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梦设计师-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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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叶超大手一挥,“不要鸟笼了。”
在老板与旁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所有的鸟儿被放了出来,叶超将所有的鸟笼都还给了老板,然后,在车后座上铺了一张塑料纸。在众人难以置信目光之下,所有鸟儿愉快地飞上了车,然后,叶超拉起唐茹,上车走人。
望着黑色的劳斯莱斯,老板不由感叹一声:“高手在民间啊……”
老板不懂叶超用了什么方法,但是,毕竟是活了这么多年,人老成精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道理。
唐茹看着车后的这些鸟儿,想起了在欧洲时,她自己给叶超设计的杀人手段之中就有用鸟儿来下毒的,不由得笑了。
也就就叶超这样一个心里超级有原则的年轻人,才不会烂用他的法术吧,否则,换了另一个人比如唐赢,铁定是一个为祸人间的大魔头。
然后,他的后果就难以预料的,或许可以嚣张好久,但结局……可能不会太好。
为什么呢,因为一旦这种邪恶的力量太强大之后,就会引起人心的恐怖心里。开始人们会惧怕,但时间一久,势必会引起众多人团结起来之后的反抗。
也就是这样,才有和人心者得天下这一种说法流传于世。
唐茹是高手,不是那种领袖型人才,但这种道理她还是明白的。可是明白归明白,若是换了她有叶超这种能力,她是一种会肆无忌惮地使用的。
有时候,理解不等于赞同,欣赏不等于认同,甚至还会认为对方很傻——有能力不用,浪费资源。
到了别墅之后,叶超打开车门,所有的鸟儿都自己飞了出来,跳到树上、新种的竹了上、花草上,热闹非凡。
叶超对它们用了心魔术,下了心魔也不担心它们会飞走。有了钱了,很多事情就不用自己动手去做了,比如鸟巢,一个电话,叶超就能让人送上门了,各种型号的都有。
鸟儿很快就有了新家。
叶颖芝回来和黎小夕回来之后,发现院子里大变样,多了花草新竹和各种鸟儿,鸟语花香都有了,不由得心旷神怡。
买这些鸟儿,相对来说远远没有她们买服花的钱多呢。
“明天我去买只狗狗回来……”
“我喜欢猫,明天我去买两只回来行不行?”
“猫会吃鸟儿的……”
“买吧,没事。”叶超有心魔术,什么猫猫狗狗的,就算是养头老虎他都搞得掂。
“如果猫和猫不好玩,可以去原始部落那边弄一对老虎或者狮子回来,前提是,带着这个家门是要通知我一声。”叶超又补充了一句。
“真的哦。”黎小夕已经在想着养头老虎每餐要给多少肉食才够啦。
“当然了。”叶超对于在家里养老虎没有什么兴趣,这些家伙一张嘴,满口的血猩味啊,你不可能每天都给它嚼老虎牌口香糖吧?又或许是要按着老虎给它刷牙?
这都不可取,不过,人家若要养叶超也不反对就是了,当然,前提是要让它们听话不伤人。
狗咬人一般只会痛,老虎咬人分分钟会死的。
不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说到养老虎,还真的是有人敢养哦。
有个男人,当时买下这只老虎的时候,这只老虎只有6周。
这是个聪明人啊,深知老虎要从小养起,当时因为老虎还很小,所以也不懂事,慢慢长大了,就把自己当是这个家的一部份。
并且这主人让它天天和狗待在一起,慢慢把虎性给冲淡了,变成了和狗差不多一样的性格了。、
老虎每天要吃10斤肉才满足,如果不每天给它吃肉的话,那它会不会把这些狗狗一只只给吃了都不知道。
所说,这头老虎平常晚上的时候,和主人一起睡在床上,有时候喜欢睡在沙发。
不过说实在的,毕竟是一只老虎,是肉食动物啊——食物链顶端的存在,如果平时不小心没满足它吃肉的欲望,会不会把家里的动物吃掉,或直接咬人呢?
其实普通人养老虎还是很危险的,不过也还好,这种情况也只有在国外才会出现,在国内是不可能的,在国内老虎还是很珍贵的,不是一般人能带得了回家的。
那是国家保护动物啊,不过嘛,像叶超这种有钱有本事的人还是有办法能让家里人养几只老虎的。毕竟,他的旗下有一家原始部落生态园嘛。
不过如果需要和老虎这样子生活的话,也只有把老虎从很小的时候就养起,把它当狗养,和狗等其它温顺的动物一起养,把它原来的性格给磨掉,你也可以和老虎一起睡了。
也许有人会说,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天天晚上都和我家那头母考虑睡在一起呢。
关键是那头母老虎一般只咬你几口,吃你几下,只会销魂不会致命,那真考虑咬你几口可是会致命的。
叶超也听说过迪拜的土豪养狮子猎豹,巴西的土豪也不甘示弱,养了老虎,而且还是7只!
据说,那位巴西土豪一家来自巴西马林加,已跟这些家伙们生活了8年。他们与老虎同吃同住,一起游泳,甚至让小孩骑在虎背上。
那位巴西土豪8年前从马戏团救助下两只老虎,之后呢,据说这两只老虎和它们下的小崽们就成为了这家人的家庭成员。
这倒是一个养虎成功的案例。
不过嘛,国内普通家庭和普通富豪都养不了老虎,一是国家不允许,二是很少有人有这种爱好,养狗倒是多,比如猎犬,藏骜之类的。
其实,叶超最想养的是丹顶鹤,只不过养鹤要的地方在腾城太不好找,不然弄些来养也好。
丹顶鹤体长约160厘米,翼展240厘米,体重约10公斤。
全身几纯白色,头顶裸露无羽、呈朱红色,额和眼先微具黑羽,眼后方耳羽至枕白色,颊、喉和颈黑色;次级飞羽和三级飞羽黑色,三级飞羽长而弯曲,呈弓状,覆盖于尾上。
因此,站立时尾部黑色,实际是三级飞羽,而尾、初级飞羽和整个体羽全为白色,飞翔时极明显。嘴较长,呈淡绿灰色,颈、腿也都很长,两翅中间长而弯曲的飞羽为黑色,并且在站立时整个飞羽都盖在尾部,常常使人误认为它有一个黑色的尾羽。雌雄相似。
虹膜褐色,嘴灰绿色,尖端黄色。胫裸露部分和跗蹠及趾灰黑色,爪灰色。
雏鸟被有黄褐色的绒羽,背部的颜色浅,腹部较深,肩部为乳白色,嘴和腿均是肉红色,3~4月后体羽逐渐变成洁白的颜色,头顶部的裸露部分则要到10个月以后才出现红色。
丹顶鹤的骨骼外坚内空,强度是人类骨骼的7倍,而且它在迁徙的时候,常常排成巧妙的楔形,使后面的个体能够依次利用前面个体扇翅时所产生的气流,从而进行快速、省力、持久的飞行,时速可达40公里左右,飞行高度可以超过5400米以上,而且能够边飞边鸣。
在叶超心里,这种美丽的生物就像是传说中的仙鹤一样。现在有了钱了,就算是不能大规模饲养,利用自己的本事弄几只野鹤来养在家里,也是一种享受啊。
只要能找到野鹤,叶超利用心魔术,就有办法让它们弄回家来养着。自己跟回家的野生动物,就算是某些部门也不能说他是在非‘法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啊。(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30章:魔道之心
(全本小说网,。)
在天朝这种国度,也许只有住在山中的隐士才能养着仙鹤,修着道儿,而不被认为是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了。
联想想仙鹤翩翩起舞的样子,叶超就心驰不已。
“飞行的感觉,不是乘着飞机就能真切地感受到的。”但人不是鸟,人没有翅膀就必须要借助工具才能飞行。
开着直升飞机?
或者,去买一辆并开着新式的飞行汽车?
这些,都不是叶超想要的,因为,他还有一盏神秘的小魔灯。现在的魔灯灯灵再也不会经常跑出来打扰他,经常叫他去做坏事了,因为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叶超已经用他自己的方式成长起来了。
现在的他已经拥有了足够的能力去保护自己,但是,如果要继续强大,他还要学习更多的魔道法术,这就需要很多的暗能量了。
如今,叶超储存的暗能量已经足够打开魔灯的传承宝库还有余了,想到飞行,魔道传承里好像有一个法术是可以飞行的。
吃过晚饭之后,叶超沉默地走进自己的房间,身体里的暗能量疯狂涌出,开启了魔灯的传承宝库。在那里面,叶超选择了一个向往已久的法术——这个法术叫做恶魔之翼。
学习这个法术,并不是说真的可以得到一双恶魔之翼,而是可以利用自身的暗能量,在身体的背后形成一双恶魔之翼,用于飞行。
这个法术,在魔道宝库里面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在地球上可以算是很厉害的法术了。毕竟,在地球上,能飞行的飞人……呃也不是说绝对没有,但是非常之少见。
至少,那些能飞的神人们——就算是有,也不会出现在公众的面前。
当然,可能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地球上根本就没有这种可以飞的人。至少,叶超就没有见到过,也没有听到过,这和ufo的传说一样,只是一个真假难辨的传说。
“恶魔之翼……”开启魔灯,每次都要耗费大量的暗能量,现在叶超短时间内已经没有太多的能量可以再次打开魔灯的传承宝库了。
他需要时时保存有足够可以自保的暗能量才行,叶超试着用剩下的暗能量凝聚了一双恶魔之翼,微微动了一下,真的有一种背后真的长了翅膀的感觉。
但是,初次使用叶超感觉还不习惯罢了。
“有空再出去了再试试,现在,得加紧时间重新吸收到更多的暗能量才行。”暗能量就像是石油,不可以自动回复,叶超要靠自己吸收。
虽然现在吸收暗能量的速度相对以前来说已经很快了,但是叶超还是觉得速度太慢。
他心想:“看来,得凝聚魔道之心,再一次提升心魔术的威力和和境界才能提升吸收暗能量吸收的范围和速度。”
但是如果凝聚魔道之心,叶超又怕自己的本心把持不住,心魔术是一把双刃剑啊,有好处也有坏处。
不过最后叶超还是下定决心要凝聚魔道之心了,因为他已经走上了这条路,没有放弃的道理,如果没有小魔灯,也就没有现在的叶超了。
也许他会饿死街头。
叶颖芝现在应该也还是一个疯婆娘。
他还没有能力对抗强大的唐家。
总之,无论如何,心魔术的协助,成就了现在的叶超,没有小魔灯没有心魔邪术,叶超一无所有。
黑夜,在修炼心魔术的过程中慢慢过去。现在的叶超已经可以不用睡觉了,只要暗能量充足,他已经不需要像平常人一样休息了。
第二天,叶超依然精神闪烁。
凝聚魔道之心对于叶超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定,最近美梦设计公司的业务不再是一对一的服务了,要先预约,等人数够了,叶超才会去。
还有辰婉秋美容院那么的业务也是一样的,要预约,不然,他可没空。这就是财大气粗之后的结果,有生意都不积极了。
不过,这样子的话,的确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如果一有客人就去的话,那么,叶超整天都会腾不出一丁点儿时间。
也许等他更加强大之后,这种小事情会更容易解决。
叶超觉得自己很久没有散步了,因此一大清早吃了些早餐,赏了一下花,逗了一下鸟,便独自步行出去打算散步去了。
走没多久,便看见黎小夕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步子从后面像一阵风一样追了上来了:“喂,大懒虫,今天这么早你想去哪儿呀?”
“散步呀,自从有了公司之后,一心忙着赚钱,很久没有出来散心了。”叶超说道。
“哦,那,要不要比赛,看谁走得快呀。”黎小夕突然调皮地建议道。
“这个嘛……”叶超知道黎小夕这是要去学校,目前她还是在校大学生嘛。
“开始吧,目标,腾大校门口哦。”黎小夕说完,不管叶超答不答应,迈步就走。
自从有车之后黎小夕也开过车去学校,但是,每天步行暗中练习轻功一路去学校是她最喜欢做的事情。
现在会轻功的人太少了,她只能是暗中练习,不能明目张胆地练啊。太高调的结果,只会给自己带来困扰,当然那些喜欢露脸出风头的人除外。
黎小夕不是喜欢出风头的人,就像以前她师父说的,身怀绝技之人,不宜在人前卖弄。如果喜欢卖弄的话,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