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门鬼事-第1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个人状态都不好,又在一根锁链上,根本没地方躲避,张季襄只是一声闷哼,便跌下去,可张季襄的身手很灵活,脚尖勾着铁链,猴子一样打个旋又站在冷七身前。
张季襄飞快的抽出匕首,冷七根本看不清,就已经被匕首架在了脖子上。
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可这一次冷七停都没停,唯一能用的一只胳膊挥起拳头,砸在张季襄肚子上,头也不闲着,照着张季襄嘴巴子就磕了过去。
嘴巴子这地方撞得狠了是能把人脑子震坏的,吃了冷七这一撞,张季襄牙缝里血水不要钱一样往外淌,眼角明晃晃的挂着泪花子,这是疼的。
“你……你这人怎么像头驴!快啊,开棺啊,不然来不及了……”
张季襄语气莫名的有些急切。
“耍了道爷一路子,今个道爷就陪你一道死在这!”冷七依旧红着眼,恨不得把张季襄咬死。
张季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无奈,把匕首背在手臂上,勒着冷七的脖子,瞪着眼无奈道:“我说你个夯货,好赖都分不清,白活了你这么大年纪!哪个****的跟你说总把子下来是为了开这棺!”
冷七脸色憋的通红,手下的拳头忽然僵住,斜着眼看着张季襄,逼问道:“你什么意思?还想耍我?”
“我耍你大爷!”
张季襄也是急了,刚想解释,空荡荡的地方忽然响起了啪啪啪的鼓掌声。
张季襄松开胳膊,面上说不出来的精彩,瞪着冷七只骂了一声:“倔驴!蠢货!二杆子!”
冷七唾口唾沫,回了声:“小爷乐意!”
说罢,看着上方一个人影,光线虽暗,冷七却依旧认出了是谁,冷笑道:“哎呦,我说,合着您还没死啊?”
“季襄啊季襄,我待你不薄吧?就为了这小子,你冒这么大的风险坏我好事?”
来人自然是总把子,目光毒蛇一般盯着张季襄。
冷七是彻底的一头雾水了。
张季襄眯着丹凤眼,呲着带着血丝的大白牙,很潇洒的一笑,“行了,老不死的,你也别假惺惺的在这装了!我就知道,谁死了你也不会死。都这时候了,话也该说开了,你我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总把子脸色极为阴沉的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张季襄玩弄着手中的匕首,接话道:“自打你去苗疆回来我就知道了,我打小就不知道爹娘是谁,甚至不知道有没有爹娘!世上能把我张季襄一个来路不明的人看的比命还重的,只有土狗一个!你往土狗身上下蛊的事,他自己不知道我却知道。可惜了,我没告诉你,蛊毒早已经被冷七的方子解了。”
张季襄感激的看了一眼冷七。
“说话不嫌闪了舌头!”总把子冷声道。
张季襄眼神极为讽刺,笑了两声:“我也不信,你从苗疆千辛万苦弄来的蛊虫就这么被冷七解了!老不死的,你太低估冷七了,或者说你太低估冷七背后的底蕴了,虽然他跟我一样,伶仃一人。实话告诉你,那什么元真子,是我故意漏掉的,你的那些事,我总不能都顺着你!”
冷七眼珠子已经快掉出来了。
总把子却嘿嘿阴声笑道:“哪些事?季襄不妨说出来听听?”
张季襄把匕首插回腰间,吐了两口气,看了眼冷七,又看了看总把子,面上有些惨然,涩声道:“我天生没有魂魄的事,你也知道了,所以,没必要装了。那次你去苗疆,执意要带走土狗……”
张季襄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冷七却早已经被张季襄前面的话惊住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有天生没有魂魄的活人,僵尸和尸煞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张季襄注意到了冷七的神色,苦笑一声停下已经开起的话头,拿起冷七的手放在自己胸膛。
张季襄的身体冰凉,虽说在死水里走了一遭,可是起码的温度还是要有的啊。而下一秒,冷七脸色忽然变了失声道:“你没有心跳?”
张季襄点了点头,话音意味不明:“是,冷七,我没有心跳,也没有魂魄!除了这两点,我和你一样,有五感六识。所以,我从来就不相信所谓的鬼魂一说,因为我张季襄,没有魂魄……曾经有个瞎眼要饭的跟我说过,我不愿相信,可我的血是冷的,直到遇见你。那天见到杨赖皮的时候,我之所以会如此恐惧,冷七,我不是怕鬼,而是我以为我跟杨赖皮一样是你口中所说的尸煞……而不是一个人,可还好,我应该……还算的上是一个人吧,我会饿,我也会吃饭……那天早上看着你唏哩呼噜的喝粥,我不断的安慰自己,我跟你一样,不吃饭也会饿……可我没法跟你说……”
冷七神色复杂的看着张季襄:“这就是你一直想留我下来的原因?”
“是,冷七,你是个好人……你这样的人很少。我觉得你能帮我,帮我弄清楚,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张季襄惨然一笑,又道:“不管怎样,你先别问,听我把话说完……”
220章 总有人会相信情义的
心中说不出来的滋味,冷七忽然想起这么些日子以来,张季襄数次的欲言又止。
冷七识趣的没有再说话,只有张季襄,顿了顿,愣愣的出了一会儿神,话语缓慢而沉重:“我知道,不管当初是在长沙,还是在这里,从来没有人正眼瞧过土狗一眼。那天深夜遇见土狗的时候,他刚从地底下的耗子洞里钻出来,灰头土脸的看着我,白凄凄的月亮照过去,活像个钻地鬼。
也就是在土狗嘴里,我才知道了还有这么一个吃饭的行当。可能是见我是一个人,这小子贼兮兮的瞄了我两眼,说:“啊也,看么子?真是滴,一个人哈?”
我当初不明白土狗问这些什么意思,就点了点头道:“嗯,一个人!”
土狗似乎很高兴,挤了半天才从那耗子洞里挤出来,身边一堆破瓷烂瓦,他却宝贝一样,冲我说:“有没得饱饭吃?你晓得啵,这就肆嗲嗲吃饭滴家伙。”
尽管土狗装的一副很牛气很排场的样子,可是我终究忍不住笑了,问到:“你想让我跟你干?你给我饭吃?”
土狗呲着呀,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指着我喘了半天:“明白咯?干不干?等哈,你不是本地人?”
土狗以为我不是本地人,因为我的口音的问题,可是其实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我到底是哪里人,我记忆的最早处便是长沙,所以我跟土狗说:“也算是!”
后面的事情,没什么好说,土狗那晚上硬是要拉着我去喝酒,三更半夜的时候,哪还有地方能打酒喝。可土狗就这么拽着我硬生生的砸开了一家铺子的门,在店主骂骂咧咧的声音中,吃了一顿酒。那晚土狗大着舌头,问我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敢不敢跟别人打架。我说敢。土狗很高兴,拍着桌子嚷嚷,说,****的以后打架终于有帮手了。
到那个时候,我才明白,这小子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而且是那种总被人欺负的角色,在我跟前却拼命的想摆出一副很阔气的样子。可是我并不在意,对于我来说,人的多少只是一个数字而已。土狗并不知道,吸引我的不是他,而是他跟我吹牛说的,他下过的地下一个又一个的死人墓。出于忌讳或者说为了场面,土狗称他自己是土夫子。
可这些我都不在意,真的不在意。我之所以有这样的心思,只因为,遇见土狗之前的日子里,我遇到过一个人,我当初很难相信一个邋里邋遢的瞎子会指着我说,“嘿,小子,魂都没有!还敢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溜达。”冲天的酒气告诉我,不必去理会这个可怜人。
不过,我依然记得在我转身的时候,那位老先生很随意的说:“天地阴阳,难得一自在。无牵无挂,无根无源,你小子却自在不起来啊!”
没人明白,这神经病妄言一样的话语,我却再也迈不动一丝一毫的步子,冷汗蚯蚓一样爬满了我的全身,我以为从我记忆之时便困惑着我的问题很可能就要有一个答案了。我鼓足勇气转过身,问他:“老前辈此言何意?”
老头笑眯眯的拧开腰间的酒葫芦,递给我,说,喝一口。
酒很特别。
老头又问我:滋味如何?
酒是苦的,我想不明白这世间怎么会有苦酒,老头似乎看出了我的心绪一般,半响忽然叹口气冲我摆摆手道:“走吧!你走吧!”
真是可笑啊,我哪里还能走得掉,我说:“老先生引起我的注意,现在为何又要赶我走?”
老头摇摇头,说:“世间万般滋味,你只尝出了一个苦字,即便命数有无常,可皆自在天道,你走吧,一个苦字,即便是天大的不该,于你也该就此消散了。”
我哪里肯走,却不知从何说起,只是默默的站在那老先生身畔,那一站便站到了夜色墨黑,站到了月色不见大雨磅礴。
可那老先生始终不发一言,直到他站起身来,卷着一件破大衣,咕哝说:“下雨了,老头子身子骨薄弱,谁都不能跟你比,淋久了,这把老骨头是要生病的。
我看着老先生的背影一点一点隐匿在雨夜中,有生以来,我突然觉得无助,是,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我不在乎,我冲着那背影不知磕了多少响头。
终归,求来了一句:“问天问己,不如去那地上山中山,地下泉中泉,无魂便无生,有命无生,即便长存世间,也不过是一死物罢了。”
张季襄说到此处,长眉跳动,跳出了一股无法言说的苦楚,看了眼一旁的冷七,张季襄吞口唾沫,继续说道:“地上山中山,地下泉中泉。山中造山,泉中造泉,除了那埋葬死人的万千大山万千长河,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所以,我遇见了土狗。可人有族,狼有众,雁有南飞群,土狗一个挣扎在肚子和嘴巴上的小角色始终是做不出什么大动静的。我和土狗不知道钻了多少破瓷烂瓦的耗子洞,土狗笑呵呵的跟我说,有我在,以后没人敢抢他东西,饿不死了。可我始终高兴不起来,一次换来一次的失望和迷茫,不知何去何从的迷茫。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有一天,遇到了那些人,也就是我所说的之前那个已经被埋在了地下的那个老板。那是在湘江过长沙的最南。那晚挺冷的,土狗讪讪的跟我说,季襄哥,天冷了,再干几单,能让我们舒舒服服的过完这个冷天,就不干了。我自然是没意见的,其实,我很感激土狗,至少土狗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活着的痛快。
做这种事,都是见不得人的,像这种同行,遇见了是分外眼红的,若有名有姓的互相认识,倒还好,还有商量的余地,可有名有姓的人里绝对不包括土狗,所以,那晚土狗几乎被吓破了胆。
也是那晚,土狗让我突然明白,这世上从来不乏无所不用其极的人,也从来不乏把情义当命看的人,可往往,后者是生活中最卑微的一群人。
身份和地位越高的人,就越忘了,情义两个字怎么写。即便在我看来,我和土狗之间,是没有足以让他豁出性命来捍卫的情义的,可我显然想错了,土狗不这么看,他真的近乎豁出命来了……”
221章 祸心
“都说傻人有傻福,或许吧。后面的事情我不说你也想得到,总之,我和土狗就那么从外人变成了那些人口中的自己人。只是那晚,很多人从此都很怕我,之后从土狗口中我才知道,那些人给我起了个绰号,说我杀起人来就像索命的无常鬼。让人怕是件好事情,不过相比于他们怕我这件事,我更愿意相信,土狗之所以能从枪口下活下来,是因为他的仗义。”
张季襄说到此处,忽然极为古怪的一笑,冲总把子道:“老不死的,我张季襄从不打听别人的底细,所以你从哪里学来的这一些堪舆的皮毛我不知道,也不感兴趣。起初,我一直都想不明白,你好端端的为何跑去苗疆?自古苗疆多蛊巫,稍微有些身份的人根本不会在死后葬在那。你去苗疆,根本就是有着其他目的。”
总把子阴声笑道:“说得好啊季襄,你继续……”
“入土为安,是我们汉族的传统,可是那是苗疆!你临行前打的去寻大穴的幌子倒是骗住了不少人。你在苗疆呆了多久,想必你自己清楚,去的时候,多少人?回来的时候又有几个人?你更比我清楚!老不死的,你告诉我,那些人哪去了?还有,你这人心思是歹毒了些,可是去苗疆之前,你可从来没有大白天打伞的习惯!更让我好奇的是,你倒是在苗疆学了不少刁钻的邪术。”
张季襄越说,面上厌恶的神色越重。想起了什么又道:“刚才冷七还在问我,说那个让你着了道的年轻人既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