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女配逆袭记-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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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钰深深的看了一眼默璃,突然笑了起来,那抹微笑如暖阳,笑容冰雪,一瞬间仿佛百花齐放,晃花了人眼,也迷了人心。
“好,母后保重。”
默璃根本没有想到赵钰这么简单就答应了,她甚至准备的那么多的话还没有机会说出来。
默璃在半月后终于离开了皇宫,大赵国的都城和辽城几乎横跨了大半个赵国,默璃觉得这一路只要她放慢速度,也可以领略这壮丽河山。
默璃走走停停,吃吃喝喝,走了将近一年才到了辽城,到了辽城,默璃装模作样的在那里停留了一年,又开始了她的旅游之旅。
每隔一月,她都会给赵钰送一封信,写下她的所见所闻,以及每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在途中,默璃突然听到“当今圣上,下旨停止选秀,从宗亲中过继了两个孩子作为皇子进行培养。”
听到这个消息,默璃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赵钰这是疯了吗?还是说早年心理有创伤了,或者说是生理上有创伤了。
而默璃这个时候的旅行也接近尾声了,她本以为在游遍大江南北之后就直接回到空间,可是没想到竟然冒出了这么一个消息。
怎么说,赵钰都是她养大的孩子,为了安心,她必须回去看一眼。
皇太后回宫,身为大孝子的赵钰,早早的就等在宫门口迎接,但是,人却很少。谁让咱们的这位帝王,后宫空荡荡的,一个妃子都没有呢。
默璃看着并没有什么变化的赵钰,依旧是芝兰玉树,光风霁月,心终于放下了些。
“钰儿,这是为什么?”默璃皱着眉头问道,身为一个母亲关心一下孩子的终身大事还是很平常的,不是吗?
“母后,孩儿所爱之人,已嫁为人妻,我求而不得。”赵钰目光灼灼的看着默璃,似乎想表达些什么。
但是默璃却根本没有注意到赵钰那过于灼热的眼神,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赵钰的话上,嫁为人妻,求而不得?那人是多么没眼光,竟然看不上她辛苦养出来的孩子。
不是默璃自夸,赵钰,从外型上看,绝对是俊逸不凡,从家世上看,堂堂皇帝陛下,整个天下还有比他更为尊贵的人吗?从真心上看,赵钰绝对是妥妥的一枚忠犬。
没看到,咱们的皇帝陛下因为一个爱而不得的人都停止了选秀,废除了后宫吗?
“钰儿,何必呢。母后的钰儿配的上任何人,若是她看不到钰儿的好,那么钰儿也不必心心念念于她。”默璃叹着气说到,原来钰儿这是受了情伤啊。
“我爱的人,她值得最好。若是她愿意来到儿子身边,我愿意把这世间最好都东西捧到她面前,为她排除一切艰难险阻,只要她开心就好。哪怕是共享这万里河山,若是她不愿意,被这江山束缚,我也愿为她袖手天下。”
默璃看到赵钰说这话时眼睛格外的亮,就好像着每一个字,他都已经想了无数遍。默璃不得不相信,赵钰针对是对那个女子动了真情,且还是至死不渝的那种。(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大神,请留步(一)
大神,请留步
(一)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默璃的心却觉得有些酸酸的,她辛苦养大的孩子,她费劲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才把他送上这个位置,他竟然可以轻易的说出袖手天下,要美人不要江山的话。她突然觉得有些难堪。
默璃有些疲惫的挥了挥手,示意赵钰离开。
赵钰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只是深深的看了默璃一眼,便转身离开了。
“虚九,回去吧。”默璃其实在游历的过程中就已经完成了原主凌然的心愿,可以离开任务世界里,只是她心里有些舍不得,放不下罢了。
至于赵钰的操心事儿,还是让原主回来自己解决吧。
“欢迎回来。怎么感觉你的心情不是很好呢?”虚九看着兴致明显不是很高的默璃,问道。
“没事儿,还是看看这次任务的结算吧。”默璃吐了口气,慢慢说道。
“好,原主这次三个愿望,每个愿望给了你三点愿力值,且在综合评估的时候,有多给了一点,也就是说你这次的人物是十点愿力值。你的这个任务的回报还是极为丰厚的。”虚九详细的对默璃说道。
默璃点了点头,十点啊,这是她做任务以来的有史以来得到的最高愿力值。“仍旧加在武力上吧。”默璃觉得等武力达到及格线,再去考虑其他也不迟。
虚九手一挥,就把默黎的基础面板给放了出来。
任务人:安默黎
性格:时而高冷,时而逗逼。(在女神和女神经之间随时切换)
外貌:40
魅力:25
精神力:6
武力值:39
智力:35
功德值:8
特长:无
任务奖励:大家闺秀利益规范,高逸清婉簪花小楷,收放自如的表演技能,海神系列,软鞭,毒医,过目不忘,救死扶伤手。
以上各值满分均一百,基础分五分。
默璃看着基础面板突然多出了一栏“虚九,这个功德值是什么东西?”
“瘟疫中活下来的人的念力。”虚九很是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关键念力,功德值这种东西都是神乎其神。
“虚九,继续任务吧。”默璃并没有去看原主回去后和赵钰的情况,她回来之前从赵钰的话里,她就确定,赵钰舒非那个女子不可了,不管是谁都阻挠不了。
“好。”虚九手一挥,一道白光闪过,默璃就进入了新的任务世界。
默璃睁开眼,发现袖子上一片水汽,眼睛红肿,一看就是这个姑娘哭过了。
默璃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一个精致温馨的卧室,一台开着码字页面的电脑,一个小巧可爱的姑娘,默璃的心中隐约对剧情有了些猜测。
默璃站起来,把卧室的门锁上,开始接收剧情。
这是一个网文的世界,暮歌,是一名爱好看小说的大学生,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书龄到底多少年了,虽然是一个女孩子,但是却偏爱男孩子看的那种热血玄幻的小说。
尤其是钟爱网文界大神倾城的小说,每一本,她都一字一句,认认真真的看了下去,为故事里的人喜,为故事里的人悲。
慢慢的,她开始对写出这些荡气回肠,唯美神奇的小说的作者倾城感兴趣。
为了与倾城的关系更近一些,她把所有打工赚来的钱都打赏给了倾城,几乎倾城的每一本书,暮歌都是盟主之一。
终于,暮歌混进了倾城的盟主群,开始和倾城的那些土豪级书迷们有了联系。
倾城也在盟主群里,但是却很少发言,更不要说,倾城的盟主几乎不间断的在增加,他又怎么会在意暮歌这个突然出现的盟主。
无奈之下,暮歌大着胆子,偷偷的通过倾城盟申请加倾城为好友,但是,显示的却是拒绝任何人加为好友,暮歌微微有些丧气。
倾城盟主群里的女书迷并不少,倾城虽然是写男生玄幻的,但是里面的每一个爱情故事都动人心魄,极尽缠绵。
与暮歌有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但是由于倾城大神的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性,除了那些元老级别的,跟着倾城从最开始一路走来的人能够联系的倾城大神,其他人,根本就是妄想,更不要说暮歌这种后来出现的小女生了。
群里面定期的都有新人的爆照活动,而暮歌身为群里的一份子也不会去挑战这个规则。
于是,暮歌很是识相的把自己最新的照片传来上去。
一头栗色的长发,随意的披在肩上,斜斜薄薄的刘海适中的刚好从眼皮上划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清澈如水眼睛仿佛会说话,小巧的鼻子高度适中,巴掌大的小脸,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帆布鞋,没有任何的修饰,但穿在身上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平凡。
是的,暮歌长的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颜值还是挺高的。
这次的爆照事件让暮歌多了一个称号,萌妹子,或者也有人开玩笑的称呼暮歌为女神。
暮歌抱着侥幸,万一倾城不小心或者是正好就看到了呢,万一就对她有印象了呢。
趁着这次的活动,暮歌偷偷的问群管理员有没有倾城大神的照片,但是却被拒绝了。
暮歌的宿舍里同样有一个爱看小说的舍友,但是跟暮歌的平凡的家境不同的是,她的舍友吴煜,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
平日里看着为人豪爽,不拘小节,交友广泛人缘极好。但是,由于暮歌并不是很爱说话,所以跟吴煜的关系并不是很亲密。
甚至,在吴煜看来,暮歌这是看不起她。
当然,吴煜的长相也是极为艳丽的,跟暮歌的素气,安静不同。吴煜是个像火一样的女子,不仅是性格,长相也是极为火热,长期的霸占着大学里的校花榜榜首。
魔鬼般惹火的身材,一头大波浪卷发发出耀眼的光芒,笔直修长的大腿经常穿着一条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短裙,显出身材的完美妖娆。
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当然,男朋友也换的是极为勤快。
但是,不管怎样,毕竟是一个宿舍的,所以面子上的感情还是能够过下去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大神,请留步(二)
(二)
不管暮歌怎么想,在吴煜看来,暮歌就是在跟她不断的作对。
在大学校园里,吴煜和暮歌的名声是两个极端,一个热情火辣,极尽妖娆,一个冷漠安静,不近人情。但是,最大的相同点是,两个人的颜值都很高。
可以说,在黑吴煜的人,也就总是在拿暮歌做对比。所以,慢慢的,在吴煜心里,暮歌这个人就不是什么好形象了。
当然,最了解女人是还是女人,比女人还要了解女人的就是女敌人。
在吴煜心里,她跟暮歌两个人就是不能共存的敌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暮歌这段时间的反常,吴煜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旁敲侧击之下,终于知道这个平日里总是对待什么都无动于衷的乖乖女,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写网文的,还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
对于倾城这个网文界首屈一指的至高神,吴煜以前是有所耳闻的,甚至也扫过几眼他写的小说,但是,根本没有把这么一个人放在心上,再厉害不也是个写网文的吗?
再说了,吴煜心里这种写小说的大神都是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宅的不能再宅的宅男,实在的不对她的胃口。
不过,现在嘛,既然暮歌都对这么一个人感兴趣了,她还是勉为其难的去看看吧。
由于倾城过于神秘,低调,网上根本没有流出他的任何一张照片,无奈之下,吴煜开始雇佣私家侦探去查倾城这个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三天的时间,倾城的资料就放在了吴煜手里。
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而他本人也是a大刚毕业两届的学长,这资料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不过,照片上的那个人,真是惊为天人,一下入了吴煜的眼。
一双温柔得似乎要滴出水来的澄澈眸子钳在一张完美俊逸的脸上,细碎的短发,光洁的额头,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上,一件再是裁剪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在午后的陽光下,无时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配合他颀长纤细的身材。
一眼,吴煜便断定了这是一个外冷内热,温柔如水,澄澈干净的男子。
或许吴煜之前还只是抱着杀杀暮歌的势气才对倾城感兴趣,不过,在看到倾城的照片时,吴煜就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她要定了。与其留给暮歌,不如她先试试。
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极品,简直是比她以往交往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好看,如果无动于衷,恐怕天理难容。
吴煜的第一步,仍旧是和暮歌走的是一样的步骤,打赏,并且粉丝位置绝对是第一名,远远领先于以前的跟着倾城一路走来的粉丝。
不是说倾城的粉丝里没有比吴煜土豪的,只不过吴煜志不在此,需要一鸣惊人,所以投入也就不免多了些。
整个网站都知道了倾城又有了这么一个绝对绝对土豪级的粉丝,吴煜进群,直接被授予了管理员的位置。
当然,倾城仍旧是没有现身,就好似他根本不在意这种粉丝多一个还是少一个的事情。
每天固定的更新,就连作者的话每天都是空白一片,高冷范儿端的是足足的。
不过,吴煜可没有在意倾城暂时的冷淡,她万花丛中过,还没有失手的时候,她就不信自己还拿不下一个小小的网文界的大神。
与暮歌不同的是,吴煜在进群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