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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皇牌农女-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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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01章 知秋认亲

    深秋时节,已经落了几场浓霜,送爽的秋风也渐渐凛冽起来。叶落枝枯,到处都是一派萧瑟的景象。叶知秋静静地坐在窗前,老僧入定一般,有半个时辰没有动过了。

    这是三间土坯房的西屋,低矮阴暗。四壁光秃秃的,没有吊棚,一抬眼就能看到茅泥的房顶,还有因为年代久远,变得黝黑的椽梁。摆设也是简陋得不能再简陋,半面火坑,一张瞧不出木质的桌子,一个表面磨得油光锃亮的长条板凳。

    房门早就腐朽坏掉了,挂了一块打满补丁的麻布帘子。窗户只有一米见方,最简单的竖条窗棂,窗纸已经破得不成样子,千疮百孔,风一吹呼哒作响。

    听见一重一轻两串脚步声,她转头,就见成老爹在虎头的搀扶下,撩开帘子走了进来。她赶忙起身上前,搀住他另一条胳膊,“成爷爷,您怎么过来了?”

    成老爹是这家的主人,姓成,名有发,小喇叭村土生土长的农民,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儿,大字不识一个,淳朴善良,却是个苦命的人。年近三十才娶了妻,第二年妻子便因难产去世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儿子,取名成海。

    他又当爹,又当妈,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了。谁知刚成亲不到一年,朝廷便下了征兵令,成海只好扔下老父和身怀六甲的妻子入了伍,在边疆打了几年仗,不幸阵亡。

    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成老爹得到消息,当时就病倒了,这一病就是大半年。儿媳新寡,又要下地干活儿,又要照顾生病公公和年幼的儿子,里里外外辛苦操持。终于不堪贫苦孤寂,扔下只有三岁大的虎头,跟一个走村串庄的货郎私奔了。

    村里人都骂那女人不贞不孝,成老爹却没有半句怨言。儿媳嫁过来这几年实在吃了不少苦,年纪轻轻的,没有理由让人家守一辈子寡。她能把虎头给他留下,他就已经很知足了。

    为了好好抚养儿子留下的唯一一点血脉,他忙时种田,闲时便去砍柴采药,打渔捕猎,想尽方法赚钱。虎头五岁的那年,他上山砍柴的时候,不小心滚下山坡,伤了脑袋。因为治疗不及时,两只眼睛先后失明,从此断了经济来源。

    好在村里的乡亲见祖孙二人可怜,多方周济,又托人代笔,将成家的情况报上了衙门。衙门查明成海阵亡一事,免了他们的税赋和劳役,每月还发放一笔抚恤金。虽说只有百十来文铜钱,也如救火之水,让这爷孙二人得以勉强度日。

    虎头今年八岁,大概是因为营养没跟上的关系,个头不高,身上也是干干瘦瘦的。这孩子孝顺又懂事,洗衣做饭,打扫浆补,样样都做得。说话也是老气横秋,一副小大人儿的模样。

    成老爹显然不太习惯跟一个年轻姑娘这般亲近,局促地绷紧了手臂。被她引着坐到了炕沿上,才开了口,“啊,那个,晌午的时候地保来了一回。他听说家里有个外乡人,就想打听打听是怎么回事。

    他那个人性子刁滑,我怕他对你生出不好的心思,就扯了个谎,说你是我远房的侄孙女儿,父母都没了,是过来投奔我的。那会儿你睡着呢,想是没听着,我就来跟你说一声儿,免得日后碰见他问起来,把话说岔了!”

    叶知秋明白了,这老爹是来跟她对口供的,就笑着答应道:“好,我知道该怎么忽悠他了。”

    虎头眨巴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叶姐姐,啥叫忽悠?”

    叶知秋冲他挤了挤眼睛,“就是往死里蒙他!”

    虎头生在这样残缺不全家庭,却难得性格开朗,听了这话嗤嗤地笑了起来,“王老刁那张嘴可厉害,死人都能说活了,连隔壁的刘婶都说不过他。叶姐姐要是能把他蒙死,那可真解气了!”

    他说的王老刁就是统管大喇叭村、小喇叭村和王罗庄的地保,名叫王全福,奸猾又贪财,平日里没少借官府的名义,做那些欺压百姓、谋取私利的事情。他妹妹是县太爷管家的小妾,跟朝廷搭着边儿,三村的百姓敢怒不敢言,只背地里给他起了个“老刁”的外号,骂几声出出气罢了。

    成老爹也看不上王全福,不过在讨要抚恤金这件事儿上,王全福也是出过力的,他心里一直记着个好儿,听小孙子排揎人家,便呵斥道:“虎头,这不像样的话儿不准到外头说去,记住没?”

    虎头冲叶知秋吐了一下舌头,才乖巧地答应道:“我记住了,爷爷。”

    叶知秋哑然失笑,成老爹眼睛看不见,大概还不知道他这孙子骨子里也是个小调皮蛋。说起来,也多亏了虎头,要不是这小家伙天天陪她说话,她恐怕到现在也无法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她也看过不少的穿越小说,只是为了打法时间,图个乐儿而已,从来也没当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赶了一回潮流,成了穿越大军中的一员。人家穿越动辄公主,动辄大家千金,吃穿不愁,富贵长有。可到了她这儿,就是一茶几,各种悲剧。

    也不知道是阴差阳错的巧合,还是冥冥之中的缘分,这身体的原主人也叫叶知秋。她醒来的时候,前身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梳理梳理,也知道了个大概齐。

    这跟她同名同姓的叶知秋,是华楚国国都翼京一个叶姓官宦人家的女儿,因为是丫鬟所生,地位低下,受尽白眼和冷待。原本是配了人家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人退了亲,嫡母和长嫂嫌她有碍门风,便打发她去南方的老宅为新近过世的祖母守孝。

    守孝不过是名头儿好听一些罢了,其实就是发配,让她在老家自生自灭的意思。她性情懦弱,不敢反抗,只能收拾了少得可怜的家当,带上丫鬟、小厮各一名,乘坐马车离开了京城。

    那丫鬟和小厮见她软弱老实,也没见过什么世面,便起了歹心。走到清阳府地界的时候,用迷药将她迷倒,抢了她的盘缠和行李,连她身上戴的首饰也没放过,然后扔下她驾车逃走了。

    等药劲儿过了,她发现自己躺在荒郊野外,又是深更半夜,险些吓破了胆。没头苍蝇一样乱闯乱撞,竟然让她摸到了小喇叭村,又恰好倒在了成老爹家门外,被虎头救了回来。

    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冻的,当天夜里她便发起了高烧,一直昏迷不醒。成老爹和虎头没钱给她请大夫,从隔壁刘婶那儿讨了一点儿草药熬成汁,喂她喝了两碗。

    也许是这一番经历让她没了生的念头,奄奄一息地躺了一天一宿,便倩魂归西了。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皮儿还是那个皮儿,芯儿却换成了另外一个叶知秋。

    成老爹看不见她的表情,也不知道她走了神,迟迟疑疑地道:“姑娘,还有一个事儿,我想问问你的意思……”

    叶知秋敛了思绪,笑着问:“什么事儿?您说。”

    “那天刘婶子过来瞧你,跟我说起来,城里有一个大户人家要买使唤丫头。虽说是伺候人的差使,可有吃有穿的,比咱们这穷窟窿日子好过多了。

    我看不着你模样儿,听你声儿就知道你样貌错不了,说话也利索,想是个懂眼色的,去了也能混出个头脸来。你要是乐意,就叫虎头把刘婶子喊来,让她帮你说和说和,你看咋样?”

    不等叶知秋答话,又解释道,“你别多心,我说这话不是要撵你走,我是不愿意你跟着我们爷俩受穷,被人瞧不起。你一个姑娘家,没爹没娘,也没亲戚,找个有门路有本事的东家靠着,日后也好嫁人。”

    叶知秋被他一番话说得鼻子发酸,“我知道成爷爷是为我好。”

    她并没有将那个叶知秋的身世告诉他和虎头,只说自己是逃荒出来的孤儿。这也不算谎话,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的确是个孤儿。在舅舅家长到十八岁,就出去独立生活了。舅舅和舅妈人都不错,就是对她太客气了,让她总也找不到家的感觉。

    后来分开了,彼此都忙着做自己的事情,平常连打个电话嘘寒问暖的时间都没有,只是逢年过节聚上那么一次两次。表哥在国外留学,联系也不多。她也有朋友和同事,可不管表面多么亲近,内心深处都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像这样实心实意为她打算的,两世加起来,恐怕也只有成老爹一个了。她从来不知道,这絮絮叨叨的话语,竟这般暖人心肺。

    虎头见她红了眼圈,赶忙来拉她的手,“叶姐姐,你咋哭了?你是不是不乐意当使唤丫头啊?”

    成老爹听虎头这么说也急了,“姑娘,你别哭,你不想给人当丫头也不打紧,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有我和虎头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你也别担心嫁人的事儿,我嘱咐刘婶子她们给你仔细挑个好的,断不能让你吃了苦去……”

    看他这么大年纪的一个人,手足无措,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急红了脸,叶知秋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成爷爷,你真是太可爱了!”

    “可……可……可爱?!”成老爹瞪大了死寂无波的眼睛,一张老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儿。

    虎头有点儿搞不清楚状况,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一张小脸上满是迷惑。

    叶知秋也意识到,对成老爹来说“可爱”这个词儿太过劲爆了一点儿,万一他承受不了,血压飙升,落下点儿什么毛病就不好了。赶忙收住笑,正起神色,“成爷爷,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我不想给人做丫头。”

    成老爹还没完全回过神儿来,浑浑噩噩地点头,“不做也好,不做也好。”

    叶知秋起身走到他面前,认真地道:“成爷爷,不,爷爷,以后你就是我亲爷爷,虎头就是我亲弟弟,咱们就是一家人。虎头长大之前,就让我来养家吧。我保证,绝不再让爷爷和虎头受穷受苦!”

    说着屈膝跪下,磕起头来。

    虎头被她吓了一跳,赶忙拉她,“叶姐姐,这可跪不得。你身上还没大好,地上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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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章 进城喽!

    成老爹也从炕沿上溜了下来,摸索着来扶,“姑娘,你能说这话就是个有良心的。有心就行,磕头使不得,你这是要折我老汉的寿啊!”

    叶知秋没依他们的劝,正经八百地磕了三个头,才站了起来。除了给父母扫墓,她从来没对谁弯过膝盖。这一跪,不仅是为了认亲,也是为了拜别过去。

    穿都穿了,再伤春悲秋、怨天尤人也改变不了什么。比起缅怀过去,她更喜欢着眼现在,展望未来。从今天起,她叶知秋就要扎根在这华楚国清阳府仓原县小喇叭村,正式成为一名村姑了。

    让她去当公主大小姐,她也许没什么把握。这当村姑嘛,不说得心应手,也是熟门熟路。

    她从小就对农桑稼穑很感兴趣,大学选的是农业学院。毕业之后进入市农业局当了技术员,一年之中有七八个月都泡在试验田里,跟附近的老乡同吃同住,打成一片。对农村生活,她可是丝毫不陌生。

    看来这穿越不是胡乱穿的,也讲究专业对口。

    虽然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可平白捡了一个大孙女儿,成老爹高兴得不得了,晚饭的时候特地把自己藏了好些日子没舍得喝的酒拿了出来,喝了好几盅。

    最开心的还是虎头,一开始还不太好意思改口,被叶知秋纠正了几次,就一口一个姐姐,喊得很是亲热。之前成老爹提议让叶知秋去大户人家当丫头,他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是一百个不乐意。

    这也怪不得他,自记事起,家里就只有他和成老爹两个人。成老爹眼盲之后基本不出门,生怕自己磕到碰到,又要请大夫花冤枉钱。他要照顾爷爷,还要做家务,也难得有机会出去玩。祖孙两个虽然亲近,可毕竟是隔代人,没什么共同语言。

    叶知秋来了之后,他就像是发现了新天地一样。感觉陪这个姐姐说话也有趣,给她熬药煮粥也有趣。就算她睡着了,或者坐着发呆,家里也不像之前那般冷清了。他舍不得让她走,巴不得她能一辈子留在这儿。

    叶知秋也是从小没了父母,同病相怜,很能理解这种孤独感,便跟他格外亲近。跟他一起做家务,给他讲故事,几天相处下来,便生出了感情。她决定留在小喇叭村,一部分原因就是放不下虎头。

    叶知秋是那种一旦下定决心,就会全力以赴的人。要过上好日子,没有赚钱的门路是不行的。做买卖吧,她身无分文,没有本钱。她听虎头说,家里有两亩薄田,只可惜他们祖孙二人都没有种田的力气。村里有人愿意种就种,秋收的时候还能分他们三斗五斗的粮食;没人愿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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