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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节

风花醉-第3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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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之下,比之北院宰相还要高。后辽朝加强中央集权,兵权分散,于越一职才慢慢变轻,居于北院左右宰相之后。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北面官主要是管理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的事务,南面官主要是管理汉人、渤海人的事务。北面官的最高机构是北枢密院,两院之下有北宰相府,设北府左、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官。掌佐理军国之大政,以皇族四帐充任。南宰相府,设南府左、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官,掌佐理军国之大政,以国舅五帐充任。】

    宣和三年六月二十七,雨后的关中,一片凉爽,暖日照耀,关中子民也是洋溢着一片喜气。至少,今年不会干旱,至少今年会有一次美好的丰收。在这个雨后的日子里,赵有恭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同州府,再回同州,人未变,环境却变了。以前在关中子民心中,他赵某人是个好色无耻的纨绔之徒,可现在,他是个英雄,是个战败辽人,手掌十万大军的盖世豪杰。

    百姓,是可爱的,也是愚昧的,他们很纯洁,很简单,你以前有万般好,一旦有一件错事,百姓就会将你踏入地狱,同样你以前有万般不好,当你做了一件大好的事情,他们就会忘记以前的不好,将你捧起来。百姓,是最容易被人挑唆的,也是最容易被人蒙骗的,从古至今,哪怕千年之后依旧如此。百姓,图的是温饱,吃好喝好足矣,大道理他们不懂,哪怕这些大道理再正确,当吃喝无以为继,他们也不会听。

    来到同州几年,第一次,看到街上这么多人,第一次听到一阵阵高昂的呐喊声,“秦王殿下万岁。。。定**万岁。。。。”

    一个孩童不知事,那万岁可是能随便喊的么?赵有恭却笑得分外高兴,手一指那个孩童,大声道,“赏!”

    一声令下,自有人去办事,随后街道两旁万岁声响遍四周,那声音灌溉了整个同州城,似乎要震塌房屋,万岁嘛?没人能真正的万岁,人活百年,能傲立于世足矣,赵有恭只是想让这一切成为习惯,当关中子民习惯了赵有恭这个名字,将来再有什么事,也无人觉得接受不了了。

    晋陵王府,那四个大字还没有改,这也是赵有恭的意思,他不想再换,这里一直都是晋陵王府,而秦王府在长安,不在同州,小小的同州府撑不住秦王宫的。一身银光锁子甲,紫金冠闪着耀眼的光芒,持刀在手,像一个战场英雄,又像一个儒雅王子。王府前院,几个女子并排站在前头,身后是那些王府奴仆。

    看着那个归家的男人,贞娘甜甜一笑,躬身福了一礼,“奴家恭迎殿下回府,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我等恭迎殿下,愿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此时夕阳西下,一抹娇红诉说着最后的眷恋,灿烂的花儿展露绝美风华,瑰丽未开尽,春风已走远。这个春末夏初的日子,温暖、凉爽,清风一语,刹那芳华。

    我,叫赵有恭,堂堂六尺男儿,有这二十年的青春。一个楚王世子。一个一家之主。此时的赵有恭。笑的很轻松,也很随意,他是自豪的,因为他征战沙场,不仅追逐着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保住了身后的女人。抬起手,三娘捧着一个托盘走了上来,上边盖着一块红布。贞娘伸手接过,樱婼掀起红布,上边放着几把精致的短刀。

    有的男人送花,有的男人送绸缎,还有的送首饰,唯独赵有恭送的是刀。阔别多日,最后却送了一把刀,这是何故?贞娘有些想不通,可樱婼却想通了。

    既然做了楚王世子的女人,就该有那份觉悟。一把刀,要么拿着这把刀随着自己的男人杀出一条路。要么用这把刀自杀。这就是同生共死,他是楚王世子,永远都有着那份刚强,他若败,王府女子一个也不会留下,他永远不会让自己的女人饱受屈辱。

    樱婼懂了,所以她拿起了一把精致的短刀,随后是念奴儿、贞娘、雨柔、潘金莲、阿九。朱二娘子却是不晓得其中意思的,她只是觉得那刀很好看,也很精致,小九都有,她为何不能有,伸手抢了一把过来。倒是王语嫣,自始至终静静地站在一旁,她脸色如水,美目灵动,就像一个花间仙子。

    赵有恭走上前,揽住贞娘的手臂,淡淡的笑道,“这些时日,辛苦娘子了。”

    离近了,又咬着耳朵追问道,“这么多花样,谁教你的?”赵有恭太了解贞娘了,贞娘这样的女子,断不会想出什么万岁,千岁之说的。果然,听了赵有恭话,贞娘转头看了一眼念奴儿,似乎感觉到了旁人的目光,念奴儿微微侧脸,一对媚眼轻轻挑了挑,粉红的小香舌在唇边抿了抿,那神情,似乎是哀怨,又似乎是召唤。

    嘶,赵有恭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个狐媚子,勾死人了。瞧那蜂腰,丰满的香臀儿,简直能让钢铁化成绕指柔。

    夜晚,一场温馨的家宴,东方瑾等人也都是识趣之人,所以这一晚也没来打扰赵有恭。一顿饭,吃了许久,听木女侠说说武州和函谷关的事,众女时而紧张时而大笑,好不热闹。唯有一人,总是绷着脸,她就是小阿九。

    阿九是不爽的,非常的不爽,以前殿下到哪里她都跟着,现在殿下总把她留在家中。王妃还看管那么严,真是气死人了。阿九也知道殿下的好,毕竟那是去打仗,不是以前那样去街上胡来。可阿九不想要这种好,她只是想一直跟在殿下身边,她不怕死的。

    夜幕深深,星光洒满整个天空,众女都累了,便各自散去,赵有恭行走在熟悉的王府,不知不觉中来到了西边小院,看房间里还有灯光,便伸手敲了敲。果然还未睡,很快便看到王语嫣拉开房门,探出头低声问道,“殿下,有何事?”

    “没什么事,就是想告诉你,明天你就可以回家了!”

    语毕,便看到王语嫣脸上露出几分欣喜之色,她放开房门,竟有些无形象的跳了起来,“真。。。真的么?”

    “当然,本王答应过你的,关中的事解决后,就会放你回去。你准备一下吧,明日会有亲卫护送你回姑苏的”赵有恭淡淡的笑了笑,转身回了北院,他现在很心急,因为北院还有女人等着他呢,今夜就把贞娘和念奴儿摆在一张床上。贞娘的娇羞,念奴儿的火辣,这两个女人在一起会是一副什么样的情景呢?只是想着,就有点受不了了。

    赵小郡王快步而走,似乎多么心急似的,看着他的背影,王语嫣脸上的欣喜渐渐退去,不知怎地,心中有一点愤怒,难道这个男人一点都不留恋么?王语嫣不知道心中是如何想的,她只是有些不舒服,就好像被人无视了一般。

    难道她不美么?不,她很美,她的美如洛神再生,美过了春雨中的牡丹,世间少有。

    一张温暖的床,床上两个完美无瑕的女子娇喘吁吁,肌肤红润,小嘴微张,一个女子还伸手捂住了双眼。一个男人嘿嘿邪笑,星光迟迟,一声娇吟,床上春光无限。

    第二天,赵有恭早早的起身在院中耍了一套刀法,樱婼领着一个侍女走过来,捏过帕子替赵有恭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凌哥儿,今日卯时刚到,王家娘子就跟着侍卫离开了。不知你怎么想的,难道你一点心思都没有?”

    听到樱婼的话,赵有恭还是颇有些惊讶的,怎么走的这么早?

    “有没有心思又有何用?”赵有恭嘿嘿一笑,倒未太在意,他与王语嫣之间真的算得上平淡如水了吧。

    见赵有恭这个态度,樱婼无奈的叹了口气,殿下倒真没太多想法,王家小娘子却是负气而走,该怎么说呢?

    朝阳初升,也预示着新的一天,而在遥远的洛阳城里,有一个黑袍人正低头说着些什么。(未完待续。。)

第424章 疯狗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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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4章 疯狗来袭

    洛阳,西市小院中,黑袍人低着头,带着黑色手套的右手挑着一本书,任谁都看得出他此时的心情非常不好。

    尹开站在门口,不敢出声,但凡主人想事情的时候,最讨厌被人打扰了。屋里鸦雀无声,不知过了多久,黑袍人头未抬,用一种冰冷的声音笑道,“让疯狗去一趟同州,本座要知道赵有恭是不是真的有伤在身。”

    曾经硬闯函谷关,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黑袍人觉得赵有恭肯定是受了伤,可他又有些犹豫。那姓赵的隐忍十几年方能翻身,以他的隐忍功夫,装出一副受伤的样子也不奇怪。在他手上吃的亏太多了,所以不得不小心行事。尹开有些懵,他弯腰拱手道,“主人,赵有恭受伤了?”

    “八成是有伤在身,不过还不敢确定,你让疯狗走一趟吧”黑袍人口中的疯狗,又称疯子刘,至于大名叫什么,无人知晓。此人出身西域,为人阴鸷,轻功一绝,交手时多是以命搏命的招式,所以才被称之为疯狗。让疯狗去,算是最合适了,万一不敌,以疯狗的轻功也能逃出来。

    尹开点点头,躬身退下,在院子里有一个鸽子笼,掏出一只雪白的鸽子,放开手,鸽子展翅飞走。

    宣和三年六月二十九。夜。这个夜晚很安静。在同州府跟章亿等人商量了下王府迁往长安的琐事后。赵有恭拖着疲惫的身子返回了王府。这一日累得很,躺在念奴儿身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子时,一个身影如鸿雁般飞过墙头,他双足连点树梢,整个人就像没了重量一般,双手平伸,一个旋转轻轻落在屋顶。听着房中均匀的呼吸声,那人嘴角一撇。抬起硕大的拳头猛地砸下,轰隆一声,瓦片粉碎,屋顶多了一个窟窿,那位不速之客飞速落下,手中多了一把长剑。帷帐里,有人坐起,一声大喝,“什么人?”

    赵有恭大为吃惊,他虽然内力无法运转自如。可耳力和警觉性一直没有下降的,如今被人窜进房中才发现。这人的轻身功夫到底厉害到了什么程度?眼中一点寒芒逼近,念奴儿也被惊醒了,她刚要坐起身,却被赵有恭一把按了回去,抄起手边的枕头,用力掷了出去。那刺客以为是什么暗器,只能收身用剑抵挡,嘶啦一声,麸皮、麦秆罩在头顶。趁着这个机会,赵有恭抱起念奴儿飞速逃离床榻,那刺客也是了得,虽然目不能视,却是耳力惊人,循着声音,那把剑横向一抹,赵有恭吓得赶紧缩身,随手抄起旁边的凳子用力砸了下去。也见鬼了,那刺客竟然不理会凳子,冒着挨一下的危险,照样把剑递了过来。

    赵有恭心里一阵骂娘,这哪来的疯子,怎么都是两败俱伤的要命招式?赵有恭还真白寻思了,因为这刺客本来就是个疯子,要不怎么叫疯狗呢?

    疯狗有着一张长脸,肤色黄中泛黑,一头头发跟稻草一样散着,只用一根草绳草草的缠着。无事的时候他像个乞丐,杀人的时候,他像个疯子,他笑起来像鬼,疯起来像狗。

    疯狗不要命,赵有恭却惜命的很,更何况怀中还有一个念奴儿,为了自保只能收手。丢掉凳子,右手一翻,内力汹涌而出,猛拍对面墙壁,身子向后退去。未曾想疯狗竟如狗皮膏药一样贴了上来,饶是赵有恭运起逍遥游步法竟然也未能拉开距离。再往后退就是窗口,可依着刺客的身法速度,是绝不可能让他抱着念奴儿跳窗逃命的。无奈何之下,只能强行咬牙集内力于丹田,只是稍微一提力,胸口一阵剧痛,可这时为了活命,再疼也要忍着。内力于丹田,随后运转左手,后退中暴喝一声,左手擒龙功一引,刺客身子往左侧跃去。赵有恭不作停留,擒龙功只是虚招,烈焰掌随后发出,一股排山倒海的炙热之力轰出,那刺客轻松躲过,当他跃起身子时,赵有恭猛然收力,烈焰掌从后袭来。那刺客警觉性极好,竟感受到了身后的危机,长剑一钉房梁,整个人在空中竖直向上一番,烈焰掌在他头下飞过。

    机会来了,赵有恭忍着胸口剧痛,抱着念奴儿撞开窗户一跃而出,而那个刺客也紧随其后,他落到地上后,看着赵有恭阴阴笑了起来,“这就是烈焰掌?果然是名不虚传!”

    院里有微弱的光,借着那点光,终于看清了来人的脸,他有着近六尺的身高,长脸塌鼻子,眼睛不大,一对单眼皮,而且右眼还很不协调的向上斜着,头发枯黄,有如干草,穿的衣服破破烂烂,腰间一根破布条。乍一看,他像个丐帮高手,再一看,整一个冷血杀手。

    赵有恭脸色铁青,紧闭着嘴,此时胸口激荡,他怕一张嘴,就会压不住那口血气。念奴儿自然知道自个男人的情况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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