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超级特工之无敌军刺 >

第3节

超级特工之无敌军刺-第3节

小说: 超级特工之无敌军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迹般的救了她自己一命。

    丽莎的母亲家境巨富,身家几十亿,光是这个女孩自己,得到外祖父的遗产就有十几亿美元,她就是靠这些名下自由支配的财产,轻松支付了林凡一千万美元的委托费。她这样做的目的,只不过就是为了想看看,一个冷血杀手为了钱,会不会同样去保护委托人。同时也想见识一下,一个排名世界第一的传奇杀手,是不是会什么神奇异能或者有三头六臂。

    林凡通过自己的方法,把丽莎父母的遗产全部转入她的个人账户,本来到这一步,他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但是也不知道是因为孤单的太久了,还是被那美丽无助的泪颜打动了那颗冰冷的心,林凡见丽莎成了一个孤儿,他觉得不能扔下她扬长而去,就把这个美丽的女孩儿带在了自己的身边。

    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过着枪林弹雨、刀头舔血的日子,这种日子让他感觉到疲倦。为了暂时安顿丽莎,让她从失去亲人的阴影中走出来,加上自己也想过几天安宁的日子,所以他就花了一笔巨款租了一个海岛,与丽莎一起住了下来。

    海岛景色优美,这样的环境有利于抚平伤痛。他们两个人似乎很有缘,竟然相处的非常融洽,而且丽莎对林凡很是眷恋,一般的时候,或者没有林凡特别的吩咐,丽莎总是像个小影子一样跟着林凡,须臾不离他的左右。她跟林凡学习汉语,这个女孩智商真的很高,短短半年已经可以用汉字、汉语听说读写。

    林凡没事儿的时候喜欢翻翻武侠小说,尤其喜欢金庸的作品。丽莎也跟着一起读,渐渐成了一个武侠小说迷。她特别喜欢《倚天屠龙记》这本书,并给自己起了一个中文名字——小昭!这个欧亚混血的小美女,竟然和金大师刻画的那个美丽的人物十分神似。

    除了小说之外,丽莎这女孩还精通电脑、自动化、机械等自然科学,凡是属于书本知识范畴的东西,她一学就能深刻领悟。后来还试图帮助林凡改造枪械,研究爆破技术,制造一些新奇的机械……最难能可贵的是,这女孩明明知道林凡的身份,她却从来什么也不多问,除非林凡主动告诉她自己的秘密。

    有这样一个梦幻般的美丽女孩陪在身边,任何男人都会觉得无比幸福,林凡也是凡人一个,自然不会例外。这女孩对林凡的爱意,他看在眼里,却因为他的心已经太复杂、太沉重,只能一直佯装糊涂。另外,他也觉得自己满手血腥,配不上这么纯洁美好的女孩儿。

    林凡笃定的认为:他平静的日子绝不会太久,危险会随时降临。所以他还是会遵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以暴制暴赢得生存的权利。而“狂雷”今天的到来,就已经充分证实了这一点。他立刻明白,自己短暂而平静的生活,从此就要破碎了!7(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4章 一枪爆头

    (全本小说网,。)

    “死神”一向独来独往,没有人相信,他竟然会和一个混血美少女在一起生活。就连刚刚被杀的顶级杀手“狂雷”,也一直认为“死神”是一个人独居在海岛之上。因为杀手可以有女人,但不能有固定的女人,更不能有真正的感情。林凡的这种表现,实在是有违一个杀手应当遵守的守则。

    半年多来,林凡无时无刻不在想办法安置丽莎,但是他是一个杀手,人际关系一片空白,又怎么能找到信任的人进行托付。两个人相处的时间久了,林凡心理上也产生了一种不自觉的不舍,渐渐的,安置丽莎的念头也就淡了。

    为了提高丽莎的自救能力,林凡努力传授她防身术。丽莎这女孩智商虽然极高,但是学习武功之类的东西却显得很笨拙,虽然她因为林凡的缘故,很用心的学习,但是却没有什么成效。林凡最后只能化繁为简,教她几招简单而伶俐的自卫招式,又叫她学习射击,这些虽然都是马马虎虎,但总比一点儿不会要好。

    林凡暗自叹道:“老天爷有时候也是公平的,很少把所有的优点集中到一个人身上。丽莎美丽而聪慧,但是不善长学习动作类的知识。而对于他来说,一看到那些公式定理就犯困,却对武功、枪械之类的东西拥有极高的天赋!”

    丽莎虽然学不会搏命的本事,但她暗自努力想成为林凡的帮手。最近又迷上了医药学,那些厚厚的医学书籍,她几乎一看就能记住,这一点让林凡十分钦佩。她有很深厚的化学功底,研究药学事半功倍。而且海岛的山上那些受伤的小动物,也成了丽莎做简单手术的对象。

    海岛的山上有很多动物,大多都是温顺的,只有一种体型不大的野猪和体型很大的野狼有很强的攻击力。林凡对凶悍的动物有一种敌对的本能,也为了保护丽莎的安全,他经常在附近猎杀野猪和野狼,并把他们的肉当成野味。如果打的多了,就存入海岛别墅的冰窖之中存放起来,吃的时候再拿出来。

    林凡和丽莎手拉着手,缓缓的在山野间漫步,过了半个小时,才回到别墅。林凡回去换了一套新的衣服和鞋,从地窖里拿了些野猪肉出来,又拿了几罐啤酒,准备和丽莎一起准备晚餐。

    这别墅依山而建,四周都是巨大的山石和树木。丽莎安装了几套发电设备,这些设备有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洁净能源,还有一套油电备用电源。就他们两个人一起生活,这些电根本用不了,丽莎又设计了一个巨大容量的蓄电池储存电量。

    这些高科技的东西,都是丽莎设计,林凡动手制作或者安装。两个人竟然配合的天衣无缝。为了保证安全,丽莎将四周装上红外监视器、震动传感器,接通卫星无线网络。只要是有人试图登上海岛,丽莎都会提前发现。

    林凡很喜欢在户外野餐,只是他作为一个杀手,知道这样做的危险性。丽莎知道以后,她又巧妙设计了一套设施,可以让林凡享受到野餐烧烤的乐趣,又避免了突如其来的危险。

    “丽莎,我们准备晚餐了!”林凡拎着野猪肉和啤酒走出地窖,对着别墅外面大声喊道。

    丽莎的回声立刻传来:“我这里已经准备好了,我们的晚餐很丰富呢!”

    听到丽莎美妙的声音,林凡叹了一口气,要是生活一直这样美好,那么他该有多么幸福,可惜这根本不可能!他走出别墅,来到一侧的山脚下,这里有一个整体由防弹玻璃制成的小屋,就是他们野餐的地方。这也是丽莎这个天才少女精心设计的。

    丽莎准备好了烤肉用的炉子,里面点燃了炭火,放好了烤肉的架子。

    “林大哥,你应该叫我小昭,我喜欢你这样称呼我!”丽莎撅着红红的小嘴,娇嗔的对林凡说道。

    林凡笑道:“这个名字偶尔叫一叫就行了,我还是喜欢叫你丽莎!如果你想要一个中国名字,加上你父亲的姓氏就行了。于…丽…莎,呵呵,挺好听的名字,就和你的容貌一样的美!”

    安逸的生活过的久了,林凡有时候会改变性格中的那种冷漠,也会和丽莎开玩笑,嘴巴有时候还比较甜,哄得这个混血小美人很开心。

    丽莎一听果然很高兴,她兴致勃勃的动手接过啤酒喝烤肉,又拿来自己刚做的披萨和鸡翅,林凡又拎过来一桶活蹦乱跳的海鲜,一顿丰盛无比的晚餐开始了。

    为了让自己的神经时刻保持绝对清醒,林凡从来不喝一滴酒。不过他喜欢看丽莎喝酒,如玉的脸颊挂着薄薄的红晕,湛蓝的眼睛透露着娇俏,那模样十分可爱。

    夜幕逐渐降临了,海岛的月色特别的迷人。两个人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欣赏夜空的繁星,那种感觉十分惬意。

    “狂雷”突然找上门来,对于一个杀手来说,这绝不会是一个偶然,背后一定有金主想要自己的命。这一次没有成功,很快又会来一个。林凡对此并不紧张或者恐惧,他只是叮嘱丽莎,让她没事不要再出去。一旦有突发情况,要立即躲进地下密室。

    丽莎是个乖巧的女孩儿,对林凡言听计从,这一点让林凡比较放心。不过林凡并不知道的是,这个女孩并不怕危险,即使林凡遭遇不测,她也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追随而去。在她纯洁的心里,已经笃定无论生死都要和林凡在一起。

    两个人吃完晚餐,一起回房休息。他们住在同一个房间,只不过是各自睡一张床,中间摆了一个木制的屏风。丽莎父母刚被害的时候,她经常做噩梦,林凡只好时刻照顾她。后来渐渐成了习惯,丽莎非要和林凡住在一起才能安静的睡着。

    两个人洗漱之后躺在床上,丽莎看了看监控设备终端,然后闭上眼睛睡了。林凡靠着枕头半躺在床上暗自琢磨:“这一次来的是杀手排行榜排名第四的‘狂雷’,那么下一个会是谁?是排名第三的‘枪神’,还是排名第二的‘无影刀’?”

    林凡虽然没有见过另外两个顶级杀手,但是也通过秘密渠道研究过这两个人的刺杀案例,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是却仿佛心里有他们各自的影子。还有一个问题,对方为什么不派和自己实力更接近的杀手,或者干脆派几个杀手一起行动?略微一想,林凡依稀有了答案!

    一连两天,海岛上都十分平静,除了有海鸥偶尔飞过,不见其他不速之客。

    直到第三天黎明前的那一刻,又有一个身穿黑色潜水服的人从海面冒了出来。这个人身材普通,远不像“狂雷”那样魁梧健壮。

    来人没有急着登岛,而是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形,然后游到一个满是树木的悬崖峭壁之处,这才摘掉氧气面罩,趁着夜色悄悄爬了上去。他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地方,就是为了避免红外监视器和震动探测器。

    这个人的动作轻如狸猫、快似猿猴,那么陡峭的悬崖峭壁,而且到处都有树木阻隔,但他只靠手脚,就轻易的登上了海岛的高处。他从防水背囊中拿出一个无线电信号探测器,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

    突然无线电探测器红灯报警,这个人仔细观察四周,发现了丽莎布置的震动探测器。他掏出一把无声手枪,轻轻扣动扳机,无声无息的将探测器打掉。这些装备对付一般人还行,但是对于顶级杀手来说,略微显得有些小儿科。

    这一次来的是世界杀手排行榜排名第三的“枪神”,他最擅长的就是远距离狙杀目标。此人原是y国特种部队的一名军官,退役之后只身来到海外,成了一名职业杀手。对他来说,只要雇主付给足够的钱,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掉任何人。

    本来他出手的价码一般是五百万美元,但是这一次的任务,是杀掉排名还在自己之上的“死神”,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更是一个名利双收的机遇,他为了完成这次任务,养精蓄锐整整准备了三天。

    同时,他从雇主那里也得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排名第四的“狂雷”已经被“死神”轻松干掉。“枪神”暗自嘲笑“狂雷”愚蠢,竟然还大摇大摆的上门挑战,把一个刺杀任务弄得像中世纪的武士决斗一样,而对他来说,却绝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之所以能够活下来,并且顺利完成每一个任务,就是因为他为了完成任务,可以采取任何手段。

    就这样,“枪神”挨个破坏了几个震动探测器,来到了海岛上的一处制高点,他迅速从背后摘下狙击步枪的盒子,组装好枪械之后,将自己隐蔽起来。只要给他一刹那之间的机会,他就可以从这个位置打爆“死神”的头。

    太阳逐渐升了起来,四周的环境依旧是平静和美丽的,但是又有谁能知道,一直黑洞洞的枪口,正藏在暗处等待激发。

    又是一连三天过去了,林凡和丽莎却始终待在屋子里面,他们十分小心谨慎,没有给暗中埋伏的“枪神”任何机会。不过“枪神”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他曾经有一次在一个别人意想不到的地方,一动不动等待了七天,这才一枪狙杀目标。

    又一连过了四天,终于在一个早晨,“枪神”等到了自己的机会。他透过海岛别墅的玻璃,看到一个英俊的男人和一个美丽的女孩儿一起在吃早餐,这个窗帘是从来也不拉开的,但是今天,也许是哪个美丽的女孩儿想感受一下灿烂的朝阳,这才伸手拉开了薄纱制成的窗帘。

    就在这一刹那,“枪神”笑了,他轻轻扣动了自己那把特制狙击步枪的扳机,子弹无声无息的飞速射出,直奔那个古铜色肌肤的男人射去。根据“枪神”判断,这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死神!他同时也知道,对方一定加装了防弹玻璃,但是他特制的“穿甲弹”,可以轻松穿过这种防护,并且将对方的头击爆。

    一切果然如同他的判断,特制的穿甲子弹,轻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