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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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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个表妹,年年要去香港好几次,狂买各种奢侈品。2008年,十一长假期间,我托表妹去看望小马哥,给他带些礼物。
  表妹去了尖沙咀那家小店,别人告诉她,原来的老板死了——半年前,有仇家找上门来,一枪爆头。
  小马哥死了?
  是啊,小马哥终究是要死的,否则哪来满是洞眼的风衣?
  而这,才是余则成们的真实命运,不晓得烈士名单里有没有他?
  我怅然。
  而我,再没去过香港。
  是因为小马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素来对购物毫无兴趣,若要旅游的话,五洲四海,东洋西洋,自有更佳去处。
  同一年,我参加过一期电影节目,跟我对谈的嘉宾是徐克。当年的《英雄本色》他可是监制呢,英雄本色3更是他亲自执导。徐克还在电影里客串了一个音乐老师,而吴宇森演了个台湾警官。当我们小的时候,连做梦都不会相信,怎能与这些神一般的存在对话?
  光线传媒的演播大厅内,我坐在徐克对面,怔怔看着他的眼睛,很想问他一个问题:小马哥有没有真实的原型人物?然而,我憋了半天,始终不敢问出口,只看着徐老怪很有礼貌地侃侃而谈。
  是他老了?
  还是我长大了?
  但,我的小马哥,永不复还。
  2014年,距离我上次见到小马哥,转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国庆假期,我的表妹都会去香港购物,去逛迪斯尼乐园,这一回她却不去了,临时改机票飞去韩国,原因嘛众所周知。
  两天前,我接到个陌生的电话,带着浓浓香港味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略带费劲——
  请问是蔡骏先生吗?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与你见面吗?
  MARK是谁?
  然后,电话那头报出小马哥的全名。
  一小时后,在我家楼下的港式茶餐厅,我和一个年轻的香港男子见面。
  他递给我名片,世界五百强在上海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说,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国语版,小马哥的双胞胎弟弟阿建?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的周润发?
  果然,他们兄弟很像,个子也差不多,看着阿KEN的脸,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么从没听小马哥说起过你?我直截了当地问,虽然,我并不怀疑他。
  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马哥父母离异。所有人都以为,他妈妈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说,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无法带她去香港。
  他的妈妈去了深圳,每个周末,香港人过关来看她,就是包二奶。几年后,她为香港男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建华,英文名KEN。
  1993年,小马哥的爸爸赌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学,独自买了张火车票来深圳。
  已跟妈妈分别十年,老妈根本不喜欢他,所有母爱都在KEN的身上,何况小儿子是香港种啊香港种。
  回归前一年,那个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马哥的妈妈与十岁的弟弟,苦熬到头,得偿所愿,去香港合家团聚了。
  唯独小马哥,一个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讨厌,不准他申请来港探亲,怕他一来就变成黑户口不走了。
  KEN告诉我,在他跟妈妈搬去香港以后,再没见过哥哥。
  2003年,非典过后,开放港澳自由行,小马哥第一次进入香港。他来家里吃了顿饭,还是偷偷摸摸地,趁着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妈妈就把大儿子打发走了。
  弟弟还算热情,带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马哥循规蹈矩,自觉排队,从不乱穿马路,打喷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动扶梯永远站右边,更别说什么随地大小便了。
  然后,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马哥第二次来香港,已是两年后的2005年,十一长假之后。他让弟弟KEN帮忙,说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馆,花三千港币包一晚,给每个伙计发了条烟,让大家演戏叫他老板,说是要招待一个好朋友。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冈,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学什么使徒行者薛家强,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录,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录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林夕/词;张国荣/曲;张国荣/原唱

第10夜 喀什一夜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见到武警车辆,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
  入住喀什噶尔宾馆,访问上海援疆指挥部。下午,依次去香妃墓、高台民居、艾提尕尔清真寺。黄昏,清真寺旁的维吾尔乐器店,我花七百块买了把热瓦甫。不饰雕琢的老琴,声音倒是清亮通透,轻轻弹拨竟有古典吉他的各种音色。做琴的维吾尔老师傅帮我弹奏一曲,不少人围观,我们一起吃西瓜,其乐融融。
  可惜,行程只安排喀什市区。叶萧的父母,我的姑姑和姑夫,至今仍住在喀什远郊的农三师。我给叶萧打了电话,他让我不必去探望了。
  新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得多,八九点太阳才下山,晚餐后已是深夜十点半。
  喀什的夜。
  很想出去走走,我打电话给同行的甫跃辉。他是云南人,小我几岁,《上海文学》的编辑,棒棒哒的小说家。他的胆子不小,跟我一样跃跃欲试。
  结伴走出喀什噶尔宾馆,门口几个保安站岗,用诧异眼神看着我俩——要知道一个半月前,新闻联播里那起严重暴恐事件,就发生在喀什地区。
  我和甫跃辉也是蛮拼的了,决定步行前往喀什市中心,距离大约两三公里。刚出宾馆那条路,稍嫌荒凉,无甚人家,惟树丛高墙。维吾尔男人们出没,三三两两路边聊天,或骑摩托电动疾驰而过。
  出门前,我发了条微博,无非是白天拍摄的喀什照片,很快有不少评论。有朋友提醒我注意安全,遇到急事呼叫@老榕搭救。好吧,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深夜行走在喀什街头。为了不让你们担心,不发微博了。我相信自己逃跑挺快的,抄家伙反抗的能力也是有的,不至于再发生昆明火车站那种事。或许,这是男人渴望冒险的本能。
  拐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亮着彩灯的摩天轮。我喜欢,看过《谋杀似水年华》的懂。
  为了打破紧张的气氛,我想起甫跃辉是云南人,便说,九十年代,有部电视剧很热,叶辛的《孽债》,你肯定知道。讲一群云南孩子到上海,寻找各自爸爸妈妈——都是跟当地人结婚的上海知青,当年为了回上海抛下孩子,留下一笔孽债终究要还的。
  那年头,我们班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大部分来自江西、安徽,也有从更遥远的黑龙江和云南来的。
  至于远到无法想象的新疆,只有一个,她来自喀什。
  她是初一那年来的插班借读生。
  我记得,她有双大眼睛,很长的睫毛,脸颊红扑扑,乌黑长发披到肩上。尚是寒冬,大家裹着厚厚的衣服,她依然显出身材,比别的女孩发育得早。
  班里每个同学都有绰号,她很快有了“古兰丹姆”这个名字。大家先叫她新疆妹,后来学校放了部老电影《冰山上的来客》。九零后不懂的。
  其实,她是汉族,姓李,叫李晓梦。
  跟许多同学一样,她的父母也是上海知青,到新疆多年早已扎根,便让孩子回来投靠亲戚借读,若运气好还能报上户口。
  她的学习成绩一般,并非不认真听课,而是从新疆转学过来跟不上。她不爱说话,上海话的水平糟糕,普通话都有一股新疆味。她很少跟别人玩——连我这个感觉迟钝的男生,都能看出女生们故意孤立她,大概是她过于漂亮缘故。
  第一个学期,学校春游,在两公里外的长风公园。老师要求每个人表演节目,想到班里有个新疆来的,说她一定会唱新疆歌,跳新疆舞,要是穿上新疆人的衣服裙子,戴上小帽子,肯定很给老师扎台型。
  李晓梦说自己不会唱,更不会跳,从没穿过新疆人的衣服。大家都不相信。她说,如果一定要她上台表演,可以吹笛子,就是江南丝竹的那种。
  可是,我们班已有了一个笛子独奏的节目,那就是我。
  春游那天,长风公园大草坪,少先队员雕像前,我当着全校师生,用笛子吹了一首《婉君》。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小小新娘,缘定三生,恍然一梦,千古伤心。一个女孩名叫婉君,明眸如水,绿鬓如云,千般恩爱,集于一身,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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