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锦世家-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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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菲起身急急的往外走,留下不知所以然的梓慕。他把手里的半个馒头塞进嘴里,打算出去看看发生了什么,走到餐厅门口他迟疑了,这是沂家的家事,他一个外人参与进去不礼貌。
索性站在餐厅的百叶窗前,看着凌菲衣着单薄,外套也没顾得上穿,飞奔向一个男子,紧紧揽住他的腰。男子英俊挺拔,面容清秀,和沂成若有几分神似,大概这就是吴姨口中的“沂少爷”了。
凌菲问道:“哥,你去哪了,你想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不管了吗?”
沂铭爱抚的拍拍凌菲的后背,他的眼里盛满疲惫。这几日,他去了趟江南找周念薇,念薇不肯见他,说自己已经嫁人了。沂铭不信,在念薇家门口等了她一天,直到她和她的丈夫出现。
当他的目光注意到那个男人的瞬间,身心被江南的风雨撕成了碎片,他们看上去很般配,而她,她的腹部微微隆起,她已经怀孕了。
沂铭把头埋在凌菲的肩上,以掩饰快克制不住的哽咽,念薇还是那么美,像从大雪深处走来的精灵。
她走进他的视线,却和别人长相厮守,而他,注定在南柯一梦后,孤独终老。沂铭不怪任何人,他只怪自己。
“哥,你怎么了,你去哪了?”
“我哪也没去,我在花崎饭店住了几天,一个人清静清静。”花崎饭店是凌菲和沂铭去郊外玩时常住的地方,沂铭撒了谎,他从不和别人分享心里的痛苦。
“哥,对不起,我不该让你陪我去江南,你不去江南,就不会认识周念薇,你就不会难受了,都是我的错。”凌菲着急的咳嗽起来。
梓慕听不到他们说什么,但见凌菲咳嗽,他拿起沙发上的披肩走了出去。
“傻丫头,说什么呢,你哥哥从来不缺女人。”沂铭佯装潇洒状,“只是那个辛静影太黏人了,我不喜欢,让我头疼。”
“凌菲,外面太凉了,你的感冒还没好。”梓慕走到他们的身后,顺势帮凌菲把披肩披上。
沂铭看了看这位陌生的来客。
“沂先生,你好,我叫林梓慕。”
林梓慕,沂铭听过这个名字,林祥雨的儿子,在澳洲留学,原来已经回来了。沂铭朝他客套的笑笑,说道:“你们聊,我去休息会。”
贤瑛在沂铭的房间里,亲自给儿子放洗澡水,见沂铭无精打采的样子,想问什么,又说不出口。
沂铭主动开口道:“妈,我明天就去向辛静影道歉,让你和爸爸担心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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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时分,下了几天几夜的雪渐渐停了,风也停了,红霞铺满了整个天空,沂家的佣人们拿着铁锹和扫帚出来,打扫院子和门口马路上的积雪。贤瑛喊来了化妆师沈瑜,给她盘了头发化了妆,沂铭回来了,她的心定了,晚上朱太太邀她打牌,她兴致很浓。
凌菲在书房里修剪林梓慕送的腊梅花,一粒粒翠红的花瓣,串在细长的枝头上,仿似儿时梦里的仙女棒。林梓慕是一个带着魔力的人,他的到来改变了凌菲的生活,贤瑛待她和善起来,佣人们也巴结她,最大的变化是这个二十多年都没见过鲜花的家里,给林梓慕独辟了绿色通道。
他的年轻活力在默默感染凌菲,此刻她的脸上堆着笑容。凌菲想到梓慕说,他的母亲欢迎她去家里玩,心里暖意纵横。他仿佛看穿了凌菲的担忧和恐惧,用一颗透澈如雪的心,将对她的爱慕告知天下,他的爱近在咫尺,浓烈而勇敢。
家里只剩下沂铭和凌菲两个人,沂铭躲在房间里懒得动,痛苦,往往夹杂着放下牵挂的轻松。他向凌菲提议晚上去吃西餐,凌菲没有反对。
司机小七开的车,带着他们驶向城里的高档消费区。凌菲的生活和其她名媛没有两样,在装修华丽、食材考究的饭店吃饭,吃好饭后逛街购物,去酒吧喝些酒,或者去舞厅跳跳舞,一天就过去了。她们穿着不分季节的衣服,几乎不在市井出现,悲伤绝望时,大把的挥霍金钱来发泄。
同样的物质环境下,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心境。钢琴声听多了,凌菲想念起江南老街上的古琴,训练有素的侍从不及老字号里扯着大嗓门吆喝的跑堂,一个人若思念太深,看到什么都会睹物思人。
放下,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
彼此心里都有难以消化的苦,开胃菜吃了几口,凌菲便没了食欲,沂铭勉强吃了一点牛排,没等甜点上来,两人又回到车上。沂铭说他想去喝点酒,凌菲思路转的快,赶紧把夜色酒吧的钥匙给他,这是秋明给她的,上面有秋明在酒吧里的卧室钥匙。凌菲叮嘱哥哥,喝多了就住酒吧里,她明早去接他,她真不想再见到沂铭又莫名消失几天。
送沂铭到酒吧后,小七问凌菲要去哪里,凌菲想不到什么地方可以去。她也想喝一杯,但沂铭抢了个先,两个人都喝醉了,谁来照顾谁呢,还是直接回家吧。
望着窗外的行人,成双成对,今天是休息日啊。凌菲感到一丝孤独,摸到脖子上的玉坠,默念道,秋明,你要过的比我幸福。
吴姨照例在大门口等着凌菲,太太老爷都不在家,小姐一个人是要害怕的。听到汽车声,她打开门往外探望,从车上下来的却是林梓慕。
“林先生,你来了?”吴姨见不是凌菲,失望的问道,这么晚了,小七还不把小姐送回家。
梓慕递给吴姨一个大购物袋,里面放着女士棉袄和棉裤,说道:“吴姨,麻烦你把这个交给凌菲,我给她买的。”
吴姨笑笑,说:“林先生,小姐她不缺衣服,何况。。。。。。”吴姨其实想说何况是臃肿的棉衣,她一个车接车送的大小姐,不需要穿这么笨重的衣服。
“她会用的上的”,梓慕神秘的说道,又不放心的交代一遍,“麻烦你务必交给她。”他抬头见凌菲的房间漆黑一片,问道:“凌菲还没回来吗?”
“是的,和少爷去吃饭了,大概快回来了,你要不进来坐着等会?”
“不了,这么晚了就不打扰了。”梓慕打开车门,准备离开。
“林少爷”,吴姨喊住梓慕,吞吞吐吐的说道:“你对小姐是真心的吗,我知道我是沂家的佣人,不配问这样的问题,但是是我一手把小姐带大的,她就像我的亲生闺女一样。我求求你,你不要再像那个周先生,把小姐深深的伤害。她一个姑娘家天天在外面喝酒,我心疼的如被刀绞。”
说到动情处,吴姨的泪水噙满眼眶。
“那位周先生把凌菲怎么了?”梓慕惊住了,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勇往无前的第三者,难道他们已经分手了。
“小姐去江南的时候,喜欢上了那位周先生,他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回来后,周先生经常给小姐写信,我原以为他是真心实意的对小姐。可是,半年都快过去了,他没来看过小姐一眼,害的小姐痴痴的等。”吴姨擦了擦眼泪,说:“我现在算是看清楚了,如果一个男人只会说甜言蜜语,他哪有什么真心。”
梓慕走上前安慰吴姨,“我会对凌菲好的,我不会只对她说甜言蜜语,我会永远陪着她。”
“谢谢你,林少爷,小姐的出身不好,但你要相信她是个好姑娘。”
“我相信。”梓慕沉思着,沂成若和吴姨的托付让他无法理解,他们那么在意凌菲,可为何他听闻凌菲在沂家吃了很多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梓慕想不通。
他走后不一会,凌菲回来了,吴姨告诉她林少爷来过,还给她买了棉衣。凌菲淡淡的说知道了,走进书房,让吴姨把画架支好,她想画会画。已经画了无数张沪森,提起笔,又习惯性的落下他的轮廓。她果断的撕掉画纸,重新换上一张,开始画摆在书桌上的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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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有意流水情(2)
几日后的下午,梓慕打电话来说,朋友邀请他去参加一个聚会,他想让凌菲一起去。凌菲正在涂黑色的蔻丹,白嫩又纤长的手指配上黑色的指甲,着实有种桀骜不驯感。她把话筒夹在肩膀处,幽幽的说:“人家又没有邀请我,我去了像什么。”
梓慕在电话里笑笑,“我邀请你了呀,我邀请你和他邀请你是一样的。”
凌菲道:“怎么会一样,人家是主人,你不过是客人,哪有客人邀请客人的道理。”
梓慕继续笑着,“人家说了,我可以带一位女士,我只想到了你。”
凌菲抿嘴笑,“我又不是你女朋友。”
“以后会是的,我先挂电话了,马上来接你。”
话筒里传来令凌菲心慌的“嘟嘟”声,她在屋子里转起圈,又跑到卫生间照了照镜子,刘海生出了油,脸颊上因上火而长出了一颗青春痘,还有手指甲,该死,怎么能涂上黑色呢。
她乱了阵脚,急急忙忙洗了头发,敷了脸,把柜子里的衣服摆在床上挑剔的选着,最后定下一件中领盘扣棉长衫,长衫是纯净的鱼肚白料子,只在领口处,宽大的袖口处绣上了一圈不知名的水绿色小花,下面配着丁香色窄脚裤,刚刚戴上珍珠耳坠子,在脸上扑了点粉,院里便响起汽车驰过的声音。
凌菲挑开窗帘一看,是梓慕来了,但凡傲娇点的姑娘这时总会让男士多等些时辰的,但凌菲没有和男士约会的经验,她套上高帮皮鞋,披散着半干的头发就出来见他。
梓慕的装扮倒仍是随意,上衣和裤子虽说都用的西装料子,但做出的成衣并不规规矩矩,像是随心裁剪出的一样。梓慕的目光跟随着凌菲的脚步,凌菲不好意思的微微低头,说道:“我这么穿会不会丢了你的脸。”
梓慕回应道:“你愿意跟我一同去,已经是给我长脸了。”
两人不再说话,默默走着,待上了车,凌菲不知把脚放在哪里好,并排放了会,小腿肚发麻,一前一后放着又甚觉不雅。等把脚的位置摆顺了,她又担心起脸上的青春痘是不是太瞩目,梓慕大概看出了她的不安,说:“他们都和我一样,是在国外呆过的留学生,说话往往不知天高地厚,你不用在意他们的举动,按你喜欢的方式做就好。”
凌菲道:“你说他们不知天高地厚,那你呢?”
梓慕笑笑,“我自然也是这样的,不然哪有勇气来追求你。”
凌菲道:“你的意思是,我和寻常的姑娘不同。”
梓慕只笑,“那是当然了,你懂我的心思的。”
凌菲撅起嘴,“我可不懂。”
梓慕笑出好看的模样,他笑是因为高兴,当一个女人突然对你变得敏感而生涩的时候,那是她开始在意你的标志。
目的地是一幢红顶白墙的小洋楼,门卫是两个棕发绿眼睛的外国人,听不太懂中文,梓慕和他们嘟囔了几句英语,他们才放车子进去。
凌菲觉得奇怪,“为什么要用外国人,像我这样不会说外文的人,不是断定被拒之千里了。”
梓慕道:“留学生的品味你理解不了的。”
凌菲揣摩着这句话的含义,等走进了聚会的厅堂,她才真正揣摩清楚。屋里拉着厚重的窗帘,屋顶上绕着彩色的玻璃灯,每个灯如鸡蛋大小,五颜六色的闪烁着。一张大圆桌的中心摆放着十几根白蜡烛,在高低不平的烛台上流下烛泪,有人在烛光下念诗,有人搂着头在怯怯私语,也有人圈成一个圆,跳整齐划一的舞蹈,他们跳的舞凌菲在舞厅见过,说是从英国传来的,但中国的淑女不喜欢,张牙舞爪的伸展哪有伏在男人肩头轻姿摇曳的动人。
见梓慕带了一个女人进来,一个穿背带裤的小伙子拍了拍手,明亮的白炽灯打开了,一群人围上来盯着凌菲打量,看的她脸蛋发红。梓慕顿时明白了聚会的意义所在,他们大抵是看了报纸上的报道,想亲眼目睹女主人公的芳容。
一位穿着黑色蕾丝掐花上衣的姑娘,半截胸部镂空在外面,指着凌菲道:“原来mr林是有中国情结的,怪不得和miss王分了手。”
另一位类似风格的姑娘不客气的道:“我看还是miss王和mr林更合适,mr林一向是喜欢洋范的姑娘的。miss王,你说是不是?”
凌菲这才抬头看那位被称作miss王的姑娘,齐耳的短发贴在瓜子小脸上,红的唇蓝色的眼皮,大红色连衣皮短裙配着黑色皮手套,miss王无视凌菲的存在,朝梓慕妩媚的挥挥手,“你来。”
梓慕揽上凌菲的腰,道:“她是我的女朋友,有话当着大家的面说吧。”
miss王丝毫不害羞,“女朋友可以经常换的,我也可以重新做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