一定会对她一见钟情!”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掺杂着法式发音的英语阴测测地在两人耳侧响起:“谢谢霍普先生对我未婚妻演技的肯定,岑某与有荣焉。”

    林窈:“……”总觉得这个“感谢”十分的咬牙切齿。

    乔尔·霍普:“……”我会是好莱坞第一个被导演亲自踢出剧组的男演员么qaq……

    他看向站在旁边,脸上挂着“和善”的微笑的岑子陌,结结巴巴道:“岑导的英语口音真好听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窈被霍普的圆场功力刺激的尴尬症都要犯了。

    岑子陌微微颔首,笑道:“因为祖上有一点法国血统,所以说话时也会带一点口音……对了,除了口音,还有一项习俗也很有趣。”

    霍普连忙道:“什么习俗?”

    “如果要是有男人骚扰我们的妻子,我们是有权力在决斗中直接杀了他,而且还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乔尔·霍普:“……”

    他吞了吞口水,不动声色地往林窈旁边挪开了三米远。

    而林窈,也是想跟着求生欲旺盛的男主角一起逃离大魔王的低气压的。

    只不过她还没来得及抬腿,就被岑子陌按住了。

    岑大导演以“学习”的名义,把女主角按在了自己的导演椅上,把刚才一镜过的镜头重新回放给她看了一遍。

    画面居然出奇的和谐。

    要知道,东西方的表演风格迥异,天朝演员偏好用细微表情和眼神来表达情绪,而欧美演员喜欢通过夸大的肢体语言来渲染气氛,不过刚才两个不同表演风格的演员首次搭戏,居然完全没有任何违和。

    霍普觉得是天朝演员的“神奇魔法”,但是岑子陌却知道能拥有这个“魔法”的天朝演员寥寥无几。

    林窈是天生的电影明星,她表演时的情绪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和代入感,尤其擅长营造令人震撼的戏剧张力。

    在镜头下,所有人的视线都无法离开她分毫。

    林窈觉得自己可能要变成一株水仙花了,镜头里的这个女人太好看了呀,想嫁!

    她美滋滋地抬起头,想要听追求完美的未婚夫的几句夸奖,结果被稀里糊涂塞进了一只刚才的打火机道具。

    只见岑大导演叼着一支烟卷,微微眯着眼,俯下身,嗓音沙哑:“会点烟么?”

    林窈:“……”

    这支尼古丁是醋味的,鉴定完毕。

    ------题外话------

    天朝醋王岑子陌即将晋升为世界醋王——唉,未婚妻太完美勾人了怎么办?

    另外,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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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唐人街

    乔尔·霍普再一次认识到了岑大导演的财大气粗。

    他和自打进了娱乐圈之后就只负责拍戏的真·职业演员林窈不一样,在他刚进好莱坞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导演助理。

    为了给剧组节省预算和人工成本,在电影前期筹备时都会制作一个名为“剧本分解表”的东西,即把一份几千场镜头的剧本分解、拆合、整理,然后转化成一份尽可能把同样场景和服侍的戏份安排到一起的拍摄日程。

    所以电影的拍摄时间线根本就不是观众看到的那样,为了不重复租用同一个场地,或者为了一场天然的大雨,导演们经常会把根本就不连贯的两场戏放在一起拍摄。

    不过对于从来不做预算估值的岑子陌来说,整个片场的拍摄进程全凭老子心情。

    开机第二天,他就把男主角一竿子支到了哥伦比亚,拍摄他的单人镜头。

    仿佛生怕霍普滚得不够干净利落,岑导自掏腰包,连人带团队整个打包上了红眼航班,连夜飞出了美国境内。

    还好,他可能也考虑到自己会被演员工会起诉,特意“贴心”地安排了头等舱,大有你不满意我还可以调动私人飞机的架势。

    而导演本人,则留在美国纽约,和女主角共同拍摄剧本中的回忆杀。

    还好林窈已经和岑子陌合作过一部电影,所以对岑子陌朝令夕改,瞬息万变,没有丝毫套路可言的任性有了一定了解,所以她对于自己昨天还在拍摄三十八岁功成名就女毒枭,今天就要饰演十八岁任人宰割小可怜没有任何不适。

    在化妆师的一双巧手下,二十四岁娇艳妖冶的林窈很快就变成了青涩柔弱的姚曼如。

    她穿着一条带着明显褶皱的红色旗袍,廉价的光滑面料和不够贴身的剪裁让这条旗袍的红色都变得俗艳起来,不过好在她还年轻,少女白皙的肌肤嫩的仿佛可以掐出水来,腰身不盈一握,长腿翘臀,身姿摇曳,即便化着粗糙的烈焰红唇妆容,浑身也充满着天然的诱惑,能够勾起男人最原始的*。

    至于今天和林窈有大量对手戏的岑子陌,却依然被按在梳妆台前化妆。

    他这次要客串的角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还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所以他不能再素颜出镜,必须要用神奇的化妆术来放大他长相上的欧式特点,甚至还要化得丑一点,才能更贴合阿尔奇·莱斯特这个角色。

    特效妆是众所周知的费时费力,林窈换完衣服了,他那边才染完头发。

    虽然岑子陌的眼珠颜色比天朝人要浅一些,但是他的发色还是很正常的黑色,即便因为前两年身体不好,发色有些枯黄,也不曾有任何染烫的行为。

    但是今天,他为了这部电影,居然真的把头发染成了金色!

    林窈看着化妆师开始往岑子陌的脸上固定假体,忍不住感叹道:“子陌,你为了这部电影也是牺牲的很大了,跨人种也要演这个角色……难不成你今年就想拿一个奥斯卡的‘终身成就奖’?”

    她一直觉得自家未婚夫不仅导演功力有目共睹,演技水平也毫不逊色。只不过因为他在电影里出场的时间太短,又懒得和真正的演员们抢“最佳男配角”的入围名额,所以才一直没有拿到证明演技的奖项。

    岑子陌闭着眼睛,任由化妆师在他脸上施为,闻言,轻声笑道:“你以为我是为了一座小金人才宁愿坐在这里四个小时,糊着一脸假体也要演阿尔奇·莱斯特?”

    他不甚在意地哼道:“小金人又不是纯金的,再说了,就算是纯金的又哪值得让我把自己祸害的面目全非呢?”

    特效化妆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美国女人,她似乎是岑子陌的亲妈粉,所以对于“儿子”的张狂言论并没有任何异议,反倒笑眯眯地跟着点头。

    她看林窈站在一边,就塞给她一盒棕褐色的粉膏,示意林窈可以帮忙给岑子陌上妆。

    林窈昨天就用了这个粉膏把自己涂黑,所以上手很快,用化妆刷沾了点,就开始像涂石膏娃娃一样往岑子陌裸露出来的白皮肤上面大肆涂抹起来。

    她一边涂,一边配合的问道:“那是什么值得你‘面目全非’也要出演这个角色的呢?”

    岑子陌以往客串自己电影里的角色都是天朝人,在《ensnalsummoner(跨次元召唤师)》里,他甚至修改了漫画原著的人设,也硬是把自己客串的男主角的警察邻居给修改成了天朝人,就是因为这个警察是何尚最喜欢的角色,但是他又懒得化妆。

    当时的确是有漫画粉表示抗议,不过被天老大他老二的岑大导演一句“电影宇宙与漫画宇宙设定会有出入”给堵了回去。

    《drugqueen》是有历史人物原型的,即便是姚曼如这个主角,之所以能被岑子陌轻易从古巴人改成天朝人,也是因为姚曼如是偷渡客,身份来历一直不明朗,仅存的几张照片也很模糊,她是古巴人这一点完全是编剧的个人推测。

    不过她早年在唐人街生活过,所以岑子陌改了原剧本人设也无可厚非。

    但是阿尔奇·莱斯特却是有比较完整的身份背景的,岑子陌若是依然任意妄为修改人设,只怕这部电影还没等上映,就会因为不专业和不尊重史实而被影评人喷死。

    所以按照以往的套路,岑大导演完全应该另选哥伦比亚籍贯的演员啊!

    然而,林窈听见岑子陌理直气壮地用字正腔圆的天朝话回复道:“当然是因为莱斯特和姚曼如有床戏啊!”

    林窈:“……”

    哦,我还以为你有多大出息呢,呵呵。

    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的导演邪魅一笑,语气荡漾:“明天就有床戏了,窈窈要不要今晚来我房间,咱们对一下剧本?”

    林窈手一抖,差点把糊满棕褐色粉膏的化妆刷怼到他嘴里。

    对剧本?我看是“夜光剧本”吧!

    《drugqueen》的女主角忧心忡忡,自己没有美国国籍,不知道如果自己现在提出诉讼,声称某天朝籍岑姓知名奥斯卡最佳导演对自己性骚扰,美国演员工会会不会接受审理?

    美国演员工会:呵呵,mrs·ciel又在开玩笑了。

    我们不仅不会接受审理,还会免费送您七十五美刀,赶紧拿着钱和“某天朝籍岑姓知名奥斯卡最佳导演”去拉斯维加斯领证吧!

    ——分割线——

    一会儿需要采景的美国唐人街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南端下城。

    还未进入拍摄,林窈就已经率先是站在一会儿要拍摄的场地里开始和不明真相的路人打招呼了。

    自从上次在缅北夜总会,她扮演的姚曼如差点把真正的大毒枭阿坤给忽悠瘸了,林窈就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种新的入戏方式。

    如果她扮演的角色能融入到特定的环境里,并且不被当地人发现违和之处,就说明她是真的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

    这个道理和“白居易问诗老妪”是一个道理。

    虽然林窈身上穿的戏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款式,在现在的天朝人眼里都是老古董,不过在纽约唐人街,反倒没有一个人对林窈不合时代的穿着多加关注。

    在这个世界最发达先进的城市里,唐人街却依然保留了天朝最老派的风韵和习俗。

    林窈沿着街道,慢悠悠地超前走着,她营造出来的卑微又暗含韧劲的气质很好的迎合了唐人街的民风,仿佛她真的是在某一处狭小的鸽子笼里出生长大一般。

    沿途有很多出售天朝风纪念品的货摊,用来卖给寻新鲜的外国人,或者来这里旅游的天朝人。

    颜色鲜艳,做工粗糙,价格低廉。

    甚至比不得岑子陌在缅北给她买的那些异国风礼品来的有趣。

    不过林窈却还是在一个首饰摊前站住了,甚至饶有兴致地对着摊位上的镜子,试戴起两美元一支的玻璃珠钗来。

    她这种生于富贵之家的大小姐,虽然动手能力不行,但是鉴赏品味还是有的。

    虽然这些首饰原料便宜,但是却是纯手工制作。

    比起旁边流水线上批发的古风发钗,反倒这里的商品更具有上个世纪的风情。

    化完妆后也一直觉得自己少了点什么的林窈拈起一根镶着塑料红宝石的簪子,飞快地挽了一个松散的低髻,然后把簪子斜斜地插入发髻的结扣上固定住。

    一根假簪子,却让姚曼如的形象立时丰满起来。

    也许是因为化妆师是欧美人的缘故,她们并不晓得簪子的妙用——

    姚曼如本来就是一个擅长利用自己任何优势的女人,她既然貌美,自然是在贫穷中也要让自己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来。

    还有什么是比塑料宝石簪子,更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的呢?

    首饰摊的摊主是一个花甲之年的老婆婆,底层阶级的劳作和苦痛已经折磨掉了她年轻时的美貌,不过从她的骨象来看,三十年前也定然是一个轮廓清秀的美人。

    人生三大悲哀之事莫过于此——江郎才尽、英雄气短、美人迟暮。

    老婆婆笑眯眯道:“像你这样的年轻小姑娘,就应该打扮的鲜亮些,戴着花儿朵儿的才不枉青春啊。”

    林窈抿着嘴,从手包里掏出一张百元美钞,塞给了这位老婆婆,笑道:“不用找了。”

    老婆婆骤然看见这么大面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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