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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纯真平凡-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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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浴缸,可以一边躺着玩水一边胡思乱想,还可以恶作剧,比如—— 
把耳朵贴在墙上,偷听隔壁哥哥和戬哥的“爱的私语”—— 
“不要啦,平凡回来了,不要在这种地方……” 
“就因为平凡回来了所以才要在这里……” 
“不行,会被听到,太丢脸了!而且不能做坏榜样给孩子……” 
“平凡不是孩子了,他已经长大了,他比你想象的更加……” 
“我知道平凡其实比我坚强,也许是我一直在依赖平凡证明我这个哥哥的价值也说不定……” 
“你呀,又在这个时候走神了,还记得上次是怎么惩罚你的吗?这次还要……” 
“不要……唔……啊……恩……” 
“唉——”平凡红着脸缩回热水中。这种恶作剧小时侯不知干了多少回,当时无非是想闹着玩,或者和晋哥他们联合起来气得戬哥扑上来,大家打成一团,觉得非常有趣,可是现在,自己的身体明白了那种消魂蚀骨的快感再来偷听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了。 
就因为脑子里有色色的想法才会脸红,上次在阿徇的浴室里被拥抱的记忆也全数回笼。乳头和胯间都起了变化,敏感而微微有些刺痛,渴望着得到爱抚。手指巡着记忆揉搓着挺立的乳头和腿间那比浴缸中的水还要热的硬块—— 
“!”欲望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水中,除了稍稍有些急促的呼吸,没留下任何痕迹。 
做爱和自慰同样可以释放欲望,但做爱留下的是身上梅花瓣似的吻痕以及对他更加深一些的爱,而自慰留下的却只有得到满足的身体和更加寂寞的心。 
好想他,好想他,好想他…… 
站在莲蓬头下冲净身体,换上干净的睡衣,上面是干爽的薰衣草味,哥哥的味道,哥哥总是喜欢买薰衣草香的花包放在衣柜里。 
好想阿徇的味道!他为什么还不来找他?好急哦……好想打个电话给他,或者是直接去找他?不行,要忍耐,忍耐! 
平凡拉开门跨出浴室,正好撞到“作案”过后,心满意足的司戬,至于非凡,他就知道会是这样——他睡着了(或者是昏倒?),被司戬用大毛巾裹着抱在胸前,皮肤泛着漂亮的粉红色光泽。 
“又被我抓到了哦,戬哥好色哦!”平凡吐着舌头,朝司戬挤眼睛。“放心,明天早上在哥哥面前我会装做什么也不知道的~~” 
“小鬼头!需要帮助时一定要告诉我,知道吗?”司戬拿他没办法,谁让他是非凡的弟弟不是他自己的弟弟? 
“知道了!谢谢戬哥!晚安,戬哥!晚安,哥哥!”平凡甜甜地笑道。尽管非凡现在听不到他说了些什么,不过他回来了,哥哥一定可以睡个好觉了。 
“晚安,平凡!”司戬回他一个微笑,抱着非凡走回自己的房间。 
平凡转身进屋,懒得吹干头发,拉过毛巾垫在枕头上就直接钻进被窝。 
“臭阿徇!你到底想不想我?还是根本就把我忘了?” 
最近得了神经衰弱,晚上老是失眠,但是不想吃安眠药,因为会上瘾,反正和阿徇和好的那天自然会好。 
阿徇一直慎着不肯出现,变态小英到是三天两头打电话过来,不过也好,至少他可以告诉他阿徇很好,他又和别人打架了,因为人家说他的舞步不够完美,之后他又在食堂碰到那个人,人家吃了两个馒头,他硬要吃三个,结果下午胃痛被送到医务室。他的新外号叫“手环徇”,谁也不能碰他的手环,否则他就马上发飙。他小心翼翼地宝贝着那个手环,却没有一次主动提起“平凡”。他…… 
他到底在干什么? 
 
“…………”咔嚓咔嚓,咕噜咕噜,“…………” 
“吃,吃,整天吃!你是金鱼吗?不管饱了没饱,有就吃!”高文英斜眼瞪江徇。臭小子,真让他快受不了了! 
“…………”咔咔嚓嚓,“…………”很给面子地换了个节奏。 
“你干脆改叫金鱼徇算了!”高文英挫败地垂下头。快拿一块豆腐来给他撞吧! 
“哼!”江徇眯着眼睛不理高文英,翻个身,用手撑着脑袋,抓着芝麻麻花继续啃。 
“你说句话行不行?我也是吃饱了撑的,我管你干嘛?你这个混蛋!要不是觉得会对不起平凡宝贝我就马上强暴你!”高文英气结。这个欠上的王八蛋!看,气得他连这种脏话都骂出来了!早知道就不搀和进来了!本来想赶个时髦,来个3P什么的玩玩儿,刺激一下,结果两个小家伙一认真,害他也在不知不觉中认真起来了。江徇其实很单纯,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任性的小鬼!反倒是平凡宝贝,初次见面时只觉得他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甜娃娃,可爱,大胆,有一点点与众不同,不斤斤计较,他甚至觉得一个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和别人在做爱还能面不改色,并且说出人家命根子的尺寸的孩子不会认真到哪去。可是慢慢的他发现他有他自己的认真方式,他自己会任性,会哭会闹会打人会骂人,也会在惩罚过之后对江徇的任性一笑了之。他会把他当成情敌,会戏弄他,会对他做鬼脸,会送超大的“卫生球”给他,但也会很爽快地和他做朋友,在电话里聊天(虽然主要是聊阿徇)。他喜欢他,他会是一个一生都发掘不完的宝藏! 
“我一直懒得理你,告诉你,平凡宝贝已经答应和我作朋友了,我决定要认真的追他了,这次不是和你开玩笑,你最好小心一点!”高文英下了最后通牒,然后拍拍衣服站起来,“你自己吃吧,我要回去了!回去给平凡宝贝打电话聊天可比陪着你强多了!” 
“我明天会去找他。”江徇心平气和地说。说完接着吃。 
“你说什么?”高文英摘下随身听的耳机转过身。 
“…………”咔嚓咔嚓“…………” 
“怪家伙!”高文英摇摇头,重新戴上耳机,转动门锁。 
咔咔——滋——砰!哐!咚咚——咚咚—— 
咔嚓咔嚓! 
“总算走了!真想扁他!”江徇听着高文英下楼的声音,坐起来用力咬着嘴里的麻花。忍住不发火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不过他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才行,至少学会忍住,然后找机会发在别的地方,总之就是不能再对平凡发火。高文英说的也对,生气就生气,霸王硬上弓也很过分,长久下去,难保平凡不把他当成虐待狂或是性变态什么的……平凡有没有想他呢?一定有吧,他一定在等他,明天,明天他就要去找他,然后很认真地和他道歉。 
叮铃铃铃——叮铃铃铃—— 
“喂?”江徇将电话夹在脸蛋和肩膀之间,整理一下滚在地上被揉乱的衣服,把衬衫皱巴巴的下摆塞回牛仔裤中。 
“江徇,是爸爸。”电话那边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中年男声。 
“什么事,爸爸?”江徇扒扒头发,把高领毛衣的领子翻好。 
“没什么,只是——其实——”父亲的声音顿了顿,很犹豫的样子,“江徇,我要结婚了。”很严肃的口吻,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来。 
“是,是吗?”江徇结结巴巴地问。不过是半年没见,他这个没有人类七情六欲的老爸竟然说要结婚了! 
“是的,我们能不能找机会出来见个面?她……她很想见见你。”少见啊,父亲的声音如此局促不安。 
“好吧,什么时候?在哪儿?”江徇用圆珠笔胡乱在案头纸上划着,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 
“明天,明天是周日,我和她正好都有空,你也不用上课,明天中午11点,在凯特思餐厅,我定好了位子,恩,记得,记得穿正式一点,别迟到。那……就这样吧,明天见。”说完,父亲和往常一样,一句“废话”也不多说地挂了电话。 
“这,这老头子搞什么?”江徇嗫嚅着放下话筒。他还是那样自以为是,从来不问一下他的意见…… 
电话旁边,雪白的案头纸上凌乱的写着爸爸,儿子,结婚,一些不知所谓的图案,还有一颗心,里面写着——平凡。 
 
“好蠢!”江徇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自嘲道。那瓶买来以后就没用过的发胶今天派上了用场,使他看起来不至于像是披头散发的小混混,既然穿了西装,领带也还是打上为好,皮鞋嘛,就平常那双应该没有问题—— 
真傻!看起来完全是个优等生,一点也不适合他!不过只要适合爸爸的胃口就好,能同意和爸爸结婚的女人,大概品位也和他差不多,她也会对自己的继子满意的! 
一丝不苟地扣上所有的纽扣,江徇最后看了一眼镜子里“蠢蠢”的自己,抄起钥匙踏出家门。 
 
“先生您好,请问您预定了吗?”穿着精致的棕色马甲的侍者恭恭敬敬地问。 
“我姓江,应该有一位江易龄先生定了位子。”江徇已经看到父亲了,实际上他每次都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不过在正式的西餐馆里要老老实实地接受领位员的服务。 
“是,江先生这边请。”侍者微微颔首,领着江徇来到江易龄坐的桌子边。 
“谢谢。”江徇点头,坐在父亲对面。旁边的女人就是他未来的继母吧?不是他想象的妙龄女郎,不过也算不上老,35岁左右的成熟女性,烫着典雅的发型,细长的颈子上装饰着白色的珠链,绿色的套装时尚而高雅。 
“这是我的儿子,江徇。江徇,这位是范梦霖,我的未婚妻。”江易龄一板一眼地介绍。 
“你好,我可以叫你小徇吗?”范梦霖微笑着轻启朱唇,并伸出白皙修长的手。 
“你好,我该怎么称呼你?叫你这么漂亮的人阿姨好象很奇怪!”江徇站起来握握她的手,很温暖,而且没有留他讨厌的长指甲。 
“谢谢!叫我安妮吧,我是杂志社的编辑,这是我的笔名。好高兴,没想到40岁的老女人还能被年轻的男孩夸奖!”范梦霖高兴地轻轻击掌。 
“哪里,安妮,你真的很漂亮!”江徇抓抓脑袋。第一印象还不错,他满喜欢她的,看来是个性格开朗的人,她是怎么看上老爸的? 
“呵呵~~你也很帅啊,小徇!而且比我想象的来得可爱呢!我还怕你会和易龄一样严肃呢!听说你是舞蹈学院的学生,还是学现代舞的,好棒哦!下次有表演一定要叫我去看哦!对了,差点忘了,这是我们的杂志,是针对年轻人编辑的,请多多指教!”安妮从她的大包包里套出一本杂志递给江徇。火红的封面上是一个黑衣舞者。“我想这期好象很适合你,所以就带来了!” 
“谢谢你,我很喜欢!”江徇小心地收好,微笑着道谢。 
“太好了!那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都可以来找我哦!以后常回家看看吧,你爸爸其实很害羞,他很惦记你的……” 
一顿饭下来,江徇和安妮相处得十分愉快。不过和刚认识的准继母比和亲爹讲的话还多,实在是令人有点啼笑皆非。 
 
 
 
第十五章 
婚礼定在什么时候?临分手的时候,江徇悄悄地问父亲。 
六月,会选在假日大家都有空的时间,到时候我会通知你。江易龄这样说完,连句再见也没有就钻进了他的本田,到是安妮上车前笑眯眯地说了声再见,还说大学生应该有对象了,下次介绍给我认识。 
江徇笑着答应,目送银灰色的轿车远去。也许他是该把自己的“对象”介绍给父亲认识一下,他会吓一跳吧?因为他从来就不了解自己的儿子。 
看看手表,已经是下午两点了,真是的,本来决定今天一大早就去找平凡的,不过现在应该还不算晚吧?先打个电话好了。 
江徇掏出手机,平凡的电话就存在第一个。按下OK键,等待接通的那一刻。 
“喂。”是平凡特有的甜蜜却不会觉得粘腻的声音。 
“是谁?啊,是徇宝宝!”江徇刚想说话,高文英那混蛋的“公鸭嗓”就不失时机地传如他的耳膜,刺激他的大脑,拨动他的“怒”神经。 
“平凡,你——我——”他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开场白。 
“阿徇,你在哪儿?”平凡在电话那端大声问,声音里透出毫不掩饰的兴奋。 
“诶,凯特思餐厅……”江徇的心脏开始砰砰跳,马上就要见到平凡了! 
“凯特思?就是旭芳东街那个?我在昌泰的滚轴冰场,离你不远,我等你,你快来!”平凡一股脑地说。 
“好,好的!我马上就去!”江徇把电话往兜里一揣,钻进路边的出租车,虽然车窗上的标价写着:2元。“昌泰大厦。” 
“好的。”司机麻利地启动汽车开上马路。 
 
“阿徇要来了!小英,我赢了!下次要请我吃糖!我就知道阿徇一定会找我的!他喜欢我!”平凡穿着单排旱冰鞋,漂亮地转了个圈。今天被小英拉出来玩本来是不想老闲待着心烦,顺便和他打听一下阿徇的情况,没想到阿徇马上就要来找他了!真是太好了!他真的好想大叫,然后向老天爷说声谢谢! 
“平凡宝贝,我觉得你好象一只灯泡!”高文英绕着平凡慢慢的划圈。看那张小脸上止不住的笑容,还有那弯成半月形的大眼睛,好可爱,好想抱抱他,恣意地吻他樱桃色的小嘴,不过还不是时候,他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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