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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节

文娱救世主-第1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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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策律师事务所是钱塘本地最好的律所,顾诚崛起之前,阿狸巴巴和黄易家也都请这家做法律顾问的。本地几个地产大佬、比如买下甲级足球队即将明年冲超的绿城宋老板,也是请这家事务所顾问的。

    去年顾诚应马风的邀请,首倡了江南会之后,一看几个老哥们儿都请这家事务所做法律顾问,他也就顺水推舟了。后来跟三星的人一起和苹果磋商专利法务问题,虽然主力法务人员是三星方面出的,但顾诚这边好歹也要出几个人了解一下情况,免得分赃的时候被坑了。

    最后的处理结果来看,天策所和yy方面对接的律师还是很精干的,顾诚比较满意。

    听说如今对方如此敏锐,仅仅从刘慧咨询的几个擦边球问题就嗅到顾诚想干啥,还主动提出方案求见,顾诚倒是被提起了些兴趣。

    “那就让他们来吧,我就在刚才见刘姐那间会客室。”顾诚如此吩咐,挂断了电话。

    仅仅伸了几个懒腰,整理一下衣装,会客室的门就被推开了,潘洁颖带了一个35岁光景的精明强干女律师走了进来。

    那个女律师名叫费雯清,是天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负责人。一身黑西装黑筒裙黑高跟鞋,里面是白色蕾丝边衬衫,看起来一丝不苟。她一见到顾诚,就很得体地鞠躬握手。

    “顾总,幸会,感谢您百忙中抽空了解我的提案。”

    “不客气,费主任,坐。”顾诚指了指沙发和咖啡,一点也不端架子。

    费雯清抿了一口咖啡,开门见山说正事儿:“请恕我冒昧,作为您的法律顾问,为了节约您的时间,我想知道,这几天外面闹腾起来的‘马鹤忘吧蛋、岭南电子厂倒闭了’破事儿,是刘导为贵公司安排的吧?去年我经手的和三星电子、苹果的和解交易,也是您让公关部门重新炒热的?”

    顾诚对于律师这么直来直去说话还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跟嫌疑人跟自己的代理人聊天时,代理人苦口婆心强调“我是不会出卖你的,你一定要把真实情况全部告诉我”差不多。

    喝了两口饮料,调整一下情绪,搞清楚双方的关系之后,他才点点头:“没错,就是这么回事。”

    费雯清立刻抓住了要点,追问道:“您很想让yy的品牌在普通网民心中留下一个‘yy是非常值得被同行山寨的知名品牌’的印象?”

    “这和你今天想说的事儿有关系么?”顾诚觉得对方有点越俎代庖了,不由点了一句。

    “对不起,是我问得急了,那我就先说说我能为您做什么吧”费雯清非常优雅地给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温言解释,“如果您需要的话,我们所可以为贵公司运作,把yy的商标,运作成驰名商标。”

    此言一出,今天当带路档的潘洁颖首先就是脸色一变。

    很多普通消费者,或者说普通网民,或许觉得“驰名商标”四个字不怎么值钱。

    因为电视里经常看到的很多广告,其品牌都会在宣传语中加一句“xxx荣获华夏驰名商标”,好像驰名商标满大街都是。

    这种外行的误解,虽然不算错,但有很大的偏差全国每年认定的驰名商标,各行各业加起来,总有几十个。从90年代开评以来,到2003年,说全国有500个驰名商标都不为过。

    但是,且不说这些驰名商标是要全国那么多行业瓜分的,而且驰名商标在评定的时候,最重要的一项潜在指标就是商标知名度的持续性换句话说,百年老店,华夏老字号,在这方面就特别有优势,而新兴产业暴发户,就算暂时市场销量再猛、占有率再高、数据再好看,一条默认的“商标注册并使用满10年”就能把你给卡了。

    光说不练假把式。用一组另一个时空实打实的数据来说话,就能知道这事儿的难度了:

    “腾云”这个商标,98年跟着马腾创业注册了,直到2008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阿狸巴巴”这个商标,更是因为其面向的用户群是b端商务用户,直到2014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面对c端普通消费者的“淘宝”商标比“阿狸巴巴”早几年)

    大小双马的财势自不必言,如此巨头,都得分别等上10年或者15年,才能把自己公司名字的商标变成“驰名商标”,可见这个指标一般而言就不是华夏互联网新贵们该觊觎的。

    潘洁颖是科班出身,读过名校mba的,自然知道这事儿的含金量。她唯恐表弟不懂行,连忙开口劝说:“阿诚,费姐说的这事儿要是真能成,那可了不得的,多大代价都值得啊,别人想弄都弄不了呢你可能不是很懂法律,我跟你说,不是驰名商标的品牌,被人仿冒的时候是没法跨类保护的。一旦被认定了驰名,就能在全国跨类保护了!”

    “不用解释,我知道。”顾诚抬手制止了表姐废话,也换上了一副更加礼贤下士的表情,对费雯清恳切地问道,“相比之下,我更好奇费姐你准备怎么做到这一点?yy是一个才注册了一年多的品牌,驰名这东西,我一直以为七八年之内我都不用考虑。”

    顾诚是两世为人,见识自然广博,虽然不专精法律,也知道驰名商标带来的“跨类保护”的好处。

    世界各国的《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都是采用分类注册原则的,其基于的分类标准,一般是《尼斯商品分类表》,共45个大类,上千个组别。

    一个企业或者自然人去注册商标的时候,对本商标拟定用于某一领域,就选择注册哪一类。比如开银行/保险公司的就注册第36类,华夏移动/联通/电信这些运营商就注38类,文娱产业就注第42类。

    法律之所以这么定,就是因为商标的注册并没有“研发成本”,一旦某个商标注册之后就禁止其他全部类别产业都不许用同名商标,会造成很大的浪费。

    因此,一个广告公司和一家银行或者电影公司商标重名,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三方都可以是合法、有效注册的。

    如果有些公司觉得自己运营的品牌未来会很牛逼,不希望被跨行业的人蹭热度,那么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这时候,可选路径一般是两条,第一条就是直接实打实争取把自己的商标做成“驰名商标”,一旦驰名之后,哪怕不是同行,也不允许使用同名的商标,这就是法律界所谓的驰名跨类保护。

    路子,就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选择联合注册,多掏点钱。比如腾云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把“qq”这个商标从理论上彻底注了一遍,从第1类到第45类全部包圆,一点机会都不留下而这种做法的坏处是需要很多钱,因为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注册时的商品类数收费的。

    每一个大类,总局收600块人民币规费,每一大类里最多收录十个细分商品组别,超过一个加100块钱。45大类几千个组别全部覆盖下来,估计要几十万注册费。

    顾诚后世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这方面的经典案例:苹果公司在进入华夏市场之初,并没有对“iphone”这个商标进行45类全包圆注册。因为当时iphone在米国已经是驰名商标了,所以苹果公司就只在第9大类(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几个类注册了“iphone”。

    结果后来有一个在2009年之前就抢注了第18大类(皮革制品)“iphone”商标的皮具商,就合法在华销售了“iphone”牌皮手机套。苹果公司后来以“iphone为驰名商标”为由来打官司,结果自然是毫无意外地败诉。

    法院判决理由是:iphone这个商标是2009年才在华驰名的。而造iphone牌皮具的厂商07年就抢注了iphone在18大类(皮革制品)下的商标权,当时iphone还不驰名。所以即使后来iphone驰名了,iphone皮手机套商家依然有权“在不大于2009年苹果公司iphone商标被认定为驰名之日前、已经拓展到的业务范围内,继续经营”。

    (注:对方驰名之后,继续扩大经营品类,是不受法律支持的,但是在对方认定驰名之后,保持其驰名之前本公司已经拓展开来的业务,是不算侵权的。)

    连苹果这样的公司,都因为驰名慢了,在华夏折戟沉沙。

    顾诚后世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传奇案例,所以他对于驰名的价值自然是非常了解的。

    如果眼前这个女人,真有办法让他的yy商标驰名的话,那岂不是把另一个时空苹果、腾云、阿狸巴巴这些顶级牛逼品牌都没做到的事情,给做到了么!

    这么提气的事情,钱算个屁啊!

    “快点把你的方案详细跟我说说!钱不是问题!”

    顾诚的豪气,让费雯清精神一凛,知道今天遇到有胆色的大客户了。

第18章 城市套路深最好回农村

    费雯清精神抖擞地从自己的随身小包包里翻出一份红头文件,放在茶几上,推到顾诚面前。

    顾诚瞥了一眼上面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

    落款的时间是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02年10月16日起实施。

    顾诚算了算日子,这个司法解释颁布已经十个月多了,并不算最新的法界前沿。但考虑到其要调整的问题都比较复杂庞大,如今应该正是钻空子的好时机。

    律师和客户说话,自然不能满嘴法言法语,那是low逼显摆的小律师才干的事情。知名大律师需要的是尽量简明扼要,又显出法律依据来。

    所以,等顾诚略微扫了一会儿文件之后,费雯清就提纲挈领直接脱离文件抓重点了。

    “去年10月份这个法释,对我们今天要面对的问题而言,就一条是有用的:它给企业界的人士,提供了一条除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驰名商标’之外的蹊径,那就是通过法院系统的判决、来司法认定驰名。一般每个省的高院终审,到最高院备案就可以了。

    这条途径,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绕过品牌经营使用的硬性年限要求,只要品牌销售额、市场覆盖范围、域内影响力、无质量事故这些硬性指标达到了,并且再满足一些弹性的‘域内全方位有众多仿冒’,就很有可能拿下来……”

    顾诚捏着司法解释文件的手指,微微抽搐了一下,心中豁然开朗。

    “所以,你是希望刘慧的营销造势布局,和你的计划再配合起来,继续搞大一点?”

    “就是这个意思。”费雯清成竹在胸地肯定。

    “有几成把握,需要多少钱?”

    “大概……一两亿吧。”费雯清斟酌了一个数字,然后似乎是害怕顾诚嫌贵,不着行迹地给他分析成本,

    “您还别嫌多,人家要明车明马正儿八经找工商总局认定,也得100多万运作费用。何况你这个要做的局就大了,除了卖mp3的之外,其他网络产品、各种渠道都要证明有人试图仿冒你。而仿冒单位的实际侵权销售额也要有证据,那都是要开票的。如果本身市面上仿你的人不够多,全靠左右互搏术做局,光是给税务局赚走的好处就要数千万计。”

    按照工商总局的正规途径的话,虽然法律和政府文件都没有明确写出“认定驰名商标必须先认定为省级著名商标”,但在实际操作潜规则的时候,各级工商局的认定实际上都是驰名的前置。

    如果走寻常路,一个商标注册下来,不管效益多好影响多大,都要第一年先在区县工商局拿著名,然后去地级市,省级……一年年弄,最后到驰名,每一级还都有使用年限的硬杠子,基本上10年能拿下驰名已经是手眼通天了。

    而且各级工商部门为了政绩,对于本辖区内企业获得上级领导部门颁发的著名商标,也都会返一些奖金,以激励本辖区企业去向上竞争。

    通俗举例:比如萧山的区辖企业,去钱塘市拿了市著名商标,区工商局会奖励企业两三万奖金。然后这个企业一旦拿到吴越省的著名商标,钱塘市工商局又会奖励该企业十万。一旦去工商总局那里拿到全国的驰名,吴越省的工商局又会奖励企业一百万。

    因为工商系统的政绩奖金摆在那儿,导致著名/驰名的掮客代理费居高不下,很多企业都是觉得:得了驰名,省工商局就奖我100万,企业本身还能打响品牌,还能帮省工商局的领导凑政绩。这么好的事儿,只要公关的律师费低于100万,就肯定要去运作。因此做一个驰名,当时圈内的律师费/公关费几乎不可能低于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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