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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节

皇袍加身-第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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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匡胤一行人风风火火的吃了一顿,同时也让伙计准备足够多的干粮和水。伙计也早就习惯了,毕竟这里就在沙漠口,从这里进入沙漠的人也不在少数。进入沙漠之前,当然要准备足够多的水和食物,这些事情伙计都懂。

    因为此地气候比较炎热,所以伙计准备的东西都是烘干的饼子,还有一些肉干还有食盐。当然要远其它地方的东西稍贵一些,但这些东西在别处还买不到,饼子和肉干几乎没有水份可以用长期保存,食盐也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盐的话,食物会难以下咽,同样也会让人因为缺盐而乏力,由其是出汗之后,需要尽可能补充体内的盐份。

    赵匡胤有的是钱,不止买了很多的食物和水,还买了两匹骆驼用来背这些东西。结了帐之后,立马带着高怀德与贺美玉直奔丰州北城,想要直接从北城离开。

    三人已经商量过了,去沙漠是最好的一条路,不管冯晖在其它地方布下多少强盗,但沙漠里面强盗的人数一定有限,那是最容易逃生的一条路了。

    毕竟他们身边有高怀德,高怀德久居大漠对沙漠的了解可以让一行人顺利逃脱,也能从干旱的沙漠里找到有水的地方。赵匡胤认为往沙漠里去是最好的一条路了,去其它地方都容易被伏击。

    每天进出丰州城的人也不在少数,城北的守将也并没有阻拦,赵匡胤一行人非常顺利的离开丰州,直接走进了沙漠。

    忽然,整个世界的风景都改变了,眼前就是一条颜色单一的沙漠,赵匡胤一行人并没有着急逃跑,在沙漠里慢慢的走,以此保证自己的体力。如果遇到伏击的话,保证战斗力在平时的九成以上,而且刚才也吃了不少的东西,如果在沙漠里动作太快的话,反而对自己不利。

    让人想不到的是,小黑在沙漠里显得非常有精神,或许它就是喜欢这种炎热,不知道为什么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去。

    仔细一想,小黑连烧红的铁块都敢吃,像这种温度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叫什么。赵匡胤与贺美玉也都还好,高怀德就更没事了,久居大漠完全这样的温度对于他来说反而比较舒服。

    意外的是,几个人并没有感觉到附近有什么动静,甚至可以说非常安静。虽然从城北离开的人也有不少,但这些人并不是直线往北,而是走东北或是西北,只有他们三人往这个方向走。

    ………………

    此时,冯晖站在城楼之上,吃惊的看着远去的三人和一头牛,内心充满震憾与无奈。

    “唉~他们为什么要去北方?不愧是宗信大师的人,这个赵匡胤也是艺高人胆大,连我们都不敢进入这片沙漠,他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吧。”冯晖叹道:“原本想通过赵匡胤与宗信大师拉一拉关系,而且顺便问一下他的那头牛卖不卖,不管多高的价我都舍得。只可惜这群人要去找死,他们到底有什么事这么着急?”

    冯晖的儿子冯继业道:“不知道……真不知道。这群人到底在发什么疯,北方可是极其危险的地方,很少有人能从那片沙漠走出来,他们去这片沙漠一定有特殊的目的,该不会是他们听说这片沙漠里的宝藏传说,所以跑去寻宝了吧。”

    “那个宝藏传说是为父编出来吸引游客的手段,他们也没这么财迷吧。赵匡胤那是富可敌国的有钱人,犯不着为了一点宝藏就跑去这种危险地带。当初大唐如此强盛,但打败突厥之后止步于这片沙漠,就是因为它太危险了。而且在这里建城也是为了给沙漠里迷路的人一个提醒,不要随意进入这片沙漠,同样也是为那些命大即将走出沙漠的人一条活路。”

    两父子怎么也想不通,这群人为什么刚刚进入丰州,吃一顿饭之后就立刻进入沙漠,难道真有什么急事吗?

    冯继业问道:“师哥,你知道这群人为什么如此着急送死的吗?”

    冯继业的师兄杨重贵撇嘴道:“那谁知道?丰州这么安全的地方,他们竟然不愿意在这里休养几天再走……这群人有病,肯定是有病。他们就没有看见其它的商人都是往东北可是西北走的吗?就是为了避开那片沙漠。所以他们是故意往里面走的,其它人也就算了,可惜那个美女也将要被那片沙漠吞噬。”

    “你什么眼光?女人死了可惜吗?可惜的是那两个帅哥。”冯晖的女儿冯须梅郁闷道:“两个帅哥都长得这么精神,我原本还挺心动的,想请他们到府饮宴。”

    冯晖道:“你们俩啊~人终有一死,没什么可惜不可惜的,只有值或是不值。他们进入这片沙漠,就算死了也不值。可惜的是那头牛啊,多好的一头牛,而且还是千牛府养出来的牛,你们也看见那头牛能吃烧红的铁块了吧,多好的牛啊,他们要去送死之前就不能把牛送给我吗?”

    “城主,卑职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北城守将道。

    “讲。”

    北城守将道:“卑职认为他们或许是把大人当作坏人了,而且大人看中了他们手里的钱还有坐骑,所以想要尽快逃离这个地方。毕竟此地龙蛇混杂,他们刚到此地就被城主围过一次,所以有这样的想法也很寻常。”

    “我不做坏人很多年了。”冯晖感觉挺郁闷,因为他也认为其中有一人极力躲避自己,所以守将的说法应该没错。只是这些年尽做好事,竟然还被人这样误会……

 第四百四十四章 偶尔发坏

    冯晖道:“自从石敬瑭死后我就没干过坏事,而且那时候就算我打劫商人,也是打劫突厥人和契丹人还有吐蕃人,从来没有打劫过汉人,难道他们没听说过我冯晖的侠名吗?石敬瑭死后我的气也消了,而且最近也没人管我,我不用向朝廷交税,现在有钱着呢,没必要做这些坏事了。//全本小说网,HTTPS://。)//”

    “这个……或许是消息不灵通吧,他们并不知道你已经改邪归正了。”城北守将道:“我看他们离开北城的时候就像是在逃命,如果不是有什么人在追杀他们的话,那就是认为这里太危险了。丰州全是商人,有兵力的也就是城主你,他们如果认为这里太危险的话,问题就一定出在你的身上。”

    冯晖郁闷道:“我就是看那头牛厉害,所以想跟他们谈一谈生意,希望他们把牛卖给我。我当了这么多年的正当商人,将近十年没有干过打劫的买卖了,而且还派兵保护那些商人来往,他们竟然认为我是坏人?死就死了吧,我才不管。”

    “爹,咱们真不管了吗?”冯继业道:“那可是一片极其容易迷失方向的沙漠,而且酷热难耐,附近也没有多少水源,就连当地人都很少进入这片沙漠,如果我们不管他的话,就是死路一条。最重要的就是……我看那头牛驼的行礼里面仿佛有很多的钱。”

    这一点很多人都发现了,四个箱子里装满了金银珠宝,也就是那头牛驼的动,不止是这些金银珠宝,那头牛还驼了很多的物资补给,真是一头力量非常强悍的牛。这三个神经病死了也就算了,但这头牛死了确实可惜。

    但仔细一想,这头牛又不用喝水,因为在喂食的时候看见过,这头牛只吃烧红的火炭和铁块,并没有给它喝水。如果这头牛真的只吃这种东西的话,那它就不会死在沙漠里,顶多是在沙漠里迷路而已。

    冯晖忽然轻笑道:“别管,就让他们死在沙漠里吧。我估计这头牛不会被热死,因为它连烧红的铁块都能吃,所以它不怕热。等这群人死完之后,这头牛没有主人,如果运气好的话回到丰州城,我就把他收为坐骑,这样不是很好吗?”

    冯继业郁闷道:“就不管了?现在追还来得及啊,他们要再往沙漠里面走的话,咱们可就不怕追了。”

    “别追别追,让他们死了算了。反正这群孙子没打算把牛卖给我,死了更好。这可不是我杀的啊,是他们自己跑进沙漠里找死,与我无关啊。”冯晖还想撇清关系,毕竟他已经很多年没做过坏事了,忽然有一点邪恶的想法也很正常。

    杨重贵道:“师父,这样做有些不合适吧。我们亲眼看着人家走进去,如果不出面阻拦的话……纵然这些人不是由我们所杀,但因我们而死。你一直教导我,见死不救者,如同杀人。”

    “嗯~此话不假,确实是我常教给你的。”冯晖道:“这样吧,就当我又杀了三个人行吗?你要不乐意的话,自己去救他们。”

    “师父,就算是你教出来的徒弟也没这么傻。”杨重贵道:“你养我这么多年,我见过多少人能从这片沙漠里走出来的?沙漠外层或许还有救,只要进入沙漠内部,绝对是九死一生。”

    冯晖道:“是啊,那里面容易迷失,根本不知道东南西北,就连想走一条直线都难。里面没有食物没有水,想要从那片沙漠里逃出来,几乎都只是凭运气。除非这群人命够硬,运气够好,否则用不了几天就死了。”

    “爹,最近几天要不要燃起烽烟?”冯继业道:“反正你每次使坏的时候,咱们都不燃烽烟的。”

    “还是继续燃起烽烟吧,虽然我很渴望这群人死在沙漠里,自己再霸占那头黑牛。不过……为父还有一点人性,好歹给他们一个希望,如果他们愿意回到丰州城的话,就让他们用那头黑牛来补偿为父对他们的救命之恩。”

    在丰州城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每天都会在午时之前燃起一堆烽烟,就是为了替迷路在沙漠里的人指路,只要有一个目标就可以走成一条直线。因为沙漠里面没有参照物,很容易迷失方向,所以一堆烽烟能救很多人的性命。除了起风的时候,丰州城每天都会这样燃起烽烟。

    有的时候冯晖故意把一些犯了罪的人流放到这片沙漠里去,在那之后丰州城会有几天不升起烽烟,如果这个人能从沙漠里走出来,那他犯下的罪就能一笔勾销,继续在丰州城里生活。如果他走不出来的话,那就是他自己倒霉。

    在沙漠里迷失的痛苦杨重贵最了解不过,因为他当初就是在沙漠里迷路的小孩,当时杨重贵距离沙漠边缘并不远,但就是走不出来。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杨重贵与家人到丰州城做生意,但因为淘气自己跑出城,结果就在沙漠里迷路。距离并不远,但他走不出来。其实那地方还不完全是沙漠,还有大块的石头和一些植物,虽然已经在沙漠范围,但环境还没有那么恶劣。但就是这种地方最容易让人迷失,而且让别人不容易找到失踪者。

    杨重贵想要活下去,所以暂时放弃走出沙漠的想法,准备保存体力等人营救。趁着早上收集露水,甚至还有一些奇怪的果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但杨重贵什么都吃。

    在沙漠里挣扎求生,杨重贵竟然活了半个月。其实刚过了两天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早就已经放弃了寻找,杨重贵根本不可能等到救援。

    有一天晚上,杨重贵设的圈套竟然抓住了一只兔子,原本正在高兴,结果兔子引来了一只狼。杨重贵为了保住猎物,竟然与狼打了起来,几乎快被狼咬死的时候,杨重贵忽然发出体力潜能,硬是把那头狼给杀了,同时也昏迷过去。

    其实那时候冯晖就已经发现了他,因为他与野狼打斗的时候动静非常大,冯晖也正好从那里路过,所以带着儿子去看一看怎么回事,万没想到看了一出好戏,一个小孩子竟然打死了一头野狼。

    冯晖便将杨重贵带回丰州城替他治伤,而且留在身边收为弟子传他武功。所以冯晖对杨重贵有救命之恩,杨重贵也把冯晖当作亲爹一样尊敬。即便冯晖有的时候做事没有那么光明正大,杨重贵还是非常认同。毕竟这个时代有实力的人做什么事都是正确的。

    而在丰州城燃起烽烟这件事情也是由杨重贵开始,他希望那些迷失在沙漠里的人可以看见烽烟,然后跟随烽烟回到城市。因为他受过这片沙漠的苦,所以用这个简单的办法给迷失在沙漠里的人一些希望。

    其实沙漠里的视野非常宽阔,即便看见这些烽烟,也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到丰州,但只要有一个目标就会有希望,有希望的人更有机会活下去。

    杨重贵道:“唉~但愿这他们吉人天相,能够活着走出这片沙漠,因为沙漠里真的很热,热到让人发疯。但沙漠的夜晚却极其寒冷,这绝非人类能够适应的环境。”

    “可惜两个帅哥了……”冯须梅道:“看着别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很开心吗?都撤了吧,本小姐也回家洗个澡,小睡一会儿。太阳太毒辣,可别伤到我如脂的肌肤了。”

    冯须梅心里没有觉得一丝可惜,在她眼里大多数人都如此蝼蚁一般,即便是长相俊美的男子,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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