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足迹-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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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肠子。
而另一头,我在丧尸犬起跳的同时,抓住这个对我来说唯一的机会也用尽最大的力气往身侧一滚,也顾不得那一侧就是路基的下边,虽然路基也就只有两三米高,但两三米一样的可以摔死人。我就算摔死,也比被丧尸犬咬死要好。
好在路基下面是一片泥土,泥土上还铺满了厚厚的松针,我滚落下去,几乎什么事也没有。
等我再爬起来,我看到失去了内脏的丧尸犬并没有“死”,只是它转身扑向赵陌的动作,被它自己的内脏牵绊住了,加上一只眼睛又是瞎的,一扑竟然扑了个空。当它与赵陌擦肩而过的时候,赵陌高高跃起,握着军刺,重重的拍在了钉在它脑袋上的那把军刀的刀背上。
“当”的一声,那把钉在丧尸犬上的军刀,终于把丧尸犬的脑袋切开了。
那只丧尸犬长长的哀嚎了一声,也终于趴在地上再也不动。
这时候,何琪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她浑身都浸泡在鲜血之中,姣好的身材也到处都是被撕裂翻开的皮肉,剧痛让她一阵一阵的抽搐,当她被赵陌搂在怀里的时候,她所残存的最后的意识让她的脸抽动了一下,似乎是在笑,而她性感的嘴唇动了动,我不会唇语,不过我读得出何琪讲的三个字:
“帮帮我。”
这时我心里有种很痛,很闷,很伤的感觉,那种痛,痛得锥心刺骨,那种闷,闷得整个人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砍破,把肚腹剖开,那种伤,则让我浑身无力,明明想哭,却只觉得眼眶里像龟裂的土地,干旱得都要冒出烟来。
而赵陌用手捂住了何琪的眼睛,我和林鹿转过身去,林鹿更是捂住脸跪坐在了地上,她要紧牙关,不想让自己哭出声音来,而在纷纷扬扬的雨中,她已经分不清自己脸上的雨水和泪水。
赵陌握着林鹿的那把军刺,没有再犹豫,将刀锋深深的刺入了何琪的心脏。
很快,一直痛苦抽搐挣扎的何琪就平静了。
是的,一切都平静了。
我走到赵陌的身边,低下头,看到何琪的表情竟出奇的安然,赵陌用雨水抹掉她脸上的血污,她看上去就像睡着了一样,除了完全失去了血色使得脸色太白,她看上去比平时还要漂亮。
也好,这样也好,至少对她来说,这场噩梦终于也算结束了。
“走吧。”我把手放在赵陌的肩膀上,努力让自己平静的说:“这附近有个名犬繁殖基地,类似于这样的丧尸犬绝对不止一只,如果再出现哪怕是一只,我们绝对要团灭。”
赵陌心里想什么,坦白说我和林鹿都不知道,不过看着他那一头雪一样白的头发,我们只是从两侧把他架了起来。那把军用砍刀,刃口已经卷起来了,可我还是把它从狗头中间捡了起来,有总比没有强。
身后那尾随着我们的丧尸的咆哮,分明却离我们更近了。
在大雨中奔跑可以是一件浪漫的事,可以是一件热血的事,也可以是一件很落魄的事,但不管怎么样,一定是一件很消耗体力的事。比起在晴天里,在雨天里奔跑的体力消耗要大得多,雨水会让视线受阻,会增加空气中的阻力,雨水浸湿衣服会增加重量,灌在鞋里会让脚底打滑,而鞋底的抓地力也受到影响,很容易摔倒。所有这一切综合在一起,使人在雨中奔跑十分的费力,而且速度也要慢得多。
没跑多远,身后那些丧尸的吼叫声就越来越近,当我下意识的回头一看的时候,发现最近的一个模糊的身影就跟在我们身后不到500米的距离上了。然而和我们在雨里跑得很吃力完全不同的是,那个身影在雨水中,似乎跑得更快,因为这个身影和我们接近的时间,比先前缩短了,而且缩短的幅度很大。
这时候我们脚下的路面开始向下倾斜,下坡路跑起来当然比上坡路要省力一些,但是因为下大雨的缘故,我们并不敢完全放开了跑,因为稍微控制不住的话,我们就会摔下山去。而我们身后那个身影却根本不用考虑这个问题,甚至在我们沿着公路的弯道在跑的时候,那个身影还直接就从道路中间的林地之间穿过来,几米高的路基对它来说毫无影响。这样一来,这个东西以更快的速度追上了他们。
当我们跑下山坡,再跑过横在我们前面的一座公路桥就能到达绕城高速的时候,那个东西已经追到了离我们只有不到100米的距离。
这时候,我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出那是什么了——那是一个人形的怪物,它用双腿在奔跑,双臂摆动和人也很相近,但是它周身布满了粘液,那种粘液在它身后一路滴落,留下了亮晶晶的一条线,就像……蜗牛爬过的痕迹。它的下半身,也就是双腿的两侧,长出了类似鱼的尾鳍似的一片半透明的物质,从大腿一直延伸到脚踝,手臂上也是,从肩膀一直延伸到手腕。它的脖子变得很粗,而它的头……好吧,也许是超市里的那条变异鱼吃掉了什么人以后变成了这个样子,又或者它是钻进了某个人的身体里,和宿主一起变异成了这个样子,总之,它是一只不折不扣的怪物。
整个看起来,它有点像一条人形的……鱼。却绝没有美人鱼那样的美感。
而现在,这个变异得有些离谱的人形鱼怪一双不再具备人类特征的鱼眼隔着很远死死的盯在了我的身上,从它的脖子里发出了一串似乎像在说话,却只剩一片叽里咕噜的咆哮声。
“带着我是累赘。”赵陌平静的对我说:“丢下我,你们自己逃吧。”他的声音很平静,表情也很平静,就像在说一件跟他无关的事情那样。然而我看到了他眼睛深处那种无法掩饰的哀伤,他的求生**弱化了,也许,是因为何琪的惨死,让他觉得了无生趣了吧。
我不知道这两个人究竟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可是这时候我的心情也出奇的平静,我笑了笑,对他说:“要丢早丢了,丢不了,一起活下去吧,别认怂,要知道这时候活下去比死更需要勇气。”
56。第56章 、绝处逢生
我以前不知道我这么能跑,但我已经几乎跑了一整天了。
我以前不知道我这么勇敢,但我一次一次的冲向了张牙舞爪、留着恶臭的口水的丧尸。
我以前不知道我这么疯狂,但我为了一个和我无关的女人愤怒得连命都不想要了。
我以前不知道我这么有深度,但当我说出这句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的时候,我发现一个人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而这种潜力来自一个人的内心。
我知道为了女神小宇宙无限爆发这种事情只有在《圣斗士》里面才有,但撇开那几只开挂小强不说,我们这一代人曾经被那个漫画所感动,不正是因为我们相信人的内心拥有着无限的可能吗?
尽管在99。99%的情况下,那种可能永远只是一种可望不可即的可能。
这种时候,我不会放弃赵陌的,这不是为了博取林鹿的好感,不是为了以后多一个很能打架的队友,我这么做,只是我要这么做。
那只变异了的怪物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这个时候,如果不肯丢下赵陌,那我至少应该把我那个有些沉重的背包丢下。然而我也不愿把背包丢下。
就在山脚下,在我们前面不远的地方出现了一座石桥,我幻想了一下过了桥,我们就能摆脱那只怪物。但这种幻想是不切实际的,过了桥,前面依然是无尽的道路,尽管有些幽静,有些荒凉,尽管它在雨中青黑而闪亮,但它依然是一条我们看不到尽头的道路。看不到尽头,也就意味着我们找不到一个藏身之所,意味着我们很快就会被那只怪物追上。
就在我已经快要绝望了的时候,林鹿眼尖的指着路边说:“大叔!你看那里!”
顺着她的手指,我看到的是一座破破烂烂的窝棚。也不是一座,而是一片连在一起的破破烂烂的窝棚。我很失望,我不知道这些窝棚有什么值得她尖叫的,这些窝棚很简易,就是个普通人,一脚都能踹开那种用几块木板拼成的门,更不要说是紧紧跟在我们身后的那只怪物。如果我们躲进窝棚里,那简直等于提前给我们自己选定了坟墓。
更不要说,那些窝棚旁边还有几只零散的丧尸。它们已经发现了我们,正扭着头向我们张望,但也许是雨天里我们的气味传播得比较有限,它们还并不是很肯定我们就是它们需要的食物。
林鹿见我一脸的茫然,就有些着急的说:“你看那,看那啊……”
我再次耐心的看过去,终于发现了亮点——就在其中一个窝棚的外面,停着一辆三轮自行车。这些窝棚是一些拾荒者住的简易窝棚,窝棚周围也堆满了各种捡来的垃圾,而那辆三轮自行车,显然也是他们用来收垃圾的。那辆三轮自行车很破旧,完全就是一个车架子加上一个货厢,但这已经足够了。
天无绝人之路啊!
但那也是因为你自己没有放弃,老天才给你留了这么一条路。
我觉得一瞬间,我有了一种顿悟的感觉。
我冲过去,飞身把那辆三轮自行车推了出来,还好,虽然就是个车架子,但轮胎、链条都是好的,能用!帮着林鹿把赵陌搀扶上了货厢里,我就推着车开始跑。这时候那只怪物已经离我们只有十几米,我要是直接开始蹬车,没等自行车的速度提起来,那怪物已经扑上来了。林鹿也跟我一起推车,我们前面的路略有些下坡,跑了十几步,车轮就飞快的转了起来。我让林鹿跳进车厢里,手把着笼头一步跨上了坐垫上,猫着腰,把双脚蹬得跟车轮一样圆。
其实我们前面有两条路,一条上坡,一条下坡,但是对我们来说,这时候根本不可能选择爬坡的那条路。我们需要速度,借助着下坡,我们很快就把那只已经追到了屁股上的怪物甩远了。我听到那怪物愤怒的发出了一声吼叫,听得出它相当的不甘心,眼看着到嘴边的猎物就这么跑了,换做是我也不甘心。然而,和它的愤怒相对的是,我们三个人的心情此时都非常好!
比起何琪的丰田汉兰达来,这辆破三轮车恐怕连半个轮胎都值不了,然而它带着我们走的路,去而远比那辆汉兰达要长!
在雨中蹬着车,我想到了我的少年时代,那时候一帮踢球的兄弟就这么蹬着车,穿过雨天,穿过学校后街,穿过小巷,有的车架上还搭着被裹挟逃学的妹纸,大家吹着口哨,就那么招摇的驶出那一段叫做青春的岁月。
而现在我蹬着车,车厢里载着两个几天前还和我素不相识的人,雨已经把我们浑身上下都淋透,但我们依然能闻到身上那种浓烈的尸臭味!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个梦,那这个梦也实在太真实了!我们无法从这个梦中醒来,就只能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因为一直有些下坡,所以我蹬车蹬得也很轻松,大多数时候我就是把脚放在脚踏板上,任由这辆破烂的三轮车从雨中飞驰而过。这样我的双腿都得到了休息,今天我让它们累惨了,我一度甚至担心它们已经不再听我使唤。不过在我的双腿得到休息的时候,我的双臂、胳膊,却有种要抽筋的感觉,因为我还得控制好刹车,而和双腿累到几乎不听使唤相比,其实双臂也一点都不轻松。
幸亏有这辆拾荒人留下的三轮车。
沿着下坡路段滑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突然觉得这段路有些熟悉,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有着这么长的下坡的路段,而且这段路还比较荒凉的地方实在不多。这个城市的山都集中在北部,这使我意识到,我们在撞车跑路之前,已经靠近了城市的北部,也就是穿过了老玄武区的边缘,这时应该是进入灵秀区和最北面的雨山区接壤的一片了。
这使我意识到,也许刚才上坡的那条路才是通向绕城高速的,我们现在是从一个城区一头扎到另一个城区来了。我们不但没有办法再去和边界夏清濛在绕城高速的加油站汇合,而且继续往前走我也不知道我们又要面对多少丧尸。
可是在当时,我们真的没有选择,因为我们只有那辆救命的三轮自行车,而不是一辆汽车。现在,我们也回不去了。
然后再往前,路边的风景越发的让我感到眼熟。就因为太眼熟了,反而让我不敢相信这真的是我曾经留下人生最美好的记忆的地方……因为我不敢相信十几年的光阴过去,这一带依然保持着当年的样貌,不是没有变化,但这种变化比起光阴河南岸的日新月异的新城区来,简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这一带依旧有点荒凉,但是没错,那个时候这一带也是有些荒凉的。这一段让我省了很多体力的下坡路,在当年是我骑车撩妹时最痛恨的上坡路,而上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