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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葬礼之后的葬礼-鬼马星-第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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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走到河边,点着一支香烟,随后把纸钱一个个点燃,看着它们一个个变成燃烧的小火球后然后又熄灭,她庆幸今夜没什么风。 
  “小强,你这家伙也不知道在天上干什么?有没有想我呢?不知道有没有猪脚面吃,每次来给你烧纸钱我都想到,我们以前一起比赛吃猪脚面的事,你的胃口真大。我觉得你最大的优点就是老实,但是这也是最大的缺点。你向来都没什么主意,只知道说,我听你的。其实有时候,我也想我能听听你的,但你总是没主意,问你句话总听不到回音,叫人急得跳脚,是你把我变得越来越霸道的。” 她一边烧值钱,一边在心里嘀嘀咕咕唠叨着,心里忽然觉得好凄凉,
  “我本来以为可以跟你一辈子踏实日子,想不到27岁就成了寡妇,你半道走人,也应该迟一点嘛,害我一个人过了那么多年,太不是东西了。算了,你死了,我也懒得骂你了,只想跟你说件事,现在我喜欢了个男人,他跟你一点都不一样,长得比你好,说话比你甜,就是身体比你差了点,不知道命是不是像你一样短。说实话,我觉得我喜欢他超过了当初喜欢你,而且超过了很多倍,嗨,我以为我会一辈子爱你的的呢,其实我已经记不得你长什么样了,时间太久了,看你的照片也想不起你以前跟我躺在一块儿的样子了。所以,小强,我比你还混蛋哪!我已经忘了你了。
  今年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这儿看你了,不管以后我会不会跟这个人好,我都不想来了,我看够你了,你滚你的去投胎吧,像你这么老实的人,记得下辈子不要当警察,去当个厨师吧,下辈子我来你开的饭馆吃猪脚面,如果有缘分,我天天来捧场,可是我不会再嫁给你了。
  我一直想对你说一句对不起。你死的前一天晚上,我骂了你一顿,把你赶出了房间,你求饶我也没心软,因为你又打肿脸充胖子了,又莫名其妙拿了家里的钱去接济别人了,你不是富翁,我讨厌你不切实际地乱摆谱,虽然你很高尚,但是我觉得你太自私,在献爱心的时候把我和我们的家都给忘了,我们那时候还准备买房子的呢,结果卖了房子的房款不见多只见少,我恨透了这一点。跟你在一起,如果不是我姨妈经常贴我钱,我的日子会过得很苦。因为你死得太早,这些话我都来不及跟你说,现在说了,又觉得自己真他妈不是东西,你为国捐躯,无私奉献,我还怪你。如果早知道你第二天会死,我一定不会跟你吵,我会好好跟你温存,没准还加个通宵场,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对不起你,后来每当我想起,第二天早上你帶着那么糟糕的心情离开家,我都特别难受。跟你比,我大概太俗气了,只知道钱。我希望你下辈子的运气能跟你的人品成正比,命能长点,28岁就挂了,也未免太早了点。我还希望你下辈子能找个温柔点的女人,至少得比我强,比我好看……”
  她把纸钱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小火堆,她看着纸钱在火中翻滚,仿佛看见过去的那段感情也渐渐在火中化成了灰烬,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既有解脱,又有哀伤,既想大笑,又想大哭,蓦然,她理解了郑恒松当时的心情,当你内心的感情就像被扎过的血管一样在汩汩向外冒血的时候,一杯酒是可以起到麻痹神经和止血的功效的,她现在就想喝杯酒。

她摘下脖子上的一串项链,那是计小强结婚后不久给她买的,挂坠是一个镜盒,里面放了两人的照片,现在她忽然很想看看它。她已经很久没看里面的这张照片了,照片里的她跟他都是二十几岁,那时候她还留着披肩的长卷发呢,头靠在他肩上含蓄地笑着,而比她高一个头的他搂着她的肩,一副很得意的样子。
  她蹲在火堆旁,借着火光仔细端详着镜盒里的照片,不禁心中感叹道,为什么这辈子我碰到的男人都那么极端?不是老实得像头牛,就是风骚得像只花蝴蝶,真是怪事。
  她想起了刚刚酒吧里的郑恒松,不禁又有些为他担心,也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他坐在那里打牌的样子,真是酷得不得了,但是酷的人会长命吗,这可真的是很难说,想象不出他年纪大了会怎么样。
  她看着镜盒,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中,忽然感觉旁边有阵风吹过,接着,她看见一条暗色长裤出现在她的身边,裤子真长,说明这人的腿很长,她情不自禁地抬头一看,竟然是郑恒松,他的脸隐藏在帽子里,看上去有些恐怖,她心里一惊,手不自觉地一松,镜盒掉在了火里。
  “啊!”她惊叫了一声, 连忙站起身用脚去踩那火堆,但因为她怕把镜盒踩碎了,所以用力不够,方向也不对,踩了几下,那个火堆一点都没有熄灭的意思,妈的,真倒霉,她心里骂道,看来我跟你计小强的缘分是尽了,她想到这里,便禁不住停了下来,只是站在那里默默地注视着那小火堆。
  郑恒松看了她一眼,忽然脱下帽子蹲下身子猛力拍打那个小火堆,火几下就灭了,接着,她看见他迅速把手探进那个还冒着点点火星的火堆,把那个镜盒拿了出来。
  乔纳仿佛闻到了一股皮肤烧伤的气味,不禁浑身一震,呆呆地看着他,他把那个镜盒拿出来并没有立即给她,而是把这个滚烫的小东西放在自己的手心里,然后他咬开另一个手里拿着的矿泉水瓶,浇在了手上,乔纳觉得像是有人将一盆滚烫的铁水浇在了自己的心上,妈的,他不会痛死吗?他居然只是微微皱了皱眉。
  镜盒终于降到了常温,他摊开手,把镜盒送到她面前,没有说一句话。她默默地拿起冰凉的镜盒塞进了口袋,
  她想去抓他的手,看看他的伤势,但他的手却垂了下去。
  她对他的避让略感惊讶,不禁仰起头看着他。没戴帽子的他,面无表情地站在月光下,头发有点凌乱,脸色有些苍白。今天的他穿着的是件大开领的T恤,露出一点点胸肌的样子显得格外性感迷人,而且今天的他还在她面前不动声色地演了场动人心魄的“火中夺物”,她想,如果在电影里,碰到这种时候,女主角一定会心疼地捧着他的手哭起来,但是她做不到,她只想看看他,好好看看他,也许会等会儿帶他去医院包扎一下,再跟他一起聊聊天。但是今天,她看着他,忽然发现,他今天非常反常,不仅破天荒没有说什么亲热话,还避开了她的亲近,他是怎么了?
  他站在那里,冷漠地垂下眼睛注视着她,过了一会儿,才说:
  “我有事先走了。你别跟着我。”
  难道我脸上写着要跟着你的意思吗?乔纳真想照照镜子。
  但是,你猜对了,我还真的想跟着你。
  忽然之间,她觉得,跟他到天涯海角也没关系。虽然,他已经走了……我这样跟上去,会不会被他瞧不起?……妈的,先跟了再说。
  于是,就在他转身拐进一条小巷的时候,她跟了上去。
  他走出几步,回头看了她一眼,又继续朝前走了几步,见她继续跟着他,他忽然停了下来。他转过头来的时候,她吓了一跳,他还从来没对她摆出过如此冷酷的表情。
  “别跟着我!我有事!”他皱着眉头低声喝道。
  “你有什么破事!”她瞪着他问道,声音挺响,他立刻走上来靠近她,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乔纳,这里是我的雷区。”他注视着她,轻声说,同时心神不宁地朝四边看看。
  所谓的“雷区”,就是不应触及的危险地带。这是反黑组内的行话,专指一些还未打击干净的原黑帮控制区域,由于这些地方地形复杂,罪犯容易藏匿也容易逃逸,如果警员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很可能会遭遇危险,所以通常这些地方被称为“雷区”。
  “雷区?”乔纳的声音一下子轻了八度,计小强以前在缉毒组,她对这句话耳熟能详。“那里是我们的雷区,老婆,所以我们得多了解了解,等摸清情况才能去,”以前计小强老说这句话,所以她知道雷区是去不得的。
  “你……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她悄声问道,心里不由地紧张起来,觉得在这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子里,隐藏着无数个偷窥他们的眼睛。
  “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刚刚酒吧里有个人好像认出我了。”他急促地说。
  “妈的,你穿成这样,谁会不认得你!”她压低声音抱怨道。
  “在这里,我这么穿才不显眼,你知道你有多显眼吗?麻袋妹妹?”他用他没有被烫伤的那只手拉着她的手腕就往前走。他力气真大,她想。
  我很显眼吗?她暗自嘀咕了一句,仔细想想,倒也有可能。这个酒吧里没人烫她这样的爆炸头,也没人穿那么宽松的亚麻大衫子,再说她坐在两个黑衣女垂钓者旁边就显得更加显眼。她习惯在宽松的衣服下面随便搭条薄型的牛仔中裤和一双帆布鞋,她觉得这样很休闲,谁知道这样的打扮竟然还会引人注目,真是不同的世界有不同的眼光啊。
  “我们去哪儿?”她跟着他走出一段路,问道。
  “群众利益酒吧。”他平静地说,同时加快了脚步。
  “为什么要去那儿?那儿已经被封了。”她急急地问道,心脏怦怦跳。
  “不要问。”他急促地说道。
  “你是要找东西吗?”她皱皱眉头,问道。
  他回头冷峻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你……”她还想问,却立刻被打断了。
  “亲爱的,别问了。”他冷冰冰地说。
  好吧,看在你那么酷的份上,我就不问了,乔纳心道。
  她跟着他不知道走了多少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才终于回到了大路上。随后他又拉着她拐进了一条小弄堂,在一个门牌号模糊的铁门前停了下来。难道这就是群众利益酒吧?她一眼就看出来,那不是她最先到过的酒吧前门,而应该是……后门,她从来没注意过这家酒吧的后门竟然是民宅。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轻轻地开门进去。
  她跟着他一起走进了群众利益酒吧,里面一片漆黑,他打开了一个小型手电筒,一道光照亮了半个房间。因为计小强死在群众利益酒吧的门口,所以乔纳虽然多次在这酒吧的门口站过,但这还是第一次进来,,她曾经发誓,绝对不让这里的老板赚她的钱,她觉得不朝门里面泼屎已经很够客气的了。
  群众利益酒吧大约有100平方左右大小,模拟了60年代的工厂风格,墙上贴着60年代的红色战斗招贴画,桌椅板凳的排列很像国营食堂,板凳是长条板凳,桌子是木头长桌,整个酒吧空无一人,但非常干净整洁,只有地上有一个依稀的白线图,似乎在说明这里曾经发生过凶杀案。她正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好奇地打量这个酒吧,却听到他在跟她说话。
  “这里是现场,你呆在那里,不要乱动。”他用冷静沉着的声音命令道。
  他的话有种特别的威严,于是她顺从地退到了门边。妈的,今天他算是过足了当我领导的瘾,她心里骂道。
  

郑冰看出来高竞非常紧张,因为她就坐在他的身边。
  在上车前,他曾经要求她坐在后座,但被他拒绝了,她不想离他那么远,而且她坐在后面,他好像就成了她的车夫,她不愿意有这种充满距离感的错觉。
  “我前天见过莫兰了。”车行几分钟后,她说。
  “哦,是吗?”他冷淡地问答,随后问道,“你们聊了些什么?”
  “她跟我谈了点案子的事,她好像对这种事很热心。”她说着,忽然低头瞥见他的右腿就在离她最近的地方,她心里一动,抬头看了他一眼,在半明半暗的车里,他的侧面显得特别英俊,一道光正照在他喉咙处凹进去的地方,她很想去碰碰那里,那里应该有几根未剃干净的硬硬的小胡子。
  “她是个小侦探。”他没注意到她的目光,直视着前方,笑着说。谈起莫兰,他的语气里总帶着自豪。
  她又扫了一眼他的腿,心里怦怦跳,她很想把手放在它上面,感觉一下他的体温,但是她又担心把他惹怒。她知道他根本不喜欢她碰他,他跟她的前任男友不一样,他好像对别的女人有种强烈的抗拒。
  她忍了好久,才打消了触碰他的念头,道:“我想……问你件事。” 
  “什么事?”
  “你真的爱莫兰,爱了13年吗?”她尽力让自己不去看他。
  这问题让他愣了一下,随后他用确定无疑的口吻回答:
  “应该不止13年,我会爱她一辈子的。”
  她心头一震,这句话把她的注意力从他的腿转移到了他的脸上。
  “为什么?她有这么好吗?好在哪里?”她几乎是脱口而出。
  “她好在哪里?”他皱皱眉头重复了一遍这个问题,答道,“她的美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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