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隋末阴雄 >

第179节

隋末阴雄-第179节

小说: 隋末阴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薛举气得一砸碗,冲到我面前就想动粗,那酒气都喷在我脸上,我心里虽然有点怕,但总觉得自己占了理,没必要后退,就昂着头瞪着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跟薛举这样瞪了半天,他哈哈一笑,说我倒是个勇士,还问我敢不敢和他一起去把货抢回来,我虽然不信他有这本事,但总觉得他可能认识这些盗匪,再说那些人盘踞在前路,我也过不去,就想着万一能跟这些盗匪搭上线,花点买路钱过去也好,总不能就这么回去。

    于是我就说,有啥不敢的,薛举当即就拉着我,跟他,还有他手下四五个兄弟骑马去了城西的山里。

    抢这些粟特人商货的,是祁连山里的胡人马匪,首领姓鞠,绰号沙漫天,武艺高强,来去无踪,他在金城里有自己的眼线,而这金城又是丝路之上的必经之地,所以只要有商队一到金城,他就会早早地带人去埋伏袭击。官府曾经攻打过他的山寨。可这人很狡猾。大军去时他就跟手下们逃往河湟,大军一撤就回来,几次三番金城守军捉不到他,也就懒得去剿灭他了。

    薛举却因此知道了他的山寨位置,他大概也知道如果大军出动,沙满天一定会跑得无影无踪,于是干脆就只带了四五个人,骑马进山。到了他的山寨前叫骂,让他把抢来的货物还给那些粟特商人。

    麦铁杖的眉头皱了皱,写道:就去了四五个人?是不是太托大了点。马贼再怎么也有几百上千人吧。

    王华强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是捏了把汗,写道:可不是么,当时我也是年少气盛,一时冲动才会跟着薛举这样胡来,要换了现在,只怕不会这么冲动了。

    不过陇右民风强悍,崇尚武力。人人都敬畏真正的英雄,薛举这样只带了几个人过来挑战。那些马匪还觉得他挺有种,所以没有放箭射杀他,当时刚过辰时,沙漫天也就带了二十几个人骑马出了山寨,一看薛举只是个少年,便哈哈大笑,说小毛孩子也敢来闹事,让他快点滚回去。

    薛举其实一开始敢来也是因为酒喝多了,一时的冲动,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了,但给沙漫天这样一骂,面子上下不来台,就跟沙漫天说,他是纵横祁连山南北的巨寇,敢不敢跟他这个小毛孩子单打独斗,要是他赢了,就把那些粟特人的货物还掉,要是他输了,这条命就给他。

    沙漫天在前一天的战斗中中了一箭,还给砍了一刀,有伤在身,他本想拒绝,可他的女儿鞠红巾,却主动出来应战,说是要给薛举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徒一点教训。这鞠红巾那年才二十岁,生得貌美如花,自幼习武,弓马纯熟,尤其是擅使飞刀,武艺比起沙漫天也不遑多让,出道以来从没输过人,所以沙漫天当时想了想,就答应了。

    接下来就是薛举和鞠红巾的大战,薛举幼年时也逢江湖异人传授武艺,勇武绝伦,两臂足有千斤之力,这是沙漫天父女根本没有想到的,而且薛举枪法纯熟,竟然学得了当年三国时西凉锦马超的家传枪法,鞠红巾虽然也是使的双刀,刀法精妙,但毕竟是女子,在气力上吃了亏,若不是她的坐骑是吐谷浑的天马,神骏非常,只怕一百合内就要输了。

    薛举当天吃亏就吃亏在了马上,他的战马不过是普通坐骑,经常是磕开了鞠红巾的双刀后,却被其仗着马快逃了开去,无法形成连续的攻击,两人这一仗就打了足足有两三个时辰,从辰时一直打到下午的申时过后,还是无法分出胜负。

    最后鞠红巾眼看难以力敌,就卖了个破绽诈败而走,薛举不知是计,紧紧地在后面追,当时我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那鞠红巾的手一抬,薛举惨叫一声,就栽下了马,我那时心猛地一跳,暗道坏了,薛举一死,只怕我也难以脱身啦。

    王华强写到这里,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麦铁杖正听到关键处,都顾不得写字了,目光炯炯,急道:“行满,快说呀,后来如何了?”

    王华强笑了笑,继续写道:薛举在地上一动不动,那鞠红巾得意洋洋地策马来到了他的身前,跳下马准备取下薛举首级呢,却不曾想地上的薛举突然暴起,一把就抓住了鞠红巾的腿,把她掀倒在地,两人就这样抱着在地上滚来滚去,尘土漫天,也不知道里面出了何事。

    沙漫天和我们都没料到会有这变故,不约而同地奔上前,没跑两步,却发现两个身影从地上站了起来,薛举的左肩血流如注,左手揽着鞠红巾的腰,右手却拿着一把滴血的飞刀,架在鞠红巾的脖子上,得意地狂叫着,这回是谁胜谁败!

    麦铁杖算是明白了,写道:一定是那把飞刀,对不对。

    王华强点了点头:不错,后来薛举跟我说,他的马不如鞠红巾,总这么打下去,再打上三天三夜也赢不了,本想硬接这飞刀的,但鞠红巾的飞刀实在是厉害,他没接住,就扎到了自己的肩头,那一下摔下马来,倒也不是装的。

    结果他在地上盘算,只有装死让鞠红巾接近,近身格斗,才有胜算,因为那时候他的长枪也掉了,身上没有武器,等鞠红巾下马时,他咬咬牙,硬拔了自己肩头的飞刀,这才制住了鞠红巾。

    那沙漫天一看爱女被擒,慌了神,连忙过来说愿意归还货物,请薛举放了他女儿,薛举本想照做,结果我在一边说不能这时候放了人质,要他的那几个兄弟把鞠红巾捆了,押回去当人质,然后让沙漫天把货物送回金城,然后才放他女儿。

    薛举当时也流了不少血,已无再战之力,我们就四五个人,即使沙漫天把货物给我们,我们也不可能运回去,沙漫天当时虽然气得要炸,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看着我们押着鞠红巾,回了金城。

    金城当时的最高长官是兰州刺史李景,还有金城司马王颁,一看到薛举捉住了沙漫天的女儿,大喜,当场下令要斩杀鞠红巾,以祭奠这几年死在沙漫天匪帮手上的商队护卫和士兵们,我赶忙阻止了李刺史,说是如果杀了沙漫天的女儿,只会让沙漫天从此更加仇恨官府,不如以此为诱饵,招安沙漫天,这样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金城附近的匪患。

    李刺史和王司马听了我的话,一天后,沙漫天果然派人把货物送回了金城,而当时来送货的,就是现在薛举手下的头号悍将,身为沙漫天团伙二当家的宗罗喉,刺史和薛举收了货,但没有马上放人,而是跟宗罗喉大谈招安的事情。

    李刺史亲自许诺,要是沙漫天肯改邪归正,归顺朝廷,就把他编入金城的防卫部队,让他当金城的车骑将军,为了取信于沙漫天,刚刚给提拔成帐下都督的薛举还自告奋勇地跟宗罗喉回去当了人质,以换取沙漫天肯亲自前来谈事。(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17点。

第二百九十八章 与虎谋皮(一)(三更)

    房内的灯火一阵摇曳,王华强的回忆顺着他的指尖流淌在桌上:后来沙漫天同意了这个提议,不仅归顺了朝廷,还把女儿嫁给了薛举。

    那鞠红义跟薛举打了这么久,败在他的手下,也是输得心服口服,芳心暗许,嫁给这样的男人自然是求之不得。我在参加完了他们的婚礼后,由宗罗喉亲自护卫那支粟特人商队,一路到了姑臧城,也就是因为这一趟生意,我们王家才算真正赚到了第一笔钱,以后的广开店铺,慢慢发展,都是靠了这笔钱所赐。

    麦铁杖听完后长叹一声:想不到行满还有这么刺激的往事,我听着都是一身汗,你当时一个十五岁少年怎么撑过来的。

    王华强嘴角勾了勾,眼中绿芒一闪:当时可能是太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也没什么好失去的,我只知道,那趟货一定要走成,全家都指望这趟生意呢。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个洪钟般的豺声,透出一股凶狠与霸道:“华强,来了这金城怎么也不通知哥哥一声呢?”

    麦铁杖的脸色一变,而王华强却是神态自若,喝了一口碗中的水,平静地说道:“薛兄,别来无恙?”

    一阵楼梯响动声过后,那扇破木门被重重地推开,一阵烟尘弥漫,黑暗中只见一人捧着油灯,站在门口。

    来人头戴金盔,双目如铜铃,向外鼓出,国字脸,三十上下的年纪,乱眉如麻。鹰鼻狮口。腮边根根虬髯如钢针一样向外挺立。全身鱼鳞锁子甲,外披素罗袍,内穿贴身衣,腰系蝴蝶扣,骑马兜裆裤,马靴云卷儿绣,身高九尺九,胸宽背又厚。峙渊岳停地站在门外,端地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王华强虽然与薛举多年未见,但一见此人,仍然心里暗暗喝了声彩,此人的气场和雄壮完全不在自己这些年来南征北战时见过的一众悍将之下,即使是与当世悍将的史万岁,来护儿,鱼俱罗,慕容三藏等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

    薛举举着灯,直接走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王华强,哈哈一笑:“华强,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老样子,发了大财也不来金城跟哥哥聚聚吗?”他的目光落到了麦铁杖身上,同为悍将,麦铁杖这个赳赳武夫倒是吸引了他的眼球,“这位壮士好生了得,华强,是你的护卫?”

    王华强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指着麦铁杖说道:“这位姓麦,名铁杖,始兴人,乃是朝廷正印的五品仪同将军,南征平叛立下大功,是我的朋友,可不是我的什么护卫,这次跟我结伴西来,见识一下陇右的风土人情。”

    麦铁杖也站起身,冲着薛举一拱手:“久闻薛壮士虎威,闻名不如一见啊。”

    薛举的眼中闪出一丝冷电般的光芒:“原来是当年渡江侦察,一人斩杀数十名敌军,可以日行五百里的神行太保,久仰久仰。”麦铁杖当年南征也算是名满天下,就连金城这种边境小镇都知道了他的名头,先是一愣,然后喜色上脸,表情也舒缓了许多。

    王华强看了一眼门外:“薛兄今天是一人前来?”

    薛举点了点头:“不错,咱哥俩十年没见了,今天好好聊聊,听说你明天还要上路,我知道你做生意忙,就直接来这里找你了,这家客栈几年前被我买下,现在客栈内只剩我们三人,不知华强是否愿意与我一叙?”

    王华强笑道:“这个自然。”他转向麦铁杖道,“铁杖,我和薛兄有些事谈,你先出去吧。”

    麦铁杖看了一眼薛举,点了点头,拿过他手上的油灯,走出了门外,一阵楼梯的“吱呀”声响过,一切归于平静。

    薛举拉过了麦铁杖的凳子,在王华强的对面大马金刀地坐下,摘下头盔,往桌上一顿,嗡声道:“华强,不够意思了吧,来了金城也不来看看我。”

    王华强没有接他的话碴,而是看了一眼他的这身披挂,面无表情地说道:“薛兄,今天穿得这么正式,是巡逻回来吗?”

    薛举的眉毛一扬:“你是不是不想看到我?每次来金城都要躲着我,我有这么可怕吗?”

    王华强冷冷地说道:“都金城之虎了,还不可怕?当年我只要你对敌人赶尽杀绝,可没教你这么多变…态的杀人伎俩。”

    薛举哈哈一笑:“杀人是为了立威,是为了让我的敌人和不肯顺服的人恐惧,杀的手段越凶残,越狠,那这些人就会越怕我。王华强,你当年教我要多看史书,汉高祖刘邦为了震服那些心怀不轨的异姓王,就把彭越给剁成了肉酱,传给这些诸侯王看,我这只不过是学学汉高祖罢了。”

    王华强叹了一口气:“汉高只不过醢了一个彭越,你可是把成百上千的俘虏都用大石磨子砸成了连骨带肉的肉饼,残暴程度比起汉高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薛举,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不明白,只靠着暴力是成不了事的。”

    薛举重重地一拍桌子,屋内一阵灯光摇曳,厉声喝道:“王华强,你小子不用在这里教训我,事实上这些年我靠了这些手段,已经把金城一带收拾得服服帖帖,从兰州到秦州,金城到天水这几百里路上,是我薛举才保了太平,这都是靠了我的那些手段,你小子的商队这些年再没给盗匪抢过,难道不是我的功劳吗?”

    王华强冷笑道:“这些年的过境好处一文钱也没有少你的,我们可是十年前就有过约定,过境给你一成好处的,怎么,你现在想要狮子大开口,提高过境费了?”

    薛举冷冷地说道:“你一直躲着我,不就是想躲这事吗?我几次三番地通过你在这里的商铺要约见你,你却一直不来,难不成还要我到大兴去找你要钱吗?”

    王华强的眼中绿芒一闪:“薛举,你我算是朋友吗?”

    薛举微微一愣,声音中带了几分怒气:“王华强,我们要不是朋友,现在我会这样坐在这里跟你谈事?会让你赖了我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