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飞扬-第1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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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愿足矣!
而公孙兰不一样,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整个公孙家的千钧重担。都将落在她的肩头上。老爷子千秋之后,她将成为公孙家的领路人。
这么多年来。公孙兰过早地体味到了大家族的尔虞我诈,过早地体味到了术师江湖的风波诡异。
所谓穷家难当。
这句话用在公孙兰身上特别合适。
在普通人眼里。鼎盛集团就已经是需要仰视的庞然大物,至于鼎盛集团背后杵着的势力,那更是强大得无法想象。
作为公孙家的大小姐,公孙兰就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被万千人娇惯着,呵护着,锦衣玉食,高枕无忧。
只可惜,公孙兰要面对的。并不是这些普通的小人物。
她要面对的,是术师江湖中那一群群饥渴的饿狼,那一群群闻见一点血腥味就会蜂拥而至的大鲨鱼。
公孙家实力弱小,只能在夹缝中艰难求存。
如果不是有老规矩的限制,下五门中,只怕最少有两个门派的实力,已经超过了公孙家。如果他们将门下所有的弟子都汇聚到一起,顷刻间就能将公孙家踩在脚下。
在这种四面皆敌的环境之中,公孙兰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必须慎之又慎,一步走错,就有可能万劫不复。
甚至于,她平日里连恋爱都不敢。
一则是很少有人能配得上她。二来,她的婚姻,将成为公孙家换取“外援”的最大筹码。
常家就有这样的意向。
常家少主常不悔。是她的追求者之一。
所以说,一开始公孙兰决定前往卫周一中担任化学老师。百分之百是冲着老爷子那个猜测去的。如果,燕飞扬真的是他们猜测中的那个“奇货”。并且成功“可居”了,那么公孙家将迎来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可惜,到现在为止,燕飞扬都还没有露出哪怕是一点“奇货”的可能性。
但公孙兰的心理,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十分奇妙的变化。一天到晚和一群真正的中学生待在一块,公孙兰的心情,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觉得久违的青春,倏忽间回到了自己的体内。
去他的勾心斗角!
去他的利益交换!
去他的江湖,去他的规矩……
公孙兰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
如果在此之前,居然有哪个年轻的男人,敢于偷窥她傲人的双峰,还敢于在她面前红脸,后果一定会很严重。
但现在,公孙兰却觉得一股甜丝丝的滋味,涌上了心头。
“哎,你到底喜欢哪个?”
燕飞扬正涨红着脸,心里头怦怦乱跳,不知该不该马上再扭过头去,偷偷瞥一眼……耳边就响起了公孙兰略带一点戏谑和调侃之意的询问。
“啊……”
一时间,燕帅哥完全回不过神来,慌里慌张地应了一句。
“我说,萧潇和叶小桐,你到底更喜欢谁?”
完全让燕飞扬意想不到的是,公孙兰竟然向他扑过来,靠在他的肩膀上,凑到他耳边,笑嘻嘻地向他的耳朵里吐气如兰。
这一刻,燕飞扬完全石化。
不是因为公孙兰问的这个问题,而是因为公孙兰本身的变化。
他知道公孙兰不时普通的老师,知道她是公孙家的大小姐,但一直以来,公孙兰在他眼里,都是温柔婉约的代名词。
纵算在上课的时候,也是浑身仙气,端庄得令人不敢逼视。
忽然之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实在让燕飞扬有点接受不了。
这也太颠覆了。
最颠覆的是,震惊之下,燕飞扬居然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都喜欢……”
燕帅哥期期艾艾地从嘴里迸出这么三个字,都没怎么过脑子,好像是出自本能的答复。
“哼!花心……”
随即,公孙兰就嘀咕了一句,燕飞扬只觉得,那如兰的吐息,正在离自己远去。
这才长长舒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
早已渗满了细密的汗珠。
旁边的公孙兰脸上,却露出了一丝促狭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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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油炸鸡翅
飞机降落之后,一行人并未在中原省的省会停留,因为是私人活动,高先生并没有通知中原省的同僚,自然也就没有场面上的迎来送往。
鼎盛集团在中原省设有办事处,和当地一些企业,有业务往来。当然,是纯粹的经商,和当地的术师江湖,并没有往来。派驻在这里负责的,固然是公孙家的精英弟子,但也被禁止和当地的江湖人物有什么瓜葛。
单纯的商业活动,只要不是抢生意,当地的江湖人物,一般不会干涉。
丁墨山所言的走不出去,不是指的这些小打小闹,而是几个大项目。没有地头蛇许可,那是绝对施展不开手脚的。
派驻在中原省省会的公孙家精英弟子,名叫公孙胜,和梁山泊第四条好汉一个名字,三十几岁,和丁墨山一样,满脸的精明强干。
按照丁墨山的指令,他亲自开了一台七座的面包车,赶到机场去接机。
办事处的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惊动。
当公孙胜在机场看到大小姐,公孙二娘,丁墨山以及高先生的时候,不由得大吃一惊,脑子里顿时就翻江倒海的,不知道发生了何等大事,以至于这些大人物要倾巢而出。
至于公孙天,他反倒不认识。
家族精英,很少有人认识这位出自旁支的五脉相师。
但燕飞扬却没有被他直接无视,原因很简单,这个少年人。是和大小姐并肩走在一起的。而且好像丝毫也不落下风,大小姐望向他的眼神。公孙胜觉得,有点特别。
至于到底怎么个特别法。公孙胜说不上来,总之好像两人之间的关系,有点非同一般。
难道是大小姐的男朋友?
传闻之中,大小姐是要和常家的常大少结婚的。
这样公孙家和常家就能强强联合。
至于到时候两大家族的事务,到底是常不悔说了算,还是公孙兰说了算,就看两人的本事如何了。以大小姐的漂亮,多半常家那小子会被掐得死死的,没有挣扎的余地。
可是现在。怎么大小姐和另外一个男子关系这样密切?
不过公孙胜将自己心中的讶异掩饰得很好,没有丝毫展露出来。他很清楚,如果让小大姐知道他在猜测和她有关的东西,后果会很严重。
没有哪一个上位者喜欢被下属琢磨。
虽然说,每个上位者都避免不了这个事。但避不避免得了,和是不是喜欢,完全是两码事。
当下只略略寒暄了几句,丁墨山给他介绍了公孙天和燕飞扬。对燕飞扬的介绍,其实就是说个名字。没有其他任何定语。
公孙胜还是满脑子浆糊。
片刻之后,商务车就离开机场,开上向北的国道线,直驶高先生的祖籍所在地英石县。
益东就算是山沟沟里了。没想到这个英石县,竟然比益东还山沟沟。
在中原省,英石县是很罕见的丘陵地带。不过中原的丘陵。和南方的丘陵不同。中原的丘陵,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坡。而益东的丘陵,则满眼苍翠。总是被绿盈盈的植被所覆盖。
踏上英石县的土地,一股苍凉的感觉,便即扑面而来。
二零零一年的时候,高速公路很少见,各地的国道线和省道线,还是当之无愧的大动脉。但不管修得多好的国道线和省道线,速度都没办法和高速公路相提并论。而且,路况也肯定不如高速路。
一路颠簸,赶到英石县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华灯初上了。
赶了一天路,高先生的脸色很难看。
坐飞机还好,这面包车几个小时的颠簸,还真有点吃不消。毕竟也是五十岁往上走的人了,而且常年身居高位,活动量小,身体素质远远比不上工人叔叔和农民伯伯。以往去乡下检查,也没有这么赶路的。
一行人在英石县最好的酒店住了下来。
公孙二娘和高先生住一个房间。
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在公孙家核心层并不是什么秘密。公孙胜是头一回知道,但既然身为家族核心精英,保守秘密还是做得到的。
高先生精神不振,连晚餐都不想吃,在房间里洗一把脸之后,就坐在那里慢慢品茶。
喝了几口热茶,才慢慢恢复了一点精神。
公孙二娘便让酒店叫了外卖进来。
尽管是英石县最高档次的酒店,但这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所谓最高档次的酒店,其实也就和元平市好一点的招待所档次差不多,服务更是一般。叫来的外卖,不过是些烧饼面食之类,再加些咸菜什么的,和高先生平日里吃习惯了的山珍海味,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
不过,这种吃食反倒让高先生胃口大开,就着咸菜吃下去一小碗面条。
公孙兰和燕飞扬打隔壁。
燕飞扬放下背包,洗了把脸,刚坐着小憩了片刻,房门就被敲响了。听敲门的节奏和轻重,燕飞扬就知道是公孙兰。
打开门,公孙兰笑着说道:“陪我去吃饭。”
看得出来,公孙兰也只是洗了把脸,什么涂脂抹粉的妆扮,那是一概免了。好看到了公孙兰这种程度,什么化妆打扮其实都是多余的,刚刚洗过脸,白玉般的脸颊上浮起两朵殷红,点缀得恰当好处。和燕飞扬站在一起,任谁都看不出来,她是老师,燕飞扬是学生。
谁都会将他们看作是一对儿。
“不是统一安排吗?”
这几天夏令营,燕飞扬已经习惯了吃大锅饭,统一安排。
“不统一安排,各吃各的。走吧。”
公孙兰笑盈盈的,一歪脑袋,往外走去。
燕飞扬愣了一下,才跟在后边,忽然说道:“孙老师,你很好看。”
公孙兰猛地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来,定定地望着他,满脸诧异之色:“怎么,你到现在才知道我好看?”
燕飞扬脸扭向别处,不和她对视,嘴里嘀咕道:“以前你是老师……”
公孙兰略一愣怔,随即抿嘴一笑,双手背在背后,带着点蹦跳的意思向前而去。
这一幕,刚好被出门的公孙胜看到了,不由得目瞪口呆,眼珠子差点就从眼眶里瞪了出来。
这是大小姐?
是那个温柔端庄,不怒而威的公孙家未来家主?
怎么看怎么像个怀春的少女。
再看脸红红地跟在后边的燕飞扬,公孙胜更是羡慕嫉妒恨。
这小子,该有多命好?
然而这个晚上,公孙兰给燕飞扬的颠覆,还远远不止这蹦蹦跳跳的背影。公孙兰吃芝麻翅中翅的时候,才真的让燕飞扬大开眼界。
英石县城不大,市面倒不太萧条,夏日的夜晚,许多人吃完饭后,都从家里走了出来,一家老小手拉着手逛大街,街面上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
燕飞扬和公孙兰肩并肩走在人流之中,公孙兰东张西望,兴趣盎然。
燕飞扬忽然问道:“孙老师,好像你一点都不担心?”
公孙兰笑着说道:“没什么好担心的,不是已经找到原因了吗?”
只要确定不是其他术师门派的人针对他们公孙家出手,公孙兰的心病就已经去了一大半。高先生固然重要,但也并不是完全无可替代。公孙兰先前真正担心的是,这是其他术师门派一手策划的。果真如此的话,那么高先生的垮台就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不知道有多少明枪暗箭。
公孙家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化解高先生垮台之后带来的巨大麻烦,又要紧接着应对更大的麻烦。
这才是真正致命的。
如今已经知道问题出在高先生的祖坟风水之上,公孙兰悬着的一颗心,基本可以落地了。
况且,自小到大,还没有一个男生陪着公孙兰以这么平和的心态,平等的身份在华灯初上的时分,来一起逛街。
对公孙兰来说,这算得是前所未有的温馨体验,奇妙得很。
燕飞扬和公孙兰钻进了一家看上去装修还算不错的店面。虽然说,想要吃最经典的风味小吃,就要去路边摊,但公孙兰觉得,卫生条件也还是要讲究一下的。
太路边摊了,她心里有点毛毛的。
菜是公孙兰点的,第一个就点了一盘芝麻翅中翅。
这道菜的做法其实挺简单,就是腌鸡翅外裹上蛋汁再蘸上芝麻,下油锅炸,出锅之后,炸熟的蛋汁就好像蝉翼一样,又薄又好看,金黄喷香。
和肯德基的炸鸡翅差不多。
这道菜,在燕飞扬的想象之中,应该最对萧潇的胃口,叶小桐吃起来就有点违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