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牌农女-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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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了她一眼,便转身去细细打量,见每一个锅灶下面都有两到三个灶膛,心下好奇,“丫头。你掏这么多灶洞做什么?”
“上面的灶膛是为了调节火候的,最下面的一排灶膛,是出灰口和通风口。”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双灶膛的概念,叶知秋仔细地给她解释了这种灶膛的好处,“空气从下面进到灶膛,柴草燃烧得彻底,不容易倒烟。”
元妈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旁边这两块铁板又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活动挡板。”叶知秋比划着给她解说,“每个灶台后面都有两个出烟口,上面一个直接连向烟囱,下面一个连向房间地下的烟道。
天暖的时候堵住下面的出烟口,烧火产生的烟直接走烟囱;天冷的时候,堵住上面的出烟口。烟就会通过房间地面下的烟道,产生地热,屋子就会很暖和。
烟道是回环式的,在地下走一圈,最后还是通过烟囱排出去。厢房那边也有地暖。道理是一样的。”
这是一种比较老的地暖,也是她目前唯一能做到一种地暖。搬家之前她试过一次,效果虽然不如水管式地暖明显,可总比生炉子和炭盆、时刻防备一氧化碳中毒来得好。
听她说完,元妈少见地露出惊讶之色,“你这丫头哪来这么多鬼点子?”
叶知秋不好跟她解释这个问题,谦虚地笑道:“不全是我的功劳,我只提供了想法,是多禄大哥跟大家一块儿研究出来的。”
说起来,多禄在建筑方面的确很有天赋,罐头作坊的自来水系统也好,新房的地暖也好,露台也好,她稍微一提,他便能心领神会,并且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如果没有他鼎力支持、灵活执行,她纵使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纸上谈兵罢了。
元妈有些向往,“冬天的时候,我一定过来住上几天,试一试你的地暖。”
“行啊,我巴不得你来住呢。”叶知秋笑眯眯地道,“元妈,以后你要是不开面馆了,就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这里风景好,空气也好,最适合颐养天年了。”
元妈神情微微一滞,别开眼去,“我只怕没有那份福气。”
叶知秋知道她割舍不下那个面馆,准确地说,是割舍不下对老邱的回忆,也不多劝,“元妈,走,我带你看看餐厅去。”
餐厅比客厅稍微小一些,设计比较大胆。北边整面墙做成拉门式的落地窗,外面是一个木质的露台。上面搭了廊檐,与磨房和仓库错落交接。
“等有了闲钱,我准备在那里挖一个荷塘,建几个亭子,再栽点花草树木。”她指着空荡荡的后院筹划着,到时候坐在露台上,一边闻着花香,一边看着山景,一定很惬意。
元妈脸上有了淡淡的笑纹,“慢慢来吧。”
她早就看出这丫头心思巧妙,是个志向大的人。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搞出不得了的名堂来。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只能慢慢来了,一口气盖了这么多房子,我已经负债累累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元妈目色幽沉地凝了她一眼,“怎么,你现在缺钱用吗?”
“欠了娄掌柜将近一千两呢。”叶知秋实话跟她说了,又笑道,“元妈,你不用替我操心,娄掌柜不收我利息的。现在罐头工坊已经开始盈利,再过一半月,第一批果酒也能酿好了。
过一阵子收了庄稼,池塘里的鱼和鸭鹅长成了,还能换一部分钱。再加上菜谱分利,年底之前差不多就能还清。”
元妈点了点头,“那就好,要是缺钱急用就跟我说一声,我还能帮你筹措一些。”
叶知秋明白她所说的“筹措”是指什么,笑着道:“元妈,你就别惦记当东西了,我自己来就行,上次花了你几十两银子都还没还上呢。”
“我不着急。”元妈淡淡地哼道,“反正迟早要还的,欠的时间越长,收的利息越多,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好,到时候我还你三倍。”叶知秋笑眯眯承诺了,便来挽她的胳膊,“走,我再带你看看厢房去。”
元妈推开她的手,“我还要在这儿住两天,晚些时候再看吧。时辰不早了,我帮你做饭去。你把灶房拾掇得那么好,搞得我心里痒痒,等不及想要露两手了。”
叶知秋原本是不想劳动她的,可难得见她心情这么好,不忍拂了她的兴致,便和她一道返回厨房。
九婶和几个留下帮厨的婆子媳妇,都是惯会做大锅饭的。硬柴猛火,大开大合,不出一个时辰,便将几十人份的饭菜做好了。不装盘,用盆和桶装了摆到院子里,再放上一摞碗筷,谁吃谁盛,吃完就走,村里管这叫“流水饭”。
这“流水饭”跟叶知秋以前见过的“流水席”不太一样,有那么点自助餐的味道,着实省了不少接待和招呼的工夫。
比起“流水饭”的随意和粗犷,餐厅这边就雅致多了。菜肴精致,人也大多风雅。
闻苏木是大家子弟,自不必说;元妈和龚阳都出自书香门第,也不必说;叶知秋更是能俗能雅,转换自如;唯有成老爹看不见人,插不上话,拘谨得很。
按理来说,男女不应同席而坐。不过元妈是长辈,叶知秋算得家中半个长子,闻苏木并不是那种刻板讲究的人,也想借机跟叶知秋多说几句话,于是客随主便,邀了她们一起坐。
客人都不在意,叶知秋就更不在意了。总共这么几个人,再分成两桌麻烦不说,也显得矫情。
桌上摆了八菜一汤,糖醋鱼,酒糟排骨,南瓜饼,凉拌响皮,炝土豆丝,辣子鸡块,蒸腊肠,酱肉酿南瓜花,汤就是最普通的西红柿鸡蛋汤。
闻苏木将桌上的菜都尝了一遍,感觉与自己之前吃过的味道大不相同。且不说那几道认不出材料的,就连常吃的糖醋鱼和酒糟排骨都别有风味。
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道辣子鸡块。一口吃下去,火辣灼烫,登时两眼流泪,出了一身的薄汗。最初的不适过后,竟有一种形容不出的畅快感,仿佛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一样。
“叶姑娘,这绿色的是何物?”他有些急切地问道,“这种辣味,不似葱姜蒜,也不似芥子,我从来没有吃过。”
“这叫辣椒,是从番国传过来的。”叶知秋微笑地答了,又指着其余几盘菜给他介绍,“这两道菜用的南瓜和南瓜花,这道菜用的土豆,还有这碗汤用的西红柿,都是来自番国的作物。”
闻苏木有些惊讶,却没有深入追问,唏嘘了几句,便将目光转向凉拌响皮和腊肠,“那么这两道菜呢?我只知是肉,却品不出是什么肉,叶姑娘可否为在下解惑?”
——
第164章 你就是小医公?!
叶知秋并没有认真考证过现在所处的朝代,不过据她观察,社会制度和人文背景跟她所知道的唐宋有六分相似,另外四分差别,出在地域分布和某些风俗上。
至于文明程度,应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没有唐朝那般开放,也不像宋朝那样保守。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只能是“中庸”了。
那四分差别之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饮食习惯。无论烹饪方法还是储存食物的方法,都趋于朴素与单一。比如坊市里多的是干货渍品,却看不见腊味。
她问过娄掌柜,不止清阳府没有腊味,华楚国的许多地方都没有。灌肠倒是有的,馅料多是面粉、豆渣之类的调和物、或者动物血液。
是以闻苏木有此一问,她并不感觉意外。把做法跟他大略说了,又笑道:“这响皮和腊肠都是用野猪的皮肉做的,味道跟家养的猪有些差别,也难怪你尝不出来了。”
“原来如此。”闻苏木了悟之余,神色间也有些赧然,“医食相通,作为一名医者,我居然连野猪皮肉都分辨不出,实在惭愧!”
“你只是第一次吃,觉得新奇而已。再吃一次,肯定就能尝出来了。”叶知秋宽慰了他两句,因他提及医者,想起另外一件事来,“闻公子,你在清阳府行医,应该听说过‘小医公’吧?”
她曾经去清阳府打听过这个人,同行之中十个有九个说他是害人的庸医,剩下那一个不耐烦提,比如那位总是义正辞严的卢大夫。
从普通老百姓嘴里说出来的要么是“不清楚”,要么是谣传,不知道被多少人的口耳加工过了。
她也拜托娄掌柜帮忙打听过,得来的消息称,他花钱收买了一些人来试验新药,治好了几个人的眼睛不假。可也治死了一个人。因死的是个无依无靠的乞丐,官府并没有追究。
大概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他是成老爹复明的唯一希望,所以她不太愿意相信他是个庸医。事关成老爹的性命。她不敢贸然求访,只能有机会就打听一下,希望遇上知道内情的人。
这位闻公子待人谦和,应该不会刻意贬低或者拿了传言说事。
听她冷不丁问及自己的名号,闻苏木一时摸不准她是随口闲话还是存心试探,心下有些惊讶,也有些忐忑,下意识地避重就轻,“叶姑娘为何问起小医公?”
每次打听小医公的时候,别人的表情都或多或少有些异样。因此捕捉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警惕。叶知秋也没往深处去想,照实说道:“我听说他在眼科方面很有造诣,想请他给我爷爷看看眼睛。可外面对他的传闻不太好,我不知道是真是假。闻公子,你了解这个人吗?”
随着她这短短的一段话。闻苏木的心情起伏了数次,先是激动,而后惴然,再是踌躇。沉吟了半晌,终究觉得隐瞒不是君子所为,于是深吸了一口气,“叶姑娘。诸位,苏木不才,仰仗家中祖父功德得了些虚名,人送外号正是‘小医公’。”
短暂的寂静之后,其余几人先后反应过来,神色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你就是小医公?!”叶知秋有些失态地惊呼了一声。
她一直以为那位敢用毒蛇给人治病的小医公。定是性情跳脱、不理世俗、桀骜不羁的,没想到竟然这样一个春风化雨、剔透如玉的人。虽说现实总是出人意表的,可这落差也太大了吧?
也许正是因为她先入为主地给人画了像,所以在知道他会医术又姓闻的时候,居然丝毫没有把他跟小医公联系起来。
最令她惊讶的。还是这接二连三的巧合。谁能想到,大半年前遇到的人,会因为受伤被抬到她的地盘上来,又在谢恩的时候摇身一变,成了她多方探听的小医公呢?
那感觉就好比瞌睡的时候从天上掉下来一个枕头,因为太过惊喜,睡意便消了大半。
“枕头”唯恐自己的名声不好,给她留下坏印象,神情也不似之前那般优雅闲适,“苏木应当早些表明身份,惊吓到各位,实在抱歉。”
元妈和龚阳都不是多话的人,各自敛了讶色,默然不语。成老爹心情有些复杂,一边恐慌,一边隐隐期待。睁大了一双空洞的眼睛,“望”着闻苏木,似乎能看出什么一样。
叶知秋从“惊喜”中回了神,也顾不上考虑他的心情,“闻公子,我知道这么问不太礼貌,可我真的很想治好爷爷的眼睛。你能告诉我,毒蛇咬死大家小姐是怎么回事吗?”
若是别人来问,闻苏木是不会浪费口舌去解释的。一来觉得过去的事情提了没什么意思,二来觉得那两件事自己也有过失,解释了对故去的人不敬。
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作为有心交好的客人,于情于理,都不能对主人的问话避而不答。况且叶知秋话里话外都表明,不怎么相信那些传言,想要请他行医问诊,让他有种被“器重”的欣喜和感动。
于是毫无保留,将事情和盘托出。
原来那位大家小姐是清阳府人氏,父姓华,幼时得了一种罕见的毒疮,起初只生在四肢,后来扩散到脸上。眼见到了嫁人的年龄,却毁了容貌,华小姐和她的父母俱是心焦不已。
四处求医未果,便硬着头皮找到闻府,请闻老太医出马。闻老太医在宫里待得久了,难免有些谨小慎微,没有把握的病症,从不轻易接手。一番诊视之后,就说无法医治,将人打发走了。
闻苏木从闻老太医口中得知,这种毒疮并不是没有治疗之法,又觉那位华小姐十分可怜,便起了恻隐之心。遍翻医典,终于找到了一种“破疮疗毒”的办法:用水蛭将毒血吸出,再辅以清毒解表之药,即可遏制毒疮蔓延。
一开始华家并没有抱多大希望,怀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想法,让他为华小姐治疗。谁知一段时间之后,华小姐的病情大有好转,华家喜出望外,对他的态度也殷勤了不少。
都说乐极生悲,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