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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节

形意掌门人-第2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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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一点如豆的灯光里,曹毅怔怔的望着面前的女人,她的肤色如玉,她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她在那被单下的身子是**的,她的衣服如今还垫在曹毅的屁股下面。

    如今露出在被子外的还有一头秀发,她坐着,就一直垂到了地上,带着女人该有的柔美韵味。

    曹毅叹气道:“反正闲来无事,不如咱们说说话吧!”

    佩兰道:“说什么呢?”

    曹毅道:“我来猜猜看,你是哪里人。”

    “哦?”佩兰道:“你怎么猜呢?”

    曹毅含笑道:“你说话的时候带着翘舌音,应该是小时候在北方长大的,对吗?”

    佩兰道:“这并不难看出!”

    曹毅又道:“除了你之外,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是从小就被带到这里养大的,看来侏儒啊呀做事很小心,但为什么唯独对你特别呢?这个原因我很好奇!”

    佩兰娇笑道:“也许是我长得好看呗!”

    “不是。”曹毅肯定道:“好看的女人太多了,为什么他不找别人,所以我猜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你原本与他幼年是故知,分散后又重逢了,他对你有旧情;第二种就是你的身份很特别,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那么简单?!”

    佩兰明知道这时候不能露出半点心怯的模样,一定要撑住,但毕竟还是没有和曹毅目光对视,她借着冷笑将目光放在洞口上,道:“我不是女人?难道还是男人?!”

    她当然不是男人,这样的风致和身段怎么会是男人?

    “看来我说对了。”曹毅笑笑道:“你虽然没有和我直视让我看出你的心虚,但你的眼睛看着出口,这说明你想逃,逃避这个问题,那么也就说明我说对了!再让我猜猜,你的身份特别在哪里?”

    佩兰索性闭上了眼睛,道:“你爱猜就猜吧。”

    曹毅道:“你身份特别,手段毒辣,心思善变,倒像是个女间谍,不过一般女间谍落网了,对付她的都是严刑拷打,又为什么要把你好吃好喝的养在这里呢?哦。。。。。。”他拖长了声音,道:“我明白了,他爱上你了!舍不得对你严刑吧!但又不愿意放了你,所以就拿你关在这里!”

    “不过他忘了,你是个人,还是个手段心思很厉害的女人,你岂会束手就擒?”曹毅不等佩兰说话,自顾着说了下去,道:“你一直在等机会,在挖这个灶底洞窟,就是要等一个能够逃走的机会,终于,我来了,你认为机会到了,所以就下毒杀光了所有人,我猜你是想嫁祸给我的,没想到我聪明,反而跟着你一起躲了进来!嘿嘿!!”

    佩兰冷漠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不必再辩解了。”曹毅缓缓的从屁股下面的一堆衣物里翻找了一下,找出一枚粉色钻戒,道:“你看这是什么?”

第三百三十五章 一往无前

    佩兰见他将这件东西翻出来,心头一跳,不过她还是强作镇定道:“这不过是一枚普通的戒指,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这不是一枚普通的戒指!”曹毅道:“这世上粉红色的钻戒并不算多,尤其是还这么大的,我其实早发现了,这里的所有女孩子无名指上都戴着一枚钻戒,不过她们戴的是普通的钻戒,只有你!只有你戴的是粉红色的钻戒,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对你特别!”

    “是吗?”佩兰抿着嘴,看似随意道:“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曹毅倒没想到她这么直接就承认了,他捻动着那枚粉红色的戒指,道:“这么大的粉钻,看来有五克拉吧,粉钻可不比普通的钻石,能到五克拉的,价钱起码千万以上,而且一定有自己的名字。。。。。。”他死盯着佩兰的眼睛,道:“我曾经有段时间对钻石也有研究,也认识一些粉钻,可好像没听说过这一颗啊!”

    佩兰满不在乎道:“世上钻石何其之多,你没听说过也很正常,如果你实在喜欢,就拿去吧。”

    “是吗?”曹毅自问自己也是有身份的人,一粒五克拉的粉钻固然值钱,但他也不会没脸没皮的强占,但他偏偏还就是捏着那戒指把玩个不止,好像要从这戒指中看出来一朵花,“粉钻,五克拉。。。。。。”

    他借着微弱的烛光,忽然在戒指的背面看到刻着的一个名字,“这里刻得居然是中文,应该是蚊雕,是。。。是。。。。。。雄霸!”

    雄霸,雄霸是谁?

    如果此刻困在这里的人是曲勇,他当然一时不知道雄霸是谁,但是曹毅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

    “这上面刻得名字,怎么会是雄霸?”曹毅就算是做梦也万万想不到,这上面居然会刻着雄霸的名字,他忽然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可能触碰到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

    佩兰见他终于还是发现了这个秘密,她的神态又一次变化了,这一次变得冷漠如玉石,只见她的眼如翠猫石,望着是碧绿色的,在那在晃动的烛光在流露出一种无法形容的神秘之色。

    曹毅很明显的感觉到她在一瞬间气质变得很冷,冷漠,酷的好像是黑客帝国里那个皮衣女黑客。

    而她看人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一个死人,看的曹毅心底一阵阵的发毛,“这,这个雄霸不会是。。。。。。”

    “你说呢?”佩兰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说道:“这世上除了他,还有谁敢叫这个名字,敢用这个名字?!”

    曹毅眼珠子一转,忽然哈哈大笑,道:“区区一个名字,你想骗我?没那么容易。”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佩兰冷声道:“这到底如何,你总会知道的,只要未来有一天,你莫要后悔了!”

    “后悔?我有什么好后悔的!”

    这一剑震惊了曲勇四人,尤其是曲勇,他的自信甚至在那一刻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试想一下,他苦练多年的功夫也许在人家的眼中,不过就是小孩子过家家,这种打击是致命的!

    他深吸一口气,道:“我们进去吧,如果雄霸是昨天来的话,已经一天过去了,侏儒啊呀肯定不是他的对手,也不知道曹老板怎么样了?”

    曹世贵一生不信神佛,可这种时候也只能求神保佑了,暗道:“只愿天佑毅儿!我曹家单传一子,切莫要出事啊!”

    “我不能再进去了!”全有仇忽然开口道:“再往前走,随时可能碰到雄霸,我们这些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众人一惊,谁也没想到全有仇会临阵退缩,尤其是对方还是他的死敌,曲勇道:“你要退缩?”

    全有仇自然知道他们的心思,但是他根本不在乎,沉声道:“我不能死,我还要报仇!如果我现在进去,只会白白送死,那这一身的血海深仇就报不了了!大丈夫能伸能屈,这不算什么!!”

    千十九爷厉声道:“未战先怯,临阵脱离,这就是死罪!你想逃,我就容不下你!”

    全有仇淡淡道:“我想走,你未必留得下我!”

    “你。。。。。。”

    “大家别吵了!敌人还没遇见,自己人就要先打起来了,这还怎么对敌!”曹世贵沉声道:“十九爷,既然他要走,强留也没意思,诸位能够帮忙,我曹某人感激不尽,若是不愿帮忙,我也把话放下了,今**背我而去,日后必有回报!”

    那全有仇冷笑一声,并不说话。

    曲勇叹气道:“你未战先怯,其实心中早就对雄霸存有极深的畏惧心,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根本是被他吓破了胆,没了一个武者的自信了!”

    全有仇面色一变,道:“你也见过了他的武功,我不信,你就没有半点的畏惧?”

    曲勇坦诚道:“就在刚才,我看到这一剑,心中也是百般畏惧,差点失去了对自己的信心,但还好我看到了你现在的这个样子,忽然明白过来,如果今天我不敢走过这道门,那么明天的我,就会变成你这个样子。。。。。。”他顿了一顿,又轻蔑道:“从这一刻起,你的枪法对我再也没有威胁了,因为你的枪就算再强,你这个人的弱点已经被我找到了!”

    “我的弱点。。。但愿有机会能交手。。。”全有仇瞪着曲勇,道:“我现在就出去,一日后若是没有人出来,我会打电话再叫支援的!不过,我想那时候也没什么用处了。。。”

    全有仇就这么走了,他的离去对士气打击无疑是巨大的,大家本就对那雄霸的威名所摄,如今自己人又未战先怯,一时间众人沉默了。

    曹世贵也喃喃道:“可惜了,他的枪法,这个人的身法极好,加上枪法已经快要进入无意而动的境界了,原本有他,我们的机会会多出很多啊!?”

    “是吗?”千十九爷忽然道:“拳术一道,千变万化,自古以来就不乏有天纵奇才,但为什么多少年的历史长河下来,武功练到不灭境界,能过至虚至高,不见不闻觉险而避,神行机圆的却少之又少,几乎是凤毛麟角呢?他弃拳学枪,武功再要有存进是万万不可能了。”说到这里,他冲曲勇道:“方才曲先生说,你能胜他,这话说得好啊!”

    曲勇并不客气道:“他的枪法还没真正进入无意而动,而我的武功已经进入了无意而动,只要他杀气起,扣动扳机的刹那,子弹还没有射出去,我已经闪开了,况且他没有献道的一往无前,能够现在的成就,只凭着心中的仇恨,现在恐惧已经胜过了他的仇恨,从今天开始,他的枪法能保持不退步,已经是极难的事了,更不要说进步了,而我不同,我过了这道门,只要还能活下去,武功必定会再有长进!”

    他说的话很不客气,但是大实话,从他第一次在市郊区为了去见薛莹莹偶遇现代火器开始,曲勇的心中一直为现在热兵器的威力所担心,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也是武者的悲哀,无数的武者选择了全有仇这样被逼的不得不作出改变,去适应这个时代,将自己的棱角磨平,而他也不止一次的对武功产生信心的动摇,但经过这一次次的交锋,这段时间下来,尤其是在全有仇这个人身上,他已经渐渐的领悟到了,若是对拳术没有绝大的信念和毅力,心中不能保持一往无前的气概,那么他接下来的路也就走到了尽头。

    所以,他现在不仅要进去,还要直接去面对雄霸,哪怕这一仗九死一生,他也要上去,否则雄霸就会成为他进击武道上的一个心魔。

    “现代大潮,火器的冲击下,他已经对拳术的信心动摇了,没有了信心,充其量就是个打手,算不上拳师!”千十九爷道:“咱们现在就进去,去会一会这所谓的雄霸!”

    过了铁门,再往前走不远,居然是一个华美的大厅,厅里地板是大理石的,天花板上镶嵌着亮晶晶的珠子,那倒不是夜明珠,而是鱼目珠,厅里还摆放着两张红木桌子,各自摆着一坛酒,一盆乌骨鸡烧笋干,一条西湖醋鱼,一碗东坡肉,一碟下酒的绍兴豆腐干,这些东西看来都被吃了一点,尤其是酒,左面桌子的差不多都喝完了,但吸引他们目光的却是一根烧完的香和几只老鼠。

    不错,就是老鼠,在两张桌子上整整齐齐的放着几只老鼠,曲勇数了一下,左边桌子是五只老鼠,右边是三只老鼠,中间空地上就放着一只黄铜香炉,炉里插着一根烧完的香,曲勇看了一下,要烧完这香,大概是三小时左右。

    “这又是怎么回事?”曹世贵看的十分奇怪,忍不住道:“为什么餐桌上又放着老鼠?”

    曲勇道:“看来,侏儒啊呀在这里设了一桌酒菜来招待雄霸!他们还吃了点菜,喝了点酒。。。。。。”

第三百三十六章 至寒至阴

    曹世贵接口道:“除了小菜小酒,还配了点老鼠?”

    只怕除了他们两人自己之外,谁也猜不着这死老鼠为什么会摆在桌子上。

    曲勇盯着那老鼠看许久,忽然道:“各位可知道,老鼠要怎么抓吗!?”

    老鼠是种很有意思的东西,它算起来是人类的近亲,和人类的基因差别只有百分之一,比大猩猩和人类还要亲,但它算起来也是人类最讨厌、最厌恶、最恶心的动物之一,其嗅觉灵敏甚至强过狗,视力却差,警觉极高,说起来也许很玄,但老鼠是有记忆力,它对环境的变化很敏感,总而言之,要抓到一只老鼠并不算容易的事。

    “抓老鼠?”曹世贵虽不明白他这么问的意思,但还是笑笑道:“你这话问别人可能回答不上来,可我年轻时碰上知青下乡,那时候农村鼠患多,家家户户都有捕鼠器,老鼠药,碰上个大肥的,还能烧来吃了。”

    曲勇似乎并不满意这个答应,他继续道:“捕鼠器,老鼠药?除了这些办法,还能怎么抓老鼠?”

    曹世贵一愣,道:“还有?也就只有猫了。猫抓老鼠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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