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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1节

隋末阴雄-第9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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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征的神色平静如常,淡淡地说道:“比起那个勿吉女人,我更吃惊于李世民的武艺和镇定,他能看穿那个夫容姐姐的射箭,也能作出反应,是不是按你们江湖的说法,这武艺是要在夫容姐姐之上?”

    单雄信点了点头:“没错,他来得及拔刀就可以击落来箭,至少是可以侧身闪过,武艺应该是在那夫容姐姐之上,也显然是这一群人里最高的一个。”

    魏征轻轻地叹了口气,一股白气出口就凝成了一个个的小冰珠,他的眼神变得深邃,轻轻地说道:“我原来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主公一定要除了李世民这孩子,不过现在看来,此人有勇有谋,更有一股超乎年龄的可怕镇定,望之即有人君之相啊。还是主公高啊,未见其人,也知道他的本事。”

    单雄信睁大了眼睛:“什么?人君?魏先生,你太抬举姓李的吧,他就是再能,也不过一个半大小屁孩儿,又能厉害到哪里去?人君只有我家主公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哪轮得到李世民呢?”

    魏征勾了勾嘴角,转头看着单雄信,缓缓说道:“雄信,我这次来一是助你一臂之力,二是为主公传句话。本次猎杀的第一目标,改为李世民,封伦的死活不论,不管付出多少代价,也不能让李世民生入关内,明白了吗?”

    单雄信张大了嘴,愕然无语。(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五章 篝火晚会

    勿吉粟末部的老家,座落在白头山下,黑水河边,一座茂密的森林里,这里河流密布,资源丰富,除了没有大草原上茂盛的草地外,实在是一处人间仙境,而粟末部的上万男女老少,在这森林里方圆二十里内,星罗棋布地散布着。

    与草原上的部落一家就是一个帐落不同,勿吉人的生存方式是穴居,一家就是一个地洞,远远看去,除了看到这片林子里人影绰绰外,是看不到有任何的房屋或者帐蓬的,但走近一看,却可以发现在一片片的雪地中,都有一个个直径数米乃至十数米的洞口,里面则是深不见底的台阶,台阶内部可以看到隐约的火光,预示着里面有人居住。

    天色已经很晚,整片森林里,到处都是一堆堆的篝火,而裸着双臂,穿着兽皮夹袄的勿吉人,与几十名隋朝来客们纷纷随着原始的吹奏与打击乐器的节拍,手拉手地围成了一圈,绕着那火堆翩翩起舞,欢声笑语不断,这种时候,一切语言的障碍已经不成问题,大锅里煮着的大块兽肉,香飘四溢,而那种喝起来味道酸酸的,怪怪的,有点类似放久了的酸奶酒的特制果酒,也让这些隋朝来客们食指大动,一个个喝得满脸通红,兴奋不已。

    封伦与李世民二人坐在这林地中央,最大的一个火堆旁,紧紧地挨着突地稽,并立而坐,那是最尊贵的客位,一边的场地中央,火堆附近。两个剽悍矫健。壮如山岳的勿吉汉子。只穿着两条兽皮做的短围子,遮住了腰部以下的那块隐秘区域,身上涂抹着厚厚的猪油,正在众人的叫好声中,扭打成一团,为远道来客表演着摔角的技艺呢。

    封伦看着这两个大汗互相顶着头,抵着胳膊,在那里扭来扭去。无甚美感可言,但周围的一众人等,就连李世民在内,都看得是目不转睛,叫好声连连,他虽然也知道这摔角的技艺,是来源于这些勿吉人平日里在山中跟狗熊,野猪之类的猛兽近身肉搏,将之生擒时的实战技巧,虽不中看。但极为实用。

    可是不习武艺的封伦,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领略这种美感。反倒是坐在一边的夫容姐姐,这会儿已经洗去了满脸的油彩,那张五官还算标志,虽然粗眉大眼,但也别有一番野性风味的脸,却也吸引了封伦不少的兴致,以至于让他在喝酒的时候,时不时地偷瞟她两眼,尤其是那一双天足,这会儿已经脱下了那毛皮靴子,一双肥厚的天足,随着她翘着的二郎腿,轻轻地晃悠着,别有一番野性的风味。

    中原人在这个年代,仍然是以低矮的坐具为主,平民百姓往往是席地蹲坐,而达官贵人们虽然已经开始以类似后世的板凳,马扎这样的胡床作为主要的坐具,但仍然是低腿坐具,因为自春秋以来,始终要保持坐姿端正,正规的坐法是跪坐于地,屁股垫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保持上身不动,如此坐法很累人,却是那士大夫的标准坐姿。

    可是这些勿吉人却是化外野人,根本不讲究这些,他们把那些一两人全抱的大树砍倒,锯成一截截的坐墩,高约一尺,整个人都坐在上面,这样可以把脚也翘着,男人们那些又黑又脏,长着黑毛,似乎熊掌的脚还不停地搓着脚丫子,时不时地露出脚指头缝里的那些黄黑色的老泥,让封伦一眼看去,恶心地几乎要吐。

    可是当封伦的目光转落到夫容姐姐的这双大脚上,却是舒服了许多,除了脚掌上的皮层略厚外,这双美丽的大脚倒也堪称亮眼,随着颇具线条的小腿肚子的微微摆动,脚踝上系着的一对铃铛轻轻作响,撩人心神。

    突地稽轻轻地咳了两声,封伦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无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突酋长,想不到这山林之中,竟然也有如此的世外桃源,魏某原以为白山黑水,冰天雪地,环境险恶,可没想到此处竟然也有如此的风情,真是大开眼界啊。”

    突地稽微微一笑:“这里确实是我们祖辈生活的地方,若非迫不得已,我们部落也舍不得离开此处呢。”

    封伦奇道:“怎么了?本使看你们过得不错啊,为何非要离开呢?”

    突地稽长叹一声,摇了摇头:“封大使啊,你远道而来,也看到我们部落的情况了,咱也不瞒你,在至尊面前,我是说了半个谎,说咱们久慕****上国的礼仪,想要举族内附,可实际上,却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呆不下去啦。若是还能凑和着过,谁愿意抛弃祖辈所生活的地方,迁居外地,寄人篱下呢?”

    封伦的嘴角勾了勾:“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本使来这里也有两天了,酋长你也带我看过你们部落的环境,感觉挺好的呀,不至于呆不下去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这粟末部,是勿吉部落里最靠南的一个,东南靠着高句丽,南边靠着契丹羽陵部,而西边的草原,是我们放马的地方,与突厥莫何部接壤,北边则是勿吉各部。”

    “本来我们一直从属于高句丽,有高句丽的支持,别的部落还不敢拿我们怎么样,可上次我们举部落出动援助高句丽,却被高句丽克扣军饷,甚至暗中指使契丹的日连部突袭我们,我们部落的精壮男儿本有五千多人,给这一战突袭,就死了三千多人,要知道对于我们这些部落来说,强壮的男子才是免于被外人欺负的根本,现在我们部落加上壮年女人也不过三四千人可以拉弓射箭,又得罪了高句丽,想在这里立足,是难上加难了。”

    封伦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难怪我这几天看来,好像你们部落的规模比起羽陵部要小了许多,草原之上,密林之中都是丛林法则,就是强者生存,弱小的部落只有被吞并,也难为你们啦。不过你们为何不向北转迁呢?同为勿吉兄弟,应该不至于自相残杀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同宗兄弟!”(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六章 同宗相残

    封伦的眉头皱了皱,奇道:“这又是怎么回事?你们勿吉人,不是部落间都要通婚,联姻的吗?而且你们以渔猎为主,只要占了一片林子,都能过得不错,不用象草原部落那样成天为了草场和水源而争斗吧。”

    突地稽叹了口气:“封大使,你有所不知啊,我们的这个粟末部,本来靠着有万余人口,五千多战士,在勿吉各部里,实力也不算弱,但我们北方的黑水部,这几年来却渐渐地成为了勿吉各部中实力最强的一家,现在已经有五万多人,两万多战士了。上次与大隋的作战,他们没有参加,所以实力没有任何地损耗,而其他各部往往得不偿失,回来之后,就要受黑水部的欺压了。”

    封伦睁大了眼睛,奇道:“怎么,连这白山黑水之间,都有这种弱肉强食的存在?”

    李世民平静地说道:“封大使,你有所不知,渔猎为主的部落,一样要受资源的限制,尤其是鱼,往往在一个地方呆了十年以后,河里的鱼就很难打到了,而山野中的野兽,也会随着部落人口的增多,消耗的加大而变得急剧减少,所以勿吉诸部,也需要逐水草而居,只不过是十几年一迁,不象草原游牧部落那样,一年四迁那么频繁罢了。”

    封伦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可是这白山黑水之地,方圆几千里,就算是你们现在的这几十个勿吉部落,也不用担心无处可迁吧。”

    突地稽摇了摇头:“别的地方还好说,可我们的这个粟末部。情况非常地特殊。我们是勿吉地区最南边的部落。紧靠着突厥,契丹和高句丽,可以和他们进行交易,用大山里特产的貂皮,人参去换取他们所出产的马匹,铁器和粮食。所以黑水部早就看中我们这个地方了,一直就等着我们迁移,然后他们好来占据呢。”

    封伦点了点头:“这也是人之常情。你们这里并不出产铁器和粮食,而这些东西只能通过贸易来换,不过黑水部不是跟你们以前有联姻吗?这种事情就不能好好商量?非要刀兵相见?”

    突地稽咬了咬牙:“因为黑水部的野心太大,他们的酋长乞乞仁利,要的不仅是地,还有人,周围的小部落,已经有七八个给他们吞并了,就在我们从高句丽回来的第七天,乞乞仁利就派了使者来我们粟末部。想为他的儿子乞乞发可,向我们家的夫容姐姐求婚呢。”

    封伦睁大了眼睛:“这不是联姻吗?好事啊。你们粟末部的实力正好受了损失,现在和黑水部联姻,不是正好可以自保吗?”

    突地稽怒道:“不,封大使,你是不了解黑水部的手段,他们是惯用这一招了,先向周围的弱小部落求婚,十几年前乞乞仁利自己是酋长儿子的时候,就娶了拂涅部的女儿,按我们勿吉的风俗,是要在女方部落住上三年的,结果乞乞仁利带了五百勇士当了你们汉人说的上门女婿,却利用了拂涅部对他的信任,在一次拂涅部的追猎大会上,可耻地暗杀了老酋长,从而把拂涅部据为已有,将之吞并,从此黑水部一下子实力大增,成为勿吉各部中最强的。”

    封伦点了点头:“这种夺权的手法倒是老练,快赶上我们中原的水平了。想不到勿吉地区,也有这样的阴谋家啊。”

    突地稽叹了口气:“五年以后,乞乞仁利成了黑水部的大酋长,他再次向北边的伯咄部求婚,伯咄部弱小,不敢违反乞乞仁利的意思,但有了拂涅部的前车之鉴,所以对乞乞仁利上门娶亲的儿子严加防范,还坚持此子只能单身前来,不得带一个护卫。”

    “结果乞乞仁利就派了一个最弱小多病的儿子去了伯咄部,没过一年,这个儿子就去世了,乞乞仁利说是伯咄部有意迫害,虐待,害死了他的儿子,因此出兵攻击伯咄部,打得伯咄部几乎灭亡,仅剩不到千人向北方逃蹿,现在还不知下落呢,而乞乞仁利也堂而皇之地占了伯咄部故地。”

    封伦的脸色变得越发地严肃:“用这种联姻的手段制造各种借口,来攻击周围的各部落,这手法玩得挺溜啊,可是你们周围的部落,就没想办法联合起来,不被他们黑水部所欺负吗?”

    突地稽咬了咬牙:“各部之间的来往,都要经过黑水部的地盘,就象我们部落,若是想去远方的安车骨,号室等姻亲部落,都要穿越黑水部才行,若是走漏了风声,岂不是给那乞乞仁利开战的口实吗?而且乞乞仁利的为人很精明,只会趁着周边部落或是碰到灾荒,或是内部纷争的时候下手,若是这些部落内部团结,而且兵力强大,足以自保的话,乞乞仁利就会潜伏不动,也正是因此,我们跟他们黑水部,也勉强维持了近十年的和平。”

    封伦有些听明白了:“只是现在的黑水部,看你们在这次的大战中损失惨重,而其他的几个部落,也和你们大体相当,无法对抗黑水部,更不用说为了你们粟末部而出头了,所以他就派人来求亲,想要故伎重演,既占你们这块地,也要吞并你们的粟末部,对吗?”

    突地稽点了点头:“正是如此,封大使,你说换了你是我,应该怎么做?”

    封伦哈哈一笑:“突酋长,你们与那黑水部对战,当真没有取胜的把握吗?我看贵部虽然受了损失,但部落上下还是很团结,也有数百骑兵,并不见得打不过那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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