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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永历四年-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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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辞了陆老郎中的千恩万谢,陈文又回到屋子里,把银子收拾到之前那个包裹里。算上昨天下午给那位守门军官的谢礼和银库贪没的那部分,这一百两银子已经消失了快一半了。

    真不禁用啊。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毕竟自己还要在这大兰山待上一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打点好人际关系没准哪天就能救自己一命。

    再说,不还有王江答应的那三百两吗?就算万一拿不到,剩下的银子省吃俭用应该也能用到厦门,了不得就再客串几次教书先生嘛。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到了下午。

    陈文吃饱了饭正躺在床上养膘,只见那胡二又跑了过来,说是王翊要见他。

    难道清军提前行动了?不会吧,我这只小蝴蝶可还没开始扇翅膀呢。

    很快,陈文就跟着胡二来到了中军大厅。中军大厅里,王翊依旧坐在首座上,而一个穿着绿色官袍的年轻文官坐在下手,却不见先前形影不离的王江的身影。

    “在下陈文,叩见王经略。”陈文行礼如仪。

    “请起。”见陈文起身,王翊继续说道:“看辅仁的气色,比前两日要好上许多。”

    “有劳经略挂怀,在下已经大好了。”

    “那就好,养好了身子才能更好的为朝廷做事。”

    “王经略说的是。”

    陈文和王翊寒暄了几句,却始终不见那绿袍小官起身告辞。

    莫不是说今天的事情和他有关?

    这时,王翊抬手示意,继续说道:“这位是粮库仓大使孙钰孙博洋。”

    仓大使?这官儿好像连九品都没有吧,怎么称呼来着。

    陈文想了想,随即躬身道:“在下陈文,见过孙司仓。”只是前半句声音大,后半句声音小。

    孙钰面无表情的起身回了句免礼,便又坐了回去。

    看来是没叫错,也幸亏自己想起来大使是用来称呼太监的,若是那么叫了岂不平白惹是非。

    待抬起头陈文开始仔细端详此人。

    这算什么,明朝小鲜肉儿?

    只见眼前这人个子不高,却是面如冠玉、鼻若悬胆、剑眉星目,颜值足足甩了陈文八百里开外。只是那目光,锐利得竟仿佛有若实质一般,稍微破坏了一些美感。

    喂,樱木君,眼神杀人的干活,大猩猩的不会。我这刚认识个人,他没准会思密达。

    不过,王翊接下来的话立刻打断了陈文的胡思乱想。

    “辅仁既然身子大好了,那本官就放心了。不过这里毕竟是大兰山老营,辅仁身无官职,长久住在这里也不方便。故此,本官安排了你与博洋同住,收拾一下,今日便过去罢。”言语之中,竟隐隐有着送客之意。

    王翊这是什么路数?

    这大七夕节的给自己往这么一小鲜肉儿家里放,这样真的合适吗?

    你就不怕我给他掰弯了?

    而这时,只见那孙钰长身而起,躬身一礼。“那下官这就告辞了。”

    啊?这么快!

    见王翊将目光投向自己,陈文也匆匆行礼,随后紧追着孙钰走了出去。

    待出了大院的门口,陈文赶快对孙钰说道:“孙司库,在下还有些东西需要取。”

    孙钰看了陈文一眼,指着辕门说道:“我在南门等你。”言罢,他便转身欲走,只是刚转过身又似乎想起了什么,返身说道:“陈兄不必称呼我的官名,直接称呼即可。”

    陈文拱手一礼。“不敢。”

    他知道古人的称呼一般分为姓名字号,成年之后,他人不便再直呼其名,这时便会起一个字用来称呼。当然,在古人看来,这只限于平辈论交,若是长辈,依旧可以称呼姓名。而号则多为本人所起,除供人呼唤外,还多用作文章、书籍、字画的署名。

    不过,既然孙钰已经称呼自己为陈兄了,那么……

    “孙兄?”

    “嗯。”说罢,孙钰转身往库房方向走去。

    用不着那么酷吧,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陈文摇了摇头,便走了回去。

    回到房间,陈文把银子分作两份,比较少的一份揣在怀里,比较多的那一份则和早上胡二拿来的那套衣服放在一个包裹里。

    自己的东西好像就这么多吧。对了,得去跟陆老郎中道个别。

    听闻陈文要走的消息,陆老郎中立刻返回药庐,出来时手里多了一包已经包好的药,珍而重之的交给了陈文。

    这是?

    陈文想了想,在他以前看过的小说里,一般情况下郎中作为临别赠礼给的药不是增长功力的就是壮阳的。想想那个被自己暴打的游击将军,这里应该不是仙侠世界。

    那么,嘿嘿。

    都是男人嘛,想不到这正儿八经的小老头儿也有这么一面。

    可是等陆老郎中把话说完,陈文立刻就无语了。原来这服药是陆老郎中特意配的,为的是防止自己刚刚好的感冒再反复了,而且他还嘱咐陈文今天晚上睡觉前一定要喝了。

    想起那中药的苦味,陈文就好像被泼了盆凉水一般。

    算了,医者父母心嘛。

    道过谢,陈文便转身离去。

    出了伤病所,陈文便立刻向辕门方向走去。这时孙钰已经到了,只是此时他已经换了一身青色的粗布直裰,晃眼一看,竟赫然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而他的手里也多了一条缰绳,缰绳的另一端则是一只背着个布袋子的驴子。

    “有劳孙兄久等了。”

    “那我们走吧。”话音方落,孙钰就牵着驴子往外走。

    陈文本来还打算跟那守门军官寒暄几句,毕竟是个熟人。可眼见于此,也只有行个礼追了出去。

    孙钰并非是本地人,而是刚刚来到大兰山不久,暂时还没有像其他官吏一样拥有在老营里面分房的权利,是故,他便暂住在山脚下的村子里。

    平日里,他每天都是这么骑着驴子上下班的。不过,今天他也只能牵着驴子和陈文一起走回家了。

    见气氛有些冷淡,陈文想了想,开口打破了沉寂。“孙兄的字起得真好,很有古贤人之风嘛。”

    有道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初次见面多夸夸别人总能留下个好印象吧。

    可是,只见那孙钰转过身,眉头一皱,淡淡的说道:“风雨博施的博,牧野洋洋的洋。”言罢,便转过身去,牵着驴子继续前进。

    这话把陈文噎的。“那个,在下误会了,还望孙兄见谅。”

    “无事。”这次连头也没回。

    一路无话。

第十四章 温柔

    下了山没多久,陈文和孙钰终于来到了村西口。

    村子是依山而建,茅屋和土坯房杂乱的分布其间,到是一条从西到东的村路分外明显。孙钰的家在村东,所以要穿村而过。

    小村里,炊烟四起,扛着锄头的农夫,挑着扁担的汉子都在紧赶慢赶的往家的方向走去。其间,一群光着屁股的熊孩子则迈开了小短腿,在人群中肆意奔跑,而追在他们身后的却是“该吃饭了,再不回家小心又要被你娘打屁屁”的童音。

    今年年景不错,这大兰山脚下也算太平。早点吃饭,剩下灯油钱,勤俭着度日,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哇,是那个姓孙的书生,他长得好俊哦。”

    “你这死丫头思春了,回去就告诉娘,好早点把你嫁出去。”

    “切,你还说我?你刚刚明明都看直眼了,叫你几次才听见。”

    周围两个小村姑的争吵声隐隐约约的钻进了陈文的耳朵里。

    真是哪个时代都不缺花痴啊,想想现代那些看见帅哥就尖叫得不能自已的小姑娘和阿姨们,看来古人还是太矜持了。

    “你看见他身后跟的那个汉子了吗?真高啊。”

    听到这里,陈文不自觉的支起了耳朵。

    “大概是个新来的跟班吧。”

    “………………”

    我赵日天不服!

    只是,然并卵,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依旧在在讨论那孙书生。在这个“高富帅”的概念还没有得到有效普及的落后年代,陈文暂时还没有办法将他较之孙钰唯一的优势,或者说是21世纪人类较之17世纪人类的普遍优势——身高体重,从量变转化为质变。

    既然如此,陈文只得跟在依旧面无表情的孙钰身后,安心的扮演“跟班儿”这个新角色了。

    影帝都是从路人甲开始演起的,忍了。

    村东头的孙家,一个粗布麻衣的小妇人正在灶台前笨手笨脚的忙碌着。

    孙钰推开了小院的大门,牵着驴子走了进来,而陈文就跟在最后。

    “相公回来了。”那小妇人见孙钰回家,连忙擦了擦手,跑过来去接孙钰手中那驴子的缰绳。

    “娘子,我自己来吧。”孙钰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将驴子牵到畜棚里,在食槽里添了些干草。

    那小妇人见状立刻转过身去拿掸子,待她拿完鸡毛掸子回来,才注意到小院里多了一个人。

    “这位就是陈家叔叔吧?”

    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自己要来。

    不过,我的现实存在感就那么低吗?

    “小弟陈文,见过嫂夫人。”陈文行礼如仪。

    那小妇人立刻道了个万福,便不在和陈文说话,赶忙过去帮孙钰掸土。

    盯着别人的老婆看在哪个时代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不过,这却不妨碍陈文用余光观察。

    但见那小妇人身着粗布麻衣却剪裁得体,十指纤纤不似久事家务。左右脸颊上各有一抹黑灰,还勉强算得上对称,大抵是从衣袖上蹭上去的,只是这样子竟把自己弄得跟只小花猫似的。可是细看去,这小妇人却是柔情绰态、靥辅承权、皓齿朱唇、明眸善睐,与那孙钰倒是称得上郎才女貌的佳偶。

    只见,孙钰抬起手捻着衣袖,去帮他的妻子擦去脸上的灶灰。虽然依旧是面无表情,可眼中却满是柔情。

    这死面瘫,合着明朝就流行花式虐单身狗吗?

    这时,陈文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超**丝的念头——你这用衣袖擦完了,还不得你媳妇给你洗衣服吗?平白增加劳动量,非智者所为也。

    “好啦,相公,陈家叔叔还在呢。”此时,小妇人已是羞臊的满脸通红,几欲滴血。

    这果然还不是二十一世纪那个可以毫无顾忌的秀恩爱的时代啊。

    眼见于此,陈文立刻仰望那七月四五点钟的天空,也不知道对谁大声说了句:“今天的月亮,嗯,真圆啊。”

    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理解孙钰了。怪不得这厮一路上就没给过我好脸色,人家娇妻在侧,素手研磨、红袖添香什么的,自己这么一个电灯泡算哪门子事儿啊。

    王翊这人真不会办事儿。

    此时,似乎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个十一二的半大小子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兄长回来啦。”

    原来还藏着另外一个电灯泡啊,心安了。

    孙钰眉头一皱,说道:“年岁也不小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吗?”

    那半大小子突然尴尬了起来,低声的说道:“还,还差一点儿。”

    闻言,孙钰厉声喝道:“回去做好,做不完不准吃饭!”

    “哦。”那半大小子立刻垂头丧气的转身走了回去。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兄如父啊。

    就在这时,一股子糊味从厨房传了出来,只见那小妇人脸色突变,立刻又着急忙慌的跑回了厨房,而她的手里却还拿着那个鸡毛掸子……

    自顾自的用手掸过土,孙钰转过身来,对陈文说道:“陈兄,在下家中狭小,这些日子只得麻烦你先与舍弟同住一屋,实在抱歉。”

    小院座北朝南,顺时针来看的话,正北面是一间大屋,身兼着主卧、客厅和书房的用途;东侧是厨房、柴房以及畜棚;西南面是厕所,而正西便是刚才那半大小子回到的屋子,也是孙钰给陈文安排的屋子。

    “孙兄客气了,我喜欢热闹。”两个电灯泡呢,又发光又发热的,能不热闹吗?

    闻言,孙钰便将陈文引到了屋子里,孙钰的弟弟正在西屋正面的桌子上写东西。

    “这是舍弟孙铭。”孙钰转过身将陈文介绍给他弟弟:“这位便是陈先生。”

    两厢见过礼后,孙铭便又回去继续做功课,而孙钰则将陈文引到一侧,示意这是陈文的住处。

    陈文想了想,便从怀中掏出了五两银子,说道:“这是在下的生活费,还望孙兄笑纳。”

    而孙钰却推回了银子,依旧面无表情的指了指那驴子背来的布袋子,说道:“陈兄安心住下就好,其他的无须忧心。那里面是副宪批给你的那份,你无须给我这个,嗯,生活费。”

    想的真周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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