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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节

隋末阴雄-第503节

小说: 隋末阴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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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经过襄阳时,王仁则终于忍受不住,亲手做了些小菜,众人吃过后,无不交口称赞他的手艺,王世充在家也算是吃过各种生猛海鲜,人间美味,却仍然被王仁则的手艺所折服,没想到自己的这个侄子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居然还有一手做饭的绝活。

    从那天开始。每次众人路过村镇投宿时,都会由王仁则亲自下厨。做几样小菜,以满足大家的口腹之欲。

    现在大家来到了那郢州城外的破庙之中,只等着与魏征约定的联络时间到来。

    王世充仍然是一身黑色的劲装,这一路上他有三件一模一样的衣服,都是两到三天换洗一次,那块包头的黑布在这一路之上为他遮挡沙尘,早已经变得脏兮兮的,连带着他的头这几天也开始发痒。

    王仁则每天晚上都会在打尖的客店里烧热水洗澡,更换贴身衣服,加之其平时很爱干净,所以十几天下来,那身白色的外衣倒是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

    王世充看了一眼守在庙门外,正在焦急地来回踱步的张金称,笑了笑,道:“金称,稍安勿躁,应该很快就有消息了。”

    张金称恋恋不舍地向庙外的小路上看了最后一眼,叹了口气,回到了庙里,道:“主公,这里太过偏僻,很少有人来,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一个多时辰了,是不是约定的地方有错?”

    刘黑闼微微一笑,说道:“金称,可能你还不太了解我们这些探子,时间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无论出了天大的事,都不会在约定见面的时间上爽约。魏先生和我们既然约定的是今天的未时见面,那就等到未时吧。如果未时不来,才可能是真正地出了事情。”

    王世充看了一眼坐在破庙一角,拿着根稻草在手里把弄的王仁则,只见他似乎对二人的说话充耳不闻,一边紧紧地咬着嘴唇,一边大眼睛不停地流转,眼中光波闪烁,明显是在思考着什么。看得出他对一会儿和魏征的见面也是非常地期待,现在就开始做起过种准备了。

    单雄信自从进了庙以来,一直是眉头深锁,他听到了王刘二人的对话后,目光投向了王世充,道:“主公,一会儿可能我们也要做好魏先生不能来的准备,这里确实过于荒凉,万一出事,也需要及时撤离。”

    王世充看了一眼庙内的众人,除了王仁则仍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外,所有人都看向了自己,他定了定神,道:“如果真的有事,金称就先行奔回郢州城,你身上有我上任的官凭诏书,这个是证明我身份的直接证据,不能丢。”

    王世充接下来看向了安迦陀,道:“安先生是文人,打斗非你所长,如果真有事,就马上跟着金称向州郡赶,路上不要回头。”

    王世充接下来看向了王仁则,仍然在那里一副走神的样子,他叹了口气,转向了刘黑闼,道:“黑闼,如果真出了事,你就保着仁则,一路向反方向跑,到今天早晨我们出发的那家福顺客栈再停下,如果真的有人想搞鬼,也是对付我王世充,你们没必要牵涉进来。”

    王仁则听到这话时,突然回过了神,道:“叔父,我们早就说好了,有什么事都要一起面对,怎么一旦碰到危险情况了就又想着赶我走?”

    他一下子站起了身,愤愤地道:“现在这里所有人里,我应该是武功第二高的,在这里也能帮得上你忙呢。”

    张金称听到这里时,小声地嘀咕了一声:“第二武功高的明明是我,什么时候轮到他了?”

    王仁则听到了这话。狠狠地向张金称瞪了一眼。吓得他一下子闭嘴不再出声。

    王世充心中一阵感动。暗想这大侄子没白养,但他脸上却是一副严肃的表情,道:“仁则,你误会了,这不是要让你扔下大家一个人逃命,而是分散突围,让敌人摸不准我们的方向。”

    庙外一个清脆镇定的声音传了进来:“主公,几天不见。你怎么有些变得怕事了?魏征认识的主公可是永远不会退缩逃跑的,永远只会冲在最前面。”

    王世充听到这声音,脸上一下子露出了喜色,连忙转身快步走向了庙门口,从头到脚一袭紧身黑衣,但难掩一脸精明强干的魏征笑着走入了破庙。

    众人的脸上明显眉头都舒展了开来,本来紧紧抓着武器刀鞘的手也松了开来,王世充点了点头,回头对着众人说道:“大家在这里先休息一会儿,我跟玄成有事商量一下。”

    二人一前一后。走出了破庙,进了外面的一片竹林之中。

    王世充停下了脚步。微微一笑,说道:“玄成,这回真的是辛苦你了,大家也一直都很担心你,今天我们还要进城,还是长话短说。这次你在这郢州打听情报也有十余天了,查到些什么没有?”

    魏征正色道:“这郢州一共下辖八个县,长寿、蓝水、棨川、汉东、清腾、乐乡、丰乡、章山,一共有五万三千户人口。”

    王世充点了点头,道:“那此间各处的官员你打听得如何,有没有特别出色或者特别凶暴的人物?在这里的民间又有什么世家大族或者是才华出众的人,以后可以作为援手的?”

    魏征笑了笑,道:“郢州长史斛斯政,是极为优秀的人物,勤于政事,现任郢州刺史乃是上柱国韩擒虎之子韩世谔,此人勇武过人,但是缺乏政治才能,在此地的三年里基本上不问政事,每天骑马射猎。”

    “州中的大小事务都是由斛斯政处理,而这三年,基本上无所作为的韩世谔却是年年能考核被列上等,全是斛斯政的功劳。”

    王世充事先就知道自己是要接替韩世谔的班,倒也并不以,转而笑道:“韩公子吗?几年不见了,我正好还想跟他聊聊呢,没想到在这里正好碰到。”

    “那个斛斯政,我在洛阳的时候就多次听人提及此人的才学过人了,看来是名不虚传,玄成,对这个人的底细清楚吗?能不能和他深入结交,以为援手?”

    魏征微微一笑,道:“说起这个斛(hu,第二声,音胡)斯政嘛,其实主公从这名字上就可以知道,此人是胡人,斛斯是鲜卑的一个大部落,在五胡乱华时期进入了中原,迁居于终南山下,其首领说以后要以终南山为家,而终南山在鲜卑语中的读法就叫斛斯山,所以他们后来以山为姓,就叫斛斯部,族人也姓了斛斯。”

    王世充笑了笑:“这倒是挺有意思,以地名为姓,这些胡人还真是乱来。”

    魏征摇了摇头,淡然一笑,道:“岂止是胡人呢,就是你上次打的那个上官政,他的最早祖先是战国时楚怀王 的小儿子公子子兰,也是被封到了一个叫上官的地方,才以地为姓,改姓上官了呢。”

    王世充哈哈一笑,道:“这么说,我现在来这里当官,岂不是也应该把姓改成郢了?魏征,你以后就要成为郢世充的谋士啦!”

    魏征的眉头一皱,道:“主公还是莫要开这种玩笑的好。”

    王世充开够玩笑后又换回了稍微正经的表情,道:“嗯,不讨论这个姓氏了。魏征,其实你知道我王世充对胡人一直没有太好的印象,可能是跟突厥人打了太多交道的原因,现在我看所有胡人都不是好人,尤其是宇文述这一家。但是以后跟关陇军功贵族打交道,又不得不跟他们搞好关系,哎,真麻烦。”

    魏征正色道:“从五胡乱华算起到现在已经快三百年了,斛斯部落也早已经不复存在,转而变成和我们汉人没有什么区别的普通民众。”

    王世充突然奇怪起自己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念念不忘安遂玉,甚至对红拂也有别样的感觉,他突然明白了过来,自己之所以那么喜欢红拂,只是因为她太象安遂玉,自己对这个红颜知已实在是有愧于心,爱屋及乌,连着酷肖安遂玉,那种倔强灵巧的性格脾气也与安遂玉一般无二的红拂也一起喜欢上了。

    王世充心里想着这事,不免有些走神,魏征看着他的样子,疑道:“主公,你有在听我说的吗?”

    王世充一下子回过了神,笑了笑,道:“在听呢,你继续说,讲讲这个斛斯政的祖上。”

    魏征道:“斛斯政的祖父斛斯椿,是原来北魏的大臣,在六镇官兵大起义时,他依附于北魏的大军阀尔朱荣,尔朱荣将六镇官兵的起义镇压后,斛斯椿也跟尔朱荣的几个子侄们称兄道弟,好得象是能穿一条裤子。”

    “后来尔朱荣因为功高震主,被北魏孝庄帝(也是他的女婿)诛杀(相当于汉献帝杀了曹操),斛斯椿因为是尔朱荣的亲信党羽,先是逃到了南梁,投奔了梁武帝萧衍,后来看到尔朱荣的侄子尔朱兆为伯父报仇,引兵攻入洛阳,他也再次背弃了南梁,而改去投奔尔朱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六章 郢州龙蛇

    魏征继续说道:“尔朱兆虽然杀了孝庄帝,为尔朱荣报了仇,但自己也留下了弑君的恶名,北魏的各大实力派都开始讨伐他,其中以在关东的高欢和关中的宇文泰为首,而直接起兵与尔朱兆对抗的,就是后来北齐的开国皇帝,以神武大帝的威名与宇文泰并称与世的高欢。”

    “尔朱兆不是高欢的对手,很快兵败,而惯于见风使舵的斛斯椿再次翻脸无情,杀光了前一阵还跟他称兄道弟的尔朱氏余党和私兵,向高欢投降。”

    “高欢根本看不起斛斯椿这个小人,于是斛斯椿转而投靠了高欢后来扶立的孝武帝元修,挑拨元修和高欢之间的君臣关系,鼓动元修象孝庄帝杀尔朱荣那样地除掉高欢,可惜高欢不是尔朱荣,元修动手不成,反而被赶出了洛阳, 斛斯椿一起如丧家犬一样地逃进了关中,投靠已经在那里站住了脚的宇文泰。”

    “此后的事情就是主公所熟知的了,高欢和宇文泰手里各自有一个傀儡皇帝,北魏分裂成东西魏,到了他们的儿子时,干脆把傀儡也废了,分别建立了北周和北齐,那些是后话了。”

    王世充点了点头,道:“这个斛斯椿真是无耻之极,为人反复,还一天到晚地挑事,斛斯政如果和他祖父一路货色的话,就算他再有才,我们也不应该与之结交,我们做的可是灭九族的大事,给这小子卖了那可就太冤啦。”

    魏征点了点头,道:“对了。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长孙晟将军的曾祖父长孙稚。当年就是那个斛斯椿的死党,还亲自为他捕杀过尔朱氏的子侄和私兵,后来元修兵败后跟着斛斯椿一起逃进了关中,归顺了宇文泰。”

    王世充恍然大悟道:“原来长孙将军有这样的祖先,我原来一直只知道他的远祖是北魏时的开国大将长孙嵩呢。”

    魏征笑道:“所以五胡乱华后,几百年下来,这些胡人也都和我们汉人没什么区别了,当年的胡人长孙嵩。他的子孙长孙晟现在成了我朝消灭突厥的第一功臣。主公,你真的没必要总是这样强调华夷之防的,胡人如果能心向汉家,选择我们汉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那就不用总把他们当成胡人防着。”

    王世充摆了摆手,道:“这个问题以后再说,那斛斯椿后来如何了?”

    魏征道:“斛斯椿后来在西魏做到了大司马,得以善终,他一共四个儿子,其中小儿子斛斯恢在我朝做到过散骑常侍。而斛斯政正是斛斯恢的儿子。今年有四十七岁了,他早年做过北周武帝的亲卫。后来在我大隋灭陈时,以军功升为仪同,当时他正好在杨素的帐下,杨素对他的才能非常欣赏。”

    “主公,斛斯椿虽然算是胡人,但是其祖父斛斯椿在北魏的时候一直是做文官,其父亲也并不掌兵,严格意义上并不是那种真正的关陇军功贵族。关陇的那些胡将们看他象是山东的文人,而汉人的五姓七望更是不可能把他当自己人,于是斛斯家就处于这种两头不讨好的尴尬位置。”

    “到了斛斯政这辈时,他虽然也从过军、打过仗,但还是以当文官为主,这也是他虽然才干出众,但多年来晋升缓慢,年近五旬才到了这个州长史位置的原因。”

    “斛斯政这几年的功劳多数被那韩世谔得了去,如果再没有人扶持他一把,帮他在朝中说话,只怕这辈子也很难入朝了。”

    王世充本来听得连连点头,突然想到了个问题,连忙问道:“既然此人有才能,而且缺乏人引见,而那杨素当年又称赞过他的本事,为何一直不对他加以提拔举荐呢?”

    魏征笑了笑,道:“因为此人以前很清高,不肯主动投靠。”

    王世充笑道:“这就是了,这也是我这些年来接触到一些地下情报后才明白的事。玄成,其实举荐一个人是要冒风险的,如果有才的人,被举荐了以后,却不对你感恩戴德,那可能就会引狼入室,将来夺你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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