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第2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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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百朋所说,这次的上海之行,有了重大发现。但李邦藩与张百朋,不宜在政保局见面,张百朋也不好出现在二处,李邦藩让朱慕云马上回家,在他家与张百朋见面。
朱慕云进入警察局上班后,家里很少会有生人来。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李邦藩才特意选择,让张百朋去朱慕云家。并且,张百朋此次回古星期间,会住在朱慕云家。幸好,朱慕云随时都在准备,有人会到家里来。回家的时候,他就在权衡,让张百朋住在家里,会不会暴露地下室和暗道?
最后朱慕云的结论是,不管张百朋在这里住多久,他都很难发现地下室和暗道。除非,他已经得到了答案,否则的话,根本就不可能。但是,让这样一个职业特工,一个人待在自己家里,实在太冒险了。
朱慕云的地下室内,还有一间小的地下室。那里面才存放着朱慕云的很多机密,比如说他的密写本,用来记录现在的事情。除了他自己外,其他人很难看得懂。还有迟瑞琪留下的那箱手枪,他也放在最下面的地下室。
朱慕云到家的时候,张百朋正在他屋外徘徊。他是在火车站给李邦藩打的电话,接到通知后,直接就到了这里。所以,他反而比朱慕云先一步到家。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朱慕云停好车,马上给张百朋开了门,让他进了院子。关门的时候,朱慕云望着对面的房子,突然若有所思。
“你这个地方很清静。”张百朋提着一个小包箱,穿着西装,还带了条围巾,一般人,根本就不会发觉,他就是二处的处长。
“清静是清静,但是,总务科的刘泽华,就住在对面。”朱慕云提醒着说,张百朋住在自己这里,他在家的时候,是不用担心的。怕就怕张百朋因为职业习惯,喜欢在家里到处乱翻,那就麻烦了。
“刘泽华住在对面?”张百朋惊讶的说,如果这样的话,他想住在这里,很容易暴露身份。怪不得刘泽华在总务科的工作,越干越有经验,也不见朱慕云怎么指点他,原来如此。
“他也不会经常来我家串门,只会偶尔来。你不用急,我给二处挂个电话,让他今天加班。”朱慕云当着张百朋的面,给二处的华生去了个电话,让他今天晚上,把总务科的报表全部造好。
这么大的任务,现在又快下班了,华生自然完不成。朱慕云要的,就是华生今天干不好。既然华生在下班之前,无法完成工作,晚上就只能在那里过夜了。
“张处长,这趟上海之行,收获颇丰吧?”朱慕云给张百朋倒了杯水,微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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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五章 男宠
对朱慕云的问话,张百朋没有正面回答。他去上海的用意,或许朱慕云已经猜到。但是,李邦藩没来之前,他不会跟朱慕云说起的。自己不说,朱慕云也不会再问。两人就枯坐着喝茶,幸好没过多久,李邦藩也到了。
李邦藩特意化了妆,他没有坐车,而是叫了一辆黄包车。李邦藩进来后,朱慕云将他领进门,自己则站在院子内抽烟。张百朋见朱慕云这个主人,竟然都不进来,很是诧异。要知道,李邦藩可是他的上司,朱慕云难道还要蔑视长官么?
但很快,他就明白,朱慕云是故意为之。自己与李邦藩,在朱慕云家里见面,本身就是秘密。要汇报的事情,就更是秘密。朱慕云本就是个识趣之人,如果这点眼力都没有的话,也当不了经济处长。
“阁下,这次去上海,有重大发现。”张百朋等李邦藩进来后,马上站起来,朝着李邦藩重重的鞠了一躬。
“说说看。”李邦藩返身把门关上,他对朱慕云的表现,也很满意。朱慕云之所以能赢得他的信任,除了对自己忠心耿耿外,最重要的是懂事。
“姜天明在上海,行踪诡秘,他在上海三天,两个晚上,都是住在这个人家里。”张百朋拿出几张照片,把其中一张比较清晰的递给李邦藩。
“他是什么人?”李邦藩看了照片一眼,上面的人长得很清秀,像个小生一样。姜天明到上海后,可能没有这么警觉,两人一起吃饭,一起逛街,都被拍了下来。看着照片中的人,感觉关系不一般。
“他叫姜伟新,以前当过拆白党,他既是姜天明的堂弟,更是他的男宠。”张百朋沉吟着说,刚开始,他并不相信。但事实俱在,不由得他不相信。
“男宠?”李邦藩看着照片上的两人,他刚才总觉得怪怪的,原来是两个大男人的动作,实在太亲昵了。出入的时候,姜伟新总是挽着姜天明的手臂。
“不错,姜天明对他非常看重,陪伴他的时间,比他的妻儿更多。”张百朋说。
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感同性恋。在古代甚至比西方更为宽容,同性恋与婚育也没有矛盾。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眼中,同性恋是很正常的感情。
晋朝的男风盛行,人们不仅崇尚女色,还崇尚男色,但男子必须貌若女子才算俊美。张翰就曾作过一首《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在日本,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间的恋爱称为男色。而且男色在当时既非禁忌,更非败德。最突出的男色现象即众道。那些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身边的大部分小姓,其实质地位即是男宠。
所以说,对男色,并非惊世骇俗。甚至,能被很多人接受。但是,姜天明的男宠,却是他的堂弟,这就不能让人接受了。这不但是伤风败俗,而且还是**之道。
“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李邦藩问。既然姜天明在政治上没有问题,张百朋的任务就算结束了。虽然有些遗憾,但毕竟是私事。
“早就好了。”张百朋站起来,当着李邦藩的面,做了几个动作。
“那行,你等会直接去二处上班。”李邦藩说,张百朋的伤都是皮外伤,休息了这么长时间,也确实可以再去上班了。
“上海那边呢?”张百朋问,那可是天大的丑闻。如果不加以利用的话,就太可惜了。
“你有什么想法?”李邦藩问,这只是姜天明的私事,如果不是为了保密,他直接让张百朋去办公室汇报了。
“公之于众。”张百朋缓缓的说,姜天明是张百朋提死对头,只要能对他造成伤害,不在乎会造成什么影响。
“不妥,不妥。”李邦藩摇了摇头,让人知道的,只会觉得他们是小人行径。他要对付姜天明,可以耍手段,但这种做法,却是他所不耻的。
“这又不是诬陷,只是让他名声扫地,看他还怎么当这个局长。”张百朋冷冷的说。姜天明一直压李邦藩一头,作为李邦藩的亲信,他的压力也很大。
“用这种方式攻击姜天明,只会让人看不起。”李邦藩摆了摆手。
“我希望阁下还是能考虑我的建议。”张百朋没有再说,重重的鞠了一躬后,才离开。
在院子里,他见到了朱慕云,但也只是点头示意。张百朋走后,朱慕云才走进来。李邦藩坐在椅子上,看着茶几上的照片。
“处座,是不是回局里?”朱慕云问,他原本想送张百朋,但被拒绝了。李邦藩也是化妆出来的,朱慕云应该送他。
“你看看这些照片。”李邦藩把那沓照片,扔到朱慕云面前。
“此人是谁?”朱慕云看着照片上的姜伟新,惊讶的说。能让张百朋特意回来一趟,可见此人身份不一般。
“他是姜天明的堂弟,也是他的男宠。”李邦藩缓缓的说,张百朋的建议,其实他也考虑过。但是,这种行为太过卑劣,如果被人知道,对自己的名声也不好。况且,把消息播出去,并不会对姜天明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不是抗日分子吧?”朱慕云仔细的看着姜伟新的相貌,与姜天明确实有几分像。
“原来当过拆白党,怎么可能跟抗日分子扯上关系?”李邦藩摇了摇头,他相信,张百朋肯定是做过调查的。如果姜伟新是抗日分子的话,那他马上会向特高课汇报。
“当过拆白党,未必就不会是抗日分子。连九头山的土匪,都跟皇军作对,遑论这些拆白党了。”朱慕云说。姜伟新与姜天明关系特殊,如果把姜伟新“定性”为抗日分子,姜天明想必会很着急。
拆白党是上海以色相行骗,白饮白食骗财骗色的青少年,多属男性。后来拆白党声名大盛,连外埠都知道这个名称,凡属骗人财物的案件,国内皆称为拆白行为。拆白党,奉行“三白主义”,即吃白食、看白戏、睡白觉。当然,他们的目的,还是钱财。
“张百朋的意思,准备把这件事公布,你觉得呢?”李邦藩想听听朱慕云的意见,政保局,他最信得过的人,除了张百朋就是朱慕云。但刚才,朱慕云在外面待着,他并没有让朱慕云进来。
当然,并不是对朱慕云不信任,而是为了避嫌。朱慕云对情报上的事,一向不感兴趣。但这个消息,不能算真正的情报。最多,也就是姜天明的绯闻而已。
“公之于众,只会便宜别人。如果能把姜伟新请到古星,甚至安排到政保局的话,是否更加合适?”朱慕云微笑着说,让所有人都知道,姜天明只会破罐子破摔。但如果只有姜天明一个人知道,就会给他带来无尽的压力。
“这倒是个办法。”李邦藩眼睛一亮,把姜伟新安排到政保局,想必姜天明心里像明镜似的。
“姜天明的家属,也还没有来古星吧?完全可以让局里出面,把他们安顿好。”朱慕云说,这样安排,就算姜天明知道,也是没办法拒绝的。如果李邦藩,再跟本清正雄汇报一下,让特高课施压,姜天明就只能同意。
李邦藩也没有让朱慕云送,他特意化了妆才出来,自然不想让人知道,他是与朱慕云秘密见了面。在李邦藩走后,朱慕云将情报一式两份,分别投了出去。姜天明竟然有这么重的口味,实在出乎意料。
以姜天明的身份地位,他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就算他不喜欢女色,也没必要找个男的吧?既然姜天明的秘密,被张百朋发现,或许这件事,对血战计划,也有帮助。
朱慕云没有再去码头,而是又去了镇南五金厂。姜天明的家属,要来古星,那得总务处安排。陈旺金这个总务处副处长,真是一点眼力劲也没有。换成别人,早就把姜天明的家人,都安顿好了。
“老陈,一处申请的那十根金条,拨过去了没有?”朱慕云问,孙明华借的十根金条,是为了向孔祥宇买“鲫鱼”的情报。这个情报,早就被邓湘涛,通过算盘滕昊祖,传回了政保局。虽然一文不值,可姜天明还是答应报销。
“孙明华已经拿走了,我说慕云,你这催款也催得太急了吧。”陈旺金笑着说,他知道一处的钱,是从朱慕云那里借的。一次借十根金条,也就只有朱慕云,会这么仗义。
“没办法,兄弟我是真缺钱用。找个女朋友,今天要金,明天要银,后天又得珠宝翡翠,我就算赚再多的钱,也不够她花的。”朱慕云苦笑着说。以前他没觉得,现在深有体会。
第四百七十六章 可能认识
也不知道是谁给徐慧莹出的主意,她竟然亲自到了码头。也没别的事,就让朱慕云给她买东西。这顿买下来,让朱慕云的心,到现在还在滴血。
徐慧莹喜欢的东西,都是进口货。时装、包包、化妆品,再加点首饰,那银子就像流水一样。如果是给根据地输送物质,就算一箱一箱的金条,朱慕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但花在搭档身上,实在有些不值。
“你现在是处长了,还用担心没钱用?”陈旺金笑道,朱慕云在九头山,一次就赚了百多根金条,虽然“雨露均恩”,但大头,肯定在朱慕云手里。
还有经济处这个大头、时栋梁的生意,这些收入,不要说找一个女朋友,就算找十个八个,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如果不能让李副局长满意,我这个处长,能坐得稳?老陈,知道,你为何一直还是副处长么?就是因为你没把心思,全部放在局座身上。”朱慕云压低声音,神秘的说。
“我怎么没把心思放在局座身上了?慕云,你可不能冤枉我。这话要是传到局座耳朵里,不知道对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