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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独一无二-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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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他为什么喜欢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是个孤儿,想藉此动作来满足地渴望亲情的空虚灵魂。 

很久以前,他习惯满心憎恨遗弃他的亲人,但受了心非的帮助后,他的人生观渐渐有所改变。若是达一个陌生人都能对自己好,他其实也不该再责怪亲生父母,说不定他们也是有苦衷才不得不丢弃他。 

或许刚刚穿越马路穿著时髦的都会女子是他姊姊,又或是那个开着出租车的中年男人是个父亲,也或许…… 

收回永远不可能成真的心绪,上官从编织的想象里回过神,回到这个现实到不堪的世界里。 

认识心非后,他很快便振作精神,找了家供食宿的工厂,白天工作,晚上挑灯苦读。老板见他有上进心,主动减轻他的工作量,又把儿子考大学时的参考书统统送给他。为了回报老板的关怀,他更是努力不懈,不敢怠惰,因为他晓得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等同于失败。 

最后三个月,老板更干脆要他别工作了,专心读书就好,俨然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呵护。直到此时,他才认真体会到亲情的无价,要是他有千万财产,也不惜拿来换得一场亲情。 

后来,他果然不负众望考上第一志愿。知道老板的独生子出国留学,他刻意选离工厂比较近的大学,为的是能就近照顾老板。大学四年,他白天上课,下了课又回工厂打工来偿还老板的恩情;老板说不要的,他依然坚持。 

大四快毕业时,老板的儿子从美国回来,在南部买了一栋房子,准备接他去养老。 

「阿啊,我就快要离开台北了,如果你不嫌弃,这间房子就给你吧。」他果然没看错人,上官的确是个有上进心的孩子。 

「李伯伯,就当是你卖给我好不好?我会每月汇钱给你。」上官另有作法。 

了解上官的性格,李老板也不坚持,因为他若坚持,这孩子肯定不要了。 

「好吧,你怎么说就怎么做。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呢?」上官算是他另一个儿子,他自然关心他的前途。 

「我想考研究所,继续念书,顺便找人。」 

「找人?」 

「嗯,找一个人。」 

「亲人?」 

上官点头。「嗯,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他对我来说跟您一样重要。李伯伯,你对我的恩情,我永远不会忘记。有空,我一定会去看你。」语毕,他的眼角不自觉泛出泪光。 

李老板拍着上官的肩,笑道:「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对上官来说,李老板虽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在他心中,早已取代了父亲的地位。 

离开李老板之后,他开始计画下一步,为了能缩短找人的时间,他决定运用他天生的资本──容貌和身材。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陈志华,总而进入模特儿世界。 

但,等着他的仍是无边无际的人海,对于心非的消息,始终没有音讯。 

「早!」 

熟悉的声音惊动了他的听觉神经,他收绪转头,来人是他的同学──蒋芬睛。 

「早,妳今天早上也有课?」依着礼貌,他问道。 

蒋芬睛放下早点,落座上官身旁。 

她今天没课,但自从上学期发现上官会往这里吃早餐后,她每天风雨无阻地来报到,只为多争取一点时间与他相处。 

她暗恋他整整一年了,暗示了无数次,她不知上官懂不懂,不过她的心的确累了,但又舍不得放弃。 

于是,她总跟在他后面。明知傻,也无法阻止自己的心靠向他。 

好朋友都劝她不要这么傻,她也是笑笑地继续一意孤行,谁让她爱上了嘛! 

「没课。」 

「那为什么起得那么早?」上官随口一问。 

为了见你一面! 

她腼腆一笑。「早起收集资料,准备论文啊。」 

是了,为了能在两年之内毕业,有些学生早早就准备起硕士论文了,上官亦然,而且还快写到结尾了。 

在旁人眼中,他永远是那么光鲜亮丽、自信幽默,但只有在一人独处时,他才会表现出他最自然的一面。 

孤儿出身的他,自小生长在基督教的孤儿院里,很早便离开孤儿院独立生活,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人。 

他的外表是假象,内心世界也唯有他一人明白,特殊的背景养成他矛盾的性格,喜孤独又厌孤独,爱奢华又恨奢华,双重的矛盾,他却如鱼得水,悠游地游走于极端的两个世界。 

他,上官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 

研一初,就发现蒋芬晴喜欢自己,懒得拒绝、也不想说破的他,希望与她只是同学的关系就好,不想再深入。 

对于情爱这回事,他还不想太早沾上。一个人过活,何尝不好? 

他虽然对自己的人生暂时没有计画,但他非常明白即使是还未成型的计画,里面也不会有蒋芬睛;他对蒋芬晴,仅止于同学的浅淡情谊。 

因为他心中已摆着一个人了,永远没空考虑其它人的进驻。 

两人简单对话完毕,上官便陷入他的神游里。此刻的他,正好处于爱孤独、恨奢华的状态下,所以不太爱搭埋人。 

这是他个人的世界,不容许有人侵入。 

蒋芬睛算是来错时间。 

他静,她跟着静。 

十几分钟过去后,他再开口的第一句话是── 

「早上有课,我该走了。妳慢慢吃,改天见。」 

上官消失得仓卒,头也不回,薇蒋芬睛呆愣在座位上。 

在她的印象里,上官一直都是自信的,举手投足间净是丰采,像个恒星的发光体,令人不中自主地就想靠近他,即使被灼伤了也不会退缩。 

有句中国成语,便是形容这情况的──飞蛾扑火, 

就她所认识的人当中, 
班上、社团里就有不少喜欢上官的女同学,其它不认识的,她虽不清楚,但从她们爱慕的眼神里,也能探出端倪。 

喜欢上官的人可比天上繁星,但无论星星多么美、多么亮眼,他却是连一眼也不看。是什么原因,没人明白, 

喜欢他的人也从来不曾向他表白过,什么原因,更没人探究,大家总是默默地在他背后喜欢着。 

到底谁能踏入上官的心呢? 

她好想知道。 

★☆★☆★☆ 

清早,背着摄影器材的男人,将一袋行李放下后,腾出空闲的右手按下门铃。 

等了一会儿后,一个年轻男人的咆哮声由远而近随着脚步声传来。 

「搞什么啊!大清早的,谁那么无聊来按门铃,不知道今天星期天啊?」咆哮一停,门也开了。 

站在门口的男人,摘下墨镜,笑得腼腆。「真不好意思,我出门忘了带钥匙。」 

按门铃的不是别人,正是裴家去了欧洲将近一年的老大──裴心非,而那个前来开门的是裴家老二裴云昊。 

「大──哥!」揉了揉眼,看清看似陌生却又熟悉的面孔后,裴云昊兴奋地喊了声。 

「不介意帮你大哥开个门吧?瞧你那副德行,是八百年没见过我了是不是?」许久未见到弟弟,裴心非调侃道。 

「你终于舍得回来啦?」一改先前的口吻,裴云昊皱着眉,斥道。 

「你的高倍望远镜在那袋行李中,要不要拿随你。」裴心非丢下这句话,便跨越门槛走入。 

裴云昊嘀咕了几声仍是把行李搬进去,谁教他盼了许久的东西在大哥的行李内,他怎能不提呢? 

裴心非连头也没回便笑了起来,一年不见,他还是挺能掌握弟弟的喜好。 

「妈呢?」 

「去运动了。」 

行李二度落地,裴云昊就忙着翻地想了许久的望远镜,待拿到手后,他喜孜孜地笑了起。不愧是他哥,果然有办法弄到台湾进不了口的东西。 

「这么劝劳。」 

裴心非记得自己出国前,母亲还为了早上爬不起床而多买了三个闹钟,没想到持续至今,看来他这次离家是有点长了。 

「可不是,对面王伯母说妈妈自从运动之后就愈来愈年轻了,害得妈妈每天风雨无阻地跑去运动,刚开始虽然还真有点不习惯清晨五点有六个闹钟伺候,但现在已经用不到半个了。」裴云昊边拆开望远镜边说。 

裴心非微微一款。「我离家太久了。」弟弟说着母亲的事情,他却一点参与感也没,真是一个不孝子! 

「你终于知道啦?记得别再这样就好。」裴云昊瞪他一眼。 

让弟弟数落,裴心非苦笑。「工作嘛!对了,不是开学了,你不用上课?」他的工作有得有失、有好有坏,他也莫可奈何,只得趁着待在家里之际好好补偿一番。 

裴云昊下巴一抬,说:「你以为教授有那么勤劳吗?」 

墙上的钟指着五点三十分,裴心非看了一笑。「要不要继续补眠?」 

「算了。看在你送我礼物的分上,想吃什么早点?」一顿早餐换一个高倍望远镜,他赚翻了。 

「还是一样,巷口的那家──」 

「水煎包是吧?」 

「真是知我莫若弟啊!」巷口的那家水煎包,他可想了快要一年! 

「少谄媚,记得待会儿帮我签名就好。你去年走得快,我还有几个朋友想要你的签名呢!」 

老哥的签名有多好用,他太清楚了,举凡教授想当他,只要找到教授的女儿偷偷塞给她一本天使签过名的札记,就能高枕无忧,躺着等成绩过关;再来经常麻烦助教的他,也是一本札记搞定到毕业,所以说了,大哥的签名,珍贵得很呢!能多要几本是几本。 

「记得别说啊!」 

裴心非是个专业摄影师,不定期会出摄影札记,用的是匿名,为的就是不想曝光,因为他相当重视个人隐私。 

「放心,我会那么笨吗?」裴云昊一副「你小看我了」的模样。 

喜欢他大哥作品的多半是女生,思及台湾女生能够为了自己心仪的偶像而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他就不寒而栗:万一他大哥出名了,他这个小弟也会很忙碌的,他才没那么傻! 

但若是哪天他真不想活了,倒是可以考虑把大哥给出卖了。 

★☆★☆★☆ 

上官趁着午休回到住处,在门口,他看见裴云昊。 

「云昊,你怎么来了也不先通知一声?」 

蹲在地上的裴云昊立刻站起身。「我刚刚打了手机给你,你的手机没开是不是?」 

上官突然想起来,回道:「我手机没电了,先进来。怎么想到来看我?」他和裴云昊是大学同学,研究所分道扬镳,但因为他们共通的话题很多,所以联络至今,裴云昊算得上是个少数的好朋友之一。 

「还不是为了你要的签名书。」裴云臭由背包拿出昨天让大哥补签的札记。大哥签到手酸,他又捧茶、又端甜食的,才说服大哥签下第三十一本。 

听见裴云昊的话,上官露出欣喜的神色:「是《天使札记五》吗?」 

「对啦!」交出天使的札记,裴云昊径自为自己倒了杯水。只要一牵扯上天使,上官眼底会再也容不下任何事物,包括他这个千辛万苦弄到真迹的大恩人。 

喝了口水,又续道:「不好意思,让你一等就是快一年,因为天使又去外地取材了,所以我朋友说人很难找。」 

他有好几个朋友都很欣赏大哥的摄影作品,他原本是很想把大哥介绍给他们认识的,但在大哥再三嘱咐不想曝光的前提下,唯有作罢。于是,对外他一律宣称是认识天使的朋友,一来省麻烦;二来也可顺便为大哥探探读者的满意度,如此绝佳的工作,何乐不为? 

而在他这些朋友当中,其中又以上官最为入迷。 

大哥化名天使,展过不少作品,也出了五本以「天使」为名的札记,无论是展览或是札记,上官从不错过,且还会付诸行动,只要在天使的作品中会出现过的台湾地名,他定会趁着假期前往一探。 

裴云昊敢肯定这样绝对又死忠的「影」迷,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有上官这么一个了,他不好好保护,难道让他自生自灭吗? 


所以上官想要大哥的签名,裴云昊总会替他弄到手。 

其实裴云昊也明白上官其实很想认识天使,虽然口头上从没提起,但由他的眼神,他看得很清楚,但是……他也无能为力啊!谁教大哥不放行,是故,他仅能默默地暗中帮助他。 

「听说天使又快要出第六本的札记了,要不要……」裴云昊说到一半,自动自发地停下,因为上官根本没理他,完全沉浸在《天使札记五》的照片景色里。 

!裴云昊自动自发他跑到电视机前转电视,反正上官这一发呆肯定又是一个小时了,他看看篮球转播也好。 

上官一页一页慢慢地欣赏第五本札记。 

其实,《天使札记五》他看过不下数十次。 

只要是天使出的摄影札记,他都会买上三本,一本签名、一本自己欣赏,最后一本是供朋友翻阅。对于天使,他的占有欲就是很高,因为他发现天使的照片是继心非后能令他感动的东西。 

从五年前,第一次走入天使的摄影展中,他的一张「心非」,竟让他情绪激动不已。 

不可否认的,照片的摄影技巧绝佳、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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