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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贪唐-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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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成公主死死抓住自己的头发,口里低声呜咽。

    “那都怪萧后那个蠢女人!”

    刘旭摇头。

    “不怪她啊,怪不到她头上,我听说,她曾经是这天下最美的女子,为你们杨家生儿育女,隋朝灭亡了,以她的姿色,完全可以随意找一个诸侯来过上好日子吧?就算我大唐太上皇,会亏待了她?人家还是跟着你到了这里,别跟我说什么她没法子逃走的事情,这样的蠢话,我是信不了的。”

    “时也,命也,紫薇转移,天下易主,何必再恨?你该回中原看看了,现在的他们,脸上都是笑着的,你该去我的书院里面看看了,那就会知道,如今的大唐,到底如何的强盛,扶不起的阿斗,就不要再扶了。呵呵,隔山买牛的婚约,你都没体会过什么叫感情吧?回到长安,我编几个故事给你听,现在的长安的小女儿,可是最喜欢我写的这些了。”

    义成公主认真的看了会儿刘旭,摇头。

    “算了吧,我还是希望你早点来杀我,这些日子以来,我想了很多,累了,不想动了,你的话很感人,可是就如你所说,骗骗小女儿还行,至于我这个老妇人嘛。。。。。刘旭,你会做诗吗?好久都没听到南国的诗篇了。”

    刘旭有些愣神,这女人有时候如同疯子,有时候如同纯洁的少女,有时候如同将要死去的坟墓人,有时候,却又如同准备时刻去征战的将士,矛盾,理智,疯狂,当所有这些都集中在她身上的时候,就能让人着迷,当然,这种着迷,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兴趣,如同侦探家去掀开一个事实的真相一般。

    “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地下千年骨,谁为辅佐臣。”

    有些不信的看了看刘旭,最后只能摇头了。

    “长安的信使传信,说大唐出了一个神童,创神器,封国爵,诗才无匹,君恩无限,本以为是荒谬,原来是真的啊,刘旭,你真不是仙人么?”

    刘旭摇头。

    “我信你,呵呵,不是就好,不是就好。其实,是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说,你若早出生几十年,多好?那时候,我一定会求父皇将自己嫁给你,我不用来这漫天沙土的地方,我大隋,也不会灭亡。我大隋都亡了啊,你还来做什么!”

    瞬间的疯狂,如同一个疯子一样上前直接掐住了刘旭,站在远处的守卫慌忙齐齐赶上前来,唐俭裤子都没没穿好,就奔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骂,让你不要惹这个疯子嘛,你就是不信邪!

    弓箭齐刷刷对准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就如同你面对一个个的枪口一样,很担心他们会手滑一下。唐俭对着颉利可汗破口大骂,刘旭要是损伤在这儿,我保证,无论是谁,都逃不过他们的追杀,大唐将门的人,无论有没有陛下的命令,都会把你们杀的一个不剩!

第67章 突如其来的的攻击

    羽箭在黑夜里飞翔是哪一种声音,当死亡临近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听得特别清楚。扑哧一声射倒了一个突厥士兵,然后颉利可汗和唐俭都在大叫,是谁放的箭!失手,肯定是失手,唐鸿胪别慌,没事的,他一个妇人,刘县男肯定没事的。

    一箭是失误,但是连着几箭射过来,周围就开始骚动了,刘旭眼睛睁得大大的,手臂一个用力将义成公主的手臂从自己的脖子上拿开,然后向前一扑,就跟着倒在地上,唐俭才叫了一声,颉利可汗才说了一句,漫天的箭矢就如同流星一样划过,然后直接射向了大营。

    火油在爆炸,火箭在燃烧,唐俭拉起刘旭,翻开一块木板,就将自己三人扑倒在一个沙坑之中,嘴里还在骂着李靖。

    漫山遍野的喊杀声传来,颉利可汗本来还想找一下刘旭和唐俭的,可是这是黑夜,月牙又只有一点,哪里能看见人哟,当唐军的战马呼啸而来的时候,什么都管不了了,带着自己的近卫,直接向东北方向撤离。

    大军实在太多,前锋的马蹄滴答踏在地上,一块木板是盖不住三个人的,唐俭在被踏了一脚之后,就差点将腰都折了。翻开木板,将刘旭和义成公主盖住,才要转身,突厥兵一刀砍下来,安修人举起长刀迎上,喜极而泣,终于找着您了。

    “找我有个屁用,找地方躲啊,娘的李靖,这是不顾你我死活,不顾刘旭的死活,而下令冲击的!老夫以为刘旭在这里,他就不会冒险,娘老子的,这家伙就是个疯子!”

    这话刘旭也在对着义成公主说,义成公主笑得咯咯的,黑夜里,外面是大军的喊杀声,还有突厥兵马的惨叫声,这女人却在对着你笑,刘旭觉得,自己现在和拍鬼片也没多少区别了。

    “笑个屁啊,中箭了不知道啊,还像个疯子傻子一样,你们大隋皇室的人都是疯子,活该你们被灭!”

    箭头是不能抽出来的,好在刚才一摔一脚折断了箭身,可是谁知道他娘的这一战要打多久,现在只有熬到天亮,或者等待这里的战场结束,大家收拾的时候,自己才能出去,不然,这乌漆嘛黑里,自己一冒头,被李靖那大傻子一刀给杀了,自己找谁喊冤去?

    “刘旭,你杀了我吧,老妇人多谢你半月以来的陪伴,解开老妇人的心结,老妇人累了,但是我不能给李靖抓住啊,我是大隋的公主,我不向任何人磕头,不向大唐低头!我刚才已经这样了,你袖子里的刀呢,抽出来吧。”

    刘旭愣住,她本来就是在逼自己杀她?

    “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说过,我本来是准备来杀你的,可是那是在我带你去看了故土之后!现在就给我活着!一根箭而已,要不了谁的命,等这儿平息了,我就给你治!”

    义成公主摇头了。

    “不成的,你是要我向李靖这个乱臣贼子下跪吗,你是要我被索在囚车里,被人践踏侮辱带到大唐吗!故土?大隋已经不在,我义成哪里还有故土?这儿就很好,我能站在这儿,看见遥远的洛阳。我死了,你将我会为灰烬,迎风一洒,我就知道,那个方向是大隋了。”

    “鱼遇龙门而化龙,凤凰涅而重生,刘旭,你可知道,多少个夜里,我拿着手巾狠狠的擦拭自己的身体,可是擦不干净啊,一个侍奉了父子四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是罪恶的,水已经洗不干净了,唯有火焚了,将这躯壳烧得粉碎,我就能安心的走了。你不是最佩服我吗?你也希望,我来世能活得更好吧?和氏璧我交给你,我本来打算将它砸做粉碎的。你将它交给萧美娘,希望,大隋的后辈,能忘记一切,大隋,真的亡了!”

    义成公主在卡血,这是很糟糕的情况,那一箭,必定射中了肺叶,想要挣扎着起身,可是木板上面却沉重的很,血腥气顺着木板流下来,很显然,上面不知道倒了多少人。

    撑了几下都美撑动,萧美娘却是笑了,浑浊的眼睛,这一刻却是亮得厉害。

    “多好看的少年啊,怎么就这么傻气呢?大唐神童的称号,也不知道你怎么得来的。再给我念首诗,说个故事吧,现在,我们都很安全的。”

    刘旭无力的躺了下来,鲜血滴在脸上很让人作呕,外面的喊杀声有点向远处移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呵呵,一江春水向东流,很好啊,故事呢?”

    “从前有一个女子,名唤王嫱。。。。”

    《汉宫秋》是马致远的传世名篇,汉朝的故事,义成公主是没理由不知道的,却是没有打断,刘旭不知道自己说了多久,当义成公主将和氏璧放在自己手上的时候,她呼吸就越来越微弱,刘旭也感觉自己呼吸越来越艰难。地上的尘土太多,尸体再掩盖,空间又狭小,缺氧是正常现象。

    自己有可能要被活埋了,这是刘旭快要昏迷时候的最后一个想法,等到刘旭的意识都要要沉进去的时候,泥土在松动了,然后咚咚的声音,再后来,就是哗嚓一声,木板被掀开,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程处默赶来了,唐俭瘫软在一旁,程处默的双手使劲按在刘旭胸前,不断下压,这是刘旭教他的,直到刘旭“”的一声踹过气来,七尺男儿,哭得像个傻子一样,李靖在太阳的照射下直直的站立,义成公主的一只手,握着刘旭的刀,刀锋割在自己的手腕上,鲜血已经凝固。

    “她不想见到你,所以,请你回避。”

    躺在地上好不容易回过了气来,刘旭坐起来,看着准备收拾义成公主尸体的李靖,楞了一下之后,李靖站直身体,刘旭勉强笑了下,对着一旁的程处默。

    “处默,给我一罐子火油。”

    有人说过,烧那种大罪孽的尸体,需要堆积七层佛塔来化解今生的罪孽,刘旭虽然不觉得义成公主有多少罪,可是这是她的遗言。

    七层塔,外加刘旭采来的鲜花,虽然很梦幻,但是这样能让自己心里稍微舒服一些,火油点燃的那一刻,火焰突兀起来的大,风飘向远方,刘旭不会道语,只能不断的诵念阿弥陀佛。

第68章 一路走好

    拿着锤子敲骨头的事情,让其他人很害怕,这不比后世,火化厂你直接去拿骨灰,大火是无法将骨头烧成灰的。

    李靖在一旁眼睛缩了又缩,拳头捏了又捏,最终还是跺脚离去,留下偏将张公谨来保护这边,他要去追颉利可汗了。

    将骨灰迎风挥洒,再将特意留下来的衣裳掩埋,竖立一块石碑,上面写道,“卿来世上缘为名,卿去人间岂为情。”再加上隋义成公主之墓,下方落名就是刘旭自己了,狂生刘旭,为念红颜,于此而立,愿铅华尽去,道业尽销,风华再临。

    唐俭在一旁看得直跺脚,监军看得眉头就皱成了疙瘩,刘旭没在乎,拿出一罐子烈酒,仰头喝下,然后狠狠摔出去,对着空谷大喊,一路走好!

    “糊涂啊,老弟,我当是就不应该将你和她放在一起!她本来就要死的,如今倒好,板子掀开,大唐县男刘旭抱着罪囚,头相倾,额相抵,本来就暧昧至极,现在倒好,你还弄了一个人相送来,埋个衣冠冢,你还用的人家的亵衣,老弟啊,你本来就有风流的风声,这下好了,人与亦云的。。。。”

    唐俭好不容易见刘旭正常了,骑在马背上,垂足顿胸的,程处默却是非常佩服自己的兄弟。

    “这叫至情至性,谁敢聒噪,看我不砍了他!还有,唐公,你称呼旭子为刘老弟做甚,这可不行。”

    唐俭就没法了,一拳头锤在马上,差点被摔了下来。

    “呵呵,这有什么的,八十新娘十八郎,苍苍白发对红装,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唐俭噎住,然后拱手,你厉害。刘旭哈哈一笑,一鞭子抽打在马屁股之上,严格说起来,是她救了自己一命,这点嚼舌头的东西,何必在乎那么多?

    。。。。。。

    定襄城内,萧美娘仪容端庄的坐在案几之后,桌上两杯清茶,茶水冒着清香,带着血丝的和氏璧放在桌上的时候,萧美娘闭上了双眼。

    “严高,陛下可是令你来寻和氏璧的?”

    跟随了刘旭一路的严高点头,他也是百骑司里面的人,李二门下两大特务机构,一个百骑司,一群宦官,一个丽竞门,一群宫女,这两个特务机构,很是讨厌,如同鬼魅一样,以前是李影经常跑到自己家里来偷听,后来李二考虑到刘旭家里多女眷,就换了一个叫韩英的宫女,如今来定襄,又换成了这个严高。苍蝇一样的家伙,赶不走,还不能赶走,如今,总算是能清静一会儿了。

    “那,从我被挖出来,你的眼睛盯着我这手里都已经好几天了吧?我是懒得拿咯,谁知道你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就忍不住将我的手给砍了。和氏璧的重要你是知道的,八百里加急带回京师呈给陛下,必然是大功一件,这份功劳,你要还是不要啊?”

    严高的眼睛在闪烁,萧美娘喝着茶,饶有兴趣的看着刘旭,等到刘旭想要将和氏璧再次收起来的时候,严高的手也伸了出来。

    “多少钱?”

    萧美娘睁大了眼睛,刘旭则是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百贯?好!”

    严高点头,刘旭就直接想茶杯扔向了他。

    “我呸,三百贯我给你,你去给我弄一个来啊?和李影一个德行,三千贯,不二价。”

    严高瞪眼了,随后伸出两根手指。

    “两千贯,我只有这么多了,那一千贯,我帮你带信给你府上,人家都说,家书抵万金!”

    刘旭恨不得杀了他啊,可是让他带信回去,还是最安全和快捷的,将和氏璧扔过去,就赶紧让他滚蛋。

    “你便是刘旭?”

    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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