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藏师-第10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后,她走到丁峻面前,屈膝蹲下,直视他的双眼:“对不起,我发过誓,终生为古格效命,以维护古格利益为原则,不得背叛誓言,否则甘愿遭受古格十天条的惩戒。我无意骗你,但我们属于不同阵营,最终结果,只能这样。”
她的眼中有泪光闪动,一双纯净明亮的眸子也笼上了淡淡的雾气。
“你……你……”那毒性发作极快,只十几秒的时间,丁峻全身已经麻痹,舌根发硬,话都说不出来。
“你想说什么?”雪姑娘问。
“雪姑娘,我们走吧,天就要大亮了。”店老板模样的人在门外催促。
“你放心,十个小时后,药性过去,毒就自动解了,没有任何生命危险。”雪姑娘说。
“你……你……”丁峻拼命支撑,不让自己的眼皮落下来沉沉睡去。
“我是雪晚,雪山的雪,早晚的晚,再见了。”雪姑娘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迈过了门槛。
第四十二章 重回托林寺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丁峻从昏睡中醒来,脑海中浮起的,首先是白乐天的这首《问刘十九》。
眼前有人影晃动,模模糊糊,时远时近。
最后,一只带着香气的手贴在他的额头上,有人低声问:“丁先生,你怎么样?”
丁峻一把抓住那只手,脱口低叫:“雪姑娘……雪晚!”
雪晚,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晚来天欲雪”的意境中,那样一个美得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飘然而来,飘然而去,好一幅笔法隽永、线条清丽的远山仕女图。无论雪晚做过什么,他都想在脑子里永久保存那个画面。
“哦,我是方晴。”那人叹息着。
丁峻的太阳穴有开始疼了,仿佛要轰然炸开,又仿佛有两把电钻反复地里里外外钻探,要将他的头颅拆解开来。
最后,他终于醒了,面对方晴关切的眼神。
“这是在哪儿?是托林寺……”他向四周看,木床老桌,器具古旧,空气中飘动着百年不散的酥油味。这里的确就是托林寺,一切诡异事件开始的地方。时间只过了几日,但眼前却已经物是人非。那些死去的、未死的人在他脑海中走马灯一般回旋着,所有细节同时一一展现。
“托林寺,我终于回来了。”他长叹,既是庆幸,又带着些许遗憾。他回来,雪晚远走,两个人像夜空中交错而过的两颗流星,一去不回,再不能相见。地下迷宫里那段生与死、血与火的激战,如一条剪不断理还乱的丝线,缚住了他的情绪。在雪晚面前,他发现自己会失去善与恶的概念,这跟从前所受的文化教育、军事教育是迥然相反的。而且,雪晚处理问题的方式,也是独辟蹊径,与他的思路截然不同。
“能活着回来,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他注意到方晴一直在注视着自己,遂自我解嘲,以掩饰内心的复杂情绪。
“对,你已经安全回来了,睡了七个小时,总算醒过来——”方晴掩住嘴,偷偷打了个哈欠。看她疲倦不堪的样子,一定是连续熬夜,没有片刻休憩。
“谢谢你照顾我。”丁峻记起来了,迷糊中有人不断地用小勺给他喂水,每隔一段时间就在他额上敷冰毛巾。这一切,一定是方晴做的。大家交情不深,这样劳烦对方,他真的有些过意不去。
“没事,举手之劳罢了。”方晴回答。
她起身,捏了些深墨色的茶叶放进保温杯里,然后倒水沏茶,一股混合着药草香、茶香的复杂味道在屋子里飘浮起来。
丁峻凝视她的背影,不由自主地在心里将她和雪晚做比较。两个人同样身段窈窕、容颜姣好,若脱开苦寒藏地,放在另外一个城市背景之中,一定是令所有男人惊艳的大美女。唯一不同的是,方晴温暖柔和而雪晚冷漠孤傲,前者是春风里微笑绽放的鲜花,后者却是严冬里垂挂雪山绝顶的冰棱。
“看什么呢?”方晴背对丁峻,但敏锐地察觉了对方的注视。
丁峻低头,苦笑掩饰:“没有,我在想,你不愧是‘山王’方千骑的妹妹,处事冷静,任何危急状况下,都能将一切问题梳理得井井有条。跟你比,我太多地方需要反思了。”
方晴仰起头,无声地笑了。
“山王”方千骑是亚洲人的骄傲,听丁峻这么说,她毫不掩饰对哥哥的崇拜:“你太谦虚了,哥哥说过,亚洲华裔中的后起之秀,你绝对排行第一。假以时日,你的成就绝不在他之下。”
丁峻连声苦笑:“我从没有那么远大的理想,眼前的事棘手得很,已经令我焦头烂额了。”
接下来,他把托林镇上发生的事详详细细告诉了方晴,没有丝毫隐瞒。
听到最后,方晴不禁扼腕叹息:“费了那么大力气,就这么两手空空回来了?如果你没有抱着妇人之仁就好了,大丈夫当断则断,敌我双方的实力已经悬殊巨大,你却一再错过机会,不肯对那位雪晚姑娘下死手——如果这是一场军事行动,你连续贻误战机,该怎么处罚?”
在战场上,一名指挥官没有犯错的权利,因为即使是最微小的疏忽,也将导致手下士兵无辜丧命。
“我犯了很多错误,所以说能活着回来已是万幸。惭愧,诚如你所说,如果这是一次军事行动,等待我的,只能是就地正法。”丁峻低声回答。
“唉,不要自责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其实,你的自控力已经很不错了,听你的描述,那位雪晚姑娘似是不食人间烟火,绝对天人一般。普通男人见了,早就泥足深陷,成为对方美色的俘虏。托林镇的事情至此告一段落,我们还是转回目光,处理寺内的问题吧——你能坚持吗?我们现在去看司琴?”方晴微笑着说。
丁峻点点头,立刻起身,穿上鞋子。
“我已经好了,赶紧去看司琴吧。”丁峻的脑子已经清醒,想到自己连番恶战却一败涂地,不禁有些脸红。
两人由月洞门穿过,在一个十字路口向右拐。
丁峻止步,回头向左边望。那个方向过两个路口,就是十六金刚舞女所在的画壁。一想到即将解开藏经阁里三月图案的秘密,他的心就变得轻松了许多。
“怎么了?”方晴问。
“雪晚带走了一个孩子,确切说,她带走的就是石满、司琴的后代。我本来有机会成功翻盘,但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连我都不相信孩子额头上会有那样的奇怪胎记。雪晚说,有那样胎记的,万里无一,必须带回古格去。”丁峻沉思着说。
方晴一笑:“这些话,你已经在昏迷中告诉过我五次。”
丁峻一怔:“真的?”
方晴点头:“当然是真的,你还叫了‘雪晚’这个名字两百多次。”
丁峻惭愧地低头:“是吗?”
方晴低声吟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你反复地背这首诗,难道是在梦中邀请那位雪晚姑娘喝酒?”话没说完,她已经促狭地捂着嘴笑弯了腰。
丁峻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一个劲摇头,却不知怎么开口否认。事实上,无论哪个男人遇到雪晚那样的美女,都会思想游移,念念不忘。
第四十三章 十六金刚舞女
“丁峻,司琴已经空了。”笑够了,方晴恢复本色,忧心忡忡地说。
丁峻敏锐地意识到,那个“空”字代表的是什么意思。换句话说,司琴是被利用的,一旦其利用价值为零,就立刻被抛弃,如一袋扔到路边的生活垃圾一样。那种结局,悲惨之极,剩余的人生,已经生不如死。
他停下脚步,轻轻叹气:“我明白,托林寺之战,已经结束了。在这场战斗中,谁也没有捞到好处,反而损兵折将,大伤元气。”
“不,有胜利者,就是把你摆了一道的雪晚。”方晴毫不客气地点明。
丁峻苦笑,他不得不承认,方晴的言辞真是犀利之极。
他试着辩驳:“方晴,我到托林寺来,是要将骨灰坛交付到家属手中。现在,这个任务完成了,很多江湖纷争,不过是风起于青萍之末,而非我的本心本意。对于托林寺,我是过客,不是归人。”
方晴长叹:“你没有说实话,这里只有我们两人,还需要掩饰什么吗?你刚才一直向十六金刚舞女那边张望,眼神恍惚,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的确,丁峻站在这个十字路口上,脑子里隐隐约约觉得下一步向哪里走是个很重要的选择。既然司琴已“空”,去看不看她,又有什么意义呢?时间宝贵,他更愿意将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最要紧的研究中去。
他点点头:“是,我想去那边看看。”
方晴洒脱地转身,改变方向,指着十六金刚舞女那边:“走吧,去那边。”
夕阳余晖,照着那些残缺不全的壁画,它们不但要抵御岁月侵袭,更要与人为的破坏抗衡,顽强地保持着本来面目。看到它们,丁峻便想到滚滚洪流一般的历史变革中,文明艺术被肆意摧残的惨烈场景。
方晴慢慢介绍:“我查过资料,由托林寺的壁画风格看,吐蕃王朝时期的宫廷绘画、舞蹈、礼仪文化也被古格王朝所继承。吐蕃松赞干布时期曾有过著名的十六女舞蹈壁画,藏史《西藏王统记》曾这样形容——‘盛装打扮手持鲜花,十六位美丽可爱的姑娘,高歌欢舞把人陶醉。’藏语中,这种舞蹈被称为‘谐玛’,即‘女子的歌舞’之意。在我们眼前的十六金刚舞女,很有可能是吐蕃时期十六女舞蹈的传承与延续……”
丁峻默默听着,视线从壁画上一一掠过。在他的潜意识中,壁画中藏着某种秘密,必须要细心地一点一滴找出来。可是,他看见壁画中的女子,不由自主地便想到不食人间烟火般的雪晚。
“你又分心了?”方晴问。
丁峻摇头:“我在想,很久以前留下这些壁画的人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古格王朝创造了历史,又从历史中倏忽引退,留下了那么多不解之谜。雪晚从哪里来?她的部族使用的杀人符号又起源于何处?藏着什么秘密……方晴,站在这里,我觉得自己对托林寺、古格王朝、八方云集的江湖人物一无所知。神秘的藏地如星河般璀璨,但我却无法攫取千万星子中的一颗,无法得其门而入,更找不到登堂入室的突破口。这种深重的挫败感,是我从前的人生历程中从未有过的。”
他在石阶上坐下,遥对壁画,陷入了深深的自责。
十六金刚舞女图气势轩昂,舞姿各异,即使在如此残破的状况下,那些女子或举手过顶、或合掌胸前的动作仍然显现出十足的妖冶美艳来,充满了无法言传、只能意会的诱惑。就在丁峻的视野正中,一名神态娇美的舞女充分展示着她的细腰丰乳,脚下拖曳着长裙,赤足而舞……
渐渐的,丁峻觉得自己仿佛溺水的人,身体下陷,精神绝望,战斗力正在被一层层瓦解。他是受过严格军事训练的铁血战士,从前只知道奋力向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从未产生过厌战、忧惧的负面情绪。这一次,或许是连番挫败,才使他失去了动力。
“丁峻,你说得对,每个到西藏来的人,都会有同样的感觉。这座高原上的一切,都仿佛是‘人定胜天’的反面解释。外来的人,越想征服这高原,便越觉得力不从心。反而是本地藏民,敬畏天地,敬畏山水,却过得安稳平静。在托林寺待了这么久,我的性格已经磨砺平了,学会了用敬畏的眼光审视藏地的一切。想想看,四面八方的藏民向着心目中无比尊贵的寺庙与神佛进发,跋山涉水,千里转徙,只为了看一眼,拜一次,拨一轮转经筒,然后心满意足而归。他们向上天索取极少,因而快乐无忧……到藏地来,就要学会藏民们的思维方式,不是吗?”方晴说。
两人面对面坐着,中间似乎有着某种隔膜,思想始终碰触不到一起去。
“我刚刚说过,到藏地来,是为了送那只骨灰坛。你呢?你为什么千里迢迢到这里来?并且安于沉闷单调的寺庙生活?”丁峻反问。
“你以为呢?”方晴亦反问。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传下来的每句民谚,都有它的道理,不是吗?”丁峻悠悠地说。
方晴一笑:“也许吧,只是我好像记得《史记??陈涉世家》中有这么一句话——‘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有些人,总喜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岂非可笑之极?”
这样的回答,无疑是在笑丁峻看错了她。
暮色渐浓,壁画渐渐隐没,只剩模糊的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