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出奸妃-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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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了,寺庙里难免显得格外寂静冷清。
枝繁叶茂的菩提树萧瑟在寒风里,树梢早已不在有飘扬的红锦,寺后的庭院倒是还算雅致,拱形的木桥下有一条小溪,溪边站着一棵骨干歪斜的梅树,火红如霞的红梅一簇一簇凌寒盛开,掩映着几座古朴的禅房,倒真映了唐诗上的那句‘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刚到这里的前三天,茗慎每天照常的沐浴,斋戒,从清起到黄昏一直呆在体元殿内敲诵着?往生咒?,诚心超度亡灵,在这个期间除了灵犀侍候在侧,严令其他人等擅入。
大年二十七的清晨,白鹏飞裹着一袭白貂皮袄,满脸胡楂,意态萧索的走在木桥上,一阵北风席卷而过,艳红的花瓣如雨般打在他的身上,也有些落在了地面,更有些洒进了冰凌清澈的溪水中。
低头望着溪水里随波逐流的花瓣,耳边听着泠泠朗朗和晨钟梵音,不禁低低的叹息一声,想起曾经是那样狂热的渴望着过李太白那样豪放洒脱,潇洒放达的生活,甚至还奢望过,有一天能够携带着红颜知己,畅游在青山绿水之间。
但世间的事;往往都是事与愿违,与江燕两情相悦后,便义无反顾的跳进了尔虞我诈的名利场中,一面厌恶着血腥的斗争,一面又在险象中步步峥嵘,只盼望着早日功成名就,娶得美人归。
然而,这些年的痴情与等待,还有挣扎与努力,终究像眼前飘零的落花一般,全都尽付东流了!
突然间,一阵环珮的轻响,打断了他的思绪。
抬眼望去,只见茗慎在彩凤和灵犀两人的搀扶下,一步一步慢慢朝桥上走来。
由于天色暗淡,四周的景物也显得阴郁,唯独她披着一件大毛的白狐斗篷,白的那样惊心动魄,浑然与枝头烈焰般的梅花,相互辉映出一幅白雪红梅的美景。她的长发没有盘髻,只用了一根绢白的丝带松松绑住,瓜子脸上不施脂粉,却也美的清艳逼人,美的只叫人不敢正视……
茗慎走到白鹏飞身旁,目带轻笑地凝视着溪流里那些逐波而去花瓣,别有深意的叹道:“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世人只道天下男儿皆薄幸,却不知,其实有时候最善变的,是美人的心!”
比起直截了当的被人撕开伤疤,他宁愿自欺欺人的默默承受痛苦。
于是白鹏飞黯然地垂眼,强行抑下心头那种莫名的酸涩痛楚,朝着茗慎勉强笑道:“侧妃娘娘的确蛮善变的,今儿怎么不去体元殿念佛诵经,反而在这里多愁善感起来拉?”
“唉!”茗慎叹息一声,抬袖折了一枝红梅在手,放在鼻端轻嗅,随后又哀声叹气道:“还不是因为寺中一切简陋,实在令人苦恼,衣食上将就些也就罢了,奈何偶尔闲暇无趣,却不能弄琴为乐,只好白白辜负了这凌寒盛开红梅!”
白鹏飞“嗤”声一笑:“这有何难?差人下山去买一把琴回来不就行了?”
“那些个粗笨的人哪里晓得什么是好琴,什么是次品?本想让彩凤那丫头亲自采办,但她一个孤身女子,又不放心她独自下山……”茗慎佯装苦恼的停顿一下,遂又用那一双圆转清澄的大眼睛咕噜噜的盯着白鹏飞的脸,轻笑道:“要是白少将肯纡尊降贵的亲自护送她,我便能放心不少啊!”
“既然侧妃娘娘如此看重末将,那末将只能恭敬不如从命拉!”白鹏飞爽快的应道。虽然姐夫派他来监视茗慎,但是他离开一会也是无妨的,满寺院都是重兵把守,任谁也是插翅难飞。更何况,这三日在寺中无酒无肉,他早就憋不住想下山开开荤,过过酒瘾了。
“那本侧妃就多谢白少将了!”茗慎微微行礼,冲他嫣然一笑,便扶着灵犀的手往前殿走去。
灵犀阴沉着脸走了几步,偷偷回首忘了白鹏飞一眼,见他正和彩凤有说有笑,十分投缘的样子,顿时心内难受的如同被狠狠扎进了一把冰冷的利刃一般——而且还是把淬满妒恨和不甘毒液的利刃!
———茗慎进了体元殿后,根本顾不上看灵犀的表情,忙将红梅放在香案前,脱去身上的斗篷和缟素,递给她吩咐道:“灵犀,咱们快把衣服换下来,你的身形和我比较相近,装着我的样子在此诵经,直到我回来为止。知道吗?”
灵犀这才回神,听话的脱下月白小袄递给茗慎,闷闷道:“知道了,小姐且放心办事情去吧,灵犀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但是一定会好好的掩护你的!”
“好灵犀,千万别多心,我不告诉你,只因此事太过危险,我此番外出的事你谁都不许说,彩凤是个不知内情的,连她都不许告诉,知道吗?”茗慎一面交代,一面将白狐斗篷兜在她的身上,为她系好带子。
灵犀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狐皮斗篷的风领,嘴角却漫上一缕苦涩的笑意:“彩凤姐姐到底是小姐的陪嫁丫鬟,小姐什么事都不舍得牵连了她……”
“别这么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你们俩在我心里是一样的,之所以不告诉彩凤,只因她的那张嘴每个把门的,哪及得上心思灵敏细腻!”茗慎随口一说,拿起案上的红梅便匆匆出了殿门。
灵犀撇着嘴轻”哼”一声,似乎根本不信茗慎刚才的那番话,虽说都是一样,但到底她还是偏向彩凤多一点,有什么好事都是先想到她的,比如这次,她就可以陪着白公子去逛街市,而自己却只能跪在这里敲木鱼。
———“咚!咚!咚!”三声门响,茗慎悄悄来到了偏殿的一间客房门前,轻叩着门扉。
“吱……”门缓缓敞开一条宽阔的缝隙,露出头的是位年仅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个字高挑却清瘦如柴,五官并不是特别俊朗,眉宇间却透着一股英气,一身青绸面料的氅衣裹身,显得气宇不凡,好似某富贵人家的公子。
青年男子见茗慎手持一支红梅而来,惊讶且犹疑片刻,吟哦道:“花前遇贵人!”
“人贵花更娇!”茗慎笑着答道,并将红梅交到他手中。
“姑娘里面请!”青年男子做了个请的姿势,没想到他要等的人,居然是个年仅十五岁的小妮子。
茗慎迅速一个闪身便入了厢房,青年男子探头朝周围左顾右盼一下,然后合上房门,并且用门栓将门栓好。
【丫的,这段无论怎么修改,偶都觉得像在偷情一样,啊啊啊啊。。。。。。。看官们表误会,绝不素偷情】“你就是扬州商行的管事杜云帆?”银器般悦耳的声音里头,掺杂了那么一点点好奇与质疑,隔着一架乌木雕花刺绣屏风传了出来。
杜云帆望着屏风上窈窕若幽兰的身影,同样的好奇兼质疑,朗笑着的问道:“敢问小姐如何称呼?您和大公子他,又是什么关系?”
因为茗慎是女儿身的关系,所以她一直在幕后出谋划策,书信往外也是以‘少东家’的名义。而那些抛头露面的事情,全都是荣禄出面处理,所以扬州商行的人没有人会把‘少东家’想象成一个女儿家。
另一方面,身为朝廷命官的荣禄,自然不能明目张胆的经商牟利,所以非常倚重管事杜云帆,茗慎经常听哥哥称赞此人办事干练,心思老成,故而一直认为此人应该是个过了而立之年的男人,却也没想到,竟会如此年轻。
“我和大公子什么关系你不必知道,你只要认得这个东西就好。”茗慎换上了一套华贵的男装,闲适地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并将一枚寒光闪闪铂金蛟印指环,当着杜云帆的面戴到了粉白的大拇指上。
杜云帆脸色刹时变得惊诧万分,忙跪了下来,拱手行礼:“杜云帆见过少东家,刚刚若有冒犯之处,还望东家海涵!”
“起吧。”茗慎微微一抬手,问道:“大公子吩咐的东西,可都备齐了?
杜云帆垂首恭敬道:“启禀少东家,咱们的人都在金满楼等候您的大驾,那批足以乱真的古董字画,也都存放在哪里,有专人看守!”
“金满楼……好陌生的名字,京都有这么一号酒楼我会不知道?”莫不是……茗慎顿时脸色愠红,斥道:“大胆,哪里不好约,干嘛非约在青楼里?”
“咳咳!”杜云帆将手抵在下巴,憋住笑意后,耐心的解释道:“少东家息怒,您是女儿家,所以有所不知,我们男人们谈生意,大多都是约在青楼妓馆之中,而且金满楼是金家的产业,咱们不住在他那的话,他还担心咱们卷了他的银子跑路呢?”
“知道了,那咱们走着吧!”茗慎冲他扬了扬脸;略微尴尬的拂袖而去,杜云帆则忙去预备车马,于是乎,茗慎就这样堂而皇之的从众多侍卫的眼皮子底下,溜了出来!
第十章 金满楼
青天白日的金满楼,并不像传言中那样生意萧条,却也不见青楼满座,声乐喧天的盛景,倒是有一个个穿红着绿的姑娘们,蝴蝶般地穿梭在恩客之间撒娇撒痴,有的坐在恩客的大腿上衣衫半解,有的已经醉得东倒西歪……
“真是稀罕,竟然还有带女客逛青楼的!”金妈妈嘟囔着嘴走下楼,倚在梯口的栏杆旁,用帕子擦着额头上的汗,似乎刚刚受了点惊吓。
彼时,一个身穿缂金云白狐毡衣的少年走了进来,金妈妈眼尖的瞅着他皮肤白皙,俊美异常,手心旋转着一对戗金琉璃球,眉宇间散发着独特雍容华贵,凭她在金满楼四十多年的经验,可以肯定少年绝对是大家出身,非富即贵!
于是金妈妈衣摆款款的迎了上来,刻意捏细了嗓音道:“呦!这是哪家的公子爷呀?生比竟然比女儿家都俊俏水灵!公子爷第一次来我们金满楼吧?不知尊架如何称呼啊?
“咳咳……”茗慎被老鸨身上浓郁的次品胭脂味儿熏的反胃,连忙抬袖掩鼻的往后退了几步,生怕这个肥婆一下子扑向自己。
杜云帆后脚跟进门,连忙‘护驾’般地抢身上前,没好气的将金妈妈推到一边:“你这老货,越发没规矩了,这是我们鸿丰的‘四爷’,是你能随意拉扯的,还不快去禀报金爷,说贵客到了!”
“哎呦呦,原来是丰四爷贵脚临贱地呀,奴家多有冒犯,还望四爷多多包涵!”金妈妈忙不迭的作揖赔礼,旋即转身,伸出肥短的手指使劲的戳着跟在她屁股后头的小厮:“猴崽子,傻楞着作甚?还不快去请紫玉姑娘出来接客,告诉她打扮的齐整点,就说是她命中的贵人出现了!”
“是嘞!”小厮急忙答应,立即快得像一支箭一样去楼上请人,茗慎甚觉滑稽,咧了咧嘴,想笑却又忍了回去。
不一会,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搀扶着一个老者慢慢走下楼,女子袖管里半掩着一只莲花纹的银镯子,竟然和静妈留下的那只一模一样。
茗慎微微一怔;心想:难道她是静妈那刚出生就被抱走的女儿?
此时在看老者;他应该就是金颜娇的父亲金万传,头戴驼绒暖帽,一身宝蓝色的销金长衣裹身,完全是土豪财主的俗气打扮,嘴里衔着个金镶玉的烟斗,隔老远便闻见他身上的市侩的铜臭味!
金万传老脸堆笑地审视着茗慎,拿下嘴里的烟斗,狐疑地转了转眼珠:“想不到名震大江南北的‘鸿丰四爷’竟然是个志学之年的少年郎,若不是亲眼所见,说与谁听,谁也不信啊!”
茗慎熟练地旋转着手心的琉璃球儿,眼角飞出一丝倨傲之色瞥向他,故作谦虚道:“金爷快别揶揄本少了,‘鸿丰’能有今天的盛况,不过是仗着祖宗积攒下的那点功业人脉,维持着做点小本营生而已?哪及得上金爷您家大业大的?”
“丰四爷过谦了,您做的要是小本生意的话,那金某的这点家业,就更不值一提拉!”金万传狡狯地笑道,对着烟斗狠狠吸上一口,从鼻孔里冒出两股浓烟来。
“唉,话可不能这么说。”茗慎漫不经心的耍着球儿,唇角笑得如同浮光掠影一般浅淡:“您别看‘鸿丰’表面上风风光光,烈烈轰轰;里里外外都体面。殊不知大有大的艰难,这大家族里头的心酸,一言难尽,不说也罢!”
想不到这黄毛小子年纪虽小,却牙尖嘴利,行事做派竟比那些一品京官都要大,而且他手心转动的那对戗金琉璃球儿,一看便知是宫里流出来的玩艺,而且一字一句说的有板有眼,不像是装出来,他自己的女儿就在就在王府当妾,自然最是明白所谓‘一言难尽’是何意味?
金万传回过味儿来,再也不敢质疑茗慎的身份,露出饱满的笑意讨好道:“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丰四爷您随便拔下一根汗毛,也比我们的腰粗啊!”
茗慎不以为意,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笑脸来:“其实你的事情;管事的都跟本少禀报过了,‘鸿丰’连续出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