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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老牛降嫩草-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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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婧,我们必须分手。”
  
  她忽然间惊声尖叫,“宫磊你是个骗子,你让我喜欢上你又一脚踢开,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剧烈的摇晃着宫磊的身子,好像这样就能摇出他脑子里真实的想法。
  
  宫磊看着泪流满面、歇斯底里的沈婧,他的心就像被谁狠狠的捏着一样疼。可他不能出声,也不能像沈婧一样哭,只能冷冷的甩开她,说一句,“到此为止。”
  
  他每天跟踪沈婧,生怕她出事。看着她没魂一样的上学、工作,宫磊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这么交代了,他也随着她丢了魂魄,行尸走肉一样的混日子。每天蓬头垢面,胡子足有一寸长。
  
  看她在自家门口夕阳下发呆,宫磊的眼泪一串串的流下……
  
  想起她陪着他过的最后一个生日,那时她已经有所察觉了吧,不然不会做出那么大胆的举动。在旅店的小房间里,沈婧大胆而主动的诱惑宫磊,他硬生生的忍者,告诉自己一定不能发生什么,他们是不可能的。
  
  可哪里忍得住!那是他最爱的人,她在主动诱惑他!
  
  终于,还是沈婧呼痛的声音让他冷静了下来,他说:“没有未来的,我不能这么自私。”
  
  天知道,他那个时候有多么想要她!
  
  看着沈婧锲而不舍的跟着自己,冒着大雨等他,宫磊的心被撕成一片一片。
  
  沈婧还是倒下了,他心慌意乱之间忽然想到了梁小凡,打听之下,沈婧过的比他看到的还要不好。谁能理解宫磊当时的心情?没有人。他只想代沈婧受苦,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从来就没有遇见过这个女孩,从来就不曾伤害过她!
  
  他恨自己,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窝囊和不堪。
  
  他偷偷溜进医院看她,看着她靠葡萄糖维持体力,宫磊恨不得马上冲到她面前,好好抱一抱她,说一句,你这个傻瓜,为什么要这么糟蹋自己!
  
  月老一旦给你牵线搭桥了,任凭你怎么挣扎,都逃不出他老人家的手掌心。
  
  宫磊第三天到医院的时候发现沈婧不在了,他顿时觉得呼吸不顺,转身就要找人,可万万没想到,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看见了沈婧戏谑和不怀好意的笑容。
  
  她说:“亲爱的,别跟我玩捉秘藏了,我累了。你看看你,衣服几天没换了,头发几天没洗了,胡子几天没刮了。小样,跟我玩舍己救人?啊?”
  
  宫磊定定的看着沈婧,下一秒,狠狠地将她抱进怀里。这个小女子啊,让他怎么办?
  
  沈婧轻拍着他的背,“到底出了什么事,你要告诉我。”
  
  宫磊不敢再隐瞒了,他怕真的伤了沈婧,于是便将家里的事和盘托出了。
  
  宫磊讲完之后,沈婧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他,抬起胳膊,狠狠捶了他一下,咬牙切齿的说:“傻子!”
  
  宫磊默默地承受,见沈婧发泄的差不多了,他走上前将她拥进怀里。他把头埋在她的颈窝出,嘴唇微动,一行清泪滚下。
  
  沈婧被烫了一下,她要推开宫磊看看他怎么了,可是他力气太大,推不开,她只能反手抱着宫磊。他的泪烫进了她的心里,她便也止不住的呜呜哭泣,不成调的说着,“你这个傻子,就算你利用我我都心甘情愿啊……呜呜……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你知不知道我这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你这个混蛋!”
  
  宫磊狠狠的吻上了他的唇,死命的亲吻,有今天没明天。
  
  有些事情啊,不来就一点征兆也没有,要来就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这个激吻被沈婧爸妈撞见了,于是,他们就这么订婚了。
  
  爱情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遇见了,请千万不要松开,哪怕天堑险沟在面前,只要你握紧她的手,什么都能度过。
 


番外(二)

  徐伟的纠缠让我觉得B市不能再呆下去了。
  
  我实在不明白,他一个翩翩佳公子,要貌有貌、要钱有钱、要家世背景有家世背景,什么样的女人不是他随便挑拣?为什么偏偏从小就跟我过不去?
  
  白煜说:“姐姐,来美国吧,我想你了。”
  
  于是我就去了美国。一来照顾自小就不在家的弟弟,二来想躲躲清净。爸爸不让我在那边找工作,我只好申请读了个研究生,跟小煜是同一所大学,方便照看他。
  
  加利福尼亚的气候让我有些不太适应,一年四季都是潮湿的,总也没有个清爽的感觉,这跟B市的干燥完全不同。小煜嘲笑我说:“姐姐,亏你还自称是个有见识的美女,这么常见的气候都不懂?这叫温带海洋气候,很养人,比家里的好多了。你不觉得你的皮肤比在家里时嫩了许多么?”
  
  我白他一眼,“就当你在夸我皮肤好呢。”我伸手摸了摸,真的觉得好像嫩嫩的,都不怎么用补水还能有这个效果。想想也释然了,皮肤好就成,虽然衣服不太容易干。
  
  “姐,都来3个月了,有什么艳遇么?”小煜问我,“在家的时候每隔3天就有男人找上门,怎么来到这反倒清净了?按说这不应该,他们都对东方人很好奇,尤其是东方美女。”
  
  我瘪瘪嘴,嗔怪他,“是嫌我天天陪着你碍你事儿了?”其实我心中的想法是希望清净的,所以到了美国便隔绝了一切社交活动,我只是想静一静,在这个没人认识我的国度里随心所欲一些,好好陪陪弟弟。
  
  我这个弟弟,是个坚强的孩子,每每见到他都会让我心生敬佩,并油然而生一种母爱似的情绪,想好好的疼他。
  
  小煜舒了口气,“好久没听到这么亲切的儿化音了。”顿了顿他接着说,“学校近期有个大型舞会,我答应了许多亚洲同学让他们见见我姐姐的真面目,你可不能驳了我面子。”
  
  于是小煜便开始帮我挑选参加舞会的礼服,看他忙碌又有些紧张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擦擦他头上的汗,问道:“你还是去选你自己的衣服吧,我的我来,不用你操心。”
  
  没想到小煜一脸的不赞同,“姐,为了让你觉得美国的生活是美好的,我已经把你神化了,就是希望能多点桃花,让你开心开心,我总觉得自从你来就不是很高兴。所以你可不能给我丢脸。”
  
  我暗暗叹息,就是来躲桃花的,这个弟弟啊……不过他的心意我完全接受,于是便说:“好,为了让你开心,我一定争取做全场的焦点,好不好?”
  
  小煜满意的点点头,“挑衣服吧,选贵的。”
  
  我笑了,扫过店里的礼服,慢慢的摇摇头,“这些都不行。”
  
  后来,当我穿着旗袍,挽上发髻站在小煜面前时,满意的看到他吃惊的表情。
  
  他贼兮兮的笑,“姐,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懂得利用优势的女人了。”
  
  我微微一笑,“若是想低调便让全世界忽略你,若是想高调便让全世界仰视你。小煜,无论做什么事,记住要懂得抓住人心。”
  
  西式礼服自然是款式百变,但无论怎么变都变不出那个框框,女人们无非是袒胸露乳的吸引别人的注意,殊不知,露的多了,大家也就没兴趣了。旗袍对外国人来讲是新鲜和神秘的,正像他们对东方人的评价一样。我这个彻头彻尾的东方女人,再加上这样一件旗袍,到场后会掀起怎样一场风暴呢?我很期待。
  
  果然,跟我搭讪的人很多。
  
  我用徐伟教我的应付男人的方法打发掉了许多。看着衣香鬓影、豪华奢侈的舞会,心中一股浊气上升。白馨啊白馨,不就是为了躲掉这些虚伪的酒会才到国外来的么?
  
  罢了,为了小煜,就忍这一次。
  
  舞会过半的时候,小煜有些兴奋的给我介绍了一个人。
  
  幽暗的灯光中,我似乎能捕捉到他精明的眼神。他的身上有一种隔绝于尘世之外的气质,脑门上似乎写着生人勿近。不得不说,我对这种气质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好感,这正是我现在想要的一种气息,冷冽的、清淡的。
  
  他说:“很高兴见到白小姐。”
  
  我觉得有些受伤害。放眼全场,没有哪个男人对我如此冷淡,就算是回望我过去20几年的生命,也没有谁对我如此不放在心上。他眼中流露的无所谓瞬间激怒了我,我想,接下来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小煜说他叫季程,中国S市,跟我一样读研究生,是学经济管理的。为人有些清冷,可一旦热络起来则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帮了小煜不少忙。
  
  后来,通过小煜,我跟季程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多。但刚开始我就是觉得怎么看他怎么别扭,明明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为什么好像对女人无动于衷一样?装酷摆清高么?我下定决心整治整治这个从不拿正眼看我的季程。
  
  这是我当时游戏的心理,但后来失去他的时候才知道,就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祸害了我整整5年,整整5年,我陷在季程编织的天罗地网中,甘之如饴。
  
  我们经常能偶遇在餐厅、偶遇在图书馆、偶遇在美丽的草地中,甚至偶遇在大街上。
  
  有一天,我挑衅似的说:“帅哥,能别这么冷淡么?你的态度很打击我原本的自信,就算不看在我是个美女的份上,好歹也看在我是小煜姐姐的份上,您老正眼看我一回也行。”
  
  他笑了,很温柔的一笑,逆光而视,我竟花了眼。季程说:“白小姐很可爱。”
  
  这句话他经常说,在我们成为朋友、恋人,甚至是陌路之后也一样。
  
  我生日那天,小煜准备了很丰富的节目,可我却告诉他,只能让他白天给我过。他问我为什么,我狡猾一笑,“为了战利品。”
  
  晚上的时候约季程出来,他现在已经不太抗拒我了,只要约会理由合理,他一般是不会拒绝的。所以我以寿星最大的理由将他带到了酒吧,因为我觉得那里最魅惑。
  
  他看着我全身的火红,眼中露出了无奈的笑容,他说:“少喝点,这种地方不安全。”
  
  我问他为什么不问问只请他一个人,他端着酒杯但笑不语。我讨厌死他这副好像能洞察一切的眼神,讨厌死了!
  
  后面的突发情况是我没有想到的。
  
  因为生气,我跑到舞池去跳舞,没想到惹来了苍蝇,更惹来了一场群架。在B市泡吧的时候也遇到这样的情况,但每次徐伟都能及时赶到,他一亮身份,没人再敢动。可眼下是在美国,他们认识我是谁啊!
  
  季程单挑一群人,看着椅子酒杯轮番上阵,我真的怕了……
  
  救护车上,我呜呜哭着捂着季程汩汩流血的伤口,语无伦次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任性的,我……我错了,季程你别死……求你……我错……”
  
  他缓缓睁开眼睛,微微笑了一下,“哪那么容易死……”然后就闭上眼睛了。
  
  我吓坏了,以为他死了,尖叫着起身。
  
  护士压下我,告诉我他只是昏迷了,让我保持安静。我嘴上不叫了,心里却再安静不下来了,这一乱,便是5年。
  
  他住院的日子,我基本上都是以泪洗面,就连给他擦身子都忍不住掉泪,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就是控制不住。
  
  开始他还很紧张的安慰我说没事,后来便见怪不怪了,再后来一见到我哭我开始笑,说我也没欺负你呀,干吗总一副要找我报仇的咬牙切齿样?
  
  我终于破涕为笑,为了这一句他从未对我说过的软话。
  
  季程说:“白馨,看你平时高高在上,眼睛长在脑顶的样子,其实比谁都胆小,比谁都……善良……”
  
  我坚决不承认自己先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坚决不承认我现在的种种做法是所谓的倒追!可白煜这个死小子,偏偏抱着肩膀,斜着眼睛跟我说:“姐,从来不见你对哪个男人这么上心,你要么就是爱上他了,要么就是觉得他长得像爸爸,转移恋父情节了。”
  
  我拿着菜刀追他。
  
  实际上,由不得我不承认,季程太优秀,我不能免俗的爱上了。爱上他,我不觉得丢人,反而是很自豪,我觉得自己有眼光,看上了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季程对我确实是热络了一些,但我感觉不到他喜欢我,这让我很难过,也很烦心。我想是时候采取些行动了。
  
  装可爱、扮性感、贴身跟随……能做的我全做了,一点都不觉得没面子,只想换来他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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