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唐-第1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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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四季,她永远都在那里。从来没有消逝过。
别人或许不知道,小武却知道,小丫,这个倔强的女子,她的刀,不比自己锋利,却绝对比自己干脆!
如今的小丫,就坐在书院的案几之前。
她是孙思邈最得意的弟子,她的医术,已经尽得孙思邈的真传。
她还是李影的得意弟子,她一身武艺,在整个长安城,甚至整个天下,都属于翘楚。
她完全有能力去西域,随军出征。
但是她没有去。
刘旭出征的时候,只是轻轻的拥了一下小丫,然后告诉她,等哥哥回来。
她就乖乖的等。
她从来不违背自己哥哥的话语。
就算她自己已经将牙根咬出了鲜血,她也不会去违背。
这就是小丫,从她与刘旭相遇开始,她就从来都是她哥哥最骄傲的小丫,最听话的小丫。
她知道,自己的哥哥,就算身死,也不会愿意看见自己在沙场之上吃苦受罪。
她知道,若是自己出现在了阵前,自己的哥哥,第一件事情,不是去杀敌,而是将自己的手脚绑起来,然后送回长安。
她更知道,自己到了那里,哥哥绝对不会将心思放在战场,因为,天下所有的一切,都敌不过小丫这两个字!
所以,她听话,她乖乖的坐在长安城里,等候自己哥哥凯旋而归。
她相信,她一直相信,从不怀疑。
当然,若是有一天,自己的哥哥在这个天地之间消失了,她也就会消失了。
她不会死,因为自己哥哥是不会允许自己轻生的。
她会寻找一个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一个只有自己和自己哥哥知道的地方,等候他回来,就算,这个日子会很长!
这个地方是哪里?
天下间,或许除了自己兄妹两人,谁也不会知道。
那个地方,叫做秦始皇陵!
自己哥哥第一次杀人,其实就是那几个人,那几个外族人,因为那几个外族人,帮助自己哥哥挖开了秦始皇陵的开口之处。
那里面,站着一排排的兵蛹,很威武,很霸气。那里很广,很大,自己和哥哥点着灯烛,走了好久,然后,出来的时候,哥哥就亲手杀了那几个外族人!
她没有害怕,更没有问为什么。
因为她知道,这,是哥哥除了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之外的最大的秘密。
哥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个秘密,小丫已经早就知道了。
她很欣喜,这世上的人,有无数种猜测,但是他们都不知道,哥哥到底来自哪里。
你皇帝难道听说过飞机?听说过坦克?
若是这些听说过,那你知道电脑,知道手机,知道能飞入白云之外的宇宙飞船?
这些她都知道。
她完全能够想象,自己哥哥,以前是多么幸福的一个人,因为那里,就是神仙的国度。
或许是因为,玉帝看见自己这个叫做小丫的女孩儿,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然后,他们就将哥哥派到了这个世界。
不,不应该是玉皇大帝,他们才不会看得见,一定是哥哥自己看见了,然后就像他说得一样,他一跳,就跳到了大唐,跳到了小丫的身边!
小丫想这些的时候,总是笑得很迷人,都说小武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但是这一刻,没有任何人怀疑,小丫就是最美的。
忽然间,小丫又在脸红了,就算她知道,这一辈子,她不会成为自己哥哥的妻妾,但是总是有那么一瞬间,她会想到自己成为一个身穿白色婚纱的女人,对,那种嫁妆很奇怪,是白色的,哥哥画过一副图,的确很美,如同月宫里的仙子所穿戴的一样!
她吃吃的笑了,然后,她又回复了过来。
她收拾了心情,将案几上的医书收了起来。
站在窗台,她轻轻的念到,云中谁寄锦书来!
第292章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当刘旭踏出阳关,步入原高昌,如今的西州的时候,这样的景色,就不再陌生。
这时候,正是黄昏的时候。
猩红的日头,还剩下一点羞涩的半脸。
刘旭正站在高昌的城头之上。
他还是在勾画地图。
其实说实话,地图这东西,到了大漠里面,用处已经不算特别大了。
因为风沙常变,真正的地图,只有商队里面的老手,或者,那些生活在大漠里面的沙盗。
刘旭此刻,正在地图上标注,他标注的,其实就是沙盗的出没之地。
从西州到庭州,不难。
但是只要出了庭州,一直到弓月城,甚至遥远的碎叶,俱兰,恒罗斯,这是一线。
又或者,不去庭州,而是直接前去焉耆,龟兹,疏勒,到东曹,这些路上,那都是沙盗纵横!
禄东赞在长安找不到出路,也早已经来到了西域,他在这里,这么些年了,又做了什么?这个刘旭几乎无从得知。
还有西突厥,甚至红毛鬼,这些红毛鬼,显然是大食人了。
刘旭都一一的在地图上标注起来,刘旭不知道,禄东赞会不会有先秦谋士的口才,他会不会将整个西域的力量,都集合起来?
若是集合起来了,那必然是一场血战。
血战是什么,若是有获胜的希望,那么,所有人都会集中力量,拧成一股绳子,这样的理论,是无敌的,这样的血战,也多半都会胜利的。
但是还有一种血战,那就是看不到半点胜利的希望,整个西域联合起来,绝对不下百万大军,刘旭有多少兵力,具体算了下,不过是六十万。
差距四十万啊,这六十万人,还不可能都集中在一处,而且,里面包含了医疗,后勤这些人,真正能作战的,若是能达到五十来万人,已经算是不错了。
一旦西域联合起来,你会发现,你前面,是无穷无尽的人头!人力有尽时啊。一旦出现这样的局面,刘旭就非常危险!这样的血战,很困难,很残酷。
当然,刘旭也不是惧怕了。
他如今是在准备,如何去打一场有希望的血战。
他的依仗是什么,就是火药,就是“高科技”。
一个依靠“高科技”打仗的,后勤是最为关键。
火药,弩车,猛火油燃烧炸弹,还有粮食。
所以,后勤,他又增加了。
刘旭总觉得,人不够用。
西域太广了,沙盗太散了,若是所有人集中在一起,来一次大决战,刘旭就算人数少,却也不惧。
而如今的问题,就是如何集中沙盗。
他手里轻轻的磨砂着一个扳指,当年李承乾就问过自己,是不是已经在西域做了准备,刘旭没有隐瞒,也没有明说。
天下人都知道刘旭在为征讨西域做准备,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准备的是什么。
有人说是火药,有人说是就地取材的猛火油,还有人说,是西域商队勾画的地图。
就是没有人说奸细。
长安人与西域人差距太大,打入奸细,何其艰难?
李二不是没试过,但是都失败了。
至于刘旭试没试过,没有人知道。
但是看他如今的地图,却好像对西域熟悉得厉害,哪些沙盗在哪里,他好像都清楚得很,最后,他在遥远的碎叶城,狠狠划了一个大圈,眼睛定定的出神。
。。。。。
老徐的脸上有一刀疤,如同蜈蚣一样的在脸上爬着,他笑一下,却是比哭还难看,但是,他现在,却是在拼命的笑,他的身下,是一个浑身泛着腥味的女人。
那女人也在笑,老徐发现,有些女人,天生就是会诱惑人,这种诱惑,无关学问的高低,无关出生的贵贱。甚至,无关她是丑是美。
老徐身下的这个女人就不美,或者说,是很丑。
她膀大腰圆的,一屁股能将一头山羊给坐死,但是她绝对不是肥胖,她身上居然如同男人一样,有硬得如同铁块子的肌肉。
她脸也不美,常年呆在风沙肆虐的大漠里,皮肤粗糙得如同粗麻布一样,她的脖颈上面,有一头苍鹰的刺青,她的肩膀上,也时常站着一只苍鹰,那鹰老徐认得,叫做金雕!
对,那不是鹰,是雕!这种雕,发怒起来,能将一个人都撕裂。能将一头羊轻松抓起。
这个女人身上,唯一的美,就是她的眼睛,她浑身上下都不美,但是她那一双眼睛,却如同江南女子的眼睛一般温柔。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很多人,看见这双眼睛,就能发疯的沦陷进去,尤其是在西域这样的地方,有这样的女人,那几乎如同天赐一般。
所以,她很会俘获人心。
但是,你若是想对她不利,你在她温柔的那一刹那,或许,你就死了。
她杀起人来,果断,干脆,就如同她肩膀上的那只金雕一样。
老徐来到西域,已经有好几年了,刘旭离开南海的时候,他其实已经去了西域。
小武回去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南海,送小武回长安,然后,在刘旭还没进西域的时候,他已经到达了碎叶城。
那么久没见这个女人,那女人疯狂起来,实在是让人害怕。
但是老徐不怕,所以他笑,他身下的女人越是扭动腰肢,他就笑得越是痛快。
直到,他们都没了气力,老徐才骂骂咧咧的趴下来,然后,躺进了浴桶里面。
那水很热,但是他没感觉,他对面坐着的,就是那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做阿史那鹞鹰。
很奇怪的名字,但是老徐却没有在意,他的眼睛,还是贪婪的看着面前的女人。
“唐军马上要攻打过来了,这碎叶城,看来他娘老子的也呆不下去了。”
老徐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将麻布随意的往肩上一搭,他眼睛虽然好像还贪婪的看着那女人,但是他也不时的瞟一眼那女人的神色。
这女人,可是碎叶城里,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他到这里来,与这女人一起,征服了不少沙盗,这是他的荣耀,也是他的任务。
“既然你知道唐军要来,你怎么还要回来?咱们这些人,都是刀口上舔血过日子的,林中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那女人竟然操着一口流利的汉话。
“呸,你将我徐疯子看成什么人了?老子来到大漠的第一天就发誓,要将你给抢回去,我会让那群狗杂碎坏了你?”
那女人娇笑得厉害,很难想象,一个满身肌肉浑身伤疤的女人,娇笑起来,是什么个模样。
但她现在就在娇笑,她抬了抬手,自然有下人为她穿好衣服,老徐不需要,他跳了出来,将麻布衣服随意一搭。
“我其实一直好奇,你为什么会来到大漠,这里是洪荒地狱,有本事能走出去的人,是绝对不会想着回来的,听说,中原地区,有最好的美酒,喝一口,就能醉上一天?还有最美的女人,那脸蛋嫩得,能掐出水来?还有最美的佳肴,吃一口,就感觉一辈子也足够了?你既然能走出大漠,为什么还要走回来?”
老徐哈了一声,拍了阿史那鹞鹰的屁股一巴掌。
“谁告诉你的?嘿,的确,你说的不错。但是那里,也是咱们这些人的噩梦,你是不知道他们啊,你躲进深山,他们都能将你找出来!禄东赞厉害吧,但是那孙子,在唐国,就是一个孙子,七八岁大的孩童,都能朝他扔石头,他还不敢发怒!老子是刀口子上过日子的,会受他们哪些窝囊气?老子去的也不是唐国,而是南海,你不知道,在那里,大海如同这大漠一样,一望无际,那里的人,骑的不是骆驼,是大象,一条鼻子,有大腿那样粗,一脚下去,就是千斤之力。他们还喜欢怒海操舟,迎着风浪,只要你有实力,你就是海上的君王,在那里,连天下无敌的大唐军卫,都管不着!”
阿史那鹞鹰听得有些出神,老徐停下来了,她给老徐倒了一杯酒,好奇的等他继续。
“那里还有房子那么大的大鱼,它一张口,连一艘海船都能咬下去大半。老子就差点落进了那畜生的口中,做了它的吃食。但是我徐疯子是谁,天下谁他娘的也管不了我,杀不了我,大鱼要吃我,我就杀大鱼,我拿船吊着它,几条船一起,将它托上岸,你不知道,那东西的肉啊,实在是鲜美。但是路途太远,我带不过来,我就带了一根它背脊之上的鱼刺!来,给你。”
这条鲸鱼其实也算一般,不过,一根鱼刺,已经有一人之高,而且,光滑亮泽,如同象牙一样,阿史那鹞鹰看见了,眼睛都直了,她实在想象不出,这东西到底有多大。
“我来西域的时候,最我最倒霉的时候,被人砍了十刀,被鹰抓了四爪,被狼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